易經證釋下經第六冊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總釋象例-1

升卦巽下坤上
宣聖講義
升卦上坤下巽。風升而地在上。是以名升。言其志也。風為氣之變動。
發于下。而揚于空。地中之風。雖在下必期飛揚于上也。卦四陰二陽。
與萃同。而成往來。萃以兩陽在上。為眾陰所萃。升則兩陽在中。挈眾

陰以升。陽猶火也。在內必燃至外。而其道升。雖三陰在外。不能遏之。
坤順而巽行。行以順。安能止乎。此升之名。乃象于風之上升也。中互
震兌歸妹。為女之窮。與萃中爻同于未濟。為男之窮。亦相匹也。而升
中爻九三六四既濟之例。則上下相協。剛柔相濟。以成其用。內有九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總釋象例-2

二。外有六五。易乾坤之位。成交孚之情。則與地天交泰類似。是亦剛
中而應也。然與萃之九五六二。孚于乾坤正位者相反。則萃類否。而
升同泰。是雖陽內陰外。不足為升病。且以此得孚元亨之道。謂其克
本天行健。而不甘于伏屈也。升之義飛揚上進。包有發揮散去之意。
物之升也必。還墜于地。否則散于空中。風之升也。必被于草木。否則

流于內方。則升猶散也。萃升相對。傳曰。萃聚而升不來。即言萃為聚。
而升為散。萃為至。而升為往。來往相反。不來即往。往來者。易之道。天
地萬物。不得有外于來往之例。有往必有來。有來必有往。故春夏相
繼。秋冬相承。寒暑代遷。榮枯續至。萃既來矣。升則為往。來者成聚。往

者自分。是不來之義。即分散也。氣動而成風。風行而多變。變則不復
見前者之象。此由升而散。由散而失也。升以九二主內中位。剛中之
德。孚乾九二。見龍在田。德施普及之用。而外六五應之。孚坤六五。黃
裳元吉。文明中正之用。是剛中而應。合于乾坤交泰之道。以成升。升
進得協。交孚得濟。則所往咸亨。而道自大。此元亨之占。所由來也。

傳曰。聚而上者為升。故受以升。則升實由萃之變。以物既有聚。必有
散。至而成聚者。終升而成散。此數之自至。理之自然。非故為之。且物
聚勢蓄。蓄則易發。發則飛揚。而上聚于下者。乃升于高。聚于中者。乃
散于外。升字之形。亦象四散之義。而志原求升。其後則反散于外。此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總釋象例-3

亦因果之相應也。易兌以巽。而坤反于上。其情已殊。其行自異。故升
無可往。終將散之四方。猶氣動風生。終亦還于寂靜也。明斯道也。則
明萃升往來之義矣。周易以爻象顛倒為次。實則反也。反萃為升。卦
然而用亦然。由遇而聚。由聚而升。皆物之遽變。人情世道亦如之。此
升之用。不可極也。求高者。物之情。希進者。人之志。然高或易下。進或

易退。是則行之極必變。數之窮反常。君子知之。故恆中庸。中則無過。
庸則有常。此天道也。而人昧焉。則惟順其進退。隨其榮枯而已。更何
有于升乎。
宗主附注

升與萃為往來卦。即其倒象也。萃兩陽在外。升兩陽在內。皆兩陽
包在四陰中。而其用則相反。以坤由內而外也。萃上兌下坤。升上
坤下巽。坤雖同。而易其上下。兌與巽。原顛倒成兩卦者。兌一陰在
兩陽上。巽一陰在兩陽下。皆以陰爻為主。先天巽為長女。兌為少
女。即由位之異也。巽為風。兌為澤。是物之象。而巽為木。兌為金。則

五行之象。風發于上。澤流于下。則以功用升降之殊也。澤為水之
積。風為氣之動。水積則流。氣動則變。此兌澤為說言。為口舌。言如
水之流也。巽風為進退。為變動。言如氣之飛揚也。萃以兌合坤。成
水聚于地之象。故為萃。升以坤上巽。成風上于地之象。故為升。而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彖-4

其用之反。則以萃必集于所安。地為最安之處。故其聚也。如水之
就下。而遠近咸至。升以升舉為用。風之起于下。而騰于上。如氣之
飛散。而不知其所底。是一切皆遠離也。故傳曰。萃聚而升不來也。
聚為來。升為不來。是升與萃反。成一聚一散之象。升散者。凡雲煙
火電。皆可象之。而風最易見。故卦取巽風。自下而上升。以明其為

物之四散也。而卦爻則以陽在內。陽剛善動。鬱于中。則勃發必驟。
雖有四陰。徒助其勢。而無以遏其行。則以坤之順承而安貞。不能
戾陽之飛越而奔散也。而上下正位互易。與萃亦反。則剛主二。而
柔主五。恰違于乾坤之正。卻以中爻九三六四。同于既濟。而得協

調之功。中互雷澤歸妹。歸妹為女之窮。即坤道之盡。以陽在下得
決陰。如女之于歸為婦。不復為閏中待字之身。此可見升有關于
家室之道。而其用則與漸相錯。漸以女歸待男行為義。歸妹則更
無待。勢在必歸。亦猶升之志已動。其行已決也。讀者宜合參之。
升元亨。用見大人。勿恤。南征吉。

宣聖講義
此升卦彖辭也。升上坤下巽。兩陽在內。與觀同體。觀為八月卦。兩陽
在顛。如日月照臨地上。又如人兩目觀物。故名觀。而升易其上下。巽
反在坤下。三陰在上。陰降陽升。易以陽為主。故名升。以兩陽之志于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彖-5

上升也。全卦陽在陰中。亦如萃。而兩陽在內卦。遂與萃反。萃聚而升
散。陰雖盛。而陽得中。陽志于上。而內主正位。上有六五應之。是乾下
于坤。為地天泰之象。故辭稱元亨。以本乾行也。坤雖在上。而順承乾
志。故卦以乾九二孚于用。所謂見龍在田。利見大人者也。然升非乾
也。雖有九二之孚。而失九五之位。上所應者坤之六五。黃裳元吉之

占。合為內健外順。中正而文明。是以占元亨。而不及利貞。則坤德不
專擅。而體乾元以成其行。健之道也。故不曰利。而曰用見。明坤秉承
乾志。有其用也。剛以柔用。況二原坤之正位乎。柔以得時而上于乾。
上而不僭。故仍以九二為尊。而稱用見也。大人即乾九二所稱。而以

上有三陰為其障。德具而未昭。道行而未大。在乾九二。尚有德施普
及之尚。則升之大人。寧能以飛龍自況。而無所卹哉。此辭稱勿卹者。
其其原有所憂。而以得坤之順承。喜柔之協濟。乃勿卹耳。凡易稱無
咎。即原有咎。而獨免。稱勿卹。即原有憂而獲安。此古文簡括也。雖用
見大人。而非得志滿足之日。此有卹也。雖陰柔重障。而得降心諧睦

之時。此以勿恤也。卦內體外用。升外為坤。故行亦本之。坤稱西南得
朋。升非全坤。故占南征吉。仍以坤之所宜為利也。南征者南方之行。
不陽于軍事。向南者則吉。皆孚于坤也。陽主升而陰不為阻。此南征
吉。明其屬于行進也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彖辭-6

升彖辭僅稱元亨。而吉屬南征。可見其用。以行為先。則本內卦巽之
志。而合外卦坤之情。巽風行。原無定方。而坤則有方。坤以靜先。巽以
動重。動以合靜。柔以益剛。此升卦大用占元亨也。元亨大亨也。行之
通于一切為亨。乾坤四德之所始也。元亨並稱。尤乾之用。以其高明
無不覆也。升以六五孚文明中正之象。而陰柔易蔽其光。非如觀之

照臨天下也。故但取巽中兩陽上進之志。而名升。兩陽既志升。且挈
眾陰以同進。此升不獨陽也。惟動自陽始耳。蓋陽在下而能率群陰
者。以九二故。九二剛中。而上有六五之應。卦又巽以順。是以能合乾
坤之德之半。稱元亨。雖非利。而仍見大人。足明升之以時也。大人兼

德位之稱。與君子以德不以位者有別。見大人不獨見者。亦包大人
自見于眾言。則以上下相親。君民相得。乃好升之道。如人之升用。必
其才行可稱。而上位者。亦樂引進之。是升之利于上下。而為人情所
同欲者。故亨。言升一人可以利于大眾也。有撥于登庸之典焉。萃既
聚其眾矣。而擇尤升用之。則萃之用。由升成之。升而後不徒聚也。萃

動自眾。故上萃于九五。升動自君。故下拔于九二。此治道之所仿。而
彖辭特以見大人為孚。元亨之行。可以知易之旨矣。
彖曰。柔以時升。巽而順。剛中而應。是以大亨。用見大人勿卹。有慶也。
南征吉。志行也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彖辭-7

宣聖講義
此申釋彖辭之義也。升以坤在巽上。坤柔也。而升于上。五正位也。而
為陰。是以時升也。坤為地為土。萬物所居。位原在下。今乃在上。是升
也。而巽為木為風。木生土中。而風揚空際。其志上升。五行木制土。故
地中之木。不得抑其上升。卦兩陽在內。陽道升。陰雖眾。不得過其上

升。此柔以時升。即順夫剛也。剛柔既協。升降乃同。此時也。位也。位當
則時宜。九二在內。居坤之正。六五在外。履乾之中。是互交也。亦時之
宜。則在卦地天交泰。為春日。陽正長之時。天地之德。皆以泰顯。時用
之義。即生生不已之功。此柔之升。必繫乎時。非時之升乃為過。如大

小過。柔皆在外。而違于生生之德。故為過。升與萃。則以孚于時。互成
其用。斯剛柔交易之道。有宜于時者也。況陰降而位在內。升于外為
反常。惟以時升。方大其用。升之稱元亨。正以柔之升宜于時耳。上坤
為順。下為巽。故曰巽而順。卦自下上。如同體之觀。則曰順而巽。巽順
義亦近。母女之情亦親。故觀與升。皆上下相諧。內外相得。不似天水

違行之訟。及二女不相得之睽革也。九二在內正位。六五主卦中位。
此亦剛中而應也。凡二五相應。或三四相應皆然。為孚于一陰一陽
之道也。以其得中而應。上順而下巽。剛柔交而天地合德。是以稱元
亨。元亨大亨也。言德用亨于一切。而克大久也。九二大人之象。與六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彖辭-8

五相望。故曰用見。以其情志之協。行止之宜。故勿恤。謂雖有憂。而可
無之。是則升之有慶也。有慶猶有喜。書曰一人有慶。兆民賴之。以君
正而德昭。恩周而惠遠。是一人之慶。即兆民之慶。升就主位言。故曰
有慶。謂上下孚為慶。否則憂也。慶與卹對。有慶則勿卹矣。南征占吉。
言其志在于行。行有方宜也。體巽以從坤。因近以達遠。此南行為升

之吉。推而言之在下者。以時勢及其德功。可以南面。而孚一人之慶
矣。蓋九二在下之尊。果充其德。乘于時。則進于九五。亦無所憾。此乾
九二釋文以德施普及為言。蓋預為九五飛龍在天之備。升之九二
亦如是。南行而卜吉。正如南面之當時也。

升萃原一卦顛倒。故萃為聚。升為往。恰反。而兩陽上下易位。則用大
殊。升之征吉。亦以志之升揚。乃順時而動之旨。坤以順承乾為志。九
二乾也。六五應之。故體乾用坤。柔成剛。陰隨陽。則二五合德。而占元
亨。雖卦德不及利貞。而有慶吉之占。可見為行之利。其不稱利貞者。
正以升之志行。守先利貞。而貞為本。行先元亨。而亨為基。此大亨之

占。恰與志行相應也。乾之道。必依坤而後見。剛之志。必假柔而後明。
此升之用。實本于剛中而應。內巽而外順也。
宗主附注
升彖辭南征吉。亦如蹇解利西南。以其秉坤之德也。然升卦所重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彖辭-9

不獨方宜且在行動。故曰南征吉。不似蹇解但云利西南。而不及
所行。征即行。亦即往也。傳釋升不來。已明其行為往。往者前進也。
上升也。皆自近至遠。自下至上也。為升卦兩陽在內。志于外。而三
陰不獨不阻。且隨之進。陰本降。何以隨陽升。則時為之。時者難見。
而見于位。位指九二為剛。而六五為柔。剛本以五為正位。今反在

下。柔本以二為正位。今反在上。可見其互成用。祇在此反于所行
之時。柔反外行。即隨九二之陽以同升也。故釋文曰。柔以時升。謂
柔原降于內。則升也。時為之。因二為陽。乃升于五。柔升非其本能。
必假陽之勢。如地天交泰是其例也。泰曰地天交。可見地原隨天

之降而後升。以成互交之象。非如否之一升一降成否隔也。升于
上者。陽之本能。陰則惟時使之。時者天道之變化。為生化之淵源。
故交則成其生。否則成其殺。如春夏與秋冬皆時也。時升而升則
陰助陽。時降而降則陰背陽。此升之道。以坤在外而六五與九二
協也。內巽而外順。情投而志合。故萬物同升。而成元亨之象。即剛

中而應之所致也。剛中已有其體。有應更宏其用。此易卦所貴者。
萃升皆藉以成其德。惟萃為來。升為往。有不同。則亦兩陽上下之
殊也。
又曰升卦之義。本以兩陽志升。而彖辭稱柔以時升。是指坤由下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象辭-10

而上。合萃卦之象言也。萃卦坤在兌下。升則反居巽上。即柔順時
而升之象。但柔之升。非其自升。仍依兩陽同升者。陽升陰降故也。
以陰本降。則今之升。實因于時。處常則降為正。處變則升為時。此
釋彖特揭出時字。明其升之由來也。坤土在下。萬物之載。若升于
上。萬物亦惟俱升。然升者墜之緣。高者卑之對。有升必墜。有高必

卑。大地之升。猶可自保。物之微渺。寧能懸空而不墜哉。故空不可
憑。而聚終有散。巽風以動之。木以揚之。則土散為塵沙。而景象將
同幻滅。此升卦義。含空色不二之諦。與佛教有相印證處。天之太
空。惟純剛能常往。人之飛昇者。必先練就金剛體。方不畏罡風之

吹。今柔之升。將以何為恃哉。故曰時也。時者一時之謂。時升者亦
時降。仍不須臾往。而循化以來往耳。故其用。動而不止。周流無息。
終始相環。此爻辭以行為志。如天地之在空中不墜者。以其轉動
永無寧息也。此動以成靜之機。而變以持久之妙。愈動愈靜。愈變
愈久。推之則無復動靜之分。久暫之別。且柔不異剛。升不異降。色

與空一相。而真與妄同宗。則佛說大乘之義也。
象曰。地中生木。升。君子以順德。積小以高大。
宣聖講義
此總釋升卦象辭。明人道也。升以坤在上。巽在下。為木生地中之象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象辭-11

雖在地之下。而下無可居。故稱地中。與火地晉。稱明入地中一義。地
本憑空。而自動轉。有上面而無下面。則以圓而時動也。所謂地上即
地中。故易不稱地下。實含微義。且地中出者。亦非遠出地面。如天下
也。則凡在坤下之卦。皆為地中。亦即在地之內而已。升以巽木。生于
地中。苗葉枝幹。仍出地面。不過其根生土中耳。根生土中。而幹出土

表。雖曰地下。實可包上下言。以木為生物。日育日長。終且高于地面。
此即升之義也。故在卦言。為坤上于巽。而在物言。為木生于地。象一
而用二。故彖辭柔以時升。指坤在上也。象曰志中生木。指物高出地
面也。象以人道為本。人道先實質。而後理氣。故以木出地中。狀其上

升。而非以坤在上為限。要知此卦。坤體在上。而用在下。凡物無不載
于地。無不出于地面。即藏地中者。如充其用。亦終當顯于地上。為地
下不得有生物之象也。升者動為本。故以生物測之。生而動者。始能
升也。動而升者。雖不必有生。而其自下上也。亦猶生長之象。是升必
自下上者也。雲雷火風之屬。亦自下上。以成其升。而易則取木之生

為象。是重在其自生之志。與天生之情。而以備人所取法焉。木之志
遂其生。成其用者。無不升。人亦如之。惟人之志。當先德而後器。培育
其生生之本。發揚其生成之基。惟德為重。德之于人猶水與熱之于
木。木無水熱不生。人無德不大。此君子觀升而必順德。積小以高大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象辭-12

亦不外成升之道而已。
積小以高大。乃法木之生于地中。必日積月累。而後長出地面。而後
扶搖空中。而後遂其生。達其用。以大其材。收其實。人之于德也。亦如
之。必自微細作起。日積月累。誠意正心修身。以至成人成物。得志。則
明明德于天下。不得志。止于獨善其身。此人道之升。非可一步登天

者也。故卦以兩陽夾四陰中。明其升之匪易。以剛易柔。以升挈降。若
非積之久。則不能達于高大。若非行之順。則不克成于至德。此順德
二字。一則言其積之以漸。一則言其升之以時。若不積。則猶登高不
自卑。先失其本。若不順。則如行水不擇風。先迷其方。能積則如日月

升恆。通而不已。能順則如風雲際會。舉而彌輕。此地中生木之象。在
君子則自勵其德也。
宗主附注
升卦象辭。稱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句。甚深意義。人多含糊讀
過。此句要義。不在高大。而在積小。不在德。而在順。則以全卦大用。

原為升進。升之志必高。進之志必大。人道法之。則以德之高而大
為志。此盡人所知者也。而象辭則特揭順字與積小二字。在德之
上。高大之前。以明君子之所貴。蓋德不難成。而順以至焉則難。高
大不難企。而積小以躋之則難。順者謂無為而為。純乎自至。不由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13

外力以掖之。不待物情以促之。是玄德之原。而詩所謂予懷明德。
不大聲以色者也。以其始于順。終于順。若水之就下。無波瀾。無盪
漾。一以至平至安之行致之。此即順之精義。而其始。則由易而難。
由近而遠。由細而大。由簡而多。循節以進。依分以成。此順之粗義。
概言之。即不躐等。不越位。不事高遠而遺卑近。不貪深微而忽淺

略。此順德之要。在有其基。則積小之義亦如之。積者日積月累。小
者細末淺近。言高者必自卑。大者必自細。為先部署其礎。而鞏固
其根本。如為台閣然。雖志在崇閎。而必著力于下小。不得以高為
美。而飛渡空中。不得以大為奇。而陵越近地。皆君子成德達道之

旨。實以成升卦之用也。故升卦以兩陽在下。明其升必自下始。正
如木之生長扶疏。必先有其根荄也。紙鳶之陵空。浮雲之蔽日。高
則高矣。而下無所繫其基。大則大矣。而近無所安其本。則終必隨
風飄散。共氣浮游。將何以竟升之用哉。此象辭原旨。實在教人之
求升。而積德以成名者。有所警惕耳。

初六。允升。大吉。
宣聖講義
此升卦初六爻辭也。初六巽之初爻。即坤初六。而升以有兩陽在中
上為純柔。乃與坤初爻異。以九二九三介其間。居中而上應。則初爻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14

亦隨之。則以初六在下無位。而下卦以二為主。初從二之正。與上四
五相應。故曰允升。允信也。又相許也。言與上信。而與九二相許。柔與
剛。如男與女。女以身許夫。則為貞。允亦貞也。貞德孚于信。貞以相與。
信以相從。則剛柔諧。而生成之德以著。此初六許隨九二同升。而占
大吉也。柔本不自升。其升也。必隨剛。此初六之升。為允升。言與九二

有信約。而與上卦成相應。情既兩孚。德亦交洽。是占大吉者。正如二
人同心。其利斷金之意。孤陽獨陰不足以有為。陰陽不能合。亦不足
以有成。惟孚于一陰一陽之道。而洽于夫唱婦隨之情者。方為吉。而
初六如之。故大吉。大吉者元吉也。初六卦之初。初者始也。故稱大吉。

言升之始。即吉也。
象曰。允升大吉。上合志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則以初爻無可用之地。而稱吉者。以其允升。允
升者。以上合其志。上猶升也。進也。卦自下上。初之進即二爻。初六與

九二相合而有得。且隨之與上六四六五合。應而有成。此初六允升。
乃見大吉之占也。蓋全卦大用。初上無位。惟二三四五四爻當位乘
時。升與萃。皆以中四爻。合于剛柔匹配之數。有其生成之用。而升尤
勝。則以兩陽在下。孚于地天交泰之例也。陽升陰降。升而自下。則其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15

道遠。其行徐。其進可展舒。其成必廣大。此升之用。較萃為宜。而初六
之用。則以麗于九二正位。而信許同升。以與四五相諧也。故上合志。
上字一指其升進。一指與上各爻也。
九二。孚。乃利用禴。無咎。
宣聖講義

此升卦九二爻辭也。九二居內正位。剛中之德。與六五匹而和。故曰
孚。利用句。與萃九二同。皆以正位之主。主祭祀之事。為享福受祜之
徵。稱禴之義已見萃。言春夏時祭祀從省儉。九二雖當位。而在下。故
亦惟儉約是尚。因時之升。易招咎戾。而以中正得免。則祭祀重典。而

中位主持。似非可苟者。祇以九二自下而上升。初不宜夸張其事。且
升者先固本。祭祀所以厚其本。反其始。而時猶早。則以儉約為宜。此
無咎之占。亦正以善用時也。
象曰。九二之孚。有善也。
宣聖講義
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九二中位而剛。與外柔應。兩情諧而上下合德。
正位固而內外同功。此其孚為有喜耳。喜者中心喜悅。則以由二至
四互兌。兌為悅澤。而合中互雷澤歸妹。夫婦相得。配偶克諧。此其為
喜可知。正以升之用。在剛柔俱升。夫以率婦。情志先孚。則家以齊。國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16

以治。其喜大矣。然則利用禴者。亦可釋為夫妻廟見。而卜其後之必
昌也。情之欲孚。志之欲進。合而為升。而在于內。此中心所願也。故特
以孚稱之。
宗主附注
升卦之用亦如萃。以二五正位為主。而萃則以九五為正萃之位。

下爻皆向之為歸依。升則以九二為得內中位。各爻皆隨之以俱
升。是萃之九五。為所至極位。升之九二。為所自起點。一靜一動。一
往一來。兩相映射。由萃言。為眾萃于一尊。而無不悅服。由升言。為
主率其群眾。而招之同行。此則以陽在內在外為別也。然萃九五

誠全體之主。各爻不得不歸向之。若升九二。不過內卦中位。不足
以約束群眾。故升雖自二始。而升之所極。仍在五。五以柔居剛。仍
不得翕服大眾。此升之極。反為散也。故升九二爻辭。僅以孚稱。不
以位稱。而利用禴。亦如萃六二在下。惟主祭祀。率群眾以致敬。亨
于神祖而已。神祖在主之上。亦主者所共尊。不得以主于內。而擅

專及外也。釋文稱有喜。即祭則受福之意。蓋孚于上者。亦孚于神
祖。九二以誠敬而與神孚。則其喜乃九二所獨。非全體共占之也。
然上卦純柔。順乎下情。而樂與眾近。故九二之喜。以能孚而後見。
孚則無所閡隔。人神之間。上下之際。內外之介。無不孚。是又較初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17

之允為更進矣。允為孚之始。孚為允之成。皆以與上諧和為重。可
見升之大用。在能同眾以升。若獨升。是違允與孚之德。將何以占
吉而有喜哉。陽能自降以率陰俱升。此其為允為孚之由來。而人
道師之。則以順德積小以高大為本。不順則不能得上之合志。不
積則不能成眾之同升。此允孚之德。必自我致之也。

九三。升虛邑。
宣聖講義
此升九三爻辭也。九三內卦之末。與六四同為中爻。一剛一柔。孚于
既濟之象。原吉爻也。而不言吉凶。則以升卦兩陽比于內。三陰在其

外。剛以進于柔。雖曰升。而情勢反由實而虛。由高而下。故曰升虛邑。
蓋以卦言。則升。以爻言。則由實而虛。由城郭而邑之象。邑者。眾聚居
之域。而虛字亦通作墟。則郊野空曠阜陵。後世或稱墟里。小民村聚
之所。民居成聚如今村莊。必有高地。備避水潦風雨之害。其中若谷。
可以護衛。升而至此。非崇高可知。但亦有高于他地之意。九三由內

望外。故升虛邑。邑有大小。小者所謂十室之邑。則僅數戶人家。非城
市之繁庶可比。而虛義本虛空曠遠之意。九三陽也。合九二以進于
四五。猶反風地觀之象。觀兩陽在四陰上。如日月照臨下土。升則以
陰原在上。由陽望陰。成由內望外之勢。前面空虛。無礙于目。則升者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18

易矣。此升字當釋作近。由近而遠。由狹而廣也。巽風也。九二九三。如
鳥兩翼。乘風展翅。望天空闊。則其進行利捷矣。且九三本乾九三。當
乾惕之時。亦宜反乎空虛。期于安穩。此升虛邑。雖不及吉凶。而其行
之順則可知矣。
象曰。升虛邑。無所疑也。
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疑者相猜忌而不信也。無所疑。亦如初之允。二
之孚。言相信從。而行甚順也。又疑有礙義。無所阻礙也。又擬也。無庸
擬揣也。皆兩情協調。不復驚怖稽遲也。蓋孚九三六四。既濟之用。則

更何疑哉。進于虛大之原野。止于民眾樂土之村居。則其情志易投。
動定咸便。此升虛邑。為無所疑。明其進之至順耳。
六四。王用亨于岐山。吉。無咎。
宣聖講義
此升六四爻辭也。六四外卦之始。為坤卦爻。以卦進而上。則所至益

高。此升之本義也。九三升虛邑。係陽進陰之象。六四亨岐山。則自下
而高之情。稱王者。二四同功。九二正位。而六五六四近比。四雖無位。
而九二至此。為升于高山之象。稱山者。反自三至五為艮也。岐山者。
周發祥之地。亨與享同。享于岐山。即由九二用禴。更進而祀始祖。故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19

在岐山。仍不外追遠報本之義。升高而先厚其本。此先王處升之道。
曰用者。以非六四為主。即指九二之王。進至此。則宜用享祖也。故占
吉。既吉。自無咎矣。以六四與九三。共成既濟之用。而由陽進于陰。亦
即由內進于外。坤德至順。柔行至安。安且順。更何不吉。惟反柔為進。
從降以升。恆易有咎。而以六四順之始。厚之初。故免耳。坤以承乾為

志。九三九二之道。均于六四六五成之。此升之大用。皆以陰能順陽。
柔能從剛為本。此四五爻皆吉。且皆著其升進之功也。
宗主附注
升六四王用享于岐山。與隨上六王用享于西山一義。皆為報本

返始之旨。人生有本始。如木之有根。隨以震在下。震木也。升以巽
在下。巽亦木也。皆有根生于地中。而後枝葉繁榮于地上。雖隨上
為兌澤。不似升上為坤。然兌之一陰。坤也。故報本返始之數。享祖
致祭之典。乃上六。明本諸坤土厚載之道。大地厚生之功。必溯尋
其初。而培其本也。升則四爻即坤。且下交兩陽。互成兌卦。故六四

即示享祭之用。而申敦本復始崇德報恩之情。此六四與隨上六。
同有此辭。隨之西山。與升之岐山。視為一地亦可。視為兩地亦無
不可。蓋岐山在國之西。昔時建都。多在陝豫。岐山在其西。故亦稱
西山。然隨之稱西者。以卦上兌下震。後天震東兌西恰相對。而由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20

王言。則以帝出乎震。原在東方。上六屬兌。至上六致祭。即向西也。
故稱西山。兌本錯艮。故有山之象。升之稱山。亦以中互艮與兌。而
巽在東南。非正東。九二主位所在地。而坤之方位。為西南。六四所
祭之地。亦非正西。故不稱方。而曰岐山。岐山者。周祖太王移居之
處。發祥之地。開基之源。文王周公作易之旨。在垂教後世。必先其

子孫。故稱王享岐山。言當升六四時。應舉之祀典也。升萃相對。皆
以率眾祭祖。示民以孝。勸民敬其祖。而親其親。以克成萃與升之
大用。故爻辭凡二三見之。可以昭其立教之微義矣。
象曰。王用亨于岐山。順事也。
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六四為坤卦之始。坤德厚載。萬物資生。資生
之本。如木之根。水之源。由上而下。自近而遠。一本而萬系。莫不共尊
親于所生。人為萬物之靈。必敦報本之義。溯其本始。尊其所宗。則祭
祀必誠。敬享必至。時其爼豆。豐其牲牷。薦其粢盛。陳其禮樂。皆依夫

情性。發夫親愛之誼。致其尊敬之誠。此事行之至順也。以坤之德為
順。人道師之。亦順以將事。禮之加于外人者。或有所假借焉。為以成
其敬也。如對大賓。聘問鄰國。朝觀王廷。則以敬為先。而或有執泥于
禮儀之序焉。若至尊祖敬宗。孝親祭先。則祇發夫天性。依夫人情。無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21

假于作為。無待于飾詞。無用其繁文縟節。是以備而不求豐美。具而
不務夸張。禮以將其誠。儀以著其意。如事其父母。侍于晨昏。則雖重
而無所加。尊而無所忌。敬而無所飾。此順之至也。為其道然耳。順以
孝于生前。順以祭于祖廟。既順以致其誠于宗祖。復順以垂其教于
子孫。斯無不順者。則推之天下亦無不順者。六四用亨之義。即本順

以行。故曰順事也。由卦爻言兩陽上升。六四首隨之俱進。亦至順也。
上更無為阻者。則順以往可矣。故外卦三爻。皆以順成升之用。
六五。貞吉。升階。
宣聖講義

此升六五爻辭也。六五外正位。而柔居中。為坤六五之德。黃裳元吉
之占。文明在中之象。升六五亦如之。而稱貞吉。以坤德重貞。貞則吉。
此孚于坤安貞之吉也。升以升為用。至六五猶升于階。由內而外者。
如憑高望遠。故九三曰升虛邑。由下而上者。如舉步登高。故六五曰
升階。以六五當外卦之中央。如門當之階步步上升。而不躐等。仍本

坤安貞之道。遂其行地無疆之功。升以益升。進以益進。故曰升階。言
如登階梯。必一級一級拾而上也。
象曰。貞吉升階。大得志也。
宣聖講義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22
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六五雖柔。而為全卦主位。得九二剛中之應。乃
有貞吉之占。而稱大得志。蓋九二陽上升。至六五達于極位。中正之
勢。剛柔合德。貞吉者坤之道。升階者乾之行。乾行以進。坤承以孚。合
成地天交泰之用。故曰大得志。得志者。言有其利。有其物。遂其生成。
而大其功用。惟泰近之。泰以交孚而得竟其用。故有其財富。升六五

亦然。過此則與之反。故上六稱不富。則以極則窮。交孚者反相消也。
故升之大用。至六五為極。亦即全卦最吉之爻。初之大吉。亦必待五
而後成。故初爻曰上合志。五爻曰大得志。二志字相應。亦即釋彖所
謂志行也之志。志既稱大得。則全卦之用已大成。此爻辭占吉也。而

以升原不可極。柔在上不可久。雖高不過于階。不得如大畜向天之
衢。故大畜為道大行。此則為大得志。得志雖大。不過財物之富有。功
業之亨遂而已。以言夫道。則猶未也。坤以柔順之道。雖承乾。不得過
之。此稱貞吉。明其吉必由貞致之。讀者當深繹焉。
上六。冥升。利于不息之貞。

宣聖講義
此升上六爻辭也。上六全卦之終。坤之上爻。陰極之象。故曰冥。以全
卦大用為升。至上六升亦極。故曰冥升。冥幽暗也。與明反。陽曰明。陰
曰冥。豫上六曰冥豫。亦以至極陰之位。無光明之時。而冥升之義。則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23

猶夜行之意。暗中驀進。不知不覺。而順其勢。進于幽冥。升于暗昧之
行也。既為暗昧。則不利于行。既為幽冥。則不宜于進。故爻辭以不息
為利。貞為本。不息者。不生息。不發育也。息與消對。不息即消。貞者。靜
守而不移。執節而不失。乃四德之末。坤之道也。貞以為守則宜。為進
則悖。卦內貞外悔。上六外之極位。反以貞稱。可見其情已窮。進已阻。

惟有守耳。貞與利對。利主其外。貞主其中。利而曰貞。是由外入于內
也。上六之用。既窮則變。變則復于下而為初。升之初六柔。則所利者。
惟從內之貞而返于始。所謂不息也。言升至極。反為降。進至終。反為
退。生者反為不息。升者反為無行。此上六冥升之道。貴在順時之消。

而無求進益耳。不息又不加多。不繁殖之意。俗稱利金為息。亦所生
殖者也。而不息。在事物為損。損與益反。不息既無益。亦不富也。然在
道功。則以損為尚。為道日損。老氏言之矣。損而又損。則純乎靜一。故
不息誠也。至誠無息。與自強不息。皆指道言。不息則久。久則悠遠。悠
遠則博厚。博厚則高明。博厚配地。高明配天。悠久無疆。此中庸至誠

之功。亦上六之兼義也。蓋上六坤也。博厚者也。升中兩陽乾也。高明
者也。坤順承乾。始成其升。升至于極。反歸于道。故坤德之至。方同于
不息之乾行。健以順。動以靜。高明以博厚。故升而為冥。明而為暗。乃
利成不息之貞。此義至精微。後人無喻之者。性命之原。中和之至。生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24

息之本。動作之根。皆必以不息之貞。為其機。為其基。不息始生息。貞
始啟元。地始承天。柔始成剛。故純亦不已。剛者至柔。升者至止。天地
之先者。至靜至一。道之始如是。其終也亦如是。有出于無。而還于無。
生息成于不息。而終于不息。此精粗一貫者也故。人生之前無我。既
死又何我哉。一瞬不息。則呼吸不續。而人死。一息既續。則生命永存。

而身安。此不息與息相倚伏也。貞與元相始終也。不息之貞。開生息
之元。天地復生。性命復具。本末之象。即卦六爻初上之情。初為之始。
上為之終。元推至貞。貞返于元。上下周流。終始不已。此天道也。人物
亦如之。故消息盈虛。本乎天行。冥升之道。本乎不息之貞。讀者于此。

可以悟道矣。
象曰。冥升在上。消不富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上六全卦上位。而為陰極。故曰冥升在上。消
即不息。而不富者不有也。富有也。豐裕也。生息繁庶曰富。不息則不

生育。是不富也。此卦爻之用已窮也。富與窮對。進益之用已盡。則萬
物同竭。生機既絕。則財富同消。此上六不息。猶冬令閉藏。氷地枯槁。
無生物也。不息而貞。則生者自絕。升而冥。則明者自滅。純陰而暗。既
寒而窮。則物皆盡。尚何富裕可言。故俗稱貧窘為寒苦。亦以無所生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25

息也。消即損也。息即益也。損則日寡。益則日富。此升上六以用之窮。
陽之消。而不富也。升以至高至于天為限。天上空虛。何物可有。冥邈
無物。自成不富之境。故修道者。必敝蓰財物。成佛者。必空諸萬象。虛
無之旨。即不富之義。冥升之道。即無我之功。由有還無。由實還虛。即
由富而貧。由益而損。此升用之極。反入于冥。而進益之窮。反為消不

富也。
宗主附注
升後為困。困與井往來。升與萃往來。此四卦又成往來之象。蓋以
四陰兩陽。變為三陰三陽。坤易為坎。而交錯之。困以坎兌合。井以

巽坎合。皆以坎為主。坎後天居坤位。代坤之道。而用有殊。萃升以
坤上下而異。困井則以坎上下而分。是萃升秉坤厚之德。而困井
見坎險之情。一厚一險。其為用遂相反。厚本于仁。險本于智。仁者
利于物。智者害于生。為天道盈虛。時令生殺。相往復也。陽得勢者。
生之機。陰得時者。殺之道。春夏則萬類盛育。秋冬則萬物凋殘。此

其驗也。故消與息。若寒與暑。升與困。若成與敗。升至上六。其氣已
盡。其用亦窮。故爻辭曰不息。釋文曰消。消即不息。不息即殺。生息
之道。以陽為根。消殺之道。以陰為本。此升上六冥升。與豫上六冥
豫同義。豫而曰冥。可見豫之用絕。升而曰冥。可見升之道窮。豫絕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升卦-釋爻辭-26

而成隨。升窮而為困。其變甚相似也。雖陰陽由不均而平均。而功
用卻反由息而消。由暢而窒。此天道之忌過也。過則失其中和。過
于陽者。極則變沉淪。過于陰者。極則變散漫。此皆往復之例也。故
升後為困。困即升之反。升揚者反困沉。升騰者反困阻。是陽升已
極。反困于內也。細繹其交代之跡。自能知之。

宗主附注
升為上進。言地中之木。必向上生。以其生性然也。又如地內之風。
必向外揚。以散其塵沙。物質然也。故升有飛揚分散之用。不獨向
上已也。巽為柔木。而其偃也。隨風所靡。即草上之風也。風行善變。

草亦隨之。坤土也。風自土出。則塵埃散空。雖在地中。終難久窒。此
升卦可狀風塵擾攘之象也。地雖不動。而風擾之。土雖不飛。而木
撼之。此由靜而動。由下而上。由合而散之象也。則以萃之聚于先。
必有升之發于後。眾以聚稱。物以分散。升之至者。力益微。高之極
者。勢益薄。以上卦純陰。可見其用之匪易也。物合而分。人聚而散。

陽生之德不著。陰殺之令乃昭。此升之後必困也。困由升致。發揚
之後必遇困窮。亦理數之常。而往來之例也。升者在道功中為有
成。擬于禪家阿那含。金剛經稱為不來。易傳亦曰升不來。皆有上
升于高空。而不來塵寰之意。此則修靜工夫已有成者。亦必先能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總釋象例-27

薈萃其精氣。化育于真元。而後能飛昇也。故萃卦彖無元。升則首
稱元亨。萃九五稱元永貞。皆明示元為道之結晶。必先聚歛加以
烹鍊。方成此元。亨即烹鍊其元炁。而永貞即正定。永在定中。如如
不動也。修道者。于萃升二卦。可以得證道成真之訣焉。不獨為人
事言也。

困卦坎下兌上
宣聖講義
困卦。困以坎合兌。兌在坎上。澤之用。亦本乎水。坎水而在澤下。澤而
漏水。是失澤之義。澤失水。則為澤之窮。故名困。困。窮也。然坎在其下。
有水不自登于澤。以其性潤下。不若巽風之能升也。卦雖有水。而終

為無水。此象稱為澤無水也。卦三陰三陽。一陽在內。兩陽在外。而皆
為陰所包。亦有被困之象。易以陽為重。明君子之道也。陽困即君子
之窮。為其被群小所窘而不克展其用。故曰困。坎陷也。已為陽陷之
義。兌悅也。而一陰居兩陽之上。陽上下皆為陰所厄。是困之稱。為陽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總釋象例-28

也。由升之變。兩陽志升。上為純陰。雖順成其升。終以至極。變為冥升。
而成陽消之象。至困則陽竟困于陰。而隨坎以陷。此升後繼以困也。
升二陽四陰。困則陰陽平均。似有勝于升。故辭稱固亨。則雖外困而
中亨也。中亨者上下正位皆剛。九二九五相應。秉乾之道。剖坤之象。
而得中正之位。是以亨也。而中互風火家人。則孚于內外正位。為家

道之正。家正可以推之國天下。觀家人卦彖辭。即明其用矣。中爻六
三九四。悖既濟之義。而類于未濟之情。是內外位正而志乖。道同而
情戾。以巽與離有同居而異其趨向之漸。如睽革也。三陰配于三極。
初與二。三與四。五與上。互成一剛一柔。而孚于道。不以位言。則可和

協。若拘于位。則順與戾半。而中爻尤失協濟之用。此所以為困也。困
而不已。將相怨尤。是則如家道之乖。而有反目之象。故爻有不見妻
之辭。亦本家人卦之占。而有通于大小畜之義耳。蓋夫妻之和。為家
道之正。若羼于利害之念。涉于得失之心。則恆易乖違。以中藏離。離
麗也。不能麗則離。此反目之機。分途之肇。必由物為之崇。物過乎中。

則失其和。故聖人必先格物。而後能收修齊之功。困以木在中。木生
之方。孚于春。物之始育。此天下之困。必因物之不足。用之不充。生之
不全。則中相詬誶。遂如夫妻反目。此常人之困。不得自解。惟君子則
能解焉。解困必因夫時。必伸其陽。發其生机。暢其生趣。必在春時。春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總釋象例-29

雷一震。雨澤乃沛。萬物孳息。蟄藏皆出。此雷水解。必以震易兌。而解
困頓也。一陽振奮而直上。群陰無以阻之。水中生陽突升。萬物亦隨
之自育。此解困之義。即以兌變震也。陽雖似減而得時。陰雖若橧而
失勢。二五相應。柔以成剛。此其時惟歲之春。故困者天數。解亦天數。
而君子則盡人以俟天。順時以進道。此困之亨。惟君子能之。

困字之形。亦如其義。而木被囚。乃為生之被困。凡不自由而有所拘
束者。字多從口。如囹圄之屬。圈圍之類。明有力為之阻。如物在圈中
也。然困必因外物。而必以險陷。或闕短所關。則卦之坎與兌所取象
也。坎如坑阱。兌為缺口。皆示其不圓成。有傾側之意。卦之用亦如之。

陰以悅剛為柔掩。則中多憂慮。而行多艱阻。此困之亨。必以貞而後
見。貞則善守。有守則善用困之義。故全卦必師慎懼之訓。存警惕之
心。方不為困所困。故惟君子能亨。剛中之德。不失其貞。是以能亨。不
求于外。無忤于物。是以能貞。此用困要道所必知者也。
宗主附注

困以兌合坎。內險而外悅。有如小人口蜜腹劍。心與行違。言與思
戾。謂己為智。而利人之愚。處物以欺。而希人之蔽。是謂之困。猶錮
閉而圖囿之也。然困人者。終自困。被困者。終將反其困。是智者亦
愚。明者亦蔽。故卦名困。謂無不困也。困又窮也。進而被阻。行而不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彖-30

前。如羝羊之觸藩。童牛之在梏。不得出入。無可升揚。則惟困以終。
而莫能解。在卦澤水困。與雷水解。同一坎也。而震兌異用。同一險
陷也。而悅澤與震奮異行。兌澤不得戾于水。故為所困。震雷足以
出于水。故成其解。雷自雲氣之發。其源亦水所蒸騰。其勢勃焉。其
動愕然。故超出江湖。而震于空際。此解之必以震也。澤以儲水為

用。無水無所成名。其情依依。其性濡滯。故困之義。必取兌也。兌為
少女。柔不抗剛。弱不拒強。順乎坎陷。而進徬徨。此困以兌在外。乃
與坎相係。如物之被拘人。之被繫。情若依戀。行則障蔽。內陷已深。
外展莫遂。困窮之象。乃為升之蔽。升極則降。高極易墜。以坤之柔。

乃易為兌。以巽風之善變。乃改為坎險之多害。坎後天以生化之
功。履坤貞之位。視巽若敵。視兌則近易。以原中男而挈弱妹。中互
風火家人。亦有二女同居之概。益以為損。否以易泰。陰陽雖均。剛
柔交代。乃成困厄之情。與井而相對待也。
困。亨貞。大人吉。無咎。有言不信。

宣聖講義
此困卦彖辭也。困上兌下坎。成困窮之象。坎水在下而不升。兌澤在
上而自決。是水不復儲于澤中。互失其用。而坎以險陷于內。兌以說
澤于外。外柔中剛。剛為柔揜。乃成困。如被圍困也。然困者時也。而困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彖-31

之道。以變則通。是困之不可以免。困而有時。解困亦有時。如天之冬。
困時也。春則解矣。地之凍。困時也。溫則解矣。當解則解。天下同解。當
困則困。萬物同困。故困以亨。言通于一切也。困本非亨。當時之困則
亨。如冬令閉藏。不藏者為逆。藏者為順。此困之亨。言如其時而困也。
又困有內外之異。外困而內亨者。亦亨也。如冬寒陽德潛藏。生機內

息。反育其本。培其根。以為春之榮。夏之盛。是困于今。而亨于後。根本
既固。枝葉必繁。是困而反亨。亨于無形。困于有形。君子不謂之困。故
以亨稱。孤臣孽子。處心積慮。以蓄其勢。敗國辱身。臥薪嘗膽。以勵其
心。而後發為英華。鬱為武勇。以快其志。而致其功。是雖困而實成其

亨。故困者因。而亨為果。因者末。而亨為基。何患乎困哉。愈困且愈亨。
不困則無亨。困之甚者亨亦大。如人歷患難。閱艱苦。動心忍性。激越
前進。磨兌發鉶。奮勉自強。則困之至。亨亦至焉。此困而占亨。謂困之
道有亨也。而必本于貞。不貞不能亨。為不貞不能處困也。困窮也。阨
也。人之恆情。快志則強。攖心則弱。有勢則自喜。失勢則自悲。皆不能

處困。以忘貞也。貞者四德之末。丁時之冬。冬令閉藏。則天自貞。貞以
為守。不餒其氣。不洩其精。不伐其神。不折其性。故中心常亨。外物不
能侵。真元永存。妄相不能害。此貞之德。足以固本而立根。順時而善
道。是聖人用藏之義。處窮之行。所謂獨善其身。遵養時晦。居易俟命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彖辭-32

不失其中者也。故能保合太和。協于乾健。因失安貞。致其坤順。乾亨
坤貞。天地合德。則何憂于困哉。此困之亨貞相互成用也。大人吉。亦
以能合健順而孚亨貞。君子之謂也。君子有德且有位。稱大人。傳所
謂與天地合其德。日月合其明者也。能如此則雖困而不失其吉矣。
無咎亦由是占。既占吉。自無咎。困時安能無咎。雖能亨貞。而稱大人。

始免耳。有言不信者。兌主口舌說言。今兌在外。是有言也。內懷險詐。
則不信矣。但有其口。而無其中。安能信乎。坎下而不平。心險而口悅。
是口有蜜。腹有劍。言困未嘗以信。則不信亦困時。人之恆情。處困窮。
而有求于人。在困阨。而有愬于眾。不易得人之信也。故詩曰。不忮不

求。何用不臧。楚騷曰期不信兮。吉予以不閒。皆困窮之世態。而為處
困之君子所宜知。言者心之聲。坎下陷。心不能衡。徒騰口說。曷克以
昭信哉。此困彖辭揭出困窮之道。心自口始。言而不謹。無益于行。尚
口之人。不利于事。兌之所以為不足也。
彖曰。困剛揜也。險以說。困而不失其所亨。其唯君子乎。貞大人吉。以

剛中也。有言不信。尚口乃窮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彖辭之義也。困以坎在內。而一陽陷兩陰中。兌在上。亦兩陽
在一陰下。陽為陰所蔽。故曰剛揜。言柔揜剛。且坎剛兌柔。柔外剛內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彖辭-33

亦成被揜之象。又揜者障也。遮蓋也。澤之用。在土防水溢。而水在其
下。是水被土揜也。五行原相制。今兌在外。水不復留。僅存澤之外貌。
故彖曰澤無水。坎險而兌悅。內險外說。情志不諧。內外難協。是謂之
困。以其窮也。凡物皆以用為利。失其用豈非窮乎。然困窮而彖稱亨。
則以通于一切。得時義也。以困而亨。是困于物。不困于道。窮于用。不

窮于體。故曰困而不失其所亨。其唯君子乎。言君子始能以困亨也。
君子本于道。不移于物。握其本。不囿于用。故困不失所亨。所字指則
亨有限也。言非大亨以正也。困之亨不可久也。貞大人吉。此貞字省
一。應屬亨下。而今屬大人言。則以占吉必由貞也。貞大人吉。以在位

之君子。能貞乃吉。然推之眾人。亦無不吉。此所以為亨也。蓋時之困。
惟貞能保其亨。貞而亨。固在位者吉。不在位者亦以貞免咎。此下有
無咎也。所以無咎而吉者。則本卦九二九五。剛中之德。剛中則寡欲。
而不失其守。不以困而自危。不以亨而自恣。故能守其位。而吉而無
咎。此君子之行。亦即本乾行健之義。自強不息也。九二九五。乾之本

德。內外之道。升沉之宜。故無不吉。而免于咎。此由人道言曰貞。由天
道言曰剛中。貞出于剛中。不剛則失其守。不中則失其正。守正不二。
斯處困之道。得亨之由。理數所不易者也。處亨而無驕淫之心。處困
而無恚恨之意。是素其位不願乎其外之君子。則剛中之道。貞固之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象辭-34

行所昭也。故必稱大人。以其德也。此大人亦可謂之大丈夫。所謂富
貴不淫。貧賤不移。威武不屈者也。亦所謂中立不倚。獨行不懼者也。
故非剛中以貞固者。不能及焉。有言不信者。本兌之用。而無坎之協。
騰口說而忘誠正。是言不信。惟尚于口辯。而其用已窮。為兌在外。困
窮之時。口舌何裨于事。辯論何益于行。明困時無可說也。說既不見

信。說者亦不以信期。是逐末而失本也。言為心聲。言出而心不至。將
何以為信。如要盟。如迫警。雖若可憑。實不能信。困窮之際。惟有自貞。
兌在外而易窮。是以有言猶不言也。以卦象判卦之用。由卦用定人
之行。此彖辭本旨。既在困中。自非平時可比。故辭述其用。以使後人

知所取法焉。
象曰。澤無水困。君子以致命遂志。
宣聖講義
此釋困卦象辭。明人道也。坎在兌下。兌在坎外。水與澤相睽。乃成澤
中無水之象。前已言及。升卦巽在坤下。而稱地中生木。此何以不曰

澤中有水。則以木性上升。雖生于地中。仍長出地面。故稱為升。水性
潤下。在澤之下。勢必流滲以涸。以內外言。外有澤而水在內。明非澤
中之水。則將汎濫以盡。故曰無水。若易其上下。則為水澤節。而水在
澤中矣。不過澤決口。水易流。宜自節約耳。澤而無水。乃成困窮之象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象辭-35

言其用窮也。澤以水用。無水是不克充其用。故比于困窮之時。物不
得展其技。人不得展其才。非困而何。水之在澤。如物之儲以備用。如
財之貯以供時需。今無儲貯。豈非窮乎。窮則困矣。人生必賴物以為
生。必利用財物以為用。必儲蓄以備不時之需。必節留有餘。以防將
來之不足。此經濟之道。民生之原。苟無存留。其困立至。此困卦以澤

無存水而得名也。困者有時所為。有人之過。如年荒世變時也。奢費
怠勤人也。皆不免于困。而君子先自責焉。天命靡常。人事有定。故居
易俟命。素位而不願乎外。盡己所能。以謀其有餘。約己之欲。以給其
不足。故恆免于困。以其窮于時。不窮于人也。人事之于困窮。亦有道

焉。則憂道不憂貧。謀行不謀物。物之不足。吾心自足。用之有窮。吾志
不窮。則時之困。無傷于人。而人之困。不見于時。為心所安。志所在。不
在彼在此。則困亦不害矣。故處困必以君子為法。君子守己而安其
分。本道而昭其德。見危授命。而不苟免。見得思義。而不強求。命自天。
而我不忮不畏。物自物。而我不貪不輕。是以能守貞而無卹于得失。

明分而無計于安危。此所謂致命遂志者也。致命。則一身之外。更何
存于心。遂志。則本分之外。更何動于我。故憂樂如一。利害無二。行不
務于外。則中常寧。言不苟于人。則性常定。命既致于道。則道以外。無
干于己。志既遂其初。則志所存。不誘于物。故困不足困。而窮且通。則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象辭-36

象辭稱亨。釋又所謂困而不失所亨者也。惟以不自困處困。則困亦
亨。惟以亨仍不失其貞。則困亦貞。此致命之要。遂志之本也。命受于
天。困亦天也。則困無傷于情。此性命之正。足以解其困也。志發于己。
窮亦己所覺。不以窮而動其志。則窮何害于我。此中和之德。能常定
其志也。則皆由卦剛中之德致之。乾之本也。行健之義。自強不息之

誠。乃能逮之。否則未有不為困而困。為窮而窮。而窮者既不能致命。
命亦無所託。既不克遂志。志亦無可持。則惟隨外物以存亡。徇情欲
以得喪而已。安能困而亨哉。故致命遂志。善用困者。即所謂貞也。貞
不失守。則外物不能移。貞不戾行。則情欲不能誘。故君子處困必志

于貞。明其本德也。且致字遂字有甚深意義。不致則無以自立其命。
不遂則無以自定其志。是致之有道。遂之有方。致則命自我立。不為
天所奪。遂則志自我定。不為物所污。是能反困為亨。因窮以達者也。
則君子之道。豈為時所弄。人所害哉。故處困之時。必求其亨。而必志
于貞。貞則亨。亨則不困。而人道則以致命遂志為先焉。

宗主附注
困卦象辭稱君子以致命遂志。此義甚微。以文王作易辭時。正當
被囚羑里之日。商王紂暴虐無道。臣民人人自危。文王又為讒臣
搆陷。身幽囹圄。前途吉凶莫卜。故以易見志。如明夷卦。內引箕子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37

為偶。亦以地火明夷。明入地中。天下同暗。前途茫茫。無所適從。特
揭蒙難之義。示順受其正之道。以處明夷之世。困卦亦然。被困則
身不得自由。道窮則行不得自主。故以致命遂志之義。明剛中守
貞之道。以處困阨之時。其旨一也。困之象以剛為柔揜。明為暗障。
亦如明夷。澤成無水之象。時當易陷之秋。果不有道以自持。將不

知困于胡底。故彖首揭亨貞二字。示困之必以貞而亨。方免于咎。
更以致命遂志一語。示處困必以剛中自持。守己不失。方脫于害。
故致命者。言本受于天者。仍聽之天。而無所惜。危難如是。安詳亦
如是。不為禍而自餒。不為險而苟避。此致命即置生死度外。不以

外來害灾移其中也。遂志者志發于心。心不二志。初時如是。其終
亦如是。不以物欲而動其心。不以利害而易其操守。此遂志即始
終不渝。不為時勢易其節也。故明夷為順以避難之道。困為正以
禦害之道。不為權變。一為常經。皆不外夫道之所合。時之所宜。所
謂無可無不可也。趨吉避凶。人之常情。持正執一。道之大法。二者

不可少一。蓋不知權變為不智。不知正經為不義。智圓而義方。處
明夷之時。本坤順之德。希離光之明。故順以就之。處困之時。本悅
澤之情。知險陷之害。則貞以待之。順者有宜。貞者有道。非強為也。
皆依卦象以行。故困之道。不為困困。方能解困。困者外也。而我以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38

剛中解之。困者時也。而我以貞操應之。是致命者足以保命。遂志
者不害其志。此禍中求福。危中求安者也。故能困中求亨。亨而不
困。則貞以成之。困而不亨。則剛中以禦之。是以困不失所亨。此君
子獨立不懼。遯世無悶者也。何哉。九二九五。剛中不改。足以抗包
圍之群陰。而不為坎險所陷也。

初六。臀困于株木。入于幽谷。三歲不覿。
宣聖講義
此困初六爻辭也。初六坎之初。坤之初六。為卦之下。柔而在下。如地
中幽邃之處。而在人身。則以臀喻之。臀在身後。以前後猶內外上下。

卦在下者。亦稱內或後。在上者。亦稱外或前。以六爻自初始。漸進而
向前。故下為後。如人之臀。又臀位于幽獨之所。字從殿。殿後之義。亦
在後也。然臀亦稱尾。尾猶顛也。初六稱臀。則屬于後。且為污濁暗昧
之地。如人便溺所出。以爻為坎之下。水下洩之道也。而爻辭應為臀
困。非全體之困。不過臀之困。即身之困。未有困其臀。而身得自由者。

此乃明所困在身後耳。株木者。言非所困而困焉。臀困株木。如豕困
柵中。株木所以拘繫之也。株木者。非林木。而地低窪。若喻以囚拘。如
畜類被幽禁。則甚合。以初六柔也。地下而性幽暗。非山林廣大之以。
故因其困而入于幽谷。言無可逃也。仍本坎陷之義。有如墜入陷阱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39

之象也。株根也。幹也。以其不扶疏地上。且深陷入幽谷中。幽暗也。深
也。與明反。而義同冥。升上六稱冥升。困初六稱入幽谷。是由冥升而
來入也。幽谷既非明朗。又非淺易。則入者茫茫然不知其他。故曰三
歲不覿。言不得見也。三歲者久也。不限于三。凡自二以上者皆三。如
俗所謂第三者。在第二外也。初六以坤履霜堅氷之象。為陰始凝之

時。陽德不加。暗然而陷。故爻辭如此。明其困于下也。困以剛中而亨。
初六未得九二之照臨。故有幽谷不覿之占。然卦自北方始。而稱臀。
可見其面方向外。則其後背之陷。尚不足為全體之害。故不及吉凶。
言徒困于幽暗。不易見天日而已。何以不易。則為株木之困。如畜之

初拘也。
象曰。入于幽谷。幽不明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言初六雖在下。而志于上。雖陰降。而情樂近陽
以升。故雖困。惟其臀。雖入谷。惟幽暗而已。爻辭初與上。多不關大用。

以無位也。柔而在下。非無可作為。故惟困于幽深。而苦于不明。三歲
不見。如人盲目不見光明。初六辭旨。為示困之始。在不得光明。所謂
剛揜也。剛為柔揜。況爻又為柔乎。如居暗室不得燈。則永夜無所見。
而又困于所繫。欲去亦不易。是以成幽困之象。欲得脫去。必因九二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40

之剛。故曰入。明其無所覿而陷入焉。此困之由外物來。而內無所恃。
故不明也。
九二。困于酒食。朱紱方來。利用亨祀。征凶。無咎。
宣聖講義
此困卦九二爻辭也。九二內卦中位。坎之主爻。乾之九二也。剛中在

內。原為見龍在田德。施普及之時而。在坎則一陽陷兩陰中。成坎險
內陷之象。今合上兌卦成困之九二。更有剛被柔揜*之情。故不離于
困。惟以剛得中。而上應九五。內外同剛。以與柔搘拄。故困而有爵秩
之降。言困仍能進也。酒食者。自九二至九四互離。水火相交。烹調之

用。而坎亦有尊酒二簋之語。明其有關于食事。酒食雖備。而困于時。
遂不得醉飽。徒有酒食之名。而無甘旨之實。此所謂困也。若在平民。
則蔬食飲水。若在上位。則醴酒薄肴。不過供具而已。且在困窮之日。
並非頤養之時。得食已難。當茲坎陷之時。又非鼎食之際。則果腹亦
不易。此困于酒食。不獨指不甘旨。及不豐備也。在九二為酒食而困。

即有亦不能安享。即多亦不容甘飫。則困之時義使然。凡食以頤為
養生之正。以噬嗑為得食之基。今困九二徒以互離。有與噬嗑近。故
以酒食占。而不免為所困也。朱紱者。朱綬乃爵賞之物。方來者。言其
有位可得之。九二得九五頒賜也。故曰方來。以二五正應。方能得焉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41

然非困之得。乃困之遇。困而得位。斯遇此賞。而酒食且困。朱綬又奚
榮。食飲且不充。官秩卻何貴。不過九五方以此羈糜下位。好爵令名。
補其食祿之匱。希賜厚賞。償其苦阨之情。假以名。使其不離。加以秩。
範其不安。此九二因中位而得占加官進爵也。利用亨祀。則如萃之
用禴。仍祀事祈報之旨。祈祜而報恩。為在位者所必重。九二以時。王

之寵命。當思神祖之恩施。此利用亨祀。乃在位者之志。九二九五皆
然。且當困窮時。前途尚不卜。故有禱于祖。祈于神。以乞祐而保安。則
猶人之恆情。人窮則呼天。急則呼毋。為無可奈何。惟以命聽諸上帝
及所生而已。此困九二九五。皆以祀為利之義。不獨不忘本始也。然

酒食既困。則亨祀亦難備禮。此姤之不克豐備時也。而所關禍福。則
不得以物不足。而失其禮。以儀不具。而忘其誠。此亨祀之利。與九二
之受祿相應。皆言以禮示其情。以尊敬之心。致其契悅之意。此則本
上兌卦之用也。征凶者。不易進取。九二剛得中。而被揜。守則有餘。進
則不足。故占征凶。亦與方來二字對。來者彼來。征者我往。如升之不

來。與萃為反。困以貞自守。不宜輕進。進必有凶。而以本爻得中正之
位。有剛健之德。故占無咎。以中而剛。不為物困也。
象曰。困于酒食。中有慶也。
宣聖講義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42
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二雖困于酒食。而得中位。剛中之德。而有
朱紱之慶。酒食之困。其小焉者。爵秩之加。斯吉慶之大者。而以剛德
自強。守貞不易。不忘本始。亨祀以誠。則受神之福。且受上之賞。是中
位之慶。酒食之困。何足為患。利用亨祀。乃吉慶之本。不悖于孝享之
德。不戾于神祖之命。則雖困亦亨。況有朱紱之來。無咎之占。是因僅

屬酒食細事。何足為憂。亨字與享通。亨以成禮。祀以成祜。人神之契。
福祿無疆。則困于一時。將亨于其後。故困而亨。仍以敦本返始為重。
剛中之德。乾之道也。祭祀之禮。本乎天道。故能敬天不違。孝先不二
者。雖困又何害焉。此亦君子致命遂志所重。亨祀以致其誠。祭祀以

培其本。則命聽于天。志達于神。神祖所祐。百祿是總。則困已不困。貞
而能亨者矣。剛中以成貞。孝享以致亨。則貞且亨。斯君子處困之要。
毋以九二困于酒食。而有疑于征凶也。釋文特以中有慶。明告九二
之困不足慮。貴在充其剛中之德。致其亨祀之禮。而達于君子貞亨
之行耳。

六三。困于石。據于蒺藜。入于其宮。不見其妻。凶。
宣聖講義
此困六三爻辭也。六三下卦之終。中爻之始。與九四接。成未濟之象。
剛柔互失其位。則行止皆戾于道。故爻辭占凶。困于石者。以柔乘剛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43

而坎之終爻。上介于兌之下。兌下為剛。柔與剛不能匹。以中互離之
中爻。首末兩陽。反坎為離。變柔為剛。故有困于石。據于蒺藜之象。石
剛。而蒺藜介于剛柔之間。困于石則不得出。據于棘荊之內。更不易
進退。是六三之時。如大壯羝羊觸藩。不能退不能進之情。然非大壯
也。柔之揜剛。已無由進。又前後為剛所斷。柔亦無由退。是困之所遇。

皆失其宜之所為。又較初之困于株木有異。初見阻于九二。故曰株
木。三則前有九四。後有九二。故曰石曰蒺藜。明其不可據而據焉。其
困窮可知。如人失路。而走入荊棘之中。榛莽之內。又為石所遮斷。是
行不可。止不能也。入其宮不見其妻者。兩陽之間。如中宮而自入之。

亦如初之入幽谷。不過初在下為谷。三在中為宮耳。其境雖殊。其困
一也。而以全卦中互風火家人。反為睽。家人變睽。故曰不見其妻。以
剛過多。柔被壓。不得與齊妻齊也。陽與陰匹配相得者為夫妻。六三
前後兩陽。不得諧合。故不見其妻。如小畜之夫妻反目。亦以剛遇柔
難與匹也。宮中為內。如家中以妻為主。今家道乘而成睽。六三又不

與九二協。故入宮而妻不見。困之所為。是有家而難齊也。自二至五。
皆中互之象。九二以酒食之困。即婦道之乖。婦主中饋。惟酒食是議。
困窮之日。巧婦無坎。則易起勃谿。而夫婦不和。家道失正。故循至六
三。遂不見其妻。明處困之不易。固窮之難。婦女之見。共富貴則安。共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44

貧賤則詬誶。亦人恆情。不得以君子安貧樂道責之婦女。故困卦特
以家道之困。示夫妻乘離之由。雖不必有之。實情勢所難免者。
象曰。據于蒺藜。乘剛也。入于其宮。不見其妻。不祥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六三柔加于剛。而介在九二九四兩陽之中。

故有據于蒺藜之象。剛柔不相協。則動靜兩難。行止均不易。不見其
妻。乃不得配偶。互相乘違。是家人之反。即家道之乖。為人道不祥之
兆。祥以和召致。語曰和氣致祥。乖氣致戾。今夫妻失和。即無以召致
祥福。而成乖戾之害。由爻辭困于石據于蒺藜言。是行之戾。由入于

其宮不見其妻言。是止之戾。行止皆不可。此六三之困。為全卦最甚
也。故占凶。較之初二雖困。而仍占無咎。可以見六三之不利矣。蓋困
卦六爻皆困。而三陽之困。猶善于三陰。以陽困而得中也。陰困則無
守。惟有順乎陽而得諧協者。可免咎。六三則以原居多凶之地。又介
于兩陽之間。乃離之中。離以麗為祥。離為戾。今一柔不能與二剛麗。

遂成乖離。此所以不祥。而獨占凶也。若九四則雖同不當位。而有與
下相終之情。此陽德之勝也。困之中爻。孚于未濟之象。而反家人為
睽之情。以致行止俱非。動定難措。蓋家人巽在離上。而睽則離在兌
上。由全卦言。本互家人。由下而上言。則反為睽。且上卦原為兌。是以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45

得睽之用多。六爻初上無位。則人道最困窮者。為三四兩爻。而四幸
以陽志在下與初應。故得免。惟三以陰與上應。皆為陰柔。且反坎為
離之中。柔不得剛之協。故為全卦最困之位。爻稱困于石。據于疾藜。
可見所交接者。皆為阻害。入其宮。不見其妻。可見所歸處者。亦皆相
攜貳。是六三遠近皆無相與。而成孤孑自困之象。然六三之困。時也。

位也。君子不以時位困其心。雖不得與。亦無所失。以能守其貞耳。守
其貞。則無待于外。無需乎助。則己不為困。何畏于石。何憂于疾藜。不
以得失移情。苦樂易志。則何患乎家道之睽。夫妻之不齊。此君子處
六三。不因其不祥。而存過慮之心。不以其凶。而求趨避之道。故戒慎

在平日。而有終身之憂。豁達于事臨。而無一朝之患也。
宗主附注
因六三爻之義。 夫子已詳示。傳曰非所據而據。故不免于困。以
蒺藜多刺。不可據之物。而竟據之。此如幽谷不可入之地。而竟入
焉。皆為困窮不擇行之象。此恆人之情。若君子則不以境而自困。

不以時而同窮。幽谷不入。則無不明之憂。蒺藜不據。則無被害之
慮。心中無偏頗之見。則物無利害之觀。行止無濡滯之時。則道無
險夷之異。故在坦途。不失戒慎。則臨危地。亦無恐惶。在寬場。不忘
檢點。則當陷穽。亦自安豫。蓋不以境易其情。不以行移其志。何哉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46

一于素位。持于中和。人視若險巘。君子則如平地。人畏若危岸。君
子仍如安居。故履險若夷。行危若安。不以外物動其中。則外物亦
無害于我。而要在時存臨深履薄之念。勿忘戒慎恐懼之情。則雖
困而仍亨。窮而仍達。故入幽谷亦明。據蒺藜亦安。此道者所謂入
火不焚。入水不溺也。中氣自充。則任何凶惡不能干之。性天自固。

則任何危險不能害之。身無所重輕。則物何足為患。生死無所繫
戀。則安危福禍均齊之以一。此即致命遂志之道。為困而不困。窮
而不窮者所為也。六三之困。固甚于各爻。君子亦視若無異。則何
不可據。何不可入。而何困何凶哉。此易之吉凶。為常人言也。不能

自立命。則聽命造化。不能自遂志。則信志時運。斯尋常人憂樂之
情。隨物而生。安危之念。困境而定者。故役于物欲。囿于變幻。無可
自主。斯無可幸免。德之不足以邀福。道之不足以避禍。則困益困。
窮益窮。心不離于物之遷移。行不逃于時之變易。則惟憂苦沉淪
而已。更何亨以解困哉。故失貞則失亨。能守則能行。六三不祥由

于偏求祥耳。果無祥殃之判。自無希求之情。則不祥亦無異于祥。
而困又何別于亨哉。此中義理至精微。習易者須深悟之。文王作
易。固以此自解其困。特作辭示人困之所由。與困而亨之所在。文
王悲憫之心。于其辭中即足見之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47

九四。來徐徐。困于金車。吝。有終。
宣聖講義
此困九四爻辭也。九四外卦之始。為兌之四爻。而與六三同屬人爻。
以陽剛之德。居柔位。而上有九五。兩剛之接。與下九二同功異位。為
多懼之地。本乾九四躍淵之道。樂與下近。故曰來。自下上曰往。自上

下曰來。言九四由外來也。以剛乘柔。而易升為降。故曰徐徐。言其行
緩其情安舒。本下就之道。有自卑之德也。九四之應為初六。一剛一
柔。陽來就陰。外來親內。而中互家人。有如咸男下女之象。九四居巽
之中爻。互離之外爻。內鄰六三。遂牽引以俯就于下。柔之德本安閒。

行亦迂緩。故徐徐其來。而不忽遽也。然九四雖介于九二九五之間。
有如損益交錯。而與益近似。兩陽下臨于陰。故陽剛不得伸其志。仍
成被揜之情。故亦稱困。謂失所出路。雖轉而向下。又失其所本。故曰
困于金車。車指在行道之中。金車貴人所乘。非困窮時所有。困而因
金車。亦如初之困因株木也。金車者。以爻九四乾也。而下臨坎。雖貴

重而不利于行。以險陷在下也。九四之剛。本以陵越之情。飛騰之志。
為其所願。而今徐徐其來。緩轡強步。有金車而等于無用。反不若徒
行之快其志。故曰吝。言吝于行而惜其物也。凡不暢所欲。不滿所求
皆吝也。吝惜之而不充其用也。此困之所使。如駕華美之車。以行污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48

穢之地。雖不自吝。亦可惜也。況行迂迴。而進趑趄。前既不能。退亦不
可。則吝而不免于困。惟以剛樂近柔。上樂親下。有自謙之德。為克己*
之行。乃孚于坤安貞之道。而有永貞之終。終者坤之本德。乾知大始。
坤以大終。九四發于乾。而志協下之坤。故能有終。此凡剛就柔者。多
及之。如地山謙。以謙退之德。成君子之終。所謂謙尊而光。卑而不可

踰者也。九四之行。恰孚謙道。卑以自牧。故克有終。此爻辭因其善于
處困。合乎貞亨之德。故決其有終。明君子之困。可終達于亨也。
象曰。來徐徐。志在下也。雖不當位。有與也。
宣聖講義
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四陽剛。而徐徐其來。違其本行。則因志在
下就于陰。故不升而來。不遑遽而徐行也。下字指下卦。亦指行向下。
即自卑之意。位高而自下。如乾之或躍在淵耳。九四原非中位。且剛
柔互失。如未濟之象。故曰不當位。但不當位者。以剛履柔位。而下六
三。則柔乘剛。是仍成一剛一柔之道。四爻與初應。亦孚于一陰一陽。

故曰有與。言兩情可與協。其用相與成也。爻辭稱有終。釋文稱有與。
明有與始有終。蓋陽升陰降。原成背馳之情。而九四乃反以就下。遂
得相與之利。陽剛原無終。而以有與得終。正如地山謙。以謙而有終。
為克孚坤用。亦永貞之德耳。仍與彖辭貞大人吉相應。貞乃有終。剛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49

能就柔。乃相與以有終。此以亨貞互成其德也。非貞無以亨。惟亨而
能貞。乃永保其亨。是因之君子。必先自貞。有守始有與。有與始有終。
亨者天道。貞者地道。人以地法天。故先貞後亨。此九四以志在下成
其貞。即以有與有終。而免于吝與困。要以來徐徐之行。足以徵之。來
徐徐。則一切均本是以行。自無輕躁妄進之害。此守貞之道。必本于

坤順也。內健外順。如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。皆君子應時保身之要。
不可忽略看過。
九五劓刖。困于赤犮。乃徐有說。利用祭祀。
宣聖講義

此困九五爻辭也。原文赤紱。乃赤犮之誤。與九二朱紱不同。朱紱指
印綬。赤犮指除不祥之人或物。或曰紱當作韍蔽膝之物。見禮玉
藻篇。然此兼義。其本義作赤犮。亦作捇拔。周官赤犮氏。主除不祥。
又刪除草木蟲豸者。以其自死。有召致沴氣疫病。為不祥之物。故袚
除之。九五以上卦中爻。亦全卦正位。非同九二在下。可受上之爵賞。

而有朱紱方來之占。九五主位。更無以印綬賜頒者。況天子服飾。即
為印綬。亦無受困之理。故原本赤犮。後人以類似九二朱紱。遂作赤
紱。赤朱一色。而朱為正名。如印綬則當仍稱朱紱。不得易以赤也。九
五兌之中爻。乾之九五。下與九二同為剛。中以困之時。陽為陰揜。雖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50

居正位不離于困。惟在上而近于極。得九四之承宣。困尚無害。且有
解脫之望。此九五之得中。克秉剛健之道。以與柔周旋也。劓者去鼻。
刷者去足。古五刑之屬。皆以誅有罪者。九五居執法之地。有刑人之
權。故以劓刖稱。言其用可比于鼻足之刑。則以上初皆柔。如人之鼻
足不全也。而全卦中互家人睽。由下上孚于睽。睽亦稱其人天且劓。

則以兩陰間其陽也。今九五亦以三陽被揜于三陰。體肢不全。而在
上者去鼻。在下者去足。雖曰刑殘以罪。亦有非罪而受刑。更有非刑
而殘體者。此爻辭不及刑罪。祇以鼻足之被戕。若受劓刖之罰。如眇
能視。跛能履。但稱眇跛。不稱所以眇跛之由。以卦象限于所見而已。

因困而有此殘傷。且囚困而關于赤犮。是九五為欲挽其困。濟其窮。
卻將憑此以用其道。如見殘體之困。則思有以療之。如見祓除之困。
則思有以正之。皆九五剛中之德。欲行其志。以脫于困。而未免者則
以志之不得。行之無成耳。殘體固不易補。赤犮亦難見于功。此困窮
之時所為。不容免強。則雖有位。仍無其勢。雖得中。仍非其時。然而以

位究有可為。以剛中究有所希冀。故曰徐有說。說字兼悅與脫二義。
則兌為悅澤。其闕口又解脫之象。如缺口而放水。猶啟關而釋囚。是
兌包有數用。九五因之。乃徐有悅澤或解脫之功。則以剛既揜于前。
欲進不得急。與九四來徐徐之徐同義。言困之脫。必徐徐而後致之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51

窮愁之境。必緩緩而後去之。則以九五中直之行。立不易方。而阨于
時。不得不徐圖之事。緩則困脫。行徐則困解。而殘體者終可無苦。祓
除者終遂其願。此亦剛中之道。持之以貞。乃致其亨也。亨以成禮。故
利用祭祀。仍如九二之亨祀也。返本以報恩。培源以祈福。九五正位。
仍以孝敬示天下。以祭祀契神明。是困終亨。賴乎人神合德。而禍福

轉移。皆在于盡禮。以致其敬天孝祖之行。此本亨以和禮之義。禮以
保位之功。無論困否。所必由之。而困時尤為重要。故全卦于二五兩
爻提示焉。
象曰。劓刖。志未得也。乃徐有說。以中直也。利用祭祀。受福也。
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五得位居尊。宜有所為。有所成。而輝耀當
時。烜赫千古。而爻辭以劓刖形容其肢體且不全。是已不副其尊嚴
之貌。而同刑餘之人。何以為萬民之望。天下所具瞻哉。故釋文以其
志未得。明其時之不宜。雖有其位而無其時。雖有其志而不得遂。是

負其威儀之相。辱其尊嚴之位。亦困之所恆不免者。困于赤犮。辱于
劓刖*。則為功而受過。為利而反害。形之不全。德亦不昭。固困時不易
免者。然以其中位。終不同于常人。故曰乃徐有說。言終得解其困。悅
其志。以中位而直其行。此剛健自強不已者也。且以利用祭祀。受神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52

之福。則雖困亦無害。雖殘于前。而全于後。雖傷于一體。而成其全身。
雖困于袚除之物。而終得解脫之望。此由九五有中直之德。更以祀
事。復受神祖之福。人神合契。何困之患哉。全卦以九五之困。為可解
而受福。是正位之可貴。中行之可師。而勵人以明德守位。盡禮誠神。
以待時而回天。致命以遂志。仍不外貞以致亨。亨以解困之旨。故刑

殘不足畏。困窮不足憂。君子自有其保全之道也。九二九五以剛中
得位。雖困終亨。乃困卦大用所在。讀者識之。
上六。困于葛藟。于臲卼日。動悔有悔。征吉。
宣聖講義

此困上六爻辭也。于臲卼日。日字誤作曰。與大畜卦日。閑輿衛誤曰
相同。應為于臲卼日一句。後人以屬下句不合。上六為全卦極位。兌
之上爻。亦其主爻。而本坤之上六也。全卦初上皆柔。中六三爻亦柔。
分揜三陽爻在中。故名困。而易言之。陰亦困也。以易卦六爻。周而復
始。陰固揜陽。陽亦夾陰。故六爻皆有困字。特所困不同耳。如初困于

株木。二困于酒食。三困于石。至上六困于葛藟。其困于物同。所困之
物不同。初與三所困相似。木石之屬。不情之物。二五困于酒食赤犮。
乃行為之困。動作之事。上六葛藟。亦如初三之木石。而與三之蒺藜
尤相近。蓋皆為行止之阻。進退之難。不過六三困于石。而據于蒺藜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53

非本困也。乃自依據之。咎在己者多。上六則為葛藟。而困非由己之
行。蒺藜多刺。易傷毀。如坎之寘于叢棘。葛藟為牽藤。易糾纏。如坎之
繫事徽纆。皆拘系之象。罣牽之情。不得自由進退也。以上六極當變。
前之剛者變為柔。刺傷者變為纏縛。是以兌之用易坎。而險陷之害
變為糾紛也。且葛藟不足傷人。徒以纏縛。不足害物。徒以牽連。是亦

可見卦至上爻。雖困亦已大差。以其困易脫耳。無傷而易脫。則困之
用且窮。是困之勢。如強弩之末。明示其且解。雖困無大礙。第上六。兌
之主爻。在全卦為極。而在上卦為主。故仍在困阨之中。有憂危之象。
故曰于臲卼日。言所困之地。恰當艱危不安之時。臲卼者。不安之狀。

危殆也。險害在其下。糾紛在其身。故臲卼不安。所謂惶惑之情。困迫
之境也。兌以悅澤為用。窮則反為憂危之態。而又困于物不得去。重
其憂思。此上六居高而履危。迫于時而囿于物。有不能自解之情。故
曰動悔。言動而有悔也。有悔者。以卦外多悔。既臨多悔之事。自來易
悔之思。二悔字。一指時位。一指心志。時位指外來之悔。心志生己身

之悔。如悔其所為。而更悔其思也。與豫卦盱豫悔遲有悔義相近似。
皆以己之悔心。與事之悔改相牽連。即若事不可悔。心亦無悔。今動
于悔。而心有悔。是中悔外亦悔也。悔為補過之機。遷善之萌。是亦德
之吉者。故曰征吉。蓋因悔而動。則行卜吉。如人悔其前非。而別求其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釋爻辭-54

行于善。自協吉占。征字指行言。全卦皆以守為吉。故稱貞吉。上六當
變。故反為征吉。是利用其悔禍之心。而求其日新之德。則行無不吉
矣。
象曰。困于葛藟。未當也。動悔有悔。吉行也。
宣聖講義
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上六高而無位。更以柔居上。故曰未當。而成
困于葛藟糾纏不已之象。動悔有悔。以事之當悔。且可悔。而心知悔。
日能悔。故為吉。而利于行事之當悔者。必其前之失。可悔者。必其時
尚可及。心自知悔者。覺悟其非。能悔者。克悔。改其所為也。人不易無

過。過貴能悔。事不易無失。失貴可悔。故動于悔。而必有悔。且克實行。
自無不吉矣。言行二字。指吉以行占。而行亦吉。則重在能行也。全卦
彖辭有言不信。以不能行。上六變而能行。故占吉。且與貞以致亨之
義相應。兌主說言。而困之解。非言之功。必期于行。能行則困不困。而
吉亦以行占葛藟之糾纏。不足以阻其必行之志。況悔其所為。而圖

改善之。則前之困亦自解矣。此上六以柔在上。得坤之終。孚永貞之
吉。而合乾元自強不息之道也。柔悔其揜剛之失。剛遂其中行之志。
則剛柔相得。而困解矣。更何憂于臲卼哉。此爻辭微旨。重在動悔有
悔耳。能自悔者。則雖過無害。故以吉終。坎陷不陷。兌澤永沛。則困成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疏述-55

亨。此上六必變。奱則為井。而有舊德可食。往來井井。更何物之困哉。
困之變乃為井。而坎之陷。乃升于上矣。
宗主疏述一
困以兌合坎。澤在水下。成有澤無水之象。故象辭稱澤無水困。以
水與澤睽離也。若以升卦木生地中之例。則為水在澤中。應不得

謂為無水。而象辭無水者。以水性潤下。即以卦上下言。兌上坎下。
是水在澤之下也。澤因土以成瀦水之用。若水在下。是非澤所得
瀦。水愈下流。澤亦愈涸。遂為無水之澤。如天旱池沼皆枯。原瀦之
水已不復存留。雖有澤。而失澤之用。此所以為困也。澤之用。于水

為溉潤之功。于物有運轉之便。于中有水草魚鼈植蓄之利。于外
有流通平均蒸化之功。是皆以水為本。水而與澤乖離。將何以成
其用哉。此困之名。以澤不得水成其功用耳。澤之于人。比于恩澤。
若兩露之沾沛。溝渠之灌溉。皆以生成之效。為其致用之道。比施
政之所關。明德及于大眾之所見。故德政之世。膏澤下于民。暴政

之君。膏澤不及于眾。皆以恩施為澤也。澤而無水。猶膏澤之不下。
而民眾無以生存。此則國之困。民人之所苦也。時困屬諸天。國困
屬諸人。困卦期言之。下坎不以水成澤之用。而以險陷減澤之功。
是上不得與下合志。而內不得與外同情。上下相疑。中外相忌。困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疏述-56

之為困。乃以時成。若救其偏。補其敝。必反其道。而易其行。則反困
為井。井則水得蓄。而用可永。雖非澤之大。而有巽之順。坎反在上。
以宏其潤物之功。而達其生成之德。此井之繼困。足以行困之時。
即由卦言。困與節同體。坎上而兌下。則反困為節。節亦可以濟困
之窮。如人困窮。果節約。自苦自儉。則不為困所害。故節困之用。相

反相成。而善用困者。必取法于節。不節若。則嗟若。節則有餘。困而
節。則不終困。水用既顯。險陷失時。則困之道。易為不困矣。澤上水
盈。其用必豐。尚何困哉。斯不過易其上下而已。如損與益之例也。
困彖辭稱亨貞大人吉無咎。而釋文曰。困而不失其所亨。其惟君

子乎。此義 夫子已詳。大人君子以德言則同。以位言則別。亨而
貞。非君子不能。以在困時。尤非君子不能也。蓋亨者得志之時。易
生驕心。若不驕而自戒慎。不失其守。豈常人所能。此達時之不易
貞也。若當困阨之際。貧賤所迫。易生惡心。若不志不惡。而潔身自
好。不失其分。豈常人所能。此窮時之不易貞也。今困亨貞三字相

連。是兼窮達之時。而賅升沉之際。果以道言。則為困窮。若以時言。
則當亨達。此在亂世而得志者。危邦而居高位者。雖困而亨。然亨
則亨。而不失其貞。為以時之亨。而道之困。亨亦困也。故亨不得久。
而必志于貞。所謂困而不失其亨者。亦即困而不失其貞也。亨貞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疏述-57

本末也。貞本而亨末。能貞方固其本。貞固也。乾傳曰。貞固足以幹
事。此四德之本。如木之根。室之礎也。故困之亨不足為貴。困之亨
而貞。則貴。困之貞則尤貴。達之亨不奇。困之亨為奇。困之亨而貞
則尤奇。以困原不可亨。而不易貞。不可者。時可之。不是者。人易之。
此惟君子能及焉。蓋困之貞。即 夫子所謂固窮。 夫子以子路

問君子亦有窮乎。特告之曰。君子固窮。即明示困貞之義也。困即
窮。貞即固。固窮者。貞以處困之謂也。後人釋此句。多未得 夫子
之旨。不知原本困彖辭困亨貞之言。困字指卦。亦指境遇。亨貞則
分指時宜。與所行之道。時宜者外也。所行之道內也。依乎時宜。則

亨或否。依乎人道。則以貞為本。此困之無論何時皆貴貞。亦即困
窮君子所行也。惟能貞固。始能免于困窮。而不失其亨。若失貞固。
則困亦害。亨亦害。故困可亨。而不可亨。必以貞而亨。方善用困。此
君子固窮。不為窮所累。且以成其德也。若小人不知貞固之義。徒
恨困窮之來。遂不免為時所移。為境所迫。而自濫其行。趨于下流。

不可復救。故曰小人窮斯濫矣。濫字與固字恰相反。固則有守不
易。濫則隨波逐流。無所底止。言如水氾濫。流下忘返也。何以比水
之氾濫。則因困卦坎水在下。脫澤之堤防。而下流不已也。故 夫
子之語。全本困卦之用。非偶答弟子之問為護其窮也。窮何患哉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疏述-58

困卦為困窮之時。各爻均有所困。即示在困窮之日。無論何人。均
不免于困阨。在位者固困。在野者尤困。為財者固困。為食者亦困。
己與固困。家人親友亦無不困。行動固困。株守養晦亦無不困。此
困之為亨。言天下同困也。通于一切無不感其困。則困安能獨亨
哉。故君子惟有致命遂志。以困待困。先自困。而後不深覺困之苦。

身入困。而後可希望困之解。故初六之困以臀。即明示身已困。而
面向外。則雖在困中。尚有出困之日。株木之困。幽谷之困。皆先自
困。而後求其漸脫于困。初爻無位。原為尤困之地。是以繫于株木。
入于幽谷。明其實處困地也。然卦自外上。由初以進。則在困地者。

終望脫而向上向外。此初爻之困。為困之始也。然困卦類無不困。
初志固在出困。而所進仍不離于困。且在下固困。升于上亦困。在
位固困。進于前亦困。其困雖殊。其被困則一。此卦之以固名也。不
過進于九二剛中之德。如在內之主。有受時王爵祿之象。故有朱
紱方來之辭。然其為困。亦不以位而免。可見困之所為。在位在野。

皆同感焉。不過所困之境有別。而處困之情有殊。困而無困。惟有
君子因貞以求亨。故先自困。而不希其免。不以苟免。而更增其困。
是君子不以困自窮。明困之屬于身外。則不干其中心。明困之屬
于一時。則不動其內守。此知困而困。終不困也。學者要于此義深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疏述-59

思之。
澤水困正合現時之象。澤無水困。而內為坎險。豈能免于困。所幸
者剛中之德。雖被揜而能守。守則不失其貞。貞固則可亨于一時。
此困亨貞。彖辭已明其教。與人道所先。人道以貞為本。方孚于天
之亨。而困卦內互風火家人。二女同居。相猜相妒。終成睽違。睽反

為革。故困後交井。則井井然稍定。勢如坐井觀天。不得其真。井亦
如坎陷。則阱也。陷阱之灾不易出。而後為革則變易。至鼎則更新。
革鼎之間。一故一新。易數如是。天數亦然。火澤為睽。澤火成革。澤
水為困。澤風大過。澤地為萃。地水火風四大交遽。今由地水起。將

終于火風。火風之合為鼎。此其時也。而澤與之終始不離。則兌也。
故兌澤之用。為牽引之介。今澤無水。是澤用已窮。兌道不復。兌下
以火。更何用哉。此必革也。
宗主疏述二
困卦各爻。均以困窮為當前境遇。君子則由困而至于亨。即心無

困亨之異。自無困亨之境。佛所謂色不異空。苦不異樂者也。惟無
苦樂之異情。自無困亨之異境。困即是亨。亨即是困。雖物我相糾
紛。而情志無二致。益困益亨。益苦益樂。君子視為一也。得失不存
于中。利害不涉于己。則何困何不困。又何亨何非亨哉。故君子惟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疏述-60

自致其命。遂其志。不問境之為困為亨。乃能于困中得亨。而亨亦
與困同化。此困卦困亨二字相連也。不過君子能同困亨而齊苦
樂。小人則不逮焉。是由一般人言。困自困。亨自亨。不可強之作達
觀。如莊氏之齊物。佛氏之空觀。此儒家兼出世世間法。有上下聖
凡之別也。就人情言。所謂困與亨者。皆以生活必需為始。生之裕

者為亨。窮則困矣。故困亨必自酒食始。全易除養生以頤。求食以
噬嗑外。而最關生存需要者。在平日則為需。在窮時則為困。困與
需乃恰相反。需者人人皆得所需。困者人人皆失所欲。故需卦彖
辭。即明言義不困窮。而需與困。又皆以飲食為重。需為得食之日。

困則不得食之時。故需象曰。君子以飲食宴樂。而九五爻辭曰。需
于酒食。貞吉。困之九二。則曰困于酒食。皆以酒食為言。吾需時得
酒食之需。而困時感酒食之乏。皆以卦之坎為取用之本。坎在乾
上即需。坎在兌下即困。坎為生之源。在上得其功用。故成需。在下
失其滋源。故成困。而坎之中陽。乃功用之所存。滋源之所在。故需

以九五稱需于酒食。困以九二稱困于酒食。九二九五。皆坎中爻。
亦坎主位。實為一爻。在外則屬九五。在內則屬九二耳。需以坎上
乾下。雲上于天。如雲雨之潤物。故能應人物之需。困以坎下兌上。
成澤無水。如江河枯竭。不足以溉灌。而人物失其生育。故成人物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疏述-61

之困。需為時之宜。因亦時之困。而皆自飲食始。小民所需者飲食。
所困者亦飲食。故需九五困九二。皆以酒食稱。此易示人道常經。
生民要計。不能概責為君子外物而先其守。無求而樂其道也。故
困窮之日。惟君子能亨。而需給之時。則凡人皆得所欲。此需為不
困窮。亦猶治平之世。豐足之時。人人皆安生樂業。更何困窮之感。

故困者凡民之困。惟君子以困而亨。民不得所生。物不得其養。則
雖如何言說。亦無以解其困。故曰有言不信。尚口乃窮。口不得食。
雖甘言不足以療其飢。生不得養。雖利舌不足以舒其苦。此坎之
潤物無功。而兌之說言何用。君子惟有守貞以自持。致命遂志。以

聽天待時而已。
固辭多與坎卦同。以下為坎也。如坎初六入于坎窞。與堪初六入
于幽谷同意。坎上六繫于徽纆。寘于叢棘。與困初六各爻困于木。
困于石。據于蒺藜。困于葛藟同意。皆以身被困阻。行止不自由也。
坎為陷。如陷穽。困亦同幽囚之象。則坎以一陽陷兩陰中。而困亦

以三陽揜于三陰中。始末皆陰。則陽下失所本。外失所出。前後均
阻。進退俱艱。故又如大過首末弱也。然大過中四陽連結。尚有不
可抗之勢。而困之陽散錯。均被困而莫逃。惟幸二五正位為陽。得
剛中之德。有自守之資。故君子因之以反困為亨。困于時。不困于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疏述-62

人。困于物。不困于心。則雖困仍自成其德。達其道。而聖人恆藉困
以為其進業樂道之基。蓋不困不能自淬礪。不困不能圖振拔也。
愈困愈勉。愈窮愈堅。此德業反因困而日新。為窮而日大。正如顏
子陋巷不以為憂。且以為樂。原思糟糠。不以為苦。反以為安。此困
之亨。異夫常人者也。

困不可久。困道將窮。天以氷雪困諸生物。不久則為春。可見窮必
變。變必通。困之極必亨。此常人之情。君子則無困亨異。視困亦亨。
故不知困之苦。然人情則以困為苦。故望其速解。困至九五。已有
解脫之望。爻辭所謂乃徐有說。即言徐徐有解脫也。說亦作言說

講。以有言即俗所謂有信。如消息之意。以有好消息。即有解困之
信。信者如郵傳書。如花信風。必以期至。故不得速。此徐有二字。明
其必至期。始有信息也。陽之息。即陰之消。消息盈虛。循環終始。故
困之消。即解困也。因陽被揜而成困。若陽息。則脫所揜而困解。上
六一陰。消而為陽。初六亦為陽之復。則成天澤履。陽剛得伸。志意

以定。此陽之息。即困之解。若兌易以震。則陽得勢。而為雷水解。以
震之陽自坎中出。水中一陽。升于天空。遂成雷雨之象。萬物甲坼。
蟄蟲出戶。是解之時用。即困之消。困以坎在兌下。兌不能升揚。而
散于天空。故為困。若震則以一陽下起。勃然而上。二陰退避。反以

下經-6-經文講義-困卦-疏述-63

成陽飛騰之志。此雷水解。水火既濟在中亙。助其生化之用也。困
之九五。得全卦正位。自五反初亦成震。故有解脫之機。釋文所謂
中直也。中者正位。直者直上。居正位而直上空中。則澤沛天下。如
雷雨之潤物。陽德之生成。無不至也。然必以徐徐而後有之。謂非
本象。必待其變耳。且變者神功。非人力所逮。故成其變。致于解。必

利用祭祀之受神福。時之周流。道之終始。惟神宰之。天以神靈。氣
以神行。數以神明。故窮則變。變則通。皆神之功。無神則窮亦不變。
變亦不通。且不知其所底。更何望乎時中。故中者。極也。神也。如懸
物于至中。則不偏于何方。永古迴環。無往不復。此神之用。莫之為

而為。莫之致而至。雖不見有何跡。而終古如一轍。雖未見有何形。
而天下無不從。故歸于神。名曰道。困之不終困。窮之不終窮。皆道
所為。神所主。故時至而困。時至而解。雖欲速之。亦無其力。雖欲罷
之。亦無其方。此中直之效。仍必以徐解為其信約也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總釋象例-64

井卦巽下坎上
宣聖講義
井與困往來。傳曰井通而困相遇也。此釋卦之用。兼有其義。如萃聚
而升不來。皆取對待義言。萃聚則升散。升不來則萃不往。是舉其一。
足知其二。困之與井亦如是。井為通。則困為塞。困為相遇。則井為不

相逢。非必如此拘泥。而文字中固兼見之。井之通。由于困之變。困極
則變。變則通。即窮通互易之理。困之相遇。則困在中而相惜也。井以
限于所居。如上世老死不相往來。各附其井以生以息。即三代井田
之制。仍存此旨。八家一井。守望相與。一井之內。不復及于外。故與外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總釋象例-65

界無往來。而在井中則相存問。故為通。而不相遇也。然困之相遇。與
姤有別。姤遇者。指柔遇剛。以五陽一陰。陰生于下。為遇之始。困則三
陰三陽。互成遭遇之象。是曰相遇。言柔剛互遇也。遇雖若有合。而不
免于困。是遇不足解困也。柔自揜剛。剛亦揜柔。相遇之情。反為相忌。
忌妒之思。發于利害之異。故姤與妒字近似。謂諧則為姤。忌則為妒。

困之相遇乃非姤而成妒。故皆困。陽困于陰。陰亦困于陽。故六爻皆
有困。而所困不同。初三上三爻。陰也。皆困于剛。故以木石葛藟為喻。
二四五三爻。陽也。皆困于陰。則非外物而屬于食用所需者。故以酒
食。赤犮金車為喻。可見喻之所殊。亦即情之所異。食用具近。尚有所

困。遑向外物。尋常便易之物尚困。何況在山谷林野之間。故雖曰相
遇。實反相仇。而井則與之反。井雖限于所居。而能和睦其近鄰。由鄰
推而遠之。則皆有相協助之用。故井為通。而傳稱居其所而遷也。井
之為通。非通一切。乃由近及遠。由親及疏。逐類相通。以成其道。故井
不困。不為地域所困也。井與困。皆三陰三陽卦。陰陽平均。坎反居上。

兌反為巽。水在木上。亦為剛中之德。九二九五。得其中位。而九三六
四。合乎既濟。此所以能通也。而在中互。則為火澤睽。反為風火家人。
由內而外。實互家人之象。故同一井如一家人。此與困之象睽者亦
相反。家人內也。由內而外。推之天下可也。故井為困之反。困窮而變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彖-66

乃至于井。井則困自解。而人生得安其所矣。
井字象井之形。而有條不紊。又如井田之制。平直皆成方。為以範人
生。而有所守也。又井之義。不獨汲水之井。即如穽。亦由井來。故卦上
為坎陷。若陷穽也。又凡掘土深入。無論有水與否。亦井也。如眢井。枯
井或鑛石之井。葬埋之井。皆井卦兼具之象。不限于汲飲灌溉者也。

故爻辭有無禽。則指陷穽也。有射鮒。則指漁井也。而皆不外于井之
道。井卦之象。上為坎。水也。亦土之陷下也。下為巽。木也。亦風之動變
也。風行水上。而反在水下。木以水生。而反成水用。此井之道。不外水
木之合。風土之需。陽多在中。陰多在外。則水之德。亦取于火之助。以

三至五互離也。水火既濟。為人生日用所關。中爻孚之。故井道實民
生之本。今雖廢井田之制。而井之有裨于農耕及生活者至大。此周
易以之與困相濟。困窮由于不得其養。井則得養。困阨由于不通其
行。井則能通。故解困者井。所謂困于上必反下。故受之以井。井不離
田野。不遠于民眾。此民生之原。國家之基。所謂下者。指凡民也。民人

在下位。非如在上位之官吏。其生息動作。皆國家之根本。而要在能
給民之食。裕民之生。以安以和。以蕃以庶。大哉井乎。豈指一木一水
之勞已哉。
井。改邑不改井。無喪無得。往來井井。汔至。亦來繘井。羸其瓶。凶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彖-67

宣聖講義
此井卦彖辭也。井困往來。困窮變井。反為不窮。則以數極必復。行極
必返。困之反為井。窮之通。為得養。井以養民。其利在下。國之本也。國
以民為本。民以食為本。民得食。則生之本立。國有民。則邦之本固。此
井養為天下之本。凡民皆依井以生以存。以蕃以息。故國可變。民不

可變也。邑可改。井不可改也。民變則何國。井改則何邦。故井卦彖辭。
改邑不改井。謂本不能改。而民不能失所生存。民眾雖賴國之保。邑
之聚。而非生存之本。井則生存一日不可離者。古之井田。尤為生民
之源。後世井田制廢。而井道終不可改。則以日用汲飲。為日食之本。

灌溉耕種。為生息之原。他如濟河沼之用。助濯滌之功。及仿井之形
以作穽。或開卝。或養魚鼈。或為埋葬之需。一切有類井者。皆井之有
益于民生者也。而最著者。汲飲灌溉。為其首要。實人生不可一日無
者。城市之人。或不覺井之需要。鄉野之氓。無不依井以生息。近人頗
不知井之用。以為河渠之利。有大于井。雨水之澤。有勝于井。而忽于

古人重井之旨。是謬也。河渠之利固大。而人力不易為。雨露之澤固
肥。而非時則弗得。故防旱者必賴井以瀦蓄之。溝通之。分沛之。是井
足補河渠雨澤之不足。且將以光大之。發揚之也。此井之用。為民生
不可少者。而邑則遷變隨時。井則存留永久。以其長保人民安居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彖-68

業。在我重農之國。尤為要焉。故邑可時改。井不可移。移井則失其民。
井與田地相連。無田地。即無居民。無井。亦無居民。井在民。如室之有
礎也。此句明井道恆久不易改廢。亦即示民生重要不可忽略之旨。
蓋井在民。惟日用飲食是務。詩云。民之質矣。日用飲食。井之所關。亦
繫于是。故無喪無得。言其所為。甚切近而朴實。即詩所謂質。質則得

喪俱微。謂不與于天下安危。時世治亂。而惟日用飲食之求。故功不
足以為榮。過不足以為辱。以在下也。等諸細民。渾渾噩噩。無貪無欲。
故無喪無得。得失不存于心。則帝力何有于我。古之治民。皆本此道。
民惟樂其生。適其服。無思無慮。詩云不識不知。順帝之則。故守其位。

安于分。而無所忮求。亦如井之自在。不與于湖海之闊。則風浪不生。
不類乎山野之大。則摧毀亦少。此井之為井。由于困來。為困以求通。
遂卑其志。隘其行。以省于榮枯之感。憂樂之情。自由自在。不離不即。
故往來井井。有條不紊。各守其道則不爭。各安其居則不妒。故能井
井往來。亦如井田之畔岸也。

又以井字。平豎成方。上下如一。井田仿之。凡齊一方正不紛亂者。謂
之井井。井卦之行亦如之。陽在中而得位。故能方直不邪。外柔順而
內方正。合剛健文明之德。孚直方大之行。乃往來井井。如有範之者。
汲至汲字誤作汔。汲指取水于井。若汔則猶迄也。幾及也。詩訖可小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彖-69

康。與井無關。應改正之。汲至亦未繘井者。言取水者至井。而未持綆。
繘綆也。賴以汲水者。既未持綆。則欲汲亦不得。是徒為汲耳。故釋文
稱未有功。言有井之用。而無汲水之功。有負于井。非井之咎也。汲者
且至。而忘其繘。是倉皇失措之象。以水在井。非綆不出。則未備繘者。
雖至井。亦無方使得水。而以羸其瓶。瓶貯水者。因不得水。而用不著。

故曰羸。言其失瓶之用。如物失用。遂為羸弱。為瓶不得水。故為羸。以
瓶空也。空乏也。不充也。不足也。羸即不充不足之義。有井而無綆。有
瓶而無水。是務于名。而乏其實。故占凶。不必以瓶繘為限。凡不足以
致用而收功者。均可為喻。蓋井之道在實。實而有濟民生。方稱其用。

今虛存其名。將何貴于井。故凶。猶曰害也。害于其事。即害于民生。井
之為養。原以救困窮。今亦不免于空乏。則何養哉。故曰凶。以井之道。
本無得失。而井井有條。若悖道而行。反有空乏之憂。凶害之咎。此事
在人為也。人知井之汲必以綆。瓶之充必以水。而先務其要。豫善其
事。則井不吝于汲。水不乏于瓶。則何凶咎之虞。故彖辭言井道。必重

視之。無以其細。而忽其工事。忘其備具。即喻細民雖無關輕重。而生
息之原。安危所繫。必時為撫字。多予懷安。以得其心。方得保其國。此
利用阜生之政。不可緩也。民失所生。則離心。離則危。民不得生。則怨
懟。怨則亂。危且亂。豈非凶害乎。故辭假繘瓶。以喻民政之不可有失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彖辭-70

耳。即改邑一句。已明示民為貴。國為次。井為重。邑為末。邑可改。井不
改。國可變。民不可無生。民之與上。如井之與汲。國家之財。皆資于民。
欲取民財。而不為民求生。欲充盈其府庫。而忘為民人闢其來源。是
何異汲而無繘。瓶而乏水。安得不占凶哉。瓶中之水。井所出。井無其
儲。何以盈爾之瓶。此言外之意。文王憤殷紂。徒知聚鹿台之財。備鉅

橋之粟。而不一卹民之苦。取之不以其道。歛之不諒其情。是以假汲
井羸瓶之凶。微寓諷刺之意。以不敢直言。恐于咎不測耳。故易辭往
往委宛如此。繹其上下文義。自得其旨。
彖曰。巽乎水。而上水。井。井養而不窮也。改邑不改井。乃以剛中也。汲

至亦未繘井。未有功也。羸其瓶。是以凶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彖辭之義也。井上坎下巽。巽為風為木。坎為水。以巽在上為
風。如同體卦。風水渙。為風行水上之象。而易其上下為井。則應為水
上于木。以風不得行水之下也。故象辭木上有水。不曰風。是同一巽。

視其位上下而異其名。不得仿渙卦例。稱風行水下。或水行風上。則
當稱木。木可在水下。水亦可居木上也。但釋彖辭。不曰木。亦不曰風。
逕曰巽乎水而上水。此義人或疑之。巽者卦名。非物名。而卦之取義。
則巽順也。入也。此處蓋取巽入之義。猶曰巽入于水中而上水。上猶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彖辭-71

升也。舉也。升舉之使上。曰上。非水自上之意。則以風原在水上。即木
之生育既成。亦高出水上。是巽不得在水下也。今井卦巽在坎下。祇
宜稱巽入于水。而升其水。水升則為風為木者降。水上則巽下矣。以
井之象。固如是也。井中有水。欲汲之者。必以綆縋木具。如桶類。使之
上。是木入水中。而汲水上也。故曰巽乎水而上水。斯名為井。井之成

用。不得離水木。亦不戾乎木入水。以上水也。故井以木取水。木原在
水上或水外。以取水則必入水中。或沉水下。如江心泉之汲者。以長
綆縋桶。直達江底得之。是在水下矣。其他井雖不盡如是。但既稱井。
總不外以木上水。故水在木上為井。井以養民為旨。民既有養。生乃

不窮。故曰井養而不窮也。此窮字。不獨指井之用。亦示井為困之反。
困窮則井不窮。改邑不改井。以井在下位。為國之本。民人之源。民附
于土。亦附于井。民不改。井亦不改。而在卦言。則二五皆剛。剛中不變。
此不改所由來。為失剛中則改。改則無復井之用。故曰乃以剛中也。
明言事理固不改。即卦爻亦不可改。然困亦剛中。其他剛中者多。何

以井獨不改。是必合上下卦及中爻觀之。困之剛中。而坎水反在兌
下。且中爻六三九四。同于未濟。不得象井。故名困。井則坎水在巽木
上。九三六四。同于既濟。故象井。而不能改。改則非井。無論改其一爻。
即不為井。井道必本既濟。以汲水而上。以潤物。以飲食。及凡生民利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彖辭-72

物之功。皆濟也。濟則有成。有功可言。有用可著。斯民物所必重者。汲
至亦夫繘井。汲字誤汔。仍照改正。以其欲汲而未持所需之綆。是井
之功不昭。雖水在井。而不得出于井。而有木有水。不得竟井之用。故
曰未有功也。
汲者志得水。而忘其備。是未盡其心力。將何功可收哉。且井之為用。

人所備也。其汲取應用之物。亦人所知。而不具焉。是不得責諸井。以
井固未廢。亦未枯涸。猶存井之用。而不見其功。是非人之咎乎。因其
不得水。而至羸其瓶。此又可見瓶之無咎。持瓶者之過也。人不知自
責。而諉諸井瓶。推于其他。則所招致者。決非福利。故曰是以凶也。言

凶將由是而來耳。或曰未繘井。綆短不及泉也。羸其瓶。器小不勝任
也。言井泉深。而所持綆不足。汲水多。而所持瓶過小。皆不相稱。遂失
其用。而占凶。此亦一義。總不外人事之未善。工具之未良。強欲圖功。
反見其害。是亦人不能用井。而負井耳。譬之使人不如其材。御下不
以其道。愛憎之見。取舍之私。不計其成。徒徇一己。是猶以短綆汲深

井。將小瓶取多水。非徒無益。而又害之。釋文明示無功之由。占凶之
故。俾人知自反耳。夫井道水在木上。是必以木汲水。而必使木入水
中。抵水內。方孚卦用。若綆不及水。則木在水上。是反井為渙。渙散之
情。奚利于物。何況羸其瓶。所持者已狹。所持者易盈。器小不能語大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象辭-73

材細不堪用宏。則不勝任之凶。有如鼎之折足而覆餗也。是未繘井
者但無功。而未見害。而羸其瓶。則有凶。是又過之。坎險在外。巽入在
內。外險內入。其情易乖。猶以巽懦之夫。當艱險之責。憤事必矣。內巽
而志入。是苟且偷安之象。外險而易陷。是阽危多變之時。此就上下
卦義言。固不免有未繘井之咎。而恆履羸其瓶之凶。智謀未周。勇力

不備。勉強僥倖。何以言功。狹隘畏葸。安能免禍。此井道以其平庸而
成用。亦以其簡陋而干凶。其得其失。正可互參。
象曰。木上有水。井。君子以勞民勸相。
宣聖講義

此井卦象辭也。坎在巽卦之上。成木上有水。故名井。以水惟井中汲
取者。在木上。若以他木具盛水。或水沒木。或沾濡。其象不常見。亦無
關乎道用。故獨取井為喻。大過以兌在巽上。曰澤滅木。亦水在木上。
而異于井。則兌坎原不同。澤中之水浸沒木。亦異于以木取水。功用
既殊。情志亦別。澤風大過。為木被水滅。水風井。則水為木生。是大過

木不與水協。而井則水自與木和。蓋井中之水。地下之泉。乘木而出
井。成其養民之功。潤物之利。是水固賴木以達其用。無木則徒有井。
而無以昭其功利。雖有水泉。無裨于民。無濟于物。又何取乎井哉。故
井道本諸水。而成諸木。二者合而後著其功。大其利。是井道。人之潤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象辭-74

澤。猶雲雨為天之潤澤也。雲雨本諸天功。井則成于人力。此人足以
濟天地之窮。助生化之德。于井道可以見焉。如天旱之時。焦涸之地。
不得兩水之沛潤。又乏河沼之灌溉。則生物將枯。民失其養。物失其
利。豈非天地之窮乎。唯人鏧井以補救之。掘土及泉。則地中之水可
出。深穴儲水。則雲雨之餘可留。是以有生物之功。養民之德。人之力

也。然創者人事。繼之者亦莫非人工。立其本原者人謀。而發揚之光
大之。亦莫非資于人力。故井道始終由人成之。而必依于天時。合于
土。宜備其物事。方克有濟。故井道必合天地人物四者之力。以致其
用。而永其利。便于行。而大其功。此井道本人道以久以宏。以光以遠。

民生所賴。物利所資。為國家之基。鄉野原隰之不可少者。故易以列
于卦焉。井之成也。民亦安其生。井之立也。物亦興其利。故君子無時
不重井。而其要則推井之利。以為民利。盡井之方。以和民情。則上古
井田之制所由起也。井田者畫田以井。而井在田中。為民者。又同飲
用于田中之井。是同井。猶今同村同里也。居處不易。耕作以時。親戚

相鄰。作息一致。此我重農之國。其俗習皆指井為則。故君子因井以
尚農。推井道以致民。則象辭所謂勞民勸相者也。
勞慰勞也。兼勤勞之義。相者助也。兼保護之義。以井道本于農耕。農
事必資于勤苦。必互為匡助。所謂三時勞力。而後得秋穫。居民聚處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75

守望相助。疾病相扶持。出入相顧護。而後民情親睦。此鄉村善良風
俗。至今猶存有者。君子居其位。惟安民為務。以能安其生。樂甚業。衣
食不匱。事畜有資。養生送死無憾。憂喜弔慶各如其情。有事則致其
勞。合其力。無事則通其好。同其安逸。則農事不廢。而民居日洽。情誼
益篤。風俗日厚。善則勸。過則規。卹其煩憂。慰其苦痛。其至也。老吾老

以及人之老。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。人不獨親其親。不獨子其子。鰥寡
孤獨。廢疾皆有養。養之以時。教之以時。男女嫁娶以時。則民樂生。而
無怨懟。家戶自給自足。而無飢寒病苦之情。此上世盛治。實有取于
井道者也。故勞民。則民雖勞不怨。勸相。則民雖捨己財物。而無吝色。

竭己心力。而無德色。是以農耕及時。無荒歉之虞。友助自至。無孤獨
之患。家以田為生之本。田以井為利之源。其他蠶桑棉布魚畜森林
舉可以為利者。皆依時興措。無不井井。民何窮困之憂。物何苦窳之
歎哉。故井之功用。不可盡矣。因其用而致之民。則君子之責也。民之
懷土而來歸者。雖逐之不去。何患乎乏用。是足民即以自足。利眾即

以自利。無他。勞民勸相。盡其心。竭其智。以培其本。而濬其源。則如汲
井。而有不得水者哉。是井不窮。民不困。國又奚窮。上又奚困乎。知其
本。而致力焉。則事非難為。不知其要。而徒汲汲取于民。則將井以自
困矣。故象辭以勞民勸相四字。明民事之不可緩耳。有國者其擇諸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76

初六。井泥不食。舊井無禽。
宣聖講義
此井初六爻辭也。初六巽之初爻。亦坤初六。而在下。與上六四應。皆
為柔。重柔無剛。地位又下。故曰井泥。泥者。井底土也。井之下。窪深之
處。惟有泥土。則不可食。井以水為食飲之供。汲至深及泥。故不食。言

不可食。不能食。亦不宜食也。地位窪卑。性質陰濁。沉澱于底。污湫難
堪。不食。猶不用也。乾以剛在下。猶曰勿用。坤之初六。履霜堅氷至。為
陰始凝。亦不用也。故井初爻。井泥不食。即無所用之意。言失井養之
用耳。而汲取至泥。可見其無水。無水則眢井枯井也。即非新掘之井。

故稱舊井。舊井者。有井之名。無汲之用。有深陷之穴。無水泉之源。則
猶陷阱也。初與四應。為坎之下爻。合初二三四。亦大類坎卦。以兩陽
陷入兩陰中也。故曰無禽。禽謂設阱以捕捉鳥獸。今既非真阱。以舊
井已涸有似阱。則無禽獸可得。爻辭以初六陰柔在下。既不得汲。而
泥不可食。又不得為阱。而無所擒獲耳。禽擒古一字。非指飛鳥。蓋大

象雖類坎而非真坎。故有陷阱之形。而無陷阱之效。有深陷之穴而
已。既不為汲水之井。亦不成捕獸之阱。總不外初爻不用之義。初爻
不用。非卦之咎。乃位之卑。故不用。無吉凶可言。
象曰。井泥不食。下也。舊井無禽。時舍也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77
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初六釋爻之文。恰與乾卦初二兩爻。釋辭同。乾
曰潛龍勿用。下也。見龍在田。時舍也。今合見于一爻。人多未明。則以
井雖非乾。而全卦三陽三陰。原備乾坤之象。初六雖為坤爻。而九二
九三九五。則乾爻也。且九二主內。九五主外。九三得中。三陽皆得時

位之正。有孚于乾行健之義。故于初六。備見乾初二兩爻之辭。辭由
象生。象由用見。用之所備。象乃著焉。象之所兼。辭乃合焉。井之初六。
陰在下。固與潛龍。同一下位。故曰井泥不食。下也。井泥屬陰之物。不
食與勿用義相近。以龍之潛。亦必于水之底。而泥在井。亦猶龍之潛。

皆深藏于下。故曰下也。是位同在下。而用亦同。不以陰陽異其位也。
陰陽未出于地面。則其用不明。則不分。不分則同。此釋文均稱為下
也。但就其位言耳。舊井無禽。而曰時舍。與見龍在田同。則以見龍而
在田。仍為下位。而非九五之飛龍。在下雖有位。而龍德未昭。德施待
普。有其位而無其德。則不可遽言進取。故曰時舍。舍與取對。又施也。

與捨同。舍即不取也。蓋欲成其德。達其用。則必先舍。時舍而後可時
取。時者及時。言見龍而在田。猶易逢憂患之地。以田不能快龍之志。
則不得有圖于雄飛。有冀于大獲。故宜時舍。舍又止也。即不前也。井
之初六亦然。既在下而不可汲。雖有陷阱之象。而當不用之時。則不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78

宜倖圖有禽。禽即獲也。得也。與舍字對。無禽無得。即無所取。即舍也。
言舊井不為阱。自不希有所得。阱險地。設阱者固希有得。而初六非
設者。故無得之志。此宜舍也。又設阱。利物之陷。而行人則重在遠避
其害。是臨阱者宜舍也。言知止也。止步勿前。免陷入之灾。是時舍者。
為己言。宜舍所得。為人言。宜舍勿進。皆時之宜也。既無獲獸之心。則

舍之以全物。既知可陷之害。則舍焉以利行。故釋文曰時舍也。以阱
既不宜自陷。又不輕以陷物。雖初六陰險柔昧。易陷之地。而以九二
在前。光明可照。則自知止步。而不終陷。此雖有阱。而無禽也。于人然。
于獸亦然。人知有險而避之。獸亦知可陷而遠之。蓋非真阱。上無所

覆。一見即知也。若果為阱。則不易避遠。今初六與九二近。故無所蔽。
而舊井終不為用矣。此釋文之義。以乾初二爻為相類。故同其文。使
知井之道。重在養民利物。而非殺民害物者也。當本乾明德普施。以
厚其俗。化其民耳。
九二。井谷射鮒。甕敝漏。

宣聖講義
此井九二爻辭也。九二居內正位。與上九五應。內外皆剛。剛中之德。
連前九三。兩剛相接。柔不與協。井而曰谷。言其在谷中之井。亦地位
卑窪。如困初六幽谷之義。井以穴土得泉。而谷在山中。雖有水而非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79

江河湖沼。則雖有井。而非魚類養蓄之處。以在山谷中。不得魚。魚之
蓄養。必于池塘。魚之富多。必于江海。今井谷之中。不獨稱魚。且稱射
鮒。何也。鮒小魚。易生淺水中。而曰射者。可見得鮒。非其志也。射弋者。
田獵禽鳥之所用。今九二射鮒。而在井谷中。則亦猶彖辭所稱所持
非器。所備非用。與事不適。雖得亦幸。故爻辭不以為吉。不稱其利。所

行既戾。所獲亦微。井谷雖可用畜魚。而所畜之魚乃鮒。是既悖井之
用。則其功亦不足言。所以取鮒。非網罟。非釣絲。而為弓矢彈丸所射。
是所持者不類。則所得者亦不足數。蓋九二重剛。剛過易折。剛愎好
自用。雖有其位。不稱其德。故行為乖戾。以井之利在養民。在利物。今

乃以得魚。而不足言。所持者又非所需。則負井之用矣。不過既稱射
鮒。是已有得。猶未失其志。在一已之利而已。然井猶在。汲水者。猶如
平曰。則其用未廢。不似初爻徒存井泥而無得。故有鮒。尚可汲。而以
所持未善。于魚然。于水亦然。故曰甕敝漏。則以持之具。亦如彖所稱
羸其瓶。瓶小不能多容。甕敝且漏。則不能久存。是汲猶不得。有水猶

無水。有井猶廢井。不過井自不涸。不似初之徒泥。而所持敝漏之甕。
則更不若彖之羸瓶。羸瓶尚可略貯。漏甕則將何以攜歸哉。是九二
之剛。不得其道。不適于井之用。雖有得。亦不為功。雖有水。亦不為用。
則為其小。而失其大。貪其易。而忘其難。明于私。而昧于眾利。務于偏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80

僻。而害于重要之行。此則君子所弗取也。而爻辭以為喻者。欲人知
剛過之害。而戒于偏私之情也。井谷雖廣。而人之行不稱。井泉雖富。
而人之具不備。故徒得鮒。而無他利。徒見水之漏泄于外。而無日用
汲飲灌溉之功。是九二有負于井也。
象曰。井谷射鮒。無與也。
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爻辭所稱。係由九二過剛。不得所與。故行乖
僻。而所成悖謬也。無與。指剛不得柔相與。不相協也。困卦九四釋文
曰。雖不當位。有與也。明爻辭有終之由來。以困九四。下與初六應。一

剛一柔。得相與協也。今井九二。所應者九五。同為剛。則不得與協。故
曰無與。無與則無所調劑。剛以益剛。內則剛愎自用。不樂人言。外則
剛強獨行。不復慎密。故所行違乎道。而所至亦無成功。如于井射鮒。
則非有得魚之情。如漏甕汲水。則難望得水之利。是其失在不察也。
而不稱凶者。則以正位。猶能自全。故鮒雖小。而猶可射甕。雖漏而未

為禍。不過徒勞無功而已。此正位之可貴也。設易其位。則灾眚至矣。
故彖以來繘羸瓶占凶。明其無位必有害。由是推之。井道不可不慎
也。井之功用固大。而必賴用之者盡心備物。則以上下剛中。所得在
是。所失亦在是。戒慎恐懼。斯有得無失。否則得不償失矣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81

九三。井渫不食。為我心惻。可用汲。王明。求受其福。
宣聖講義
此井九三爻辭也。原並字。係求之訛。九三為巽卦之終。上與六四同
為人爻。一剛一柔。恰孚既濟。此井道所著。濟則有功。而三五同功異
位。皆為剛。九三在下。故視九五有相求之志。雖兩則不協。得六四在

中。合成離。為文明之象。故九五為王明。以得位而明德下臨。九三受
其福也。然九三剛乖剛位。在井之中。井中有水。足資汲飲。以上與上
六應。外柔內剛。不能自固。則井水外渫。渫泄也。水由井泄。則不堪食。
以非源水。不復潔淨。而異于初之井泥。初在井底。污泥不食。三在井

中。泄水不食。不食同而所以不食則異。九三瀕于六四。在卦為濟濟。
亦有流通之象。井與江河異。非流而為渫。流者水性就下。其利甚溥。
渫者水泉滲湧。井之敝也。因其滲于外。則污濁之物亦易混入。故不
食。且水滲日多。食者日少。悖井之道。有戾于為井者之心。故見其渫
而不食。且為我而心惻也。掘井之績。徒成滲泄之行。是棄其前功。與

九仞不及泉。猶為棄井相似。但不及水者。力之不足。猶人之咎。有泉
而任其渫。則非為井者之過。是後人不免纘前烈。而輕養民利物之
規。則有心人。不覺乃惻然于中。而內疚也。惻者悔之機。不曰悔者。以
不及悔也。則井雖渫。而猶可用。汲源非淺。而渫不至涸。故不食者。傷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82

其水之不瀦。而可汲者。幸其井之猶在。是九三之用。得失各半。以主
井者尚有人。則何必自吝自情。而憂慮無已。故利于王之明。而求之
則受其福矣。王者位之尊。九五也。內應九二。而互離明。剛以加柔。如
福之下錫。故因井之渫。而心惻。因汲之功而求王。是可轉禍為福。因
害為利也。在井之渫。水源不窮。推之于王。政雖濫施。而恩澤可沛。是

惟火之明。允其求而受福也。由中爻九二九三六四互成兌卦。九三
在中。故有恩澤下及之象。兌悅澤。而用昭于下。以一陰上于兩陽。陽
蒸成雲。雨沛為澤。而九三受之。是人事為王明之下施。于天時為雨
澤之下沛。井因之而可汲。不以渫而憂。民以王而得養。物以王而成

利。是王之明。如天之雨澤也。
象曰。井渫不食。行惻也。求王明。受福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九三內卦之末。以望于外之六四九五上六。兩
陰兩陰。相互以協。實不違道。故居心惻怛。不以一己之私。忘大眾之

利。故井渫不食。而心惻也。不食。包不可食。不能食。不得食言。我自不
食。或人不予食。皆不食也。爻辭特揭為我二字。明其在我不食。由于
我之心惻。而釋文行惻。則兼指凡見者皆惻。行惻猶曰所由惻。以見
井渫。遂惜之而不食。即行路者亦同惻然于心。為慨夫世道之非也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83

詩曰我觀周道。彼黍離離。蓋不覺自心之悲也。井者聖人所以養民
而利物者。其用在水。今任其渫。豈不傷乎。故不食又不忍食也。心惻
然于井道之廢。民生之窮。物力之敝耳。井所賴以救困者也。今且失
其用。則將何以免于困窮。故不得不為之惻坦也。然以可汲。猶可糾
正之。則必假在位者之德。故轉而求王之明。求而有得。則眾受其福。

以王之明。故求之有情。若非明王。則方幸其渫也。而不復念及民物。
不念及先人。不知創業之艱難。則德施亦不下及。是求王必以王明。
明則不虛求矣。行于惻隱者。仁之端也。德施及于民物者。仁之成也。
九三人爻*。有人道表率之象。故代民物以求于九五。合成文明之德。

則雖井渫。不足憂也。雖不食。不足害也。王明則可使渫者不渫。而不
食者食矣。井道本以在下養民。而其功則必在上先養其民。故九二
九五剛中之德。為全卦所望。象辭稱君子勞民勸相。亦正欲上之養
其民。利其物。上失其德。民失其養。物失其利。則井失其用矣。故井泥
不食。以其下不成用也。至井渫不食。則不得諉之于位。當食而不食。

非司民食者之咎何。而在下者。不得直責其上。惟求其王。王而明。則
民之福。亦國之福。乾九二所謂德施普也。九三代九五。宣其德施。則
無不受其福矣。求字明九三之情急而望切。亦本心惻而來。以代眾
而求。非一人之利。不得責其諂上也。細繹辭旨自知。以九三上六為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84

正應。上無位而為柔。不足以代眾。故求者惟九三也。
六四。井甃。無咎。
宣聖講義
此井六四爻辭也。六四外卦之始。坎也。而柔爻柔位。秉坤厚載之德。
居九三九五之中。有離明之象。而與初應。亦重柔也。柔得助。而善培

其基。故曰井甃無咎。甃瓦磚之屬。為井之需。井以掘土得泉。而必砌
其外。以防其溢。堅固其井口。以利于汲。此亦井道不可缺者。而何以
見于六四。不在初或上。則初上無位。其用不昭。初見井泥。而為舊井。
可見其非有堅固之甃也。上六高而失位。井道已窮。井用已收。故亦

不備。備亦不著其功。惟四在中。而柔之所重。柔以四始。故建井者。于
此具其甃。甃具則井成矣。故無咎。善其事者必先利其器。井道不改。
必以恆久為本。故甃之具。欲其不敝也。因汲者眾。易于毀傷。則有井
將不適于用。以甃之力。而後井可堅固。是甃可免于毀傷矣。六四柔
也而用剛。故免咎。亦不偏甚之義。四與二同功異位。四多懼。原易得

咎。九二以剛在中。且有甕敝之虞。射鮒之戾。則六四寧易自全乎。惟
其得居兩陽之中。如人目精。象井之口。陷而不陷。險而無險。是有甃
之功。柔以成其剛。陰以協于陽。此所以無咎矣。況近于九五。則得君
之信。介于九三。則互濟之功。汲者以為安。井亦以為保。此坤安貞之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85

德。厚載之功。如坤六四也。井既全其外貌。其養民利物。亦于焉明。體
既備夫安貞。用又達于利濟。行既孚于厚載。功且協于自強。六四人
爻之外。人道法地。則井甃之義。猶屋之有基柱也。推之于事物。皆有
貞固之謀。而免渙濫之害。則可久可大。民人之所依存。豈徒一井口
之為哉。時地所宜。施措永當。則居中馭外。柔能勝任。道之契也。

象曰。井甃無咎。修井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言井甃以細事成大用。乃修井之所需。修猶作
也。又整理之。補葺之也。人之修井。如修其身。身有未修。必受其害。井

有未修。必見其敝。則行之所重。用之以大。無甃之井。如未修之身。身
之未修。將何以齊家治平。井之不修。將何以養民利物。泉流為其本。
而井不得無閑。如江河之岸。池沼之堤。皆以防水之汎流而潰決者。
惟有甃以維護之。則井不敝。而泉不渫。汲不浸。而人不涉險。故修井
在坎之始。以坎險易陷也。人道之宜。自免于咎。工器之備。自增其利。

為井如是。為道為德。何莫不然。故釋文特以修井。明爻辭無咎之義
也。
九五。井洌寒泉。食。
宣聖講義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86

此井九五爻辭也。九五全卦正位。有乾飛龍在天之象。而以卦為坎。
一陽陷兩陰中。下為巽。九二為應。重剛不協。故以沉陷象井之寒泉。
以剛應為洌。洌清香也。氣清。味甘質潔白。洌如氷雷。陽從陰化也。故
曰寒泉。以卦為井。宜有甘泉。九五正位。宜得甘泉。徒以陽之深陷。雖
甘而不免于寒。寒與溫對。由體言。則寒遜于溫。由用言。則寒勝于溫。

蓋寒泉宜于食。溫水宜于濯。坎主水。為寒地。當歲之冬。亦寒時。故洌
寒之泉。九五得之。而宜于食也。此食字與初三不食正相對。不食明
其不當位。不宜食。食則當于位。宜于時矣。而全卦僅九五一爻得食。
可見食之匪易。人生固不能無食。而不能不擇食。必以宜食始食。不

宜則飢渴至死。亦不食也。井之養。以民得所養。而亦養其君。九五之
食。君食也。必民已得食。始能甘其食。若民無食。雖食不甘。九五中正
之德。故得食而甘。雖寒而不戾于太和。雖泉而仍保其清潔。此剛中
而當位。卑已而勿辱。卹民而有恩。膏澤下于民。則民奉其食。如為井
者得洌寒泉以食也。六四修井未得食也。九五洌泉。始得其食。而見

聖人先民後己。先事後食之道。不獨于汲井然也。
象曰。寒泉之食。中正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五得正位。居中以御下。即九三所稱之王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87

王正位。而行中道。其德及乎眾。則治道之成。而王亦享其福祿。如修
井者。得寒泉之甘以為食也。此食字包有食報之意。所謂于食有福。
非徒食之福。乃食福也。福者德之報。食者功之果。有食即得報。即受
享其功果也。井自初至五。前皆不得食。非不得食。不能食其福耳。九
五有中正之德。始克享受寒泉之食。可見食之不易。必先自明其德。

自勉其力。德日昭。力日積。則必食其報。而食字亦包人己上下言。我
已食矣。人亦食之。上已食矣。下亦食之。此乾以美利利天下者也。九
五乾主位。故天下皆得食王之食。此九三所謂福也。食雖指井泉。而
井所得者。不止泉飲。凡可以養民利物者。皆井之功。皆寒泉也。民得

其養。物得其利。皆食也。皆如食寒泉之甘美也。故釋文特以中正二
字。明食之由來。謂非其德位不能食。德位中正。斯得其食。一人得食。
上下無不食。此方能稱九五之食。以其稱中正之德也。井以養為用。
養以食為先。九五食養已至。天下皆樂其生。安其業。則洌寒泉。何異
乎天之霖雨。地之江河。其利其功。不可限量。而九五何為哉。順天之

道。盡地之利。養人民之生而已。故無為而成。井之道以成。國天下以
治以平。則更何憂乎困窮。何虞乎民食之不足。物力之不充。又何患
乎府庫之匱。財用之竭哉。民皆得食。則垂拱而治。物皆得用。則天下
康寧。此中正之道。以其位昭其德也。習易者。當于中正二字細思之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88

上六。井收勿暮。有孚元吉。
宣聖講義
此井上六爻辭也。上六居終極之地。為井道之窮。井至此已將終之
時。用亦隨之而盡。故曰井收。收猶閉也。罷也。歇也。井之為用。原無窮
盡時。而卦爻則有窮盡。不曰井廢。而曰收。猶農業之秋也。農以秋收

為一年工作之終。亦功績之成。則事業可暫罷休。而施措亦告結束。
收其器具。歇其工作。如收業然。且古時井之所在。為市之所在。市就
井地。便農民之交易。利居眾之取捨。有無相換。生息乃全。故收字兼
市言。即收市也。井收市亦閉。來汲者既散。至市交易者。亦歸其家。井

固不必復張。市場亦不須再設。而井之利已著。市之用亦昭。上六大
終。本坤代成之德。故有收成之占。在初爻井位未明。井道方始。尚無
收穫可言。故曰無禽。言無成就。無禽獲也。至九五。井道大彰。井用全
見。故曰食。言食其功績所得也。過九五以上。又非當位。不復如九五
之食。而積之已久。致之已盈。則曰收。言如農事既成。五縠畢登。存之

倉庫。儲以備平日之需。是收字不徒指市井休息。且兼指井之功。利
既備。收獲已多。更宜臧于府庫。留為日用。則收者。收臧之也。凡井所
得之利。皆有其物。皆可儲臧。以為久遠之計。亦如水泉在井。可瀦之
待時需也。既曰收臧。應及時為利。若過時不臧。將耗于無用。或敝或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89

損。皆失井收之旨。故曰勿暮。原文訛幕字。暮猶遲也。緩也。勿遲緩言
不及時收。則暴棄之咎不免。猶穀物既。熟宜及時收儲。勿使濫費。毋
俾損害。以重民生。而惜物力也。又暮字包日暮言。則以井包市。古者
日中為市。便于民眾汲飲。而不誤其工作。則有定時開放之制。且以
市之所在。人眾聚集。品類不齊。易為宵小潛蹤。盜賊竊發。故定于日

中。恐天晚為匪人之利也。故曰勿暮。亦古時無明燈電器。一至日暮。
即黑暗不見。賊匪肆行之時。良民易遭其害。故日中為市。實防杜其
禍。凡灾害無論天灾人禍。發于光天化日者。少而易防。固不獨盜竊
也。此勿暮二字。包收市之時。及收臧之計。而以井言。則重在民之勞

績。物之功利。宜早為保存。勿使遲晚。凡易辭皆從象來。以坎錯離。離
有日昃之嗟。故不宜暮。且上位窮極易變。不可長久。亦以早時為得。
有孚元吉者。以上六既在上位。柔以就剛。故有孚。且與中孚應。九五
上六初六九二九三亦大類中孚。而非真孚。故曰有孚。以有合耳。既
為井道之成。實即民物之利。故占元吉。

象曰。元吉在上。大成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爻辭稱元吉。而在上位。上乃窮極之地。宜變
與井道反。何以占吉。則以井道至此大成。井道在下。而下卦多不宜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90

于行。上卦卻漸利。至九五始食其報。至上六始為大成。故以在上占
元吉也。元吉在上。與履上六大有慶也同義。皆本卦用。必至上始著
耳。井以養民為本。民養其上為用。九四以下。皆養民之時。亦勞民之
時。至九五始得民之養。至上六。則上下皆得養矣。故曰大成。大成猶
泰成。亦與泰卦應。泰以九三六四孚既濟。而平陂往復。于食有福。井

亦以中爻九三六四。與泰同。而三五受福得食。是井之成。與泰相似。
故爻稱有孚。即陰與陽有所孚合也。以有孚而得占元吉。則元吉者。
井道之終。元與貞相往復。貞之盡。元之始。故曰貞下啟元。貞者地道。
元者天道。上六元吉。即明示地能承天。下能奉上。人能合乎天德。而

上能得乎民心也。天與民歸。非大成而何。是要在九五之中正耳。有
九五之中正。乃孚上六之元吉。有在上之勤施不輟。乃得井道之食
報無窮。上六原窮。以其善積。故無窮。此爻辭稱收。而釋文曰成。收即
成也。收成者。食報也。不自修積。將何收成。此貴在六四之修也。上六
與九三應。剛柔內外亦孚。宜其占元吉矣。窮而不窮。則困自不困。此

井之所繼困而稱不窮。觀夫元吉在上。亦可見不窮之義焉。
宗主附注
井卦上六。占元吉。為易卦中少見之例。以上為窮地。窮必變。而前
各卦。如履大有頤大畜等卦。亦以吉占。而皆為剛爻。如履上九。視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釋爻辭-91

履考祥。其旋元吉。釋曰。元吉在上。大有慶也。大有亦稱吉。頤上九
則曰由頤厲吉。大有慶也。是履頤兩卦之上九。皆與大有上九相
通。故釋文曰大有慶。明其位雖極而德正明。德明于上。澤沛于下。
故天下皆有慶。書所謂一人有慶。兆民賴之者也。然此數卦。皆以
陽在上。若井上六。則陰也。何以亦如履稱元吉在上。後人多有疑

焉。要知履之元吉在上。與井原無不同。雖一剛一柔有殊。而上位
不異。前已將初上爻不分陰陽。詳加論證。則以初上無位。雖有位
而用不明。猶無位也。故乾傳上九曰。貴而無位。高而無民。可見上
爻亦同初之勿用。位不足稱也。位兼時言。位不易而時有變。全卦

至上爻。時已盡矣。如一歲之終。故不得稱位。猶歲已盡。不得復稱
時。為其德用已窮也。必待斗轉星移。曆紀更始。一歲之首。為時之
春。方著其用。是上位用之不明。即剛柔之不復分。初如嬰孩不分
男女。上如年老亦不分男女。為已失男女之用。則雖有男女之名。
無男女之實。故初上不必以九六之殊。有疑其占之異同也。井之

上六。正與履上九同。皆為德至道凝之日。功成行滿之時。故履為
大有慶。井為大成。慶以情言。成以事言。皆全體成熟之象。如農事
之收成也。蓋卦占元吉為至吉。元者。始也。義如第一。多屬二五正
位或中爻。而在初或上爻者。則例外也。必以卦用所關。時位所合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92

然後見之。明其必至是時是位。始得之也。履之上九以禮治之既
成。井之上六。以民生之既遂。一關于教。一關于富。皆治平之本。既
有庶眾。必先富之。此井養所宜重也。既臻富裕。必先教之。此禮教
所宜尊也。履以禮教定民志。井以食養安民生。其德及于民。其功
垂于後。位益崇。德益大。時益永。澤益宏。故必至上位。方占元吉。元

吉在上。則天下無不吉矣。此明天人之合。福祿之增。感應之昭。生
育之極。所謂位天地育萬物者也。而必以人代天工。始克見之。即
以剛柔言。剛出于乾。柔本于坤。履重性行。故法天者多。井重物利。
故法地者多。是以皆稱元吉。以乾坤合其德。天地同其道也。而與

人事亦有所關。則視夫在上位者。能致力于民否耳。
宗主疏述一
困井二卦往來。即顛倒一卦成兩卦也。在周易序卦。困與井所關
甚大。亦如損益往來。互成其用。傳曰。升而不已必困。故升後受之
以困。困于上者必反下。故困後受之以井。是困由升變。井由困來。

困窮之極。變為井。而坎由下上。兌反為巽。傳曰。困。德之辨也。井德
之地也。又曰。困窮而通。井居其所而遷。又曰。困以避怨。井以辯義。
觀此可見井與困實相反。而互濟其用。困本窮困。不得有作為。而
內剛外柔。不得排其難。以舒其志。故曰德之辨。蓋以之試人之貞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93

操。辨行之邪正。所謂疾風知勁草。亂國識忠臣。不有外患。不足以
辨其所持。不因多灾。不足以練其性行。此憂患為成德之本。險阻
為試能之機。而困乃以窮而通。不為困困。且得亨也。此所謂避怨
者也。蓋處安樂。多尊榮。怨謗必叢集之。惟自居艱苦。履卑辱。不獨
無怨謗。且多加慰勉焉。若井則以困之極。而自謀其出路。知其難。

而務安于狹隘。故曰德之地。言為人所歸宿之地。安身立命之處
也。因其無願于外。則雖坐井而自寬舒。因知多險阻之時。則雖入
井。而更寧貼。此井能解困。且為困之變所必至者也。故曰井以辯
義。言辨其時宜。遵乎中道。不求于物。有存于心。雖居于卑窪。而不

以湫隘為憂。雖屈于狹隱。而仍能順守其正。故曰井居其所而遷。
言居而能不為居所囿也。有其安宿。則能奮發其精神。始于卑下。
則可期望夫高遠。如大學安安而能遷者也。惟能安于所安。方能
遷進于善。此井為通異乎困之窮也。困之通。惟君子能之。井之通。
則凡人可逮及之。困以窮極之變而通。井則以安安之遷而通。是

所憑者殊。而所行者亦別也。細繹二卦彖辭。自能知之。
井彖以汲井未備繘。而羸其瓶為凶。是言民不得養。物不得生之
象。非僅汲水不得之故。井以存水潤物資生為用。井有水而不得
充其用。與有器而不能收其功。皆人之過。非井之咎。井困相反。一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94

窮一通。困于上而通于下。故井位在下。猶民眾屬下位也。下位者
國之本。上位賴以為保。為尊榮。為安富。故裕國先裕民。富上先足
下。此治世之道也。困以不得于上。反而就下。兩陽由外而內。先固
其本。以養其民眾。育其物利。以求其最小最簡之養。則先井。井之
為用大。而為之甚易。取利宏。而得之不難。以其本于天然。因于土

宜。合于人力。而充其物利。四者俱備。故井道者。民。得養而不窮。物
得裕而不費。困以井解。上以下安。故井道至平常。而功偉大。井象
至簡陋。而用寬宏。而在能適其時宜。發其原力。備其用具。充其功
行。故彖辭但以無繘羸瓶占凶。以見所失雖小。所關必大。若非如

此。則不足以繘瓶為人之凶也。繘瓶細物。所值無多。有無強弱。何
與人之吉凶。而竟稱凶者。為其失不在物。而在民生。不為汲。而為
養民。不為水之盈虛。而為民生物利之窮通豐歉也。生之本。養之
源。民之所依以存。物之所因成利。則不可以其細而忽之也。卦坎
在巽上。是水已出。其用已昭。而猶不善處之。則自悖井之道也。見

其利而忘其害。貪于前而罔卹于後。此所以凶也。故井道天時。而
用在人事。人合天德。斯為得之。
井字四正四方。而延其橫直。永成方正均勻之界線。故井道如之。
由下而上。由近而遠。推至無盡。不離其界。而井之為物。以掘土深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95

入。取地中之泉。資汲飲灌溉之利。而其取汲之法。必假木之力。入
水之中。攝水使上。凡井所需。如桶。如轆轤。如桔槕。如其他汲水之
物。以及瓢勺瓶罍之器。繩索之屬。皆為所必備者。此井卦以巽入
坎。而象其義。巽者木也。風也。入也。而坎。水也。深陷也。以巽木之入。
取深陷之水。而上之。則井之義備矣。而卦爻卻本二五兩剛。居中

得位。以馭群眾。九三六四。同乎既濟。以喻其效。故井道足以濟困
窮。養民而利物。原為民生之源。而彖辭以汲至亦未繘。井為未有
功。羸其瓶為凶。是有戾井之用。何也。則以井之用本有功。以其人
之未慎。遂無功。井之道本非凶。而以其器之未良。遂占凶。是猶有

善策而不善施。有良方而不善用。則守成者。負創業之苦心。在位
者。昧民下之情志也。故曰汲至。亦未云云。言及汲而未使繘及井
之泉。可見只知汲。不備汲之具。只知井有水。不求出水之方。故未
有功。是人自失之。非井也。而羸其瓶者。只圖得水。而忘水之量。只
思有持。可以酌水。而忘所持之不宜。是其占凶。亦器與人之咎。非

井也。井道不改。則何時何地。皆有功。皆不罹于凶。惟人之不臧。器
之不適。斯無功而凶。蓋易明示井道之利害。在夫用井者。即喻民
志之安危。在夫治民者。民無生而亂者。苟得其治。天下無不平。惟
有不問民之情。不省物之性。剛愎自用。閉戶造車。則何以服民心。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96

而成物利哉。彖辭之舉無功及凶者。正以卦剛中在位。易于剛愎
之咎耳。譬之井而枯竭。是廢井也。不得以其名而予之。故剛中之
德。指人而非井。然井果乖于汲飲灌溉之道。則為井者之過。井無
知也。二五在中。固重人道。以井而喻人。非謂井即人也。觀于象辭
即自知之。

井象辭稱勞民勸相。此君子治國之要。民生在勤。勤則不匱。井困
往來。井以解困。困解即不匱矣。故必先勤其民。勞民者。勤之且慰
之也。勤勞其民。使有生業。有成就。有依存。而慰勞之。則使樂其生
業。志其成就。安其依存。則使民無二心。父子祖孫。世世其業。農耕

工藝。各得其所。則夥無游民。國無曠土。地無棄材。民無飢寒窮窘
之苦。斯皆勞民之效也。勸相者。孟子所謂出入相友。守望相助。疾
病相扶持。則百姓親睦。禮運所謂。民不獨親其親。不獨子其子。孤
獨鰥寡。廢疾有養。貨惡其棄于地。不必藏于己。力惡其不出于身
也。不必為己。是謂大同。則民人皆相保。而無離心。親疏近遠。莫不

相愛。而如其分。婚喪慶弔。莫不相及。而如其情。故居則安其家。出
則樂其群。有無相通。憂樂相共。財不富于一人。物不私于一家。則
貧富不爭。利不為己。害不委人。則恩怨泯跡。此即均無貧。和無寡。
安無傾者也。在上勸之。下民效之。一道同風。莫不井井。則井道之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97

成。亦治之極也。井以養民。民以養君。故必先重民生。而培其本。民
生依井。國強在民。故有井則有民。有民則有國。勞之而不怨。取之
而不仇。則上下和。而遠近安。民物肥。而倉庫實。此教養之道。莫不
本于井。有其國土者先庶之。民已庶矣。先養之。民有養矣。先教之。
此教本于養。養本于眾。而皆本于井。井兼富庶。而行教養。故上從

水。明生之源。下從風。明教之化。中互家人。明親族之和樂。中爻既
清。明民物之阜康。剛得中而柔來協。下有本而上有助。故君子勞
民勸相。斯井道之成。人道之立。治道之著。三者皆備。斯不困窮矣。
井初爻辭。以井泥不食。舊井無禽。釋井卦之初。其用未昭。位在下

而時未至。故釋文明示其義曰。井泥不食。下也。舊井無禽。時舍也。
蓋井非以泥食民者。今地位低窪。抵于井底。無水而徒泥之存。則
何以為民之食。是失井之用。由于下位也。而下位勿用。無論剛柔
皆同。故乾初九亦以潛龍勿用。為其位在下。猶言不足為用之意。
如草木初有根芽。不得明其功用。功用不明。則何雌何雄。何剛何

柔。舉不可辨。故不得以陽與陰。爭執其異同。物之初生。無論動植
及人。皆不分陰陽男女。非體不分。用不明耳。卦爻之分在于用。勿
用之時。自無剛柔之異。必待其用已著。為剛為柔之道已殊。方可
辨其孰得孰失。孰利孰害。故卦爻之用。必至二爻始明。而井之初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98

六。上應六四。重陰之象。尤易與陽混。坤上六陰疑于陽必戰。即重
陰反疑為陽。為其極則變。變則反。反則陰陽不復如前分明。此窮
也。而其初始亦然。則以尚未分陰陽之先。亦成相疑之象。是極以
變而反。初以稚而同。反則為變。同則為和。和者生之原。變者化之
機。如嬰孩之初生也。無男女之分。及其老也。生機已斷。亦無男女

之分。則變也。故年老不生子。而婦人無月經。亦如未成年男女。皆
失其陰陽之用。不復有剛柔之殊也。無禽者。不用則不得。無用則
無功。禽亦由用來。井不成用。則無水可食。阱不成用。則無得可言。
故曰時舍也。言當止則止。當捨則捨。以時為辨。舍字與師逐鹿無

虞。惟入于林中。君子幾不如舍。舍字一義。言舍鹿而弗追。射希得
之也。以地不宜追獲。故見幾而止。不如其己。此則初爻在下。井空
無水。井凝惟泥。則無可得。亦無能得。且舊井。廢井也。有陷入之危。
以非有所為而設之險。是見危知止。則不涉于險。故貴知止。舍止
也。以初爻合上九二反連上六互成艮卦。艮止也。原巽為入。巽入

則有陷入之憂。艮止則有知避之智。是在人之何去何從也。故曰
時舍。時止而止。則免于害。時止而強進。則必罹于灾。時捨而捨。則
雖無利亦無害。時拾而必求有取有獲。則必于貪欲之咎。而成阱
中之禽。是在慎于所用。勿用而求用。何啻入井以泥為食。投阱以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99

禽為圖乎。此皆戾夫乾初二爻之義。而不知地之不宜。時之不至。
德之未大。施以未普。將貿貿焉。以得失為懷。則何以免于咎戾哉。
故釋文就乾初二爻文。以釋井初爻。蓋亦有深意寓焉。
井卦九二爻。以井合射鮒。與甕敝漏二語。明示九二之用。為不當
于位。則井卦各爻大同。皆如彖辭所稱。汲至亦未繘井。羸其瓶凶。

不克充井之用。失養民之道。乖利物之功。則時世所為。人事之咎
也。譬之井田之制。行之數千年。三代聖治。未聞有改革者。而至秦
孝公則竟廢之。是非井田不良。乃時世使之必變易也。井道亦然。
井以養民利物為主。而後世反因以勞民殃物。又豈井之不良。亦

時世之敝也。故井道久則必革。此井卦之下繼以革也。革則先去
其利。而徒見其害。重變易不克依成規。尚新奇不甘仍舊貫。故改
革之際。無不亂者。其意固為撥亂反正。其行則將以亂濟亂。此歷
來改革所不免者。而孰能如湯武革命。順天應人哉。湯武聖人。于
其未定之先。猶不免有干戈之禍。此古昔聖人不敢輕言改革也。

惟時世所至。不得不革。不得不亂。亂則思革。革則益亂。此井道不
可改。而其敝害。亦終不可免。故有乖戾之行。凶危之慮。雖井亦無
以逃避。是井道之敝。敝于時世。井用之乖。乖于人為。人不自乖。則
器胡不備。時不先敝。則人胡不良。故未繘者時也。亦人也。射鮒者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100

人也。亦時也。瓶羸者物也。亦人也。甕漏者。人也。亦物也。皆相因而
至。豈井所及料哉。井之道未變也。井之用未易也。而徒人事之非。
時世之殊。則何咎于井。更何疑于井之辭。辭指其所之。即示其所
變易耳。不變則不有此辭。所謂吉凶悔吝生乎動。不動則何有吉
凶悔吝可言。此九二雖正位。而行仍乖戾。器仍敝壞。位不能與時

爭。爻上下乃相拒。所謂無與是也。上下異其情志。而利害牴牾。君
民異其好惡。而公私糾葛。有養而不得養。有利而不為利。皆同于
無用之初。則井道不可久矣。不然。往來井井。奚有射鮒之行。敝漏
之甕。見于九二正位哉。非其時而為之。則反時為灾。故曰大畜時

也。無亡灾也。得其時則灾亦時。此井之養。不如頤之養。為頤能養
正。井則剛中過甚。遂失其正。失正則偏。偏則害矣。故順以往者。家
人之正。逆以來者。睽之乖。觀于中互。即見其所同異矣。
井九三爻以內卦之末。重剛而臨外六四爻。剛柔相得。上接九五。
而與上六應。上下相和。雖剛在柔中。如困之被揜。而剛多在下。有

升之飛揚。是以九二九三雖不吉。無相與。而可用。有其時。九三又
合既濟。溝通內外。率群下以求于上。而終受其福。此井道之大。為
民物所依存生息者也。井在下而志于上。猶益卦損上益下則吉。
若用損卦。損下益上則凶。故全卦以利物養民為旨。物之利。即國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101

之利。民得養。即上得養。倉庫之財。皆民物所出。君上之食。皆民物
所供。是無民。即無君。無井。即無民。故九三井渫不食。為我心惻。為
我者。為民也。亦為其上也。民不得食。上安能自飽。有泉而任其渫。
若有食而任其廢棄。有財而任其虛糜。則用違其材。器違其用。如
瓶羸而甕漏。不足以達汲引之功。何貴乎有井。何重乎有民。財物

不先及民。則民無所用。飲食不先足民。則民無以生。將有民如無
民也。則有國奚以為國。有君奚以為君哉。此爻以慨商紂之昏庸。
徒暴歛其民。而不省民之生。徒耗散其物。而不培物之力。則如井
之渫。將何成井之用。故曰求王明。始受福。王之不明。將何福之求。

此忠君愛上之誠。求冀王明。而復撫其民。育其物耳。一求字。何等
悲惋。人不得其願。則呼天。如舜不得于父母。則號泣于旻天。為哀
其親。而欲其悟也。故曰求王明。求其明而不昏耳。九三處下位。不
敢直干于君。則不得不出于求請。知其危。傷其暴棄。不覺心惻。而
難自已。始為哀求。而冀其省悔。非忠孝之至者。不得與于斯。忠孝

其君親。悲憫其民物。則不徒惻乎心。而必求之。必號泣之。視民如
傷之文王。于此求字足以見其心矣。
宗主疏述二
井養之義。前已詳講。而人生之養。莫先于食。全易所講食養者。以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102

噬嗑與頤兩卦為本。此義已見前。頤為養正。而卦象以兩陽包四
陰。明食養之義。必自口腹。所謂觀頤自求口實是也。噬嗑則以三
陽分錯三陰中。以頤中有物。象人口腹得食。故噬嗑者。一般人之
食。頤者。君子之食。因食為養。則噬嗑者。小民之養。頤者。君子之養。
而井亦以養稱。且爻中歷舉食字。如井泥不食。井渫不食。井洌寒

泉食。皆以食為重。食即養也。蓋井亦小民之養。故取農民為喻。農
業為生之首。古昔無工商。惟農為民業。農民因有所需。而不能自
作。于是以所有易所無。而日中為市之制興。此即商業之濫觴。原
無以商為業者。不過集中一地。以物易物。所謂物物交換是也。此

種易物之市即自噬嗑始。日中為市。即由民之食養所必需。而其
所在地。則井所在處。故曰市井。言人居以井為最適中。而汲飲又
人家所必至者。就汲為市。取物既便。擇物亦宜。故古之市即井旁。
井旁列置之物。即民家以所有易所無者。而其象。則全取噬嗑卦。
傳已言及之。惟市所在。即井所在。則未指明。不知井即市場。市井

原一地。則因井亦以食養為用者。井卦所稱食養。非僅指水。所謂
食不食。非僅指一人一家。皆包括民生日用。必需者言。故井養之
義通于天下。而其為市。則以噬嗑與井原相錯對。所謂體與用也。
水風為井。火雷為噬嗑。此先後天卦位。相對或相交。而八宮卦序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103

亦正對也。坎與離。震與巽。體即用。用即體。體在此。用在彼。原相通
也。如乾與坤。陽與陰。後天不能獨生存者。則體井者用噬嗑。體噬
嗑者用井。皆相交易。而人法之。以成市井之制。市即井也。故井上
六爻稱勿暮。(暮誤幕)即言收市勿暮。亦即日中為市之義。以
日中民當食時。如有所需。則攜所餘者往井。以易所不足。故至日

昃即罷。不待暮也。卦以離不取日昃。而井之汲。亦非暗中所能為
也。
井養之義。前已述及。與火雷噬嗑。皆民食之原。民生之本。而井卦
各爻所稱之食。及九五寒泉。九三受福。亦均指人民得食而言。詩

所云民之質矣。日用飲食。見天保章。為古今頌人福壽之詞。天之
所保。即民之福祿。即日用飲食不匱。故井九五之福。即民人之得
食。而九五之食。亦即天之所保。福食原一事也。天之所保。亦王之
所賜。九三求之于王而受福。九五得之于天而有食。亦一也。而天
無形。不足。以指其所保何在。則書所謂天聽自我民聽。天視自我

民視。則天之心。即民之心。天之所保。即民之所奉。則九五王食。亦
民之食也。民已有食。而食其王。則王亦有食。故所食比之寒泉。以
其情甘而潔白。民所心悅誠服。供其勞力。出其財物。以與其上。得
之不易。故喻于甘泉。取之不竭。享之彌甘。而來自井下。即猶民物

下經-6-經文講義-井卦-疏述-104

之得自民人也。民人樂事其上。甘供其食。不以為苛。不招其怨。則
猶井泉香甘而寒洌。飲之食之沁于心脾。無不知適。無不暢達。此
惟九五得之。以其中正之位。中和之德。克受天之保。民之奉耳。故
九三之福。為王下施。九五之食。為民上奉。一施一奉。上下克諧。帝
力何有。國用何憂。故九五之有食。天之福也。天既施其民。復福其

君。民既得其福。亦以奉其君。君民皆得食。皆受其福。故福食原不
可分。福雖多種。自食為首。故俗稱火食曰福食。明食之必由福致。
無福則無食。無食則無生。生之不全。命之不保。尚何福之可言。故
有食即有福。即天之所保。細讀詩天保章。自知其義。而易泰九三

亦明示曰。于食有福。九三六四。一進一退。一剛一柔。成陂平往復
之象。即天人契合。因果感應之情。天以福賜人。人以善答天。善斯
得福。而首見于食。故曰于食有福。此與井九三受福。九五得食之
義正相應。亦以天之所施。成民之福。民之所報。為上之食。以成天
人上下互相報施之例。此所謂往來井井者也。往來即往復。亦即

泰九三無往不復。往來相互以成既濟。上下互助。居民共生。原無
二道。往者如是。來者亦然。施者如是。報者亦然。此所謂井井也。亦
即語云天網恢恢。疏而不漏之意。欲望食報。必先自施。欲望其來。
必先自往。禮曰太上貴德。其次務施報。禮尚往來。尤可證明。井養

下經-6-經文講義-革卦-總釋象例-105

之道。首重施報。厚往來。觀于初六釋文。舊井無禽時舍也句。恰與
乾九二德施普也同詁。更可見井。首即重德施。施即舍也。時舍即
時捨。時而施之也。時而施之。自時得其報。故 夫子講時字。包食
報食福之義。施之于前。則食報于後。施自初六始。而食報僅見于
九五。可見食報匪易。不時施之。安望食報之日。此古人明德不少

已也。德積而道凝。施勤而報至。在上者可忽此哉。

革卦離下兌上
宣聖講義
革卦上兌下離。為澤火革。由困井三陰三陽交錯之卦。變為兩陰四
陽革鼎。兌離皆一陰兩陽。兌一陰在上。離一陰在中。合為革卦。六二
九五。孚乾坤正位。此時用之大。為他卦所莫及。陽始而陰終。又孚于

乾知大始。坤道大終之德。爻由三至五為乾。包于六二上六之坤爻
中。剛多而不暴。柔包而不揜。則以六二得內正。而初九得卦本也。中
互天風姤。為柔遇剛。其反為澤天夬。為剛決柔。義取下上。則從夬決。
故名革。以決去其舊也。四陽雖盛。而中斷于六二。離火文明。而外汎

下經-6-經文講義-革卦-總釋象例-106

于兌澤。二女同居。志不相得。故革。革變也。變易其趨向。而改異其旨
趣。有如睽。同體而易上下為睽。睽違而革變。違者各不相協。而自異
其道。變者各持所見。而互爭其行。此睽為乖。而革則克。乖不同謀。則
終無成。克必有勝。終將潰決。是睽無功。而革可大。順時之極。因地之
利。依人之情。乃不得不革。此革之由井變也。井道不久。如居穴者不

得不易以屋宇。如陷入阱者。不得不出于平地。是井道不得不革也。
革鼎往來。相反相成。一為革變成規。不存其舊。一為擇摘利便。務求
其新。故傳曰。革。去故也。鼎。取新也。其道相須。不有舊。無以取新。不有
新。無以名。故是兩卦相終始。二猶一也。革曰去故。而隨曰無故。是革

與隨有相類。不過隨以隨時為用。隨和而無變動。雖震在兌下。其勢
勃發。如不可遏。卒則因循苟且。仍不能易其舊。而謀其新。但情知其
非。原欲有所易。故曰無故。無者非革去之。乃飾之也。非改易之。乃補
葺之也。在革則不然。惟新是圖。不復卹其舊。惟道之適。不甘師其先。
此革為逆取。如皮之去毛。乃曰革。皮毛一體。去毛而存其皮。則外貌

全非。為用自異。革性堅韌。以中剛也。革卦之用亦如之。中堅不拔。勢
逼其上。而上柔不足為禦。故終必革。此革之從下上。由內外也。行近
于睽。而非睽孤。志類于隨。而非隨和。守剛而內有主。上柔而外失援。
則兩情相執。其行異趣。兼弱攻昧。取亂悔亡。強用以興。逆取以大。此

下經-6-經文講義-革卦-總釋象例-107

革之必以時也。時至則有功矣。
革上為兌澤。下為離火。澤滅火。則上勝。火焚澤。則下勝。水火相競。情
志亦猶水火。然合則成其利。天地之間。非水火不生化。離麗則為利。
分離則為害。少女中女同居。而行止不同。水流下而火炎上。異者終
同于一。則澤在上而火在下。不似睽日行日遠也。升者日升。降者日

降。永不相見。是為睽孤。今上者降。下者升。行必相近。道必相接。此革
之情志雖殊。而所至終可孚合。故能兼乾坤四德。而為文明以悅之
行。如天時依序以變。春夏秋冬。終必有始。則革又何害焉。革字中藏
中字。可見其道必中和。上若井字。仍由井變來。下若十字。則橫直之

交。天地之合。其往其來。無不通達。四方俱至。萬類大同。此革之用。可
通于天下。而在時之宜革耳。天地尚以革而成其德。況于人乎。故窮
則變者。理數之定例。故則革者。事物之恆情。若無故而革之。則亂矣。
故傳以去故為訓。不故則無用于革。不敝則何需夫新。惟故始革。惟
革始新。此順時所為。本後天往復之道者也。故恆與革相倚。恆以久

而不敝。革以敝而求新。相與推移。以同悠久。此變則通之道也。故聖
人明革用。以治歷而明時。循環不息謂之恆。隨時遷易謂之革。剛柔
相代。新陳相謝。大哉革乎。不得以其變而少之也。
革。巳日乃孚。元亨利貞。悔亡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彖-108

宣聖講義
此革卦彖辭也。原巳*字有讀作戊己己字者。有讀作已止已字者。實
係地支巳午巳字。宜改正之。革以離在兌下。為澤大有火之象。其用
先火。以兌澤水也。若火勢微。則被水所滅。況水在上乎。故澤中之火。
非水減火。乃火蒸水。火雖在下。其勢正盛。水不得滅之。離長于兌。故

水弱于火。而以時言。則宜火日。亦取火之盛。足成其蒸騰之用。故以
巳日為孚。巳午皆火。而巳為長。易之言時者。皆取干支。如蠱之先甲
後甲。巽之先庚後庚。干也。革之巳日。支也。支雖屬地。而于五行則同。
巳午為火。亥子為水。離日也。火也。而在革則以巳火為用。不取午日。

日在空中。不得居澤中。故以巳為孚。以巳火之日。能助離之德。蒸兌
澤之水。水遇熱而化。始著其生成變化之功。革道變易。必本于水之
蒸化。水流質。遇冷成氷。則固質。遇熱成氣。則氣質。是其變易之明證。
今離火在下。則所變者。必為氣。而非氷。而有行者。亦必因其變易而
昭其德。此巳日乃孚。取于火之能變易水耳。孚者信也。合也。如鳥之

孵卵然。亦必以溫熱之氣。變易之。生成之。革之為道。正類于是。鳥之
生雛。欲其成長。革之致用。欲其成功。皆必本乎熱情。發于至性。以育
之鞠之。卵之翼之。俾于成立。達于強壯。期為良材。底于大用。是革之
志也。少女中女。親也。原天性之愛。情或不同。憐惜之心。終未異也。長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彖-109

者見少者之弱。欲輔成之。因少者之失。欲匡正之。則必變易其行。改
革其心。此革之旨。本二女同居。而志不得洽也。志不洽者。有得有失。
有賢有否。則去其不善。以從其善。糾其不當。以底于當。則發于規勸
之誠。達夫改易之道。如治革然。則弱者以強。失者以正。則一革而同
善矣。故剛柔並用。懲勸兼施。欲其有成。則不獲其短。望其能大。則毋

吝于勞。此基于親愛之心。而非發于嫉妒之念者也。故行止正大。心
地光明。乃備乾坤四德。而協夫元亨利貞。元以其仁。亨以其禮。利以
其義。貞以其信。仁以長人。禮以率眾。義以和行。信以守分。則不愆于
儀。不戾于道。不乖于物。不違于志。則親親之誼。賢賢之旨。兩情雖睽

于始。而和于終。雖拂逆于初。而變化于成。此革兼四德。有乾知大始。
坤之大終也。而占悔亡者。悔由于吝。不吝何悔。教誨之不足。則規誡
之。規誡之不足。則鞭策之。懲以濟勸。猛以濟寬。則無不同化。無不同
革。此悔于前者。悅于後矣。故曰悔亡。亡猶無也。古原通用。五行之數。
生制之用。為後天生化之本。凡卦皆不得離五行。兌金也。離火也。原

相制而互相成。金無火煉。則不見其用。則雖畏之實賴之。此革之道
也。革以相制而勝。乃昭其功。故取火之盛。火愈盛。金愈精。推之事物
皆然。為道亦然。修道曰修煉。道家曰焚修。皆欲以金試火。以火成金。
佛家說金剛不壞身。亦由地水火風。相息相煉。始得之此革之義也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彖辭-110

悔亡亦可謂之無悔。即無所悔。由無妄念。始無悔心。無妄者誠也。至
誠則剛。剛之至者。妄欲不生。則金剛之體。其堅韌不可毀折。道之成
也亦如之。故形而上者。水火相煉以成真身。形而下者。水火相息以
成生化。皆必自水火始。而革則概上下。視其所革。觀其所變。順乎道。
則革以為真。隨乎化。則革以為妄。故原有悔。而必以革之當乃亡。此

革卦之用。為諸卦所莫逮也。孚字為革之要義。不孚不為革。以私而
革。將何孚哉。故革者必孚。好于天下。孚于後世。天下後世皆利其革。
革斯當矣。
象曰。革水火相息。二女同居。其志不相得。曰革。巳日乃孚。革而信之。

文明以說。大亨以正。革而當。其悔乃亡。天地革而四時成。湯武革命。
順乎天。應乎人。革之時大矣哉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革卦彖辭之義。明革之時用也。革上兌下離。兌澤為水所儲
地。離為火。故稱水火相息。與坎離既濟有相類而微異。既濟水在火

上。革則澤中有火。是居處有殊。而為水火者無異也。坎之水汎言一
切水也。兌澤之水。則限于地面江湖河海之水。故坎水隨時可升可
降。可上于火。而澤水則在地上。在澤中。不得包天空雲雨之水。及其
他流止之水。是兌澤之義狹于坎也。然既稱水。其性同。其用亦無大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彖辭-111

差。如江海之水。亦可蒸為雲雨。引為灌溉。視夫時地而顯其用。則澤
水亦猶坎水也。況在離之上。正與既濟之義有孚。後天生化之原。端
由水火。而必以水上于火。方著其功。若水在火下。是如未濟。則不克
生成化之用。水流下。火炎上。上下違行。何以見其同化哉。故革與睽
同而未同。睽則異馳。革則合化。此革猶既濟。睽猶未濟。推之先天乾

坤之合。則革如泰。睽如否。一為交泰。一為否塞。是未濟否之分也。革
以澤在火上。成水火相息之象。其用以大。其功以宏。故卦德孚乾坤。
而卦義合于時用也。息者消與息。即生息也。亦兼熄滅言。生息為消
之反。而熄滅則與消同。是一為正用。一為邪行。視其所為而異。本既

濟之義。則息者生息也。有相生養之功。天地人物。均賴此水火相息。
以生以長。以化以成。故曰息。如人之呼吸。亦曰息。息則生機相續。若
一息不續。即熄滅矣。故相息者相生也。相養也。相化育也。則以火在
水下。蒸騰變化。足宏其用耳。若不得其道。不依其理。強與混合。則熄
滅矣。故水不滅火。火不涸水。兩相涵育。如天地絪縕。如陰陽媾合。互

為助護。不相嫉妒。互為提撕。不相毀損。則其德無量。其道莫名。此相
息者。生生之本。萬有之機。而妙在能濟。濟則達其用。不濟則無以昭
其功。卦離長于兌。而下于兌。亦如泰之乾下于坤。而二五中位。皆得
其正。如家人男正位乎外。女正位乎內。六二九五。剛柔允協。故能成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彖辭-112

相息之道。達革之用。二女同居。其志不相得曰革。此明兌少女也。離
中女也。而同居。如家人睽。如鼎。皆其例也。而獨睽革稱二女同居。則
以家人內外皆正。有如男女。鼎亦如之。惟睽革二女異志。不能協和。
故睽曰不同行。革曰不相得。睽以水火分離。背向而馳。革則水火交
至。相向而進。故睽為孤。而革得孚。此其異也。凡二女之卦。尚有風澤

中孚。澤風大過。何不稱二女。則亦如家人鼎。非二女子之象。且巽長
女。兌少女。雖同為女。長幼懸殊。有如母女姑媳。而非姐妹。故大過以
老夫少女老婦少夫為喻。不稱二女。即以革睽之稱二女。亦有微異。
則睽猶姐妹。而革則妯娌。姊妹同出而異行。故曰遠。妯娌異出而同

居。故曰近。此革上下相接。成相息之用。而異所出。成不相得之情。因
其不相得而又同居。則不得不變易之。故曰革。謂將改易其情志。使
終相得。遂其同居之樂。而立家道之基。正如家人之義。不過家人已
能自正。而革則有待夫反正之功耳。故革者撥亂反正也。
巳日乃孚。明時日之所宜。已見前講。而以卦用重在變易。變必以窮。

窮而變。變而通。故革者。將以求通也。通者通于一切。則革之行。以能
信于一切為先。信者如人之約。不失其言。而此信字。又作伸字講。屈
者志伸。即窮者志通。困者志達之意。故曰革而信之。此申釋乃孚二
字之義。以巳日為孚于時。而信則孚于天下。天下後世皆孚其所革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彖辭-113

則革之道至矣。由卦言。下離文明之象。上兌悅澤之用。合則為文明
以悅。內文明而外悅。宜其能孚。宜其能信矣。以二五得乾坤正位。外
內皆正。而陽剛在中。上柔以順之。本剛以昭之。備元亨利貞四德。是
大亨以正者也。大亨元亨也。以正指利貞。而貞為本貞者正也。不及
利者。內貞外利。體用之間。有其體。自著其用。乾之大亨。坤之貞利。兩

者合德乃有其位。有其時位。正時宜。其行必當。蓋由文明以說。大亨
以正。四德昭備。而以為革。自無不當。既當矣。更何悔乎。故曰革而當。
其悔乃亡。此釋彖悔亡之義。而特拈一當字。明悔亡之由來。換言之。
即革之未當。安能免于悔哉。所謂當者。仍本孚字信字來。孚于天時。

信于人事。其行既正。其成必大。其內剛而文明。其外柔以悅。其德備
夫乾坤。其道通于天地。則無不當。斯無悔矣。由此可知革原有悔。其
亡者。行之當耳。古今來之好為變易者其審諸。當者宜也。當變則變。
當革則革。不當而強變革之。其悔無及矣。何以知革之當。則可鑒諸
天時。徵諸往史。天時之革。即四時之代謝。往史之革。即湯武之代興。

一歲既終。不得不變。不得不革。革變則終者復始。窮者復通。而後四
時成序。萬物隨化。春盡夏來。秋終冬至。冬春遞嬗。寒暑代遷。此天地
之革也。不革則時序紊。而天道窮。往古來今。治極漸亂。亂極漸治。興
亡強弱。世代循環。堯舜揖讓。為治道之極。而繼之以家天下。則小康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彖辭-114

之世。異乎大同。君主不齊。政令不一。昏庸暴虐者。失其天命。仁義寬
和者。代得其民。此湯武之革命。為桀紂之無道也。湯之伐桀。以商代
夏。武王伐紂。以周易殷。此往史人事之革也。不革則世道敝。而人道
危。治亂無綱。民生殄瘁。將何以維茲世紀。承諸天命哉。湯武聖人也。
革命者。變易夏商之敝政。而拯救人民于水火也。故湯武之革命。係

順乎天。應乎人。而非好為變易者。其革舊以建新。正與天時代謝。不
得不變者同。人知天時之革。四時成序。則法天者可以革矣。知湯武
之革命。順天應人。則法湯武者。可以革矣。由斯言之。革之時用大矣
哉。時指時用。亦即時與位。有革之時位。始宜行革之道。無革之時位。

將何以為革哉。湯武革命。後人不得藉口。必如湯武之順天應人。亦
如四時代至。必依時之極。而循其序。若失其序。則如革其夏者。忽易
以冬。或如革其冬者。反易以秋。不得謂之革。以不得稱其當矣。故革
之時。即當也。時之宜也。時宜之革。有天時可鑒。有湯武往史可師。非
可輕言變易也。聖人作易。將以教天下後世。恐人誤會。始舉其人。如

明夷之箕子文王。是其例也。以革水火相息。而非相害。則革命者。猶
此旨。惜其舊之不善。而欲正之。憫其民之無辜。而欲拯之。非仇于上
而為己也。故能順天應人。若仇其上。而欲私其帝位者。安能順天應
人。故革備四德。而貴在時宜。文明以悅。可見非仇于舊主。大亨以正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彖辭-115

可見非私其天下。本卦德以明卦用。端在此二語。因其孚于天下。信
于後世。始稱四德之全。故兌離一水一火。非相害。乃相息。桀紂無道。
陷民水火。上下相害。故湯武革之。出民水火。以成相息。一正一邪。視
其所行。此釋文詳言之。為恐後世謬假革命之號。以重置人民于水
深火熱也。

宗主附注
革之義為變易。而鳥獸之皮已製成者名革。可見革卦之用。係就
其故物而變易之。更成為堅韌不敝之用。則其未革也。如皮之未
治。不足以充良工之材。故必變易之。使克竟其用。而變易之。非欲

毀損之也。將以成全之。非欲改削之也。將以堅固之。是易弱者為
強。窳者為善。敝者為新。渙散者為整一而己。故變易之曰革。不直
曰變。恐人疑其變。將毀其舊也。將棄其原物也。非如物之變化。別
為一種。乃就所有洗髓伐毛。以成其精。故革為去故。換言之。去其
敝耳。去其不可用。而留其可用。磨礪以新之。攻錯以精之。如工人

治金玉也。雖改其舊觀。而仍不失其本質。此革之為道。在依時之
宜。時宜變易。則革之非輕改換。更非漫言毀損也。今之革者。不達
此義。只知破壞。而無以底于成功。徒恣摧殘。而不克見諸大用。是
毀也。非革也。是傷折之。非變易之也。故不得革之功效。使人物以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彖辭-116

革為病焉。夫革者。為志其成。而期其新。易其不善。而求其精美。去
其不用。而存其良材。是積極之行。非相為仇也。是深惜之念。非相
與嫉妒也。故二女同居。本親親之誼。知其不善而欲改易之。因其
不明將糾正之。故初雖異行。終將同化。始若牴牾。成則和諧。故能
備乾坤四德。而有悔亡之占也。蓋卦本兌在離上。水火相息。兵成

其用。非水之滅火。乃火之蒸水。後天生化之原。皆由水火相蒸。升
即為雲雨。流則為潤澤。陽在下在中。以鼓舞其陰。故能成革之用。
內外正位。不失中和之德。故收改革之功。以井之下。不得不革。故
易以革。為將光大井養之道。而變易其畛域卑污之見耳。此革道

之以時行。讀釋彖之辭。即明其旨矣。
又曰革卦釋彖辭。引湯武革命以明革之時用。革命為革之大者。
而非革之全體。革包天時人事。地利物情。無不有革。即人事之革。
亦非祇革命一途。不過革命關乎世道。繫乎民心。為改變之最大
最難者。易特以湯武征誅示其例。並非謂革即革命。而人事之革。

必如湯武之征誅也。故文中首著明文明以悅。大亨以正之道。且
申以革而當。其悔乃亡。尚恐人之未察。更以天地革而四時成。明
天之革。即湯武革命。亦猶天之革。故曰順天應人。蓋順天始孚天
命。應人始得民心。天與人歸。始孚于革道。若徒如後世之易代。以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象辭-117

其詐力。行篡取之謀。恃其威權。欺孤寡之主。而猶托于湯武之革
命。實不足孚于革義。蓋不順乎天。不應乎人。則非如天時之革。無
文明以悅。大亨以正。則非如易卦之革。則雖革不得謂之當。不當
將何以亡悔哉。如曹魏篡漢之天下。而築受禪台。其後司馬氏又
仿其例。復築受禪台。以代取其位。則豈非彼祖先貽其悔乎。司馬

既得天下。至懷愍遂為虜于五胡。則其子孫之後悔。又何如也。下
至隨唐六朝五季。其例更多。其革既頻。為悔亦甚。甚至有願世世
勿生帝王家者。可見初時革之不當。則何以免其後之悔哉。行之
不正。用之不宜。徒自招其悔而已。更何望于湯武之征誅哉。文中

特以湯武昭示革命之義。而要其旨趣于順天應人。可見其防微
杜漸。寓意深遠矣。世之揚言革命。而不思其當否。則又奚以亡悔
乎。此革之義。實關乎時。天時之革。始孚于革道。故彖辭特以時。明
革卦之用。時之不明。革其有當乎。天地之革。四時以成。足見時之
所至。不得不革。革合于時。自無悔矣。

象曰。澤中有火革。君子以治曆明時。
宣聖講義
此革卦象辭也。革以澤中有火。如地中之火。火者陽之所託。後天之
陽。以地下之火。為生陽之根。以天日之熱。為化物之本。故陽出于地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象辭-118

中者即火。如山之噴火。井之溫泉。皆此火也。而離本象日與火。在空
為日。在地為火。今在澤中。亦若志中之陽也。地中之陽。愈寒愈盛。故
冬令井泉多溫。穴居者常煖。澤中之火。亦猶井泉之熱。化水為氣。助
物之生。故名革。以其善變也。以其隨時異其用也。如夏日井泉則涼。
地下則寒。是外熱則地中反冷。外寒則地中反溫。非地之異。陽為之

也。陽雖藏地下。而用以時顯。故澤中有火。其用亦以時殊。此所以名
革。謂其隨時自變。如天之四時也。陽隨時生息。則生化之功。亦隨時
變革。水火之效也。水以火化。火以水熄。互成其用。則不相害。而相益。
如蒸騰變化。必以火之力。水不能自為之。是水火相息。後天生生不

己之原。而革卦因之。以成變易不窮之道。物窮則變。變則不窮。不變
則終窮。故不窮者賴變化以易其舊。而為之新。天道如是。人事亦然。
天道之變見于時。不變則亦窮矣。春夏秋冬。往來終始。永不息者。變
化。變則能久。此歲序有定。時令必更。而其所本。仍不外離日之功。冬
至日南極。而復北。則成春。夏至日北極。而復南。則成秋。此日之往復。

為四時變易之準則。故革卦之用。必取離火在澤中之象。火在澤中。
有如明入地下。明入地下為夜。推之則歲之冬。猶日之夜。即日行南
陸。北地不得直受其光熱。故天寒地凍。閉塞成冬。而冬之前為秋。秋
分之後。曰日以南。是革卦之象也。日入于澤。猶日之晚。火入于澤。猶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象辭-119

歲之秋。日晚漸至夜半。秋涼漸至冬寒。夜半為明夷。冬寒為否。皆以
離火漸入漸深。漸行漸遠。而成變易之機。革以離在澤中。明時變之
將始。正如秋分以後。漸變為冬。由夏而秋。由秋而冬。日變不居。乃成
四時往復之序。其變也。非驟易之也。必循序漸漸而進。如日之南行
或北行。日移一線而已。待其既至。則突異其原來時地。此變易之例

也。革之為用亦當如之。故其革也。非偶然為之。必因其漸。傳曰非一
朝一夕之故。其所由來者漸矣。故坤初六稱履霜堅氷至。則革之義。
必亦以其漸。漸至漸革。人無所駭。物無所驚。即如湯武革命。亦非一
旦之功。商周積之己久。夏殷段之己多。迄至桀與湯。紂與武。始見其

革。則革豈可貿然為哉。故君子知革之有所仿。仿于時。時者天地之
革。則欲明人道之革。必先明時。明時以明革義。則君子以革而治曆。
治曆以明時。書所謂欽若昊天。曆象日月星辰。敬授人時。即古聖治
曆明時者也。謂治天文。知日月星辰軌度。所行所至。何往何返。而後
知春夏秋冬所交所易。何去何來。天示其時。人定其事。天垂其象。人

指其名。此天文不可不講。而曆數不可不知也。故治曆者。治天之所
曆。明時者。明數之所移。變由于窮。易由于敝。天道不窮不敝者。以變
易也。人亦法之。而後同免于窮敝。此革之道所由著也。不革則不得
免于窮敝。革而不當。亦不得免于窮敝。惟有當而革之。則窮者以通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象辭-120

敝者以新。此貴在知其當革。而必先治曆明時焉。
時指一歲之時。包古往今來時世。所謂運會之數劫紀之稱。皆時也。
欲窮其變。先知其數。欲明其數。先通其史。察往知來。因故知新。則革
之事也。故治曆猶治史。史稱歷史。即已往之事。何以知其必革。惟審
天時之所至。何以知其當革。惟順乎天。應乎人之所行所著。故革道

以達變。變以濟時窮。四時之革。至小焉者。苟得其故。則萬世可知也。
卦以象為本。乾知大始。坤以大終。而乾在中。此革卦爻已示其義。讀
者須合彖辭參之。
宗主附注

革象辭以治曆明時。為革卦人道之要。蓋不明時。無以應變。不治
曆。無以知時。治曆者。以天地所垂示之象。日月星辰所運行之度。
而見其何終何始。孰常孰變。推之人事。自古迄今。治亂興衰。征伐
代禪。孰得孰失。何去何從。此皆的時之義。而即明革卦之用也。革
之為象。水火相息。兌離互濟。剛中而得本。柔主而能遠。此最孚于

卦爻之所貴者。卦爻乾為本始。坤代終成故。凡初九上六之卦。為
得本始。而有終成。反此者則否。卦分內外上下正位。坤主六二。乾
主九五。凡內六二外九五。相匹相應者。為孚正位。而合天地之德。
反此者則否。又如中爻人道所寄。九三六四。剛柔交濟。與既濟同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21

是凡九三六四卦者。皆得相濟之用。反之者則否。他如陽體陰用。
天下地上為道之源。孚于天地生成之德。乾下以自卑。坤揚以就
上。如泰是也。凡得交泰者。皆得生化大用。反之者則否。此易卦爻
大體。所占吉凶。所成利害。由斯判焉。革卦初九上六。已孚乾始坤
終之例。而六二九五。又得乾坤正位之情。是克備乾坤四德。與時

偕行。故革道不可量。其義已見乾九四爻。乾九四傳曰。或躍在淵。
乾道乃革。此革字即與革卦相關。乾六爻純陽。而九四則革。革者
變也。剛變為柔。陽變為陰。九四自高而下。自上躍淵。為變之最著
者。故革卦三四五三爻為乾。而九四恰當其中爻。亦仍本乾九四

之革來。為乾君主九五之位。今革則降于九四。而失原有之尊。雖
猶屬上卦。而非獨尊之時。此所以必革。革則可復其尊嚴。昭其德
業。是由九四更返于九五也。當其未革。則不得復。而日墜日下。將
入于淵。必待己革。始復其初。故革卦以離日墜入澤中為象。亦猶
乾九四或躍在淵之義也。乾道自墜。陽綱不振。雖欲不革。不可得

矣。此革之時用誠大哉。而欲知其革之當否。不得不先明時。故君
子因革。而治曆明時。
初九。鞏用黃牛之革。
宣聖講義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22

此革初九爻辭也。初九在下。本乾潛龍勿用之時。時位不宜。所行不
當。故爻辭取黃牛之革為喻。鞏堅也。革本堅韌。黃牛之革。其堅可知。
而非可大用者。以雖堅。而不良于用。則其為用不足稱。然革卦重在
變易。不重堅居。變易之旨。在以不善者變善。不良者變良。此卦義也。
初爻勿用。乃取牛革為象。黃牛之革。由牛皮之變。堅則堅矣。而不與

爻稱。以初九乾爻剛也。剛在下為升進之階。今以牛革之堅。不足語
于金玉之質。是因取其堅而求于牛革。可見其所見之小。所圖之疏。
非革之大用也。革固包皮革言。而皮革之貴者。應以虎豹之類為上。
故至五上爻。即取虎豹之文為喻。明爻用之大。與君子大人之德業

相似。若初九則猶不足言用。故但取黃牛之革。徒以其鞏。不稱其文。
從以其易。不稱其變。蓋牛雖黃色。無炳蔚之文。雖堅鞏。非虎豹之變。
此就其近易者為喻。猶人類平庸之行而已。革以變明其德。所變必
遠勝于其原質。故大人君子。以虎豹之文。為德業之光。初九爻象屬
離。離稱黃離。牛為離之象。故爻辭以為言。而不及吉凶。仍本乾勿用

之義也。革之道大而用著。其始則比之黃牛之革。可見大者發于細。
著者生于微。人知其大而忽其細。見其著而忘其微。是失本也。初九
全卦之本。故不及其他大者著者。此中含義。宜深味之。
象曰。鞏用黃牛。不可以有為也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23
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初九在下勿用。則爻辭所稱不外此義。遯卦
亦云。執之用黃牛之革。與此相證。皆非大用之材。財不足語于有為
之日。初九在卦言為本始。而在用言則無位。故維取革變之義。不能
及于大變。雖牛革亦有其堅。而非與虎豹之文美者並論。以比人之

德業。士之才能。各有大小之殊。優劣之別。革固重變。而初九所變。不
過黃牛之革。則其不可有為明矣。事之發于平庸者。恆至于奇特。行
之出于細微者。恆成于偉著。則初九之革。亦不可以其小而忽之。革
變之道。固如坤初六履霜而堅氷即至。則將來之變。正由此細微中

可以見之。此君子貴知幾。而象辭重明時也。
宗主附注
革初九。用黃牛之革。與遯卦執用黃牛之革。辭義同。惟革稱鞏。遯
稱執。則以遯主遯避。而欲留之。故曰執。猶維繫也。革主革變。意取
堅固適用。故曰鞏。鞏亦從革。即言如革皮之堅韌。不易損敝也。然

既鞏固不敝。何以釋文稱不可以有為。則以時位非宜。雖有牛革
之鞏。而非大用之材。雖當革變之初。而非躋于良好之境。可見革
之變。必先毀改。如治革者當初製之時。反不若未製者之良于用。
必待制已成革。乃顯其堅韌之材。初九無位。不足為大用。即不足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24

材稱。是雖鞏固如牛革。仍棄物也。因革貴在變。初不在堅。雖變之
終。欲其堅。而變之始。反以堅為病。是初九之鞏。不可有為。咎在初。
不在鞏。初之咎。在下勿用之時。不在物之如何也。讀者勿以辭害
義可也。
六二。巳日乃革之。征吉無咎。

宣聖講義
此革六二爻辭也。六二居內卦正位。為離中爻。秉坤之德。為柔得中
位。離以兩陽中藏一陰。為日為火。中爻主其用。故六二稱巳日乃革。
與彖辭同。可見此爻能主持全卦之用也。雖上有九五。剛柔相應。君

主于上。六二不得擅專。且柔道順承。不得先于乾剛。則六二之用。不
得過于九五。而以上為兌。悅澤之德。樂就于下。則六二本坤厚載之
功。安貞逢吉。亦足為卦用之要。卦主革變。異于常經。故全卦反以六
二尊。以離火之德。勝于兌澤也。故澤中有火。而火不為水滅。此其變
也。亦其時用。為本革之道。不得不反其所為。革其故而謀其新。設火

不勝水。更何語于革變哉。故爻雖柔。而位為火之主。德雖順。而行為
剛之師。此與彖所稱。亦以巳日孚于火盛之時。克成其蒸化之用。比
之革命。必發于下。若臣若民。為以德得眾。以道順天。天與人歸。方可
舉行革命。如湯武是。湯固桀之臣。武固紂之臣。皆取于下位。德足服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25

民。行足應天。故一舉而革夏商之舊。措天下于新。則六二之位。即湯
武初舉義師之時。時宜而位當。德昭而行正。故一戎衣而天下定。此
所以占征吉也。為以其發于臣位。故在六二以其革君之非。故得正
位。以其應天順人。故占征吉。行孚于道。用孚于時。革之大用。即以此
爻為之主。故巳日之時。革變之日也。在十二支。惟寅申巳亥四支。為

革變之歲。以六氣所值。此四歲皆木火通明。類多革變。故巳非指日
巳也。凡歲令世紀。合乎巳者皆當之。則以四支中。如寅申固亦多變。
而非革卦所稱。如亥則與巳對。稱巳已賅亥。巳亥不必強分。蓋由三
合之數。寅午戌為火。申子辰為水。火水過烈。易不以為貴。且卦已有

水火矣。若重取水火之時。是太過也。惟巳酉丑為金。亥卯未為木。合
卦中水火。恰備四德。土藏其中。克孚五行之數。故日取巳亥。欲其變
而不失中和。無過不及。庶免于偏激之害。此聖人擇日之微意。向無
人能體會及之。今特為明示耳。至稱無咎者。以革變發于下。以臣民
而革其君上。自有咎。為其位正時宜。德明道大。乃免本爻已暗示革

之匪易為者。非湯武之臣。桀紂之君。不足以孚吉而免咎。讀者識之。
象曰。巳日革之。行有嘉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六二正位居中。而柔道乘時以革剛。乃孚于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26

巳日之時。故行有嘉。行字指爻辭征字。亦即暗喻湯武之誓師。為其
伐暴救民。應乎天而順乎人。乃占吉耳。有嘉。猶有慶有喜。師出而有
功。一戎衣而定天下。其喜可知。其慶可知。喜者主革者之喜。慶者天
下之慶。書曰一人有慶。兆民賴之是也。而嘉字兼含天所嘉許之意。
謂人慶其成功。天亦嘉其成功。此所以為順天應人。若從一己之喜。

而實不及眾。祿位之圖。而功不及民。則天將許之哉。是征吉之占。實
由六二之德。有以感天。其功有以惠民也。故釋曰。行有嘉。即明行之
有功可慶。亦示行之得民可嘉。即爻辭征字。不似尋常汎指出行。實
取湯武征誅之義。為當其必用征誅之時。則征誅非黷武好戰。而為

伐罪弔民。故可嘉。若徒逞其兵威。好為殺戮。則對鄰國猶不可。況以
淩其君上乎。義例由上討下曰征。今六二在下位者。亦曰征。可見卦
用特予之也。以其順天應人。則雖以下伐上。不得為叛。以臣伐君。不
得為逆。故以征許之。比之天子之討逆臣也。易辭之義。依時為釋。六
二內正位而為柔卻。能代全卦大用。以主革命。此中微旨。宜細味之。

詩稱文王柔嘉為則。正可引證本爻以柔行而有嘉之義。
宗主附注
革卦辭有巳日乃孚之語。六二爻又曰巳日乃革之。巳日之義。
夫子固已言明取干支火日。以明革之用。在本火以蒸水。水火相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27

息。方見革變之原。而尚有關夫史事者。未引為證。按彖辭人事之
革。以湯武為例。湯之伐桀。史書未詳其日。而武王伐紂。則其發師
之日。實取癸巳。武成篇己明載一月壬辰朔。翌日癸巳。主乃誓師
由周而東。可見巳日之義。有前事足為引證也。巳日不過發動而
已。亦即以易辭孚于天時為本。天時人事相應。其行有功。故古時

大事必卜日。日以干支斷。或取干。或取支。亦有微別。大抵自上動
而下。或外而內。則取干。自下發而上。或內而外者。則取支。如蠱與
巽。取甲與庚干也。而革則取巳支也。革以下革其上。湯武原在下
位。為桀紂之臣。故數取支。而必以火日。則全本易革卦象。離在下

來。離火文明發動于下。推而大之天下同化。此巳日之孚。既孚于
火之盛。又孚于革之大革以去故。不有德。無以昭其道。不有力。無
以致其功。故革之位在內中爻之六二。即坤之正位。坤以革乾。六
二以正九五。即臣以伐君。仁德以除暴虐。水火相息。而不相害。剛
柔相易而不相妒。故革以六二而占吉矣。

九三。征凶。貞厲。革言三就。有孚。
宣聖講義
此革九三爻辭也。九三內卦之終。重剛失中。非如六二柔得正位。剛
則易折。偏則易害。故六二征吉。九三反為凶。征同而吉凶大異。在下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28

位同。而得正失中大異。柔道宜于下。今九三在下而剛。亦如乾九三。
必朝乾夕惕若厲。方無咎。故曰貞厲。貞者正也。能自反就于六二之
正。則能守。守以貞為本。九三欲免其凶。惟自戒懼。以守其正耳。厲同
乾九三厲字之義。以其自勉自砥。慎其行止。必存警惕。庶免于凶危
也。革言三就有孚者。以本卦用在下革。上新革故。而非可一幾而成。

必三就其行。而損益之。商討之。以關革變。故言為革言。三者再三也。
審慎之也。必再三而後有成。可見其艱危矣。而以能戒慎恐懼。乃有
孚。為其得眾之信從。或可成其革言之用。言者議論之謂。包括所持
名義。所標主旨。足以號召大眾者。既曰三就。可見其一致之不易。群

言龐雜。眾論紛紜之象也。言論尚難統于一。則革者奚有成功可期。
雖有孚。所信者亦必不多。故曰有。言有所近信。黨同伐異之類而已。
非如六二之得正。為天下所服。上下遠近。無間言者可比。此九三之
革。時位之非。德之不足。言之不正。所占如此。九三與上六應。上六亦
稱征凶。則可見時位所關大矣。

象曰。革言三就。又何之矣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爻辭征凶。釋文恐人未明。以為六二九三均在
下位。且六二柔也。宜于守。而稱行有嘉。九三剛也。宜于行。而稱征凶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29

豈非與他卦悖乎。不知革主變。正為變言。變則宜守者。變為宜行。宜
行者變為宜守。故六二以柔而占征吉。九三以剛而占征凶。且申以
貞厲。明在守正惕危。方能免害。釋文更以爻辭革言三就。明其行之
不宜。議論紛紜。莫衷一是。則將何之哉。此征凶由于自己主持不定。
而由名不正。言不順來。雖以剛在下。志求上進。卻以位失中。其德不

明。則前行見扼于九四。不得協濟之功。合六二九三九四為巽。主進
退。原不良于行。合九三九四九五為乾。重剛之象。而被六二上六兩
陰所揜。有似困卦。更不宜輕往。向例三多凶。而革變忌過剛。剛易為
暴。若以剛革剛。是以暴易暴。則其為凶可知矣。外既不得所協。則寡

助。內既不知適從。則自亂。以紛亂之眾。為寡助之行。則將何往哉此
九三爻。有如後世叛臣逆賊。以一人之欲。假湯武之名。而侈言革命。
卒至身敗名裂。九族不保。則爻所謂凶也。革變重在順天應人。果天
與人歸。尚奚有革言三就乎。時至自革。時至自成。若再三其言。二三
其德。將何以服天下。將何語于革命哉。此釋文明言其無可往也。故

革言之紛紜。亦猶出師無名者。支吾其詞。何以信于天下乎。故爻云
有孚。不過其親幸左右相助為亂而已。何足以稱革之用哉。
宗主附注
革六二爻。為全卦主持革變之位。而在上者。則受革變之位。故不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30

得以九五為先。六二為後。此即所謂變也。革也。革其舊制。變其常
經。則不得以常例論革。而主卦遂反為六二。由下革上。由柔革剛。
如湯武臣也。桀紂君也。其初桀紂乃天下之主。奄有四方。普天之
下。莫非其臣民。則勢盛而位尊。非如湯武侯服之國。一隅之主。其
勢單而位微。故有剛柔之殊。上下之別。然其終則征誅暴虐。伐罪

弔民。彼盛以尊者。反被放戮。而革以微者。反代取其位。由一方之
主。為天下之君。是柔以克剛。下以勝上也。故六二柔而在下。乃為
革變之主。正如湯武誓師之時。以其正位。孚于坤貞。上應九五。合
于乾健。故能舉此大事。成此大業。而其所為。恰孚于全卦所取之

巳日。即足明六二之重要。非他爻可望。六二征吉。至九三反為征
凶。則以失正。戾乎坤貞。乖于柔兌之道也。在下同。而位不同。剛柔
之德亦不同。故吉凶相反。由此可見主革變必視其人。必視其位。
必視其德。位當而正。德柔而明。庶能順乎天而應乎人。則革而當。
其悔乃亡。否則雖革亦不當。凶且不免。況無悔乎。

九四。悔亡。有孚。改命吉。
宣聖講義
此革九四爻辭也。九四外卦之始。為兌之九四爻。與九三同屬中爻。
而重剛失中。以革重革變。故不似他卦之多懼。且占悔亡。與彖辭應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31

所謂革而當。其悔乃亡。卦例內貞外悔。九四在外。故原有悔。以革變
有當。乃亡其悔耳。九四與六二。屬同功之爻。雖下應初九亦剛。而中
間六二。得柔道之正。以相孚。故曰有孚。由卦用言。則本九四之德。有
信于外。而全卦之用。亦以能孚于天下為貴。即革變之行。必有所孚。
不孚不足以協于革。為其不能正己以正君也。革以去故從新。若不

取信于眾人。將以亂天下而已。何能孚于大亨以正。文明以悅之象。
此有孚。實革卦第一要義。果不孚于眾。不信于天下後世。則無以順
天應人。是所行不合于天時。不協于征吉。則率眾為亂耳。奚有于革
哉。故有孚。始明革道之正大。而見天人之所同歸。天與人歸。則足以

改其故命。故曰改命吉。命者天命。詩曰周雖舊邦。其命維新。即此可
見文武能改命矣。天之明命。不可見。見于民。民心所服。即天命所屬。
書曰顧諟天之明命。古來聖王。皆以能承天命。而後能履帝位。必有
光明之德。始受明威之命。所謂天明畏。自我民明威。則天命之顯于
眾民。得眾即得命。革變其故。則改其命。改天之命。非我改之。民改之

也。雖天之命。於穆不己。於戯不顯。文王之德之純。純亦不己。此文王
之改天命也。文王改命。在其純德。純德昭明。萬國來同。故三分天下
有其二。天下之民三分有二。則天命之改。于民心徵之。紂王失之。文
王得之。則有商之命。不得不改為周矣。此牧野之師。一戎衣而天下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32

定。遂開八百年之基。豈非文武能孚改命之吉乎。為其能孚革變之
正耳。革猶改也。改命猶革命。六二動于下。至九四始改天之命。可見
革命者。必順天應人。必閱時而後見其功業。故九四雖重剛而占吉。
以其克改命耳。
象曰。改命之吉。信志也。
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爻辭稱改命吉。釋文恐人未明。特述吉占由
于能信其志。信猶孚也。孚于所志。且孚于天下民人之志。又伸也。伸
其所志。且能伸天下民人之志。志猶願望也。如湯之始征自葛。東面

而征西夷怨。南面而征北狄怨。曰奚為後我。人民望其至。如大旱之
望雲雨。則革命者。為民人所願望。民人皆待其早出之水火。登之袵
席。故革命之志。非一人之私志。乃天下民人之所同志。革命既成。非
一人得伸其志。實天下民人同伸其志也。如此方謂之有孚。方謂之
革而當。故能悔亡。而占吉。夫改命何等重大。而九四以之占吉。若非

克孚天下民人之志。安能致之。九四改命之吉。實能以天下之心為
心。以天下之志為志。故曰信志。信既孚于天下。又伸于天下。故不曰
孚曰伸。而曰信。以賅二義也。古信字多與伸字通用。九四能伸己之
志及民志。是民與我交孚。可見己應乎民。應乎民者必順乎天。民既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33

歸心。天命斯至。此改命不待革者之求。而天自*予之。天之所予。必奈
自故舊者。一奪一予。斯為改矣。猶四時代謝。一陳一新。去其陳者而
授新者。則時序改矣。天命之改。亦猶是焉。故湯武興師。桀紂亡國。一
興一亡。天命自改。不必于天求之。但視民之所志即明。民志所仇。則
天必棄之。民志所服。則天必予之。民志同信。天亦同孚。此洵順天應

人者也。舍湯武尚有誰乎。
九五。大人虎變。未占。有孚。
宣聖講義
此革九五爻辭也。九五外卦中爻。全卦主位。而為乾九五飛龍在天

之象。此卦屬兌而非乾。故九五同。取象不同。乾取象于龍。革取象于
虎。與上爻取象無豹。皆異夫乾。蓋乾六爻純陽。而革則四陽二陰。雖
乾爻得本始之位。而終以坤爻之柔。是以不得稱龍。初爻在下。不獨
非龍。亦非虎豹之類。遂喻以黃牛。以其用細而才疏也。至九五乘時
當位。才大用宏。故以虎喻。在履卦有履虎尾之辭。則以五陽履一陰

也。陽剛之德。乘陰柔之用。則多險。如履是也。而革亦如之。四陽在兩
陰中。九五雖正位。而下應六二。柔得中得時。以革其上。則被革者九
五也。九四亦在上而非君位。有如輔相大臣。固可代君宣政施令。如
古大宰阿衡。故爻辭稱其協改命之吉。以其言行亦足孚于天下。信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34

于民人。而九五至尊。君臨天下。如天子帝王。故稱大人。謂其德位俱
至也。大人君子以德位為別。有德而位不至。則以君子稱之。九五誠
備德位者。故以大人稱。與上六君子有別也。卦用在革變。故曰虎變。
變猶革也。初九黃牛之革。不言變。而變在革字中。九五上六虎豹之
變。不言革而革在變字中。以九五上六象屬已革。故但稱變。非如初

二爻象屬將革也。九四稱改不言革變。則當革之將成。變之且就。故
曰改。改則變矣。虎變者。謂大人之革。如虎革之變。耀其文采。昭其威
儀。足以垂示于下也。以卦內文明而外悅澤。文明以澤。宜有如虎革
之斑爛美麗。而非徒美。必有其威光光耀之德。故曰未占有孚。言不

待占知其有孚也。有孚之義已見九四。而未占占字。或者疑為吉字
之訛。則以九五被革之位。有損之時。故未吉。實則易重在數。卜與占。
皆欲知其數。故以占字示其不卜可知。又未占者。占與佔呫古一字。
猶念也。兌為說言。口中念誦其文亦曰占。如誦書曰占畢。吟詩曰口
占。未占猶無念。詩無念爾祖。聿脩厥德。無念念也。必心存之。而口念

之。以示不忘。書曰念茲在茲。皆重在口誦心維之意。此處未占。猶未
念。而有孚。猶念也。非從尚口說也。九五既昭其德。著其文。文德昭明。
天下共信。不待口說。而心悅服也。此爻為革之已成。九五之位。即六
二之人。正如湯武既誅桀紂。代履帝位。萬國來同。天下咸服。不待諭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35

誥。而民人莫不孚信。故以虎革之文為喻。言其文德成于武功。是猶
以虎之革變。而昭其文采也。
象曰。大人虎變。其文炳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九五大人之德。乘時而變。其威武如虎。其文德

如虎之革。是由武而文。由戎衣而致天下于安定。武功之至。即文德
之明。革變之終。即治平之象。非徒以變亂天下。乃以變安天下。非從
以革動大眾。乃以革定大眾也。是始于革。而終于文明。動于亂。而成
于治。故比之虎變。其文彪炳。有威可畏。有儀可象。民不畏其威。而懷

其文德。不懟其征伐。而悅服甚安邦定國也。故稱大人以美之。革至
此。已見大功告成。前之所革者。今但見其文采悅目。光華動人。更無
視如虎之猛。咆哮之凶。故曰其文炳也。本卦上有悅澤之情。下有文
明之象。雖出于變。而正由變著其德。雖成于革。而轉由革昭其文焉。
炳者明也。如日星之炳耀。光輝無不被。是其行。由充實而有光輝。斯

孚于大人之號矣。或以虎變指在上位如猛虎不可犯。是以人而虎。
俗稱強暴不德者。為虎而冠。革之九五。豈如此哉。不知虎變云者。乃
指虎之革。由其變而成。非人之變于虎也。以大人革命之後。偃武修
文。亦如虎革之變。徒炳其文。不見其凶殘。徒悅其光采。不畏其咆哮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36

是虎革已非生虎矣。虎固猛獸。性凶殘好殺。及其為革。則溫煖和融。
有益于人。能護其體且壯觀瞻。增華貴之象。避外來侵害。有使人安
適愉快之情。是其用與其生時已大變矣。故稱曰虎變。革命之主。武
功既著。文德亦昭。使天下民人。皆安其生。樂其業。心悅誠服。以贊歎
之。歌頌之。豈非亦如虎變。而炳其文。不矜其威乎。是即爻辭所謂未

占有孚者也。言不待歌頌。已足孚于天下後世矣。引申其義。則天下
後世。未有不同聲歌頌之者。此即念念不忘之意。則以其德入人深。
其功垂世永也。
上六。君子豹變。小人革面。征凶居貞吉。

宣聖講義
此革上六爻辭也。上六窮極之地。全卦之終。但以兌之上爻。為卦主
用之位。在他卦上爻無位。不得大用。惟革取變易之義。與恆情異。雖
至極位。卻非窮盡之時。故爻辭稱君子豹變。亦如九五之虎變也。九
五正位。故稱大人。上六以柔在上。而非正位。故稱君子。謂德至而位

不稱也。虎變豹變。亦遜一籌。虎為獸王。豹則猛鷙而已。然既變矣。亦
以文德稱。猶虎革也。虎豹之革。皆有其文。而足適于用。文實俱茂。德
業可嘉。此君子成德達道之象也。上六以柔居尊。高出庶物。必有德
昭于大眾。方足以孚君子之名。若小人則否。然革重在變易。則小人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37

近君子者。亦隨之而革其面焉。面指面貌。亦取皮革之義。虎豹之皮
革。以文顯其美。小人之面貌。以善著其情。是革面有其表己。君子之
德。表裡俱至。故外有其文。中存其實。遠昭其德。己著其誠。誠于中。見
于外。行無不踐。名無不副。此君子之變。如豹文之蔚然可觀。而其德
之加于天下。亦如之。小人則外常有餘。中常不足。有其面貌。而乏于

衷心。善其容止。而慊于誠實。此則革面之謂也。以其所變者。但有其
文。而難期篤實。具其光采。而無以充其明德。則量為之也。又君子小
人。包賢不肖智愚之別。言德既殊。論才亦異。君子如豹。小人則猶貍
犬之革。是徒面貌相似。其為用不可同語。蓋以上六柔爻。柔陰之性

惟君子能革其心。若小人。則徒易其面耳。不過易面。固亦善也。如凶
頑者。易以溫良。暴戾者。易以慈善。豈非已革其故。而能自新哉。故小
人革面。即可隨君子之變。以昭其文。而顯其德。文質相表裡。君子文
質彬彬。小人則未能免俗。是面貌之革。亦猶村野之夫。漸習禮儀。雖
不深明于道。而亦循夫法度。效為揖讓。以步君子之後。豈非革之所

造乎。上六以無位而重陰。秉坤之德。故征凶。不似六二得中得時占
吉。征凶則不宜于行。故居貞吉。謂順安貞之德。有守以淑其身也。全
卦革變之用。至此已極。不可復革。故不得進。進必凶。惟居貞固守斯
吉耳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38

象曰。君子豹變。蔚其文也。小人革面。順以從君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原文其文蔚也。不叶下君子韻。特改之以君子
有德無位。如豹之變。而蔚盛其文。蔚茂也。葱鬱茂暢曰蔚。又美也。積
厚光采之意。以豹文蔚然可觀也。虎革炳然以光輝勝。豹革蔚然。以

華茂勝。實皆文采。如人之文德昭垂。在位則炳如日星。在下則鬱如
花草。是其文之可觀。而非豹生前猛鷙之可畏。粗野之不馴。則為變
之所得。變以革其故也。小人革面。從外貌之易。亦足昭其性質之馴。
行為之順。則隨大人君子之變。亦順從于文德之中。樂其業。安其生。

以孚以信。此所謂文明以悅。大亨以正者也。君字指九五正位。即由
六二之晉于上者。又包含君子之意。君子省稱君。言其明德足為大
眾之主。天下所瞻。萬民之望也。上六本坤之德。順承夫乾。故曰順以
從君。此爻以在上。故稱君子。以為柔。故稱小人。稱其文不曰炳而曰
蔚。係寓君子之德風。小人之德草。草上之風無不從偃。故釋文以順

從君子明其意。蓋君子主革。小人從革。天下同革。靡不心悅誠服。書
日黎民於變時雍。即小人革面順從之證。故革變非在上者一人之
為。必天下民人共欲之。一變而天下皆變。不勞而得。不思而中。此於
變也。以變之出乎自然也。如此革變。方孚于澤火革之用。為水火相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39

息。以成其變。如天之四時不為而成耳。
宗主附注
爻辭虎變豹變。固重在革變。而實重在其變成之文。以變者由不
善變善。不良變良。故不材者。變則成材。無用者。變則大用。虎豹野
獸。于人無所用。且易受其害。以其性質難馴。情暴好殺。是生時不

善良之物。非材用之類。及其皮革之變。外觀有文采之美。實用有
堅韌之質。而威儀奕奕。溫和益人。是則變之所為。亦即革之所志。
人比虎豹。于其生時。則苛暴之性。狠鷙之行。民將不堪。如桀紂之
政是也。推其極。不獨有如虎豹。且又過之。禮記所謂苛政猛于虎。

則凡人類而能忍受乎。故必革而去之。變而易之。于是湯武征誅
尚矣。湯武革命之後。放牛歸馬。示天下以弗用。散粟發財。予人民
以同富。更復制作禮樂。振新文德。以安天下。而定民生。則如虎豹
之變。易暴為文。變苛為馴。文明絢爛。威儀篤實。向之所畏者。今則
惟愛悅之。前之所懟者。今則惟誠服之。此所謂九五之德。未占而

有孚者也。豈徒湯武二人之功業己哉。凡天下民人。莫不順其志。
而樂其所就。民既歸心。天亦歸命。此即九四改命之吉也。與彖辭
順天應人相證。足見革命之義。必于九五正位昭其文德。方告大
成。革者武功。既革則惟存文德。此虎豹之變。不見其猛。但炳其文。

下經6-經文講義-革卦-釋爻辭-140

期近似之。故取以為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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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經第 6 冊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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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修改日期 2008/4/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