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經證釋 下經第九冊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總釋象例-1
旅卦艮下離上
宣聖講義
旅上離下艮。亦三陽三陽。陰陽平均。與豐同。而為往來。以震易艮。而
離易其上下而已。離為兩陽一陰。陰在陽中。震艮皆兩陰一陽。而震
陽在下。艮陽在上。反之則一卦也。故豐旅之異。即上下異其位。顛倒
其卦象耳。旅與豐。皆以兩陽互于中爻。互成大過。所謂大者過也。亦
即陽剛之過。陽剛互于中。而陰包其外。是本末皆弱之象。惟豐有離
之一陽在初。旅有離之一陽在上。遂與大過殊。豐以陽始。故名豐而
稱大。以其志升騰也。旅以陽終。故名旅而稱小。以其無可進也。凡陽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總釋象例-2
皆升。升至極者反降。降而不降。則同于剝。為其將自敝也。如瓜果之
剝。則必自腐爛。不能長保其生存。此旅以離在艮上。亦如艮一陽在
巔。不得久留。遂淪為覊旅。故名旅。旅者寄寓也。客居曰旅。如浮萍。如
游絲。無根無本。則將流逐胡底。此旅也。言陽失其本始。雖據于崇高。
而無可依繫。則漂泊之憂。逃亡之懼。故旅與豐反。豐得其助。旅成其
孤。豐志于大。旅趨于弱。豐若人之多財。則友好眾。勢力厚。旅若人之
失所。則親近離。行影單。此傳曰豐多故也。旅寡親也。其別則在離之
上下易位。離有附麗與分離二義。在下則多附麗之情。在上則多離
散之志。以陽不可驕。亦不可縱。驕縱之敝。遠近離心。在上則易生驕
縱之心。在下則恆懷戒慎之念。此離在上者易。肇離散之禍。攜貳之
憂。如火澤睽是也。而其往來卦風火家人。則有家庭之樂。睽則成乖
異之悲。同屬離所為。而一則以聚。一則以分。旅之與豐。亦猶是也。豐
至上六。亦漸變于旅。以上反下。成離之大象。故有天際飛翔。闚戶無
人之辭。所謂前之聚者已散。合者已分。而明者乃藏。大者乃弱。故豐
以終。豐終而旅始。旅則離反自下上。而震倒為艮矣。離艮之合。山火
難明。蓋與賁同體。賁則艮在離上。柔來文剛。尚可自飾。旅則艮在離
內。柔惟順剛。轉以生疑。其情不投。其志自異。其地失正。其行亦違。艮
為山而止于內。則無上進之心。離為火而焚于外。則成燎原之勢。此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總釋象例-3
旅之不得多助。而若客于異鄉之孤孑。莫可依存也。
旅卦艮止而離明。原有守有為之象。而以艮一陽。與離之下爻連接。
重剛失中。內外正位皆柔。不得相應。柔乃順乎剛。以失其主位。正如
人之失其居。遂流逐無定所。故名旅。傳曰豐大也。窮大者必失其居。
故受之以旅。可見旅之由豐變來。豐之窮。乃失其居。如富者忽貧。必
至鬻其居宅。終至寄寓于外。此豐上六雖豐其屋。而闃其無人。言有
大屋不克自居。遂至家于蔀屋。以羞赧不能見人。遂自藏而逃避于
異地。故曰旅寡親。言自別其親友。而逃亡于外。遂為覊旅之人也。是
豐上六之藏。非隱其本處。而係違于外耳。以上有天際翔之語。猶竄
走天涯。不復惜其豐大之屋。而寄居異土。反為蔀編茅舍之氓。則前
之富者。今變為貧民。前之豐者。今變成寒苦。既失其安居之地。不得
不成流蕩之身。故繼豐以旅也。由卦言豐上為柔。旅下亦為柔。幽暗
不明。相隨而望于剛。初二之柔。乃順于三四之剛。六五之柔。亦因之
順于上九之剛。此旅以剛在外而無家。如陽不得陰。男不得女。不相
諧協也。賁則柔來文剛。得其相濟。此賁為文明之象。而旅有焚如之
災。其得失異也。然以同體故。豐之與噬嗑。旅之與賁。其用大同。豐之
折獄致刑。即噬嗑之明罰勅法。旅之明慎用刑而不留獄。即賁之以
明庶政。毋敢折獄。為其卦用原本于元卦也。豐噬嗑以多人多物而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彖-4
易爭。故利用刑獄以平之。旅賁以寡助寡交而少訟。故不必刑獄以
苦之。且賁文明以止。善自文飾。不罹于法。旅亦以柔順乎剛。得守其
正。克自貞固。不干于罪。故刑獄不用。勢所必至。旅猶行客無守土之
志。無貪得之情。則到處為家。何所繫戀。此離在外。有其自知之明。而
艮止于內。得其知止之道也。艮山本崇高。而離火加其上。明照之功
可期。而焚燎之害亦至。故旅不可大用也。為其如未濟火在上。炎上
而乖其地位。則無以致其生成之功。況下有兩陰暗拒于內乎。陰柔
之用。必得高明勝之。生成之功。必自交合見焉。故地天交泰。水火既
濟。皆剛下柔。陽從陰也。而旅悖是例。此其多離異而少協助也歟。然
旅固自有獨善之道。以能止于內。明于外。則雖寡親。仍克自淑。此彖
稱貞吉。而占小亨。言小亨非大亨。則不通于一切。言貞吉。非貞利。則
惟守之得宜。守正則吉也。柔以為守。而內外正位皆柔。是秉坤安貞
之吉者也。亦與豐同。故雖互大過。而仍有亨吉之占。此視夫時地之
所宜。人事之所適也。賁旅皆細小之象。不足語于大用。習易者當先
知之。
旅。小亨。旅。貞吉。
宣聖講義
此旅卦彖辭也。旅以內止外明。明而知止。是有亨德。亨于一切也。而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彖辭-5
以山火背用。行止殊科。故惟小亨。小字。承上接下言。旅之用小。而其
亨亦小。猶言旅之為道不大。則其德用亦不大。故曰旅小亨。旅以離
在外。行之志。不協于止之情。不似賁之艮止在外。故雖亨而小。而祇
宜于旅。謂其不克守也。離心離德。雖有其位。不能一朝居。雖有其眾。
不能相與保。此旅之大用。惟旅于外為宜。故曰小亨旅。此旅字與上
旅字應。而異其義。上指卦名。下指卦用。言卦用與名恰孚。則其所為。
限于覊旅之行。亦不得失所守。守其行之位也。行無定位。自有其可
守之位。位即分也。守位即安分。安分守己。于德為貞。貞固有持。始成
其德。此旅以貞而占吉也。合之四德有其二。而皆不足。雖亨而小。雖
貞而限于旅行。如坤之利牝馬之貞。以全卦上下正位皆柔。秉坤之
德。安貞之道。不得違也。違則非吉。故吉由貞言。不貞安有吉哉。旅以
剛中。大過在內。惟反于貞固。以守其位。方免于過。此亨之德由剛來。
而貞之德由柔見。柔得其正。乃有可貞之機。剛主其中。乃有小亨之
用。此火山旅。上下雖不協。而中外能互調。如人之失其家者。果以忠
信篤敬為重。亦無往而不宜。此旅之所以得亨而占吉。正如言忠信。
行篤敬。行蠻貊之邦亦可。故重在貞。貞則致其亨。亨而貞。則客居亦
足以安。覊旅亦無所害。蓋失其所者。仍得其暫留之地。破其家者。仍
保其寄寓之身。此卦名旅。而在合明止之道。協剛柔之情耳。全卦柔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彖辭-6
皆順剛。而得內外之正。此可以無大過矣。論語所稱數年學易。可以
無大過。斯本乎旅之道。此吾周遊列國不敢自寗。蓋與卜得賁者相
應。賁旅固同體也。用之于外。則為人文。止之于身。則為獨善。而小亨
不可大用。勞于行不敢自逸者。天之命也。
彖曰。旅。小亨。柔得中乎外。而順乎剛。止而麗乎明。是以小亨。旅貞吉
也。旅之時義大矣哉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旅彖辭之義也。旅以小亨稱者。以卦中柔得內外正位。而順
于剛。言二五兩柔。中指六二。外指六五。得字貫中外。以乎字分內外
之界。以卦自下上。先稱得中。次即得外。皆正位也。而柔秉坤。實以六
二為正位。今六五亦柔。猶曰得中位。且兼外正位也。柔降剛升。似不
相得。而卦上行。自下言。是皆順乎剛。初二之柔。順三四之剛。六五之
柔。順上九之剛。則剛為先。柔為後。相隨而進。如水之順流。剛不能俯
以下柔。遂失交泰之用。既濟之功。故惟小亨。不以泰之大亨也。艮止
而麗乎離明。陽以從陽。雖止而不克自止。乃隨離麗之義。以希于外
來之明。離有光明而在外。艮善知止而在內。上不能卑以自牧。外不
能高明柔克。此旅以不能大用。而稱小亨旅貞吉也。旅而有所止。行
而得其明。故上曰小亨。下曰貞吉。皆屬于旅。是非旅者。不得有之。故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象辭-7
卦名旅。重其為覊寓而無家也。以豐志于大。而行已窮。則欲不客于
外。不可得矣。故申之曰。旅之時義大矣哉。以旅之為旅。時為之。時也
者。前因後果。而繫于位。著于行。成于變也。以旅承豐來。豐亦中剛。而
內外正位皆柔。此位之同。豐之求大而初遇配主。四遇來主。至上六
而天際翔。雖豐屋而蔀其家。雖有戶而不見其人。此行之至。而數之
變也。蓋位失其正。而剛過乎中。則不克長保其尊榮。志慕于外。而行
動于躁。則不覺失其故居。數當其窮。氣至則洩。理至則遷。則不得不
變其舊而圖其新。棄其本來而暫棲于覊旅。此旅之道。應豐之極。而
為時之移易者也。故旅之用。時義也。如人之為客。必有其時。果非其
時。流亡逃竄。是已凶矣。何亨吉之占。今占亨吉者。應乎時宜。而得旅
之正也。苟不審夫時。不知其變。貪于權位。溺于安逸。希其久大。而悖
夫窮變之數。戾乎遷徙之理。是將以旅道而自瀕于危亡。以忘其貞。
而不識小亨之誡也。則剛過而自焚。童僕資斧皆喪。將何以遂其旅
居亨吉哉。故釋彖特以時義之大。為旅之所先。旅而順乎時。應夫變。
則旅何害。豐之永大。終乃就于小。豐之志遠。終仍失其居。此盈虛消
息。與時偕極者也。人之客寓于外。何非時世所逢。親友不聞。孤孑自
保。雲山迢遽。俗尚懸殊。此覊旅多悲傷。而怨嗟時之不齊。命之多舛。
非釋彖時義之所指乎。艮止不得止。而麗乎明。正位不得安。而順乎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象辭-8
剛。其勢所迫。即時所為。山上之火。明于遠而蔽于近。故旅以覊寓為
其所志。設不求豐。何至為旅。此二卦為往復。即因果也。占得旅者。亟
戒求豐。自孚于小亨貞吉矣。
象曰。山上有火。旅。君子以明慎用刑。而不留獄。
宣聖講義
此旅卦總象辭。申彖辭之義。而明人道也。旅以艮在離下。為山上有
火之象。離固可象日或電。而在山之上。則以火為當。以日雖若居山
之上。而不久留。電雖可發于山之巔。而必在雷雨時。則不孚于旅卦
之用。以旅為覊寓。而卦以下為主。上為賓。如客之寓于此地。必有其
暫憩之所。必經歷一定之時日。故日與電。不得如客寓。惟火則可比
類為喻。山上之火。照遠則明。視下則暗。光之所及。愈遠則微。愈近則
散。微而散。非明之至。此旅之用不可大。而其時不可久。久大則非旅
矣。暫明而不久。暫留而不大。故謂之旅。言非其本居。不得安其心。而
快其志也。此象辭釋卦名之由來。亦即指卦用之所在也。君子以人
順天。以行應時。以義制事。以道成德。故于旅則與豐異。豐重刑獄。言
以求其平也。旅則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。言為慎于行也。豐志于外。
故對物明平施之心。旅志于內。故對己先明慎之誡。雖同一用刑獄。
而豐屬于開展。旅則求其收縮。此與同體賁同而有異。賁以外止內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9
明。人文之象。故無敢折獄。示有刑而不用也。旅則以明于上止于下。
與賁反。故明慎于刑與獄。而不稽留。言雖用。而務審約也。則以旅寓
之情。暫時之所為。權限之所制。僅及于細近也。用刑以明慎。期無大
過。獄之不留。期免後患。既盡其權時之責。復不貽他日之憂。此旅之
用。以貞得吉也。柔而順乎剛。止而麗乎明。故不敢疏忽。而有所糾牽。
明以斷其爭。慎以致之平。則獄不留。而囹圄可靜。下皆得其情。事無
不立決。此君子于旅。善體其小亨之道。而孚于貞吉之占矣。
初六。旅瑣瑣。斯其所取灾。
宣聖講義
此旅初六爻辭也。初六在下。而為柔。坤履霜之時。以艮之止。而旅之
始。故有旅瑣瑣之辭。瑣瑣者。細小瑣屑。不大方也。旅之象。非如在家
之豐。初六承豐上六來。已有豐屋蔀家之情。闚戶無人之象。是由豐
而嗇。由大而細。不復堂皇光大。故有瑣瑣之稱。以失所居。而為瑣瑣
之旅客。則其行之窮困可知。行之不裕。身之有眚。志之不達。害乃時
至。斯其所者。言應得也。所亦指所處言。以瑣瑣而旅行。則事事為窮
所迫。在在為人所侮。宜其隨所至而取灾害也。取猶召也。柔而在下。
位卑而勢微。乃欲應上之九四。順承之志固善。剛暴之害難逃。故以
瑣瑣而取灾。亦如詩云自貽伊戚者也。坤以安貞之道。猶有履霜堅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10
氷之虞。況旅之剛中而失正乎。雖有六二之位。不得拒三四之剛。雖
有九四之應。不得免上九之侮。此所謂柔順剛。而反為剛所陵也。柔
降也。而反求升進。是自趨窮絕。斯灾害不能倖免矣。
象曰。旅瑣瑣。志窮灾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言初六卦之始。固不得為窮。而柔以降為志。今
初無可降。不得不反求諸升。是當時之窮。而非旅之利。以旅志于行。
而不克守。守則非旅。久旅不行。斯反客為主。今既名旅。不得無行。行
而違時。灾害必至。易稱大畜時也。無妄灾也。灾即由非時來。時之不
宜。灾何由免。此初六之旅。適為柔之窮。即位之極也。極者位也。而賅
時。故柔之窮。即時之窮。亦行之窮。時而不行。猶可自脫。非時而行。斯
取其害。故曰志窮灾也。言其行即所志。行之窮。即志于窮。志于窮者。
奚能免于灾害乎。可見初六之旅。實有其取灾之道。欲不逢灾。則不
得志于旅行。而時勢迫之。仍不免于旅。而成瑣瑣之情。斯不得不取
窮絕之灾矣。以下艮雖知止為無咎。今以旅稱。何免于灾。故曰旅瑣
瑣。亦明其有不已之苦心。而係迫于時勢。囿于天數也。
六二。旅即次。懷其資。得童僕貞。
宣聖講義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11
此旅六二爻辭也。六二內正位。得坤安貞之德。而有柔靜之用。艮止
以合于坤靜。此道所孚。為有守有為之基。而以旅志于外。不得不旅
行以成其用。有位亦暫安而已。有守亦權保而已。故爻辭曰旅即次。
言就其所在。而旅居之。次猶第也。俗稱所居曰第。如門第。府第。次第。
即今之數號。以甲乙分辨其所居。曰次者。以別于其本居也。如今曰
客次旅次。皆指所寓地言。即者就也。就于所寓也。旅行而得就所居。
實由六二之有位可守。所居雖暫。而得少安。亦孚于旅之義。旅固不
得以久安為志也。以柔則虛。虛則能容。則善受。故曰懷其資。言有其
財物也。資者助也。憑藉也。賴之以為用曰資。如資產資財。又需之以
成事亦曰資。如資于某。皆有裨益于所行也。今六二懷其資。可見其
有利于旅行。行必以資。否則雖欲行亦不可得矣。六二居中而挈外。
有得童僕之象。稱童僕而不曰成年或他侶者。以柔爻為臣道妾道。
非丈夫之喻。與遯九三畜臣妾吉。不可大用之義相近。以其不能大
用。則所得者童僕而已。然既得童僕。足見有供使役之人。雖旅亦無
苦。而以六二體坤。故曰貞。以貞接物。所得亦貞。則貞字連上讀。或另
讀均可。言得童僕之貞。以善其事。亦以己之貞。以成其用。此六二如
在內之主。能自守正。兼使人正也。
象曰。得童僕貞。終無尤也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12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六二之正。故能得童僕之貞。貞即正也。而有
操守。不詭隨也。女子守身曰守貞。童僕守其本分。不朋比為姦。不狡
黠欺主。即守貞也。下能守貞。必上之能持正。故曰終無尤也。言上下
皆正。更何愆尤。六二在內之中。如人之心。心正則四支百體無不正。
心邪則四支百體無不邪。六二得其正。則以下之童僕。亦莫不隨之
而正。此旅之孚于道者。而以位時為本。宜其時。守其位。則雖旅居。可
自安吉。蓋有坤安貞之德。以契夫艮止之道也。但稱貞不曰吉者。以
旅不易占吉。覊旅于外。流徙無定。雖獲暫安。不足稱吉。故初與三皆
不利。惟六二以貞免灾。如不克貞。害亦隨至。尚望吉乎。易重正位。謂
有其德。德與位稱。用與時宜。斯為吉矣。六二于他卦多吉。獨旅不言
者。可見旅人之多艱。而在外之不易也。初二皆柔。二勝于初。即在中
正。有位者得中。乘時者克正。此各卦所同。而旅尤要。觀以後各爻。則
可知之。
宗主附注
六二爻居正位。秉坤德與遯九三畜臣妾吉相似。遯九三亦以下
為六二。而九三畜之。此則本爻六二。有得童僕之象。皆與傳所稱
地道無成而代有終。為臣道也。妻道也。不得自專。則隨人以從王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13
事。孚于其位。利于其時者也。旅本在外。而六二卻得正位。暫棲其
居。是以得童僕而協于貞。貞者安貞。坤之本德。六二之大義也。釋
文更以終無尤三字。申釋代終之用。言至終無愆尤。則可孚于旅
之正義。雖失其居。而仍有童僕供使令。足見貞正之要。貞即正也。
守正不二。曰貞。六二有守。故以貞稱。而免愆尤。以迄于終。
九三。旅焚其次。喪其童僕。貞厲。
宣聖講義
此旅九三爻辭也。九三中爻之始。與九四重剛互于中。成大過之象。
此所以不如六二之吉。六二得即其次。而九三乃遭焚如之灾。六二
得童僕貞。而九三乃喪其僕貞厲。皆相反也。六二秉坤之正。不失其
守。故得之。九三本乾之過于剛之害。故失之。雖同為旅而所遇大殊。
以寄寓而焚所止。以在客中而喪其使令僕役。則其為不利已可知
之。以剛位而逢剛爻。過剛無與。宜其多逢灾害。貞厲云者。言雖有守
貞之心。而不免危厲之至。此二字應連讀。以貞正而有危害。則不貞
正者。更可知矣。因九三近于六二。故有守貞之思。而同于九四。不得
避于危厲之灾也。厲兼自勵自礪。如能見危知惧。見害思避。亦可以
終返于六二之貞。若不然。則得失無常。禍福莫定。其為旅之灾。恐有
甚于此者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14
象曰。旅焚其次。亦以傷矣。以旅與下。其義喪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言旅客原流離之時。而所暫棲止之地。又遭火
焚。其可傷甚矣。以與已古通用。以傷猶已傷。俗語太傷之意。過甚之
辭。以旅與下。言九三欲近于正。則必反躬就下。是棄其上進之志。而
圖歸體之情。前既不能。退又不甘。是以徬徨踟蹰。進退維谷。而遂喪
其童僕。故曰以旅與下。其義喪也。言不得上。而與時從以降下。則其
喪失亦宜矣。蓋旅至九三。非初出門時。已進于中途。而急思返。欲更
為前進。而又不能。此所以有患得患失之心。終亦必失其所而已。此
義字明爻辭厲字之由來。謂貞而厲。實時位所宜。不得中正。而強求
進取。則將不免于危。況舉足不定者乎。自六二至九四。互巽主進退。
故有失據之占。
九四。旅于處。得其資斧。我心不快。
宣聖講義
此旅九四爻辭也。九四外卦之始。離卦之初。以離麗之情。存離散之
志。此與下卦諸爻有別也。下卦二三稱次。九四稱處。處字與次微異。
次者資也。有所藉也。而由近及遠之意。處者往也。有所止也。而暫息
不前之意。蓋由卦言。下為往。上為來。故由初至三為進。自上自四為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15
返。然以爻言。陽升陰降。陽進陰卻。九四陽爻。故不進不卻。而暫止于
一地。乃曰于處。得其資斧。旅中所需。資者助也。與佽通。斧者輔也。與
釜通。皆旅客生息必備者。資以備用。斧以備食。又斧斤為析薪用。亦
食飲所需。旅中得之。可以暫住。而非長安居也。故曰我心不快。言雖
得止息之所。資斧之用。仍不快于心。是旅者恆情。為其不得久安。與
在家異也。凡覊旅于外。惟行役與商賈為多。行役者。官令之迫。商賈
者。利計之求。不得自來自往。若他人覊旅。恆為一時遇客。安得流連
忘返。以異鄉為樂土。此心不快。知其身安而心苦。形在而神馳。從不
即歸。亦徐圖去。故九四于處。非志所得。而資斧。非心所快。一時之所
為。苟保其生息。一地之所留。姑為之徘徊而已。如遊山者。勾留數日。
觀水者。溯洄其間。不過少作止憩而已。何有快于心哉。而九四且較
六二異。柔得中位。方與九四婉委周旋。維之縶之。以永今夕。此九四
之爰居爰處。而非爰得我所也。九四六二同功異位。在外者樂返其
故鄉。為客者思歸其家里。此九四必下近六二為快。而九三阻之。宜
其不安于心。不樂于所處矣。
象曰。旅于處。未得位也。得其資斧。心未快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四九三皆中爻。而重剛失位。四為柔位。而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16
剛履之。故九三為得位。而九四為未得。以九四同未濟也。若易六四
則為得位。不得位而曰處。可知其不得已也。非所處而處之。非所居
而居之。是以離而就艮己耳。離在艮之外。則不得其止之道。此亦不
得位也。無可守耳。即資斧之得。乃非分之物。義不可受而受之。亦不
得已。此所以曰心未快也。非其所應留之地。而竟留止焉。非其所應
有之物。而竟取受焉。外若相宜。中心實苦。以旅無安居之位。客無應
得之財。既于所旅處得之。苟非人之周濟。則為己之盜竊。是不孚于
義。故不快于心。而九四以覊旅不得不受之。則其不得已之情。亦旅
者所不易免。九三之失者己物。九四之得者。非己物。得失雖別。其苦
正同。以重剛之灾。太過之咎。乃不克久。離而加于艮。外而悖于內。則
行止皆不能。況互巽與兌。進退相爭。口舌相訟。出納失其正。卑亢乖
乎中。故三四兩爻有此占也。
六五。射雉。一矢亡。終以譽命。
宣聖講義
此旅六五爻辭也。六五離卦中位。而本坤德。在離曰黃離無吉。與坤
之黃裳元吉。皆以中正之德。安貞之道。有以致之。旅之六五亦然。而
下為艮。中互大過。六五六二相應而不協。重柔而失正。又當太過末
弱之位。不勝其剛。乃降心順從其下。此六五之用。不似坤離之占元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17
吉也。且以剛夾一柔。上有上九之害。如人之有敵。物之有阻。故喻以
射雉。射者殺之機。雉者飛之屬。因六五視上九如雉。而嫉之也。然以
柔不勝剛。下難勝上。雖有弓在手。而一矢不存。一矢亡者。言無一矢
也。亡古通無。一矢之亡。可見射之不獲。而雉且飛逃矣。離為雉鳥之
雉者。即弱也。幼弱曰雉。或作穉。以其力不充。勢不盈。毛羽不豐滿。飛
而不能高。去向而不能遠也。然有文采。可稱文明之象。離日之所類
也。以六五居于中正之位。不得其剛毅之用。柔而在上。被迫于跋扈
之臣。遂不得不執弓矢以射。射不得雉。而一矢不留。其無功可知。不
過本柔貞以待人。居中正以御眾。上順乎剛。以迓天庥。乃得其終。以
獲譽命。此離不忘坤安貞之道。易爭戰之功。而發為文明之德。光照
之用。故亦如坤之大終。受上之譽命也。坤以臣妾之道。順承君夫之
命。不違不忒。乃成其譽。此六五雖射雉無功。而代終有譽。可見柔之
為用。在善順承也。全卦皆以柔順剛。六五上順上九。天人相濟。中外
相洽。則不在弓矢之爭。而在揖讓之禮。不憂射雉之無獲。而重譽命
之有終。棄閒隙以言和。除武備以講信。和則得其濟。信則孚于亨。此
旅之大用。在自責而善悔其所為也。以艮在內。自反以止。則免于離
散。且成其文明。故六五柔而主持全卦。斯獲譽命以終矣。
象曰。終以譽命。上逮也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18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六五得上九之下。及而受天之休命。推之在
下位者。亦以得上位信任。而為君上之榮命。不可泥于六五正位。指
為六五所發之命。如以六五為君位。則不得稱上逮。上指在上者。位
高于我者。則六五之上。惟上九為高。且以陽居尊位。正如履元吉在
上。皆本乾之上九來。五上皆大位。五近于人。近于人中之主。故人主
稱天子。明其在眾人之上也。既以上五為受譽命者。則譽命必自上
發。則上九也。大畜上九。向天之衢。即明示道上接于天。天命下逮。即
天爵也。且為譽命。更在君之上。惟上天譽命。必以正位得之。此六五
有是占。而以下各爻無之。逮及也。上逮者。上而下至六五也。終字最
要。明譽命之及。亦至六五終。柔道大終。地道代成。此五爻雖君位。而
柔爻不專君命也。
上九。鳥焚其巢。旅人先笑後號咷。喪失于易。凶。
宣聖講義
此旅上九爻辭也。上九全卦之終。亦旅途之窮。故爻辭如此。此鳥字。
與六五雉相應。六五為柔在下。故以雉為喻。上九為剛居高。故以鳥
為喻。以其高飛。而巢于顛。其地雖崇。而危亦隨之。其位雖尊。而憂亦
甚焉。危憂之時。而屬于覊旅之人。其凶亦可知矣。鳥焚其巢者。離為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19
火。而自上返初二為震。為木。火在木下。正如巢之被焚。且上九陽在
高處。全卦火在山上。合而言之。乃成焚巢之象。鳥之巢焚。是失其居。
人之旅者。亦失其所。此先笑而後號咷。與同人之先號咷後笑。恰相
反。同人以先疑後釋。旅則為先樂後憂。蓋憂疑生于俄頃。而笑啼變
于須臾。以位窮則變也。指旅人者。明其哭笑皆為寄居。失其所寄。而
將奚歸。則不得不哭焉。與前各爻得其安處。止其次者大異。而上九
之灾。不獨失其旅居。且兼喪其牛。牛指所畜。與遯之喪羊于易大同。
以牛易羊。離與乾之別耳。喪牛者離卦之終。離用之窮。有牛而喪之
于易者。明不當喪而喪也。場所非野林。藩柵非曠地。而竟喪之。是非
旅之灾乎。此爻雖有鳥焚其巢。喪牛于易之占。不必視為相聯及者。
蓋爻概指所象。具見其二。或僅見其一。而在旅人占之。固合。苟非覊
旅。或喪牛者。不必在客中也。與無妄之失牛。行人之得。亦恰反。無妄
為行人之得。此則為旅客之灾。如牛非旅客己有。而因失牛疑為旅
客所竊。亦爻中應有之義。無妄為邑人之灾。此則為行人之禍。故占
凶。指旅人宜其後號咷也。
象曰。以離在上。其義焚也。喪牛于易。終莫之聞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原本以旅旅字。應為離字之訛。言旅卦脽在上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20
也。火在山上。其義必焚其巢。山上草木皆能燃燒。則木上之巢能獨
免乎。鳥巢且焚。旅居不保。此離上九之象。與突如其來。如焚如死。如
棄之辭相應。皆火自焚。推之語云。兵猶火也。不戢將自焚。亦可相證。
而喪牛于易。終莫之聞者。言喪者不可復得。一也。喪者不遇得者。二
也。則喪牛于易。固牛主之灾。亦其被疑之旅人之禍。以不聞而被疑
為竊牛者。則正與無妄之灾同。彼為邑人。此為旅客。既不聞其鳴。又
不聞其行。是初不知其有。後不知其失。而皆不之聞。乃受竊牛之嫌。
則其凶可知。釋文以終字明其原不相聞。而竟如同人之疑。斯旅之
窮矣。全卦以失所為無可大用。其窮更逢其凶。可見火山旅。與山火
賁異矣。以旅由豐來。豐變為旅。愈行愈窮。童僕已失。鳥牛亦喪。則孑
然者旅人而已。此上九之凶。乃旅之終。因旅之窮。而戒于旅。則先宜
謹飭于豐。故旅後為巽。巽則伏處不復出矣。
宗主附注
旅卦之用在在與離相應。與艮相涉。而同體賁卦。尤為賓主進退
之象。在外為旅。而志恆思內。在內為賁。而情恆求外。此因艮與離
原異其趣也。離以光明外顯為本。艮以清靜內止為先。故艮在外
者。有退守之心。在內者。有堅固之志。而離在外者。有飛揚之舉。在
內者。有發散之情。賁旅二卦。以離上下。其志乃殊。賁如光在室中
下經-9-經文講義-旅卦-釋爻辭-21
明及于外。旅如火在曠野熱散于空。故賁為人文之象。旅為流亡
之情。聚散殊途。盛衰異勢。而旅與遯大畜亦有關連處。則後天離
代乾。而皆合艮。乾之與艮。正似離艮之合。故賁同遯。而旅近大畜。
大畜九三。日閑輿衛。利有攸往。釋曰上合志也。旅九三。旅焚其次。
上九鳥焚其巢。而六五曰上逮也。皆與相應。惟大畜得時。其行也
利。旅則失勢。其行也窮。此其別也。細閱大畜講義。自知旅行之艱。
大畜之艱貞。正如旅之貞厲也。旅以已失所而漂流于外。惟盼人
之助。其情可憫。其境至危。大畜以有財。而周遊于外。其心快逸。其
志安徐。故大畜有良馬之逐。而旅則牛喪于易。大畜有輿衛之威。
而旅則童僕既喪。終以號咷。易言之。大畜為富貴者之出遊。旅則
為離亂時之逃遯。此行同而情志不同。作客同而憂樂安危不同
也。旅之上九。下應九三。內外重剛。與大畜同。而中隔二陰則不同。
故旅之三爻與上爻。皆有焚如之灾。與離卦應。可見艮止不能勝
離散之情也。離而在上。不可復止。遂終以分離漂泊。此旅人之所
悲。乃不能免焚如號咷之苦。況以窮蹙招人之疑忌。喪牛于易者。
而以不聞受無妄之灾。明者反為不明。聰者反成不聰。日昃之光。
易近黃昏。聰明之盡轉無聞見。此旅之上九。雖以離在上。而反失
其明照也。明已入地。謂之明夷。火已上山。惟自焚燬。甚矣哉。不可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總釋象例-22
過也。過猶不及。而害則非不及可比。日中則昃。月盈則食。宜其至
上九。無復成其光明。達其生化矣。旅諸物。為德之明。肆于身。為灾
之啟。火不戢者必自焚。此離日之窮。必至自焚其身為止。故釋文
曰其義焚也。言其焚宜也。
巽卦巽下巽上
宣聖講義
易之純卦。現惟巽兌兩卦未講。按周易八卦方位。上離代乾。下坎代
坤。東為震。西為兌。此名四正卦。而乾坤巽艮為四隅卦。合伐羲方位
言。則震巽為對。艮兌為對。是講震即可兼巽。講艮即可兼兌。而在文
王六十四卦序。卻以巽兌往來。與前震艮往來相錯。則本顛倒同體。
不取對象也。巽一陰兩陽。陰在下。兌一陰兩陽。陰在上。是一卦顛倒
為二。與震艮同。由八宮變化次序言。巽自乾初變。故陰在初。兌則坤
再變。故陰在上。若更變上爻之陰。則成乾矣。巽初變陰。艮二變陰。再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總釋象例-23
變艮上爻之陽。則為坤矣。是巽為出乾入坤。兌為出坤返乾。一往一
返。亦相對。而所行不同。故八宮次序。乾宮初變為天風姤。即變巽也。
而坤宮五變為澤天夬。即坤終返乾也。巽以陽初受陰。兌以陰將成
陽。故巽日近坤而稱長女。兌日近乾而稱少女。為女同。而長少不同。
為陰同。而所近遠者不同。此巽兌大別。與震艮之以長男少男不同
行者相應。巽始而兌終。皆陰之行。震始而艮終。皆陽之道。陽升陰降
而卦自下上。故巽與兌。在後天一陰一陽。與震艮之一陰一陽同。不
復以先天男女分陰陽者。正以其行之遠近。其成之屬類為判。巽雖
長女。而不克代坤。兌雖少女。而能與震對。此其在後天。兌較巽重。而
居四正位也。若六十四卦中之巽兌。已由三爻重為六爻。其象大異
于元卦。合為四陽兩陰爻。巽之陰爻在初四。兌則在三上。剛柔皆不
協。而巽先柔。故為伏。兌先剛。故為見。伏猶入也。見猶出也。入者自外
而內。自上而下。言巽之陽。從陰化也。出者自內而外。自下而上。言兌
之陰。從陽化也。蓋卦之本在初。末在上。巽陰在初。兌陽在初。陽主升。
失其本。則無根。此巽為陰。兌為陽。由其爻之位辨之。兩陽間一陰。巽
則陰得時。兌則陽得勢。故兌與巽。為陰消長之機。巽消而兌長也。震
艮則為陽消長之紐。震之初。為陽始起。艮之上。為陽之終。而巽震先
天相對反。一陰一陽初化之象。天地變化。皆自此二卦始。而兌與艮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彖-24
則為終成之時。天地終成。皆艮兌主之。而易重陽。故艮為成終成始。
不及兌也。艮為陽終。兌為陰終。其終同。而陰陽異。此終彼始。此長彼
消。舉其一。則兼其二。兌之陰將終。即陽之繼長。此兌為太陽而同于
乾。乾坤者。易之門戶。巽由之以入。兌由之以出。入者日就于暗。出者
日望于明。以象言之。巽為風為柔木。以其氣變動。而情屈折也。兌為
澤為金。以其德合流。而體凝固也。兌主口舌。為說言。則澤之象。巽主
順行。為進退。則風之象。此其大概也。而巽與震皆象木。震則剛木。如
喬木之屬。巽則柔木。如灌木之屬。草竹之類亦巽也。震為雷。陽之動。
巽為風。陰之動。雷發于地。風行于天。其所自異也。巽之四陽兩陰。如
鳥之兩翼。交舉空氣之中。翱翔雲天之下。而發于上。必順以下。故曰
入曰伏。以剛隨柔。陽從陰。升而降。遠而近也。兌則反是。巽以遜退。義
亦通。遜讓也。陽讓陰也。高者自下。亢者自卑。如人之屈伏。不復倔強。
柔順相從。不求高遠。是謂之巽。又選也。有遜讓。則有推擢。故推巽之
用則為選。有所取舍曰選。拔其一。抑其餘。晉其良。退其莠。如選舉也。
而必先之以巽。不巽則不成選。無所甄別。何有去留。無所推讓。何有
拔擢。此相進退者也。故巽主進退。進其所宜。退所不宜。則所選者盡
善。故巽之風行。擬于人之教化。教化者。勵其善。去其惡。揚其良。逐其
暴。以示于天下。莫不順之。如風之加于草矣。故巽者美德。天以之和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彖-25
人以之平。不偏不私。以生以成。斯達于道。而有小亨。謂其能委曲盡
利。安徐獲功也。其為辭義。已詳前講二卦中。不再及。
巽。小亨。利有攸往。利見大人。
宣聖講義
此巽卦彖辭也。巽以四陽兩陰。上下正位皆剛。與豐旅恰反。故豐旅
剛柔相從。而柔得正。巽兌剛柔相從。而剛得中。柔以順剛為志。剛以
先柔為用。而巽則剛失其本。與兌反。故巽雖以陽居二五正位。而其
本不固。初四兩陰間之。故辭稱小亨。言不能如乾之元亨也。稱小者。
巽順而遜。謙卑自處。柔雖失正而得勢。故為小亨。言所亨者不大。有
所限也。如坤之利。僅及于地。非乾之能行于天也。故所占利亦有限。
利有攸往。坤之行地無疆也。利見大人。乾之德旅普及也。巽以乾初
變坤。而坤得時。故為乾者半。為坤者半。柔爻雖少。而剛不能與爭。剛
雖得位。而柔轉能與抗。初四之位。足以接二五之中也。卦中互火澤
睽。與兌互家人相對。睽為乖隔。二者不相合也。火澤本相嫉妒。水火
相制以成其用。而其情志不協。故曰二女同居。其志不相得。睽革皆
然。革以火在澤下。迫而變革。故名革。睽則火炎上而澤潤下。各異其
趣。愈去愈遠。故名睽。巽中互睽。可見中之多猜忌也。而柔以不得正
位。不得不暫從順于剛。此彖辭小亨之由來。而利見于有行。與見大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彖辭-26
人。有攸往者。行之宜。見大人者。進之吉。是巽有其利矣。而不及元貞
者。元為始。剛失初無始。貞為終。柔失上無終。故四德惟利與小亨。亨
無元不得稱大。如大亨以正。乃元亨之別稱。旅之用小。所變為巽。其
亨亦小。以旅居寡親而少助。不得不遜。故以巽繼旅。旅以火在山上。
火炎于空。易扇動其氣。而風生。巽為風。風之繼離。即俗所謂熱極生
風也。熱者上升。冷者下降。一升一降。乃成風。此巽風由升降成。亦即
陰陽進退之象。故巽主進退。有退必有進。有降必有升。此利有攸往。
行之宜。而必先有止。利見大人。升之進。而必先有降。自下而上為升
進。自近而遠為行進。皆巽順之德。先能近下也。大人者。在位之君子。
初四接二五之正。故有此占。而兩陰交于四陽。如鳥翼然高舉。陽以
挈陰。升以攜降。此利有攸往之象。是柔雖抗而不及反。剛雖強而不
自離也。中互離兌。兌克從離。故成附麗之用。而為巽順之行。遜以為
本。順以為先。則無往不宜。無求不得。利見大人。可見其有功矣。
彖曰。重巽以申命。剛巽乎中正。而志行。柔皆順乎剛。是以小亨。利有
攸往。利見大人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彖辭之義也。重巽者。以重三爻之巽為六爻也。巽象風。風行
草偃。以譬在上之教命。教以化言。命以從言。實即一也。古者天降下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彖辭-27
民。作之君師。君即師也。命即教也。師謂之教。君謂之命。君命之頒。即
教令之行。皆取法于巽風之普被也。故曰重巽以申命。重複叮嚀之
意。故曰申。凡教與令。重在人民順從信服。其不從不服者。重申之至
于再三。必期其同領會也。如天之風。非一動即已。續續吹拂之。使無
不順。草上之風無不偃。君上之命無不從。是即順之至也。巽之至也。
惟巽以順。惟命以行。巽命之加。天下悅服。以其柔易中人也。柔以感
其心。巽以期其服。上巽下巽。斯同巽矣。故卦用重巽。未有上不順而
下順者。未有上順而下不順者。有之則非教也。非命也。教出于一。命
出以誠。一誠不二。斯孚于正。後世有不一以教。不誠以命者。民雖強
從。而心不服。此亂之所階。政自是以窳。教自是以隳。故易以重巽申
命。明教命之不二。重之不移。申之不改。民有適從。天下大順。此上治
之世。由巽以達之。上巽以正己。下巽以正民。上下自正。無不正矣。故
巽上下正位皆剛。釋以剛巽乎中正。言剛在上九五為正。在下之九
二。則非剛之本位。而以乾易坤。是坤柔之巽也。故稱剛巽乎中正。言
以九五之剛。而得九二之巽。合成中正。以推九二德施普及之教。而
成九五剛健文明之功。故彖曰利見大人。秉乎乾也。乾初交坤。剛初
巽柔。其志在外。故曰志行。將推至無疆也。風行于天。而地受之。命行
于上。而下受之。不可限也。志在必行。不可阻也。志在致遠。風動而大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象辭-28
地皆知命。頒而下民咸順。此志行之效也。以二五正位重剛。而下接
初四之柔。接愈近。行愈速。命亦愈尊嚴。下得親其上。民得近其君。是
以利有攸往。利見大人。何哉。柔不離心。而順乎二五之剛也。凡柔下
行。今以初四接近二五。卦由下上。乃皆順剛以行。言順之以同升進
也。如旅之柔亦皆順其上之剛。自始至終。不相離異。是以小亨。言剛
得正。而柔得始。不得匹配。故稱小亨。本巽之志。不敢大也。因小亨而
利于行。利見大人。則亨雖小。所成甚大。此柔勝之道。愈下人愈見其
高。愈讓人愈顯其德。以中正之位。體巽順之情。則天下無不來同。而
教命無不共化。故巽彖辭稱其利也。
象曰。隨風巽。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宣聖講義
此巽卦象辭。明人道也。彖辭釋文已有重巽以申命一語。象辭更申
言之。隨風者。如震之洊雷。兌之麗澤。艮之兼山。與坎之水洊至習坎。
離之明兩作離。皆明示重卦之義。而先天震巽對位。後天巽兌往來。
尤見巽與震兌相關。其辭亦相應。巽稱隨風。以上下皆巽。巽為風。重
巽如風之相隨。與震之洊雷。兌之麗澤一例。雷曰洊。明其前後洊至。
澤曰麗。明其首尾附麗。皆上下相應。內外相連。接續不斷。非一發即
已者。而隨風之義。且兼有澤雷隨之用。兌震相合。上澤下雷。非雷澤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象辭-29
歸妹可比。歸妹男從女志。兄遣妹嫁。亦若相隨。而易重陽。陽主陰從
為順。故雷澤為歸妹。而不稱隨。言剛無從柔之理。惟澤雷陽主于前。
陰附于後。故名隨。亦以爻位之應也。隨風之隨。亦如之。風之動也。前
後相及。乃見其順行之象。若首末相反。方向無定。是亂也。名曰逆風。
不孚于巽之用。故巽曰隨風。稱其順也。隨從而不逆也。巽以氣動*
為風。陽先陰順。初四之柔。上隨于二五之剛。斯為順行之正者。順以
正為貴。順于正位。方為順之正。此巽卦二五之陽得正。而能率初四
也。隨風以成巽。即巽順本義。天之道也。而君子以之申命行事焉。申
命之義。已見前講。重申教命。欲上下之順從也。而行事者。有所為也。
事猶政事。命屬于教。事屬于政。教亦兼政。政亦有教。一令之頒。即一
政之舉。一政之理。即一事之功。以其在上率下。由一導眾。故重在申
命行事。申命則皆知之。行事則皆法之。教政之本。非徒言文之效。必
有實行以示其則。故申命者初也。行事者終有。有初有終。天下莫不
順矣。而必取象于隨風也。故申命行事。人之道也。人法天以示于眾。
教政法風之行。以推及于天下。其行之速。其成之遠。皆如巽之風行
焉。則天下同乎大順。此君子鑒于卦爻。明于德用。見二五之正。宏乾
之行。見初四之柔。達坤之道。乾行以同天。坤道以同地。巽之所成。實
賅乾坤二者之用。而以育成人道之治者也。申命之不已。則無不聽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30
其言。行事之有成。則無不師其範。此德至而道凝。萬物育而天地位
之象。豈獨巽順自伏已哉。愈昭其順。愈見其高崇。愈用其伏。愈顯其
深遠。故巽為伏為入。言其伏于深幽。入于精湛。非淺涉即已。少加即
退者。故命也必申。事也必行。恐人以風行善變。吸拂于輕微。化行于
狹隘。而忘順正之道。特以伏入明其要旨。更以申行明其實踐。此人
道之貴。又有別于天之風矣。蓋三爻之巽。天風之象。六爻之巽。則重
在示人道之則。此彖曰重巽。象曰隨風。而皆歸于申命行事。足見人
道之巽。于順行中有為。非聽其自然推行者也。故巽為教化所本。必
期其入人之深。被物之徧耳。
初六。進退。利武人之貞。
宣聖講義
此巽初六爻辭也。以柔在下。而上接九二。外應六四。一剛一柔。故曰
進退。巽為進退。不獨初爻。而初六正所以為進退之因。升降之別也。
卦自下上。而陰下降。剛柔相拒。以不得逕進。又不能逕退。故兼二者
之情。初六柔也。而近剛。如履六三。武人為于大君。亦此爻之象。故爻
辭稱利武人之貞。武人言其進剛。貞言其守正。巽原由乾變坤。乾之
本德。以剛為用。坤則以貞為先。合言之。則利雖屬武人。而仍不可失
其貞正之守。此戒武人之恣肆。而明巽以順正為重也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31
象曰。進退。志疑也。利武人之貞。志治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爻稱進退。為陰陽相疑。疑與坤上六之疑字
一義。過柔而望于剛。則疑。又礙也。相妨害也。初四皆柔。而迫于二五
之正位。故志多疑。遂為進且退之象。利武人之貞。以武人不得亂于
教政。故以貞字。明其志在治理。治與亂對。不貞則亂。武人原不省政
教之正。若失其守。而妄加干涉。其亂必至。惟以守貞。不越其位。心雖
儀于剛。以達其捍衛之功。而行志于正。以成其治理之用。故曰志治。
言武人之貞。志在求治。求治即止亂也。初六坤履霜之時。防微杜漸。
惟在于貞。貞正自守。乃以柔順于剛。若失其貞。正是化柔為剛。不免
于暴矣。初六在下。其用未顯。故爻辭以貞警所志。恐利見而害亦隨
之。未治而先亂也。巽兌往復。巽初六即兌之六三。履六三武人干政。
乃占咥人之凶。巽重在教命。教重在正。此初六大義。不得以進退失
守。遂于剛而成亂國之行。必時不忘其為柔爻。有戾于坤安貞之德。
初四兩柔。原巽主爻。明乾之初變。變則宜慎于其位。以成乾交坤之
志。亦即達剛用柔之旨也。
九二。巽在牀下。用史巫紛若。吉。無咎。
宣聖講義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32
此巽九二爻辭也。九二內正。而剛履柔。坤善承乾。故順乎剛。而自巽
在牀下。牀者坐臥之具。偃息之需。今巽在下。是非為坐臥。而乖乎偃
息之用也。牀下近于卑窪之地。詩曰或偃息在牀。今不得偃息。乃自
巽之象。時所迫也。雖在牀下。而不能無憾于牀上之人。臥榻之側。不
能容他人鼾睡。則牀下即非卑污。亦難安處。因事變之迅。猜疑之生。
心有不快。則乞于神。故曰用史巫紛若。言其在內如人之心。不得自
決。乃卜于史。問于巫。紛若者。眾多也。言其無主宰。而徧徵于史巫耳。
九二既得中位。剛而不戾于正。妄而不出其位。故占吉。而免于咎。無
咎者。巽在牀下。用史巫之紛。宜有咎矣。而以得中位。行中道。而獲免
焉。蒙卦曰。初筮告。再三瀆。今史巫紛若。是已瀆矣。瀆則有咎。牀下既
不可居。史巫又難遽信。則其為行。已不免進退失據之咎。而以二爻
之中。初六之順。終幸以免。可見剛之不易用。強之不可恃耳。
象曰。紛若之吉。得中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紛若應不吉。而爻辭占吉者。由于得中。謂九
二得中位。行中道也。且中字含有精義。即不偏也。用中為本。何憂乎
紛若哉。得中猶得一也。得一則不紛矣。言事變無常。而中行不二。則
何往而不利哉。矧由外而聽于中。丁亂而就于正。處紛而納于一。如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33
群言龐雜。折衷于聖。更無可疑。亦何用史巫之辨。此吉字實由得中
來。而非指紛若也。
九三。頻巽吝。
宣聖講義
此巽九三爻辭也。九三人爻之始。內巽之終也。巽終而用窮。雖剛而
失于正。故曰頻巽吝。頻者數數也。以九三巽之極。極則非一再即已
者。頻頻為之。反巽以不巽。是反順為逆也。初順終逆。奚免于吝。吝者
嗇也。不豐也。不慷慨也。吝于所行。而得失隨之。吝于所止。而利害半
焉。此頻巽之吝。亦即道窮則變。物極必反之例也。
象曰。頻巽之吝。志窮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言九三剛而不中。乾惕若厲之象。而巽用至此
已極。極則窮。故曰志窮。以巽志在變坤。凡剛皆宜協于柔。上三爻之
巽。雖自六四始。而下三爻之巽。則至九三終。若以他卦言。九三六四
孚于既濟。原為吉爻。而巽以順聽為本。進退為用。故上下自為一段。
若不相繫。則九三恰居窮地。此頻巽而反取吝也。初言志治。此言志
窮。皆主志言。以在內先志。心之所之曰志。而巽順如風之行。象教政
之及。尤先民志。民志之順。教政乃布。治功乃成。苟違民志。將何有成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34
故履稱志。明在上之志。必先合其下之志也。九三剛愎自用。不復省
其下之志。斯為窮而稱吝矣。吝與窮。因與果。吝者終窮。欲其不窮。先
須不吝。吝其所行。不獨窮其物。且窮其志。則頻巽更何為乎。故處剛
者貴能柔。居上者貴能下。履貴者貴能賤。席豐者勿吝。多財者厚旅。
何哉。為欲其不窮耳。
六四。悔亡。田獲三品。
宣聖講義
此巽六四爻辭也。六四外巽之始。與九三同為中爻。孚于既濟。故爻
稱悔亡。卦內貞外悔。外卦稱悔亡。乃吉占也。以原有悔。今亡之。是其
德行所致。與九五悔亡相似。九五以乾正位而悔亡。明剛健之達于
大亨以正也。六四以非正而孚于既濟。合于中行。則以柔能順剛。協
于順承之義。推其安貞之德也。所行有獲。所為有成。相濟之功。人之
道也。故曰田獲三品。田者以眾志從戎。尚武衛國。而先習于田獵。且
以供祭祀之需。達祈報之義也。三品者。言不止獲其一種。猶所獲甚
多。足供祭享典禮之用也。而以見上下一德。臣民合力。不獨田之為
已。因田而昭其事功耳。教政之布。社稷之保。神人之安。邦國之和。皆
于田獲多品中見之。明六四悔亡之由來。以其內外克孚。上下共濟。
如前解卦田獲三狐。師卦田有禽。其功又勝之。師比往來。師以眾正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35
故有獲。比以朋比。遂有失禽之占。禽猶獲也。獲即得也。得于心謂之
德。得于物謂之功。此六四所占。以功為尚矣。
象曰。田獲三品。有功也。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六四柔而順乎剛。外而濟于內。率眾以就于
正。不與九二違。而與九五近。故以有功稱。有功者。凡事有成。而首見
于田。田者軍旅之備。捍灾禦侮。保土安民之本。故為功者。不止獲多
物也。以六四在兩陽中。有離明之象。宜其所行有功。
九五。貞吉悔亡。無不利。無初有終。先庚三日。後庚三日。吉。
宣聖講義
此巽九五爻辭也。九五全卦正位。乾德所見。而巽以乾變坤為志。故
凡剛爻。皆遜于柔。將以成其志也。九五正位。而日貞吉者。即此義也。
以上就下。外返內。故孚貞吉悔亡之占。言雖剛健。不失其貞。推乾之
德。以達坤。合乾坤之用。故占無不利。以卦初四為柔。剛失其本。以順
變也。乾主大始。坤主大終。巽以乾變坤。而發于初。故無初有終。皆坤
之用。巽為乾宮初交于坤。初交者。將以發其端。而自下上者。且達于
終。為坤善順承乾志。以代終也。先庚後庚者。時日所合。與蠱之先甲
後甲一義。巽震往來。蠱亦巽在下。得震之用。震巽干支合庚辛。故巽
稱庚。兼及辛。且用先從容。體巽者。用震。故稱康不及辛。先後各三日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36
合本日共七日。亦天道本數。由震始見之。故震曰七日。得坤震合為
復。曰七日來復。皆此義也。孚于時者。不違于天。天道由時明。天道不
違。人事自利。此九五占吉。前後兩吉字相應。貞吉者。發于坤。末稱吉
者。同于乾也。乾志變坤。坤承順乾。順變而不失正。此所以全爻皆吉
也。能保安貞之吉。自成全體之吉。吉則無不利矣。庚辛五行屬金。金
善制木。以成其用。木無斧斤。則不克達其用。此義重金。而非相害也。
蠱取甲者。木之本德。巽取庚者。木之大用。一體一用。足相證明。如澤
火革稱巳日者。火之本體。與蠱之甲一例。在內從體。兼外則賅用。巽
以陽漸易陰。易以變易。必取其相制以變革之。而九五九二。重剛不
協。惟求于變。以期其協。此九五以乾正而重貞吉也。以大位而舍初。
以保其終。此巽順要旨。進退以時。從違以道。克已以從人。遜志以獲
利也。
象曰。九五之吉。位中正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九五原乾飛龍在天之象。以志于巽。反取坤安
貞之旨。一剛一柔。一正一變。乃合中道。九二失坤正位。僅曰得中。九
五得乾正位。而德兼坤。故曰位中正也。中指中爻。正指正位。合而言
之。乃中正不二之德。王道無偏之行。此巽九五異于乾也。剛以下柔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37
上以近眾。則九五與六四接。九二與初六交。各達其用。而成巽伏之
義。伏者如物之俯。樂與之親。而不自用。此九五之吉。由兼中正得之。
上九。巽在牀下。喪其資斧。貞凶。
宣聖講義
此巽上九爻辭也。上九終窮之地。巽用之極。與九三同。九二當內卦
之窮。上九值外卦之盡。其情甚近似。而上下內外道殊。三爻卦窮于
九三。六爻卦窮于上九。其窮同。而中與終不同。中窮者。進猶可繼。終
窮者。退無可守。故九三雖窮而不絕。上九則絕。行止無當。巽固不可。
不巽又將何為。巽在牀下。以其迫而離坐。自降于地。圖暫安保。而不
見客于牀上主人。牀之上下即位之上下。原據人之位。雖巽伏以退
處于其下。仍無以沃人之心。解人之忌。必至喪其資斧。此與旅卦同
義。旅以喪資斧而無所歸。巽以喪資斧而無所守。一也。進退兩難。巽
之本用。今進已無地。退又無方。羝羊觸藩不能退。不能進。則將誰與
保。此占貞凶。貞而凶也。貞者守正不移。非所守而欲守之。即戾于正。
是以正而干凶。非正之凶。正于不正為凶。己以為正。人以為邪。己以
為貞。人謂之悔。悔而不悟。悟而不速。宜其凶矣。失時之凶。逢天之怒。
客于外者。有家可歸。非凶也。居于上者。有下為守。非凶也。上九在外
而居上。崇高而鄙遠。內應九三。兩剛相拒。如男無女。如夫無妻。則無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38
可歸。無與協。此絕也。窮而絕。欲以貞固自守。是益其灾也。窮地不可
暫留。絕地不可偶入。今竟思久居不去。深入不移。安能幸免哉。此貞
之為凶也。然巽者以順正為本。貞非凶。而上九無可順。失其所就正
之位。此貞為凶。牀下之地。寧能安居乎。資斧之喪。寧能久留乎。占此
者。惟務退去。或幸得免。乃猶進退無主。巽伏以入。謂無為害。而不知
窮之灾。謂有可為。而不知變之亟。此順正者。宜易以順變。銳進者。宜
易以速退。自反以就于正。不失其中。差免于害。否則變在須臾。雖巽
伏不欲與爭。亦難以見容于人。此爻辭斷為貞凶也。
象曰。巽在牀下。上窮也。喪其資斧。正乎凶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九三稱為志窮。上九則為上窮。志窮者。卦用未
盡。其志且窮。如已知窮之將至耳。若上九則誠窮矣。而巽在牀下。九
二反占吉。則以二得中位。上九失中。乃變為凶。是巽之所在地同。而
吉凶異。得中則吉者。能不窮也。失中則窮者。無可守也。故九二雖巽
在牀下。而史巫紛若。無所失也。上九之巽在牀下。則喪其資斧。無所
用矣。喪其資斧。而占貞凶。明言因守而有失。以正而逢凶。正乎凶者。
言貞為正。而上九非正位。正字推作正當講。正乎凶。猶所貞守者。正
當其凶。亦即所守非正之意。自以為守正。而不知早乖于正。愈守愈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39
遠于正。則所謂正者。恰成非正之灾。正出于誠。不誠者妄也。無妄之
灾。生于不誠。誠正不二。不違于時。此大畜向天之衢。愈進愈大。順乎
時也。無妄則先戾乎誠正。愈行愈妄。此無妄之灾。由于違時。而在人
由于不正。不正之正。惟逢其凶而已。不貞之貞。惟趨于窮而已。天之
貞。將以啟元也。故先保其正。持其中。不違于時。不二其德。方孚于安
貞之道。今上九已窮之時。已絕之地。無正可守。無位可貞。既伏于牀
下。又喪其資斧。而曰能貞。是自招其凶矣。正字從一從止。止于一為
正。今無位而非時。一之不存。將奚止乎。止于非一。乃止于窮絕之處。
此即止乎凶之謂也。易辭兼多義。常變不同情。上九當變。則正反為
不正。貞反為非貞。此九二之巽伏吉。上九則變為凶。九二史巫紛陳。
上九則變而喪其資斧。彼九二得中。眾所臣事。史巫紛若。喻其多助
也。上九已窮。眾志離散。資斧且喪。喻其寡助也。有財者眾歸之。無物
者人棄之。此九二為吉。上九為窮。而上九之窮。恰與九三似。九三窮
尚在內。猶可望外援。故吝而為志窮。上九則窮已極。內外皆盡。無復
相協。故為上窮。言窮在上。而下無民也。此乾上九之象。無位而居高。
無民而在上。其危可知。雖欲巽伏。時已不及。此終于凶。不得以貞免
也。凡爻辭貞凶者。皆如巽上九之例。非所守而強守之。非其位強居
之。非其有而強得之。皆凶之灾。況巽本遜讓為重。不得強守其位。順
下經-9-經文講義-兌卦-總釋象例-40
時進退。利市三倍。而強守焉。固執不通。反利為害。反吉為凶。此上九
窮則必變。已大戾巽之用矣。
兌卦兌下兌上
宣聖講義
巽兌往來。一卦成兩。即主賓也。往復也。巽以陰爻在下。如物之倒置。
故曰伏。或入。兌以陰爻在上。如物之豎立。故為見。為出。以陽大陰小。
小在上。如木之杪。箭之端。具形尖銳。故名兌。兌銳也。反為巽則鈍也。
其大端在上。而尖端向下。如錐入木。如根入土。愈入愈深。而兌則銳
其上。如木出地。如錐穿囊。愈出愈顯。此其異也。而六畫之。兌卻與三
畫別。則以三與上爻為陰。成中上兩細之形。四陽二陰。剛中柔外。其
上之柔。如人之口。口開則言。故兌主口。舌為說言。又在先天象澤。水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彖-41
之聚也。小者池沼。大者海洋。皆澤也。而推為潤澤。為光澤。以水之流。
滑如也。故兌為悅澤。柔于外。則無不悅服。柔于上。則無不樂從。以柔
御剛。剛中而不犯上。順于下以事其上。安于內以奉其外。此兌之大
用。在上者能以澤惠民。以言悅眾。盡民之力。而甘言以慰之。役民以
勞。而膏澤以沛之。則由二五剛位。而三上柔爻。有以撫綏之也。人之
喜悅。則發于言語。興為詠歌。此兌象口舌之啟。音聲之出。有如水之
流自澤也。在卦上缺。正取澤口之開為象。內儲多水。而不吝于灌溉。
中厚容積。而有便于運輸。此兌澤之功。為民之利也。兌自坤出。而返
于乾。一陰在顛。明其所差者一間。故先天方位兌與巽夾乾。巽自乾
出。兌則還歸于乾。兌本坤交乾所變。故為少女。與艮少男相對。而在
後天則以已近乾。故為太陽。陽在下有其本始。進則全剛之象。又文
王卦位。與震分主東西。當歲之秋。為日之入。乃陽之將老。時之日暮。
萬物皆殺。諸實就成。此天下悅樂之秋。而為農民安樂之時。然以天
道言。則重肅殺。尚收束。故五行同乾而屬金。金有乾兌之分。乾在天
而兌司地。乾如西方金剛佛相。兌則人間五金之器。此形上形下之
殊也。而人事重兌。兌震一秋一春。主萬物之生與成。判世間之枯與
榮。震為陽初長。兌則陽將純。太陽之象。而缺其上。口舌之司。而望于
外。澤沛之流。而有所限。言語之發。而多有礙。故兌之用大。而所成者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彖-42
細。本強。而其末則銳也。
兌。亨。利。貞。
宣聖講義
此兌卦彖辭也。兌以近于乾。而上為柔。故四德少元。而備亨利貞三
德。以元為乾之本德。今未及乾。而五上天爻。上爻為陰。天德不足。是
以不稱元。由時言之。元亨利貞。象春夏秋冬。兌主秋金。旁兼夏冬。乃
備三德。而亨為通于一切。以剛中柔外。大道之行。無不通也。利貞者。
坤之本。由坤而返乾。兌之體用。故利貞皆全。利以及物。貞以固本。亨
則推于一切。有此三者。兌之大用可見。兌而悅于物。成諸身。內誠而
外信誠。則有其基。信則有其用。故亨于外。而利貞存于中。柔以長人。
貞以自守。順乎天而應乎人。真誠篤實。君子之行也。以卦中互風火
家人。上成巽。亦卦往復兼賅之義。家人內外同正。克齊其家。正己以
正人。齊家以治國平天下。皆兌用之本。本立道生。此兌之亨自利貞
發。利貞者。性情也。性則貞。而情則利。此物我皆成之象。仁智兼至之
時。中庸之義。以誠明為本。兌之所行。及乎中庸矣。而以九二在下。普
旅其德。九五在上。厚布其澤。中互巽以揚其風化。離以著其文明。此
詩所謂天生烝民。有物有則者也。故有其物。乃昭其則。如一歲有秋。
人民樂生。則可教以禮義。敦其孝弟。此至順也。兌本少女之性。擅柔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彖辭-43
順之情。故樂于成物。喜為利眾之行。而能不失其貞。善守其操。此兌
雖未及乾之具體。亦已近矣。兌見于外者。明德之明。兌出于物者。成
物之智。身存貴重之道。行孚天地之宜。時不違于所為。位不戾于所
履。則雖六三九四同于未濟。而九二九五。有以正之。蓋兌猶閨中未
字之女。不求其協。而期于成。不務其多。而志于正。此可以大用。而不
妨所成者細也。說言者宣其心情。而有以顯其德行。若徒巧言弄舌。
非說之所貴。故柔于外。而剛于中。不失其貞。則剛健而有容止。不吝
其利。則柔順而有防閑。此兌之道本坤為則。而志乾之大也。柔嘉是
尚。而體剛之堅也。陰在上者。利于物而行不滯。如水之潤澤萬物。而
不濡也。老氏曰。上善若水。兌之為德。亦有似之。巽伏者。兌之繼之以
見。此物之相為因果。久蟄則啟。久伏則見。此兌繼巽。為周易之序也。
其為辭取義。已詳講八時。可細參之。
彖曰。兌說也。剛中而柔。外說以利貞。是以順乎天。而應乎人。說以先
民。民忘其勞。說以犯難。民忘其死。說之大。民勸矣哉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彖辭之義。明兌之大用也。兌以上柔中剛。如人之言語而啟
其口。故曰兌說也。說又通悅。古同。以言為心聲。心喜悅則多言。不悅
則緘其口。人含怒懷愛者。多不言。象其情也。故兌為說言。兼悅樂也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彖辭-44
以兌字加言為說。加心為悅。推之加金為銳。加木為梲。加其旁。則可
兼明其用。此兌之原義。有此數用耳。而兌字中有口。卦上缺。足象人
之開口。水之出口。凡物自出者。皆可稱兌。以卦兩陽在內。而二五皆
剛。是剛中也。下卦三為柔。上卦上為柔。是柔外也。道之大用。即剛體
而柔用。兌之用。孚于道矣。以其說而悅。所感物者易。動人者深。其德
孚利貞。利以及物。貞以守身。此兌之本德。秉乎坤也。而宜于人道。始
于坤而歸于乾。中合人道。是以順乎天。而應乎人。此天字賅天地言。
兌自坤出。坤變乾。三索而成兌。故德兼天地。且坤以善順承乾為志。
兌不違之。宜其能順天也。而人道先坤。兌以坤為體。故應人之行。剛
多而不自恃。柔上而不自污。故兌悅而能率眾。說以先民之謂也。口
說而心悅。情至而德加是。以上說而民忘其勞矣。說以犯難者。難行
之事。利艱貞之德以赴之。上以柔悅。其下而不畏。言說其難而不誣。
民信之矣。故雖犯難。而皆忘其死。死猶忘之。尚何難之可畏哉。蓋本
其真誠。先其仁愛。不以法威民。而使之懼。不以利啖民。而誘之前。不
以計誆人而惑之。不以力迫人而強之。難者說其難。險者說其險。上
下同其禍福。內外一其進止。則民不惜其身。以急上之難矣。此說之
功也。說而悅之效也。先民而不辭勞。故民亡其勞。矢死而不畏難。故
民忘其死。天下之難者。毋如死。死且忘矣。尚何難之不能犯哉。然必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彖辭-45
先以說。以身作則。不徒口之言也。令之文也。必有其行。不徒假諸位
勢也。則兌之用。柔其上而剛其內。約其外以充其中。先責己而後民。
先其所難。而以易待人。先其所悅。而以憂自任。此兌之能得民用。在
其能說以悅民也。故曰說之大。民勸矣哉。民因上之說以悅。亦無不
說以悅矣。說也者。謂以言告人。必本于誠。悅也者。謂以情感人。必發
于性。性之所悅。感人乃深。誠之所說。信之不二。此兌之說以悅。基于
至誠。成于至性。無絲毫作偽也。事之以為勞者。必由上之不公。事之
以為難者。必由使之不平。公平之至。民毋所惜矣。兌先薄己之奉。虛
己之尊。以率其民。此公平之令。民求竭其能。奉其役矣。更何為而不
成哉。故彖備三德。為其克己以先民也。勉己以犯難也。利以為眾。貞
以持躬。則亨于一切。亨于天下矣。故兌又換也。替也。以上之德。換民
之力。以在位者之誠性。交替人民之生死。何以致之。先忘在己而已。
豈徒口說之辭。心悅之情已哉。說言者。包一切言文教令。凡可啟民
以從。導民以服者。皆說也。
宗主附注
兌為澤。俗稱交易曰兌換。即代謝之意。代亦曰替。替代者。新舊交
接。彼此互易。因所需。而為讓與及接受也。皆取義于兌。由卦言。則
乾坤交替。陰陽互換。由坤返乾。餘一爻未變。由義言。則口舌出言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彖辭-46
湖海洩水。以此入彼。互相交流。而通其意。達其用。故名兌。又銳也。
以其滑利易交接。圓潤易通流。故推為悅澤。如人之喜樂。情志宜
暢。神形活潑。無所滯也。喜悅之情。發于心而出于口。歡呼歌唱。皆
聲之宜于外。亦如水之出諸澤也。故兌為說言。而傳稱兌見。見者
顯也。出示于外。顯著其情。不復留滯。而與受之間。和悅平易。如水
平流。如人歡敍。柔之至也。而柔不害其剛。洩于上而存于中。達于
外而蓄于內。兩陽在一陰下。以助其宣發。裨益其推進之力。把持
其放發之勢。則樂而不淫。出而能返。交而不狎。見而有容。此兌為
少女。而令當秋金。一生一成。一銳一鈍。利而先貞。行而孚于亨。則
與巽相反相成。不凝滯于物。克滑澤其行矣。然兌悅也。以陽與陰
交而相悅也。巽之入也。必有以悅之故。兌繼巽。為以行而預為止。
以進而先思退。不若巽之徬徨于進退。泥拘其行止也。而周易八
卦。兌震對位。一木一金。一秋一春。一朝一夕。一生一成。互為消息。
相與虛盈。起者有伏。頗者有平。興者有替。晦者有明。皆于震兌之
往來。而見天地生化之神。著人物終始之情。巧以繼拙。粗以加精。
的的者以成實。欣欣者以向榮。開合于乾坤之內。升沉于陰陽之
門。方以類聚。物以群分。東西司其出入。溫涼賦以明昏。一則如日
之夕。一則如朝之暾。既長既育。乃秀乃成。寬大之所藉。細密為之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彖辭-47
根。故震兌之合為隨歸妹。可見其情志有異。體用有分也。故以巽
兌往來。則見其變。震兌相對。則見其常。一正一變。一柔一剛。初終
始末。如網在綱。博大高明。悠久無疆。蓋二卦實合乾坤之德。啟離
坎之藏。納萬物于軌。致百行以良。而坎離主其要。既未濟終其埸。
惟巽艮與震兌。分司始末。以隷于中央。故六十四卦。以乾坤始。以
巽兌終。兌後無純卦也。四隅之氣。盡于是矣。在數必變。在德有常。
細讀爻象自明其義矣。
象曰。麗澤兌。君子以朋友講習。
宣聖講義
此兌卦象辭也。兌稱麗澤。一如艮稱兼山。皆示六爻卦之義。與三爻
殊。而為三爻之兩合也。麗者偶也。義與儷同。古原一字。亦含有附麗
之意。以內外卦相附而成兩合也。如震之洊雷。巽之隨風。洊隨者。即
兼麗也。前後相繼。上下相連。而自分別。故曰儷。偶合也。數雙曰偶。亦
日儷。古者婚娶儷反為禮。取其兩合。而為配偶耳。澤兩相連。乃稱麗
澤。而卦名兌。仍與三爻同而有異。此已重之兌。若澤之相接。分前後
內外而已。如湖有內湖外湖。海有近海遠海。中雖通。而為名殊。為象
異矣。以其出于三爻之兌。則雖六爻。仍不失為澤。澤以兩合。其用益
大。其功益宏。而推之人事。則亦取其灌輸之利。交通之功。人之尚交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48
接。重朋友者。首在講習。講習者。學行之事。修養之方。講則知其道。習
則熟其行。詩曰朋友。切切偲偲。又曰如切如磋。如琢如磨。其義已講
大學中。皆講習也。不講則不通。不習則不熟。故講而通之為講。練而
達之為習。兌主口舌。為說言。故于人道。首重講習。而以偶合之誼。連
繫之情。則非師弟之教學。而為朋友之講習。故兌與師蒙別。師主于
教。蒙主于學。兌則同志之切磋。同門之論辨。同道之琢磨。同類之討
究。以盡其問學之道。審于知行之方。而賢者教不賢。知者授不知。則
行日進。業日精。思日湛。識日博。皆朋友講習之益也。兌之為用。潤澤
萬物。灌溉生成。運轉各處。交通利便。人道法之。亦如是相輔益。相匡
助。以其所長。濟人之短。以其所善。正人之惡。則德日大。道日明。性日
純。識日正。此君子因兌而重朋友講習焉。蓋由兌字原義。本重交換
互易。不獨物也。于行尤要。不獨事也。于學尤宜。學行者。人之所必重。
與教政相推移。教政發于上。學行成于下。教政布于人。學行返諸己。
巽主教政。兌則重學行。此朋友講習。與巽象辭正相應也。兌易其德。
則天下皆善。兌換其知。則盡人皆明。此明德止善。當于兌用致之。
初九。和兌吉。
宣聖講義
此兌初九爻辭也。初九在下。而為乾勿用之時。以兌自坤返乾。所志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49
在承乾。以成交和之用。故初九稱和兌而占吉。和者交和。即剛柔交
孚也。行不失中。用不違正。則無不和。兌以剛中而柔外。初九剛在內。
而三為柔。雖非正位。而以志與柔協。本由柔變來。坤反變乾。至三爻
一變則為純乾。是以柔成剛之道。故曰和兌。和則易生。兌則有成。互
交以達于大用。此所以占吉也。兌主悅澤。象口舌。心存于內。情動于
中。則發于外者。無不和順。接于物者。無不平易。和順平易。乃兌之本
德。言如澤水平流。無急湍巨浪。則和易近物。此初九和兌。兌用之始
著也。
象曰。和兌之吉。行未疑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初九能和易以成其志。則雖剛而不疑于柔。
故曰行未疑也。疑亦同坤上六之義。未疑。即不猜忌。且不妨礙。因初
九若從坤未變。而為初六。則成坎陷。是必有疑。今以易乾。而接近九
二之正。不妨于六三之柔。是以不疑。而得吉占。凡疑皆由不和。和則
無疑。以其信也。信于外者。必誠于內。初九內有其誠。外著其信。故能
和于物。和與孚大同。初九和兌與九二孚兌相似。孚則和之至。而有
其德者。初九德用未昭。故稱和。九二德用正顯。故曰孚。此精組初成
之辨而已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50
九二。孚兌吉。悔亡。
宣聖講義
此兌九二爻辭也。九二內卦正位。以剛履柔。亦如巽。而近六三。剛柔
雖不應而相比。比者如水地比。其情易通。其志易合。而得中位。不違
中行。故曰孚兌。孚義與和近而較深。和之至者為孚。卦本中孚之用。
中孚以巽兌合。巽上兌下。四陽兩陰。陰在陽中。陽居陰外。兩相抱合。
故曰孚。以所合在中四爻。即二五三四。恰配成一陰一陽。如人之偶。
生育之原。義即孚化。如鳥之孵卵也。和則有合。孚則有生。此初九為
和。九二為孚。初合而二生之也。兌本交換之義。交必以和。換必先孚。
和而孚。則兌之功用著矣。故亦如初占吉。而申以悔亡。以誠相結。以
生為合。更何悔哉。至性至情。則親愛無偽。克誠克正。則匹配無私。此
悔亡由來。在于九二得中。而能互信其志也。孚者信之至。誠孚則終
始不疑。中正則表裏不二。此九二之孚而悔亡也。初九以和而未疑。
尚未顯其必信。至九二之孚。則不獨無疑。且深信之。中正喜悅。情性
流露。毫無文飾。坦白相見。則更無不信者矣。兌為悅澤。而行以柔。如
少女之情。至真無偽。乘乾陽之下逮。秉坤陰之順承。宜其能孚而無
悔矣。凡卦皆以正應為相協。如六二九五之類。巽兌兩卦則異是。則
以重卦皆不應。陽與陽。陰與陰。若不相協。而以其近比于鄰。順遂其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51
志。乃得相孚。此則中孚之義然也。詩曰。恰比其鄰。婚姻孔云。即由近
比而得和協。不取正應也。近比以比鄰為喻。交親有如俗之親上加
親。兩小無猜。天性作合。則其孚已過于正應矣。如物之同在一處。相
識有素。相交至易。方以類聚之謂也。故兌與艮合為咸。以其善感也。
而兌之對即艮。凡兩卦先天對位。莫不通其用。此兌與艮原相關聯。
兌雖無艮。而用亦同于咸。則外陽內陰。卦之常例。此義已詳大過。中
爻在內。實為女主位。以剛履之。則為男下女。故亦同于澤山咸。而以
孚兌占吉。
象曰。孚兌之吉。信志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九二在內。原以與外合為志。其應在五。而同為
剛。則不得合。卻由上有六三。相親相近。是以稱孚。亦能信其志。信兼
兩義。對柔為誠信不疑。在剛為克伸其志。信古通伸。言能達其志。成
其孚。以大其生化之功。交易之利也。既能外相信而不渝。內能伸而
無屈。行之至順。道之至善。更何悔哉。又孚兌者。亦如和兌。此兌字非
限于卦名。乃賅其用。指所和孚者乃往復也。賓主一體。內外同至。兌
猶易也。交易之也。我以是往。彼以是應。故曰和兌孚兌。換言之。即交
和或交孚也。非僅一面之辭。交易而孚之。則所謂信志者。亦期同之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52
辭。非獨九二也。又非獨二之中位。九之剛爻。獨行其是也。以位柔而
爻剛。是已具兩者之行。若主與賓。男與女皆相孚。皆信其志。斯為九
二之孚兌。而克占吉。而克悔亡。設有一未孚。則不合矣。讀者識之。
六三。來兌。凶。
宣聖講義
此兌六三爻辭也。六三內卦之終。而為兌主爻。兌以柔變剛為志。故
剛爻占吉。柔爻反凶。六三與九四同于未濟。不得調協。其占凶宜也。
凡卦內為往。外為來。此義已詳蹇卦。今六三在內而稱來者。乃異于
他卦。則以剛柔言也。陽升陰降。初二皆陽。皆上升前進。是往也。六三
為陰。則下降後退。是來也。兌以順剛之行為吉。來則違其志。是將仍
返于坤。而戾其順承之德。悖于生成之道。失其大用。故以凶占。柔不
能順剛以進。且反其行。阻其道。是挫兌之志。逆交易之情也。雖仍曰
兌。實不克互成其用。與剛相失。將何以行。且已乘乎既濟之例。而背
人道之情。宜其占凶。與初二之吉相反也。
象曰。來兌之凶。位不當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初二皆吉。而六三獨凶者。為其在中爻。不當
正位。而不合于既濟。反同未濟。亦不當也。果移于下而為六二。則孚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53
于內卦之正。果改于前。而為六四。則孚于既濟之行。今六三皆失之。
此所以稱來兌而占凶也。按傳稱兌見也。出也。其志在外。其行貴進。
今六三不得出見。反同于巽之伏入。此乖兌大義。故以來兌占凶。
九四。商兌未寧。介疾有喜。
宣聖講義
此兌九四爻辭也。九四外卦之始。與初九大同。而以在中。與六三合
稱人爻。卻失其剛柔之正。反于既濟之情。特以剛履柔。亦與九二似。
不過非正位。不得獨行其是。故曰商兌未寧。言須商酌去取。而未獲
安寧。與比之不寧方來一義。即不能安居無事。竟行所志也。又未寧
亦屬商兌言。因情志惝恍。行止迷離。欲其無害。自不能貪于安逸。而
必勞于其事。勤于所為也。九四與九二同功異位。多惧之地。又乾或
躍在淵之時。故兢兢業業。而介于疾苦間。疾兼嫉妒。為剛加柔。而逼
于六三之主爻。兩情相妒。如人之有疾也。然以剛健在外。慎重商量。
則仍有喜。亦與無妄勿藥有喜同義。謂其疾不害也。兌之所行。本同
于咸而善感。多愁思。則多疾苦。卻以柔順不二。悅澤為懷。是以有喜。
其情能勝之也。故九四一爻。有如咸之憧憧往來。朋從爾思。即商兌
未寧之象。而介疾有喜。亦如勿憂之辭。以剛終能勝柔。悅澤終能勝
憂。剛以履柔。雖不當位。亦無六三之凶。即由兌秉坤順承之志。而進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54
求乾剛健之行也。商字從口。言語商度。亦兌之本義。而喜內發于心。
外形于言。亦悅澤之情所著。
象曰。九四之喜。有慶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九四稱商兌。而曰未寧。似非吉占。而下云介疾
有喜者。人多疑之。釋文特以九四之喜為言。蓋即示喜之由來。在于
爻用之有慶。有慶者。如履元吉在上。大有慶也。慶與喜近。喜發于己。
慶成于人。喜存于心。慶著于物。詩曰一人有慶。兆民賴之。可見慶之
屬大眾。非限于一己。而喜不過有其情。慶則必見諸事。故祝賀曰慶。
不曰喜。明其已成。而所惠者廣。已顯。而所獲者大也。九四爻稱有喜。
釋文推之為有慶。實以九四之用。甚未可量。而以一爻之喜。足為全
卦之慶也。何哉。則正在其能商兌而未寧。雖介疾而勿憂也。商而曰
兌。乃互商。非一面之志。則所決者公意。所行者正義。行而曰未寧。可
見不自為是。而勤求于下。不苟以安。而勞苦于外。則其虛己以容人。
卑躬以接物。兢兢業業。孳孳皇皇。未遑寧處。毋敢怠荒。此本乾健之
道。自強不息之德。而合于坤順之志。安貞括囊之誠。上下皆同。內外
無二。宜其介于疾而勿憂。不在位而有喜。斯九四之行。足昭其慶矣。
兌大用皆本柔以成剛。因乾以用坤。陰陽合德。地天平成。故一柔在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55
上。兩剛在中。有如泰象。天地交泰。萬物祇平。故象言財成天下。左右
民宜。皆得其平。兌之九四。亦猶此旨。剛雖在柔外。而仍下于柔。以爻
言。當離之上。為巽之中。合家人之用。孚鼎鼐之功。最擅于調和。得其
同正。雖與初九一例。而初在下其用未明。四則在上。其德正顯。推之
天下。猶未有盡。故釋曰有慶。明其行之孚于道。順于天。而亨于一切。
此彖稱亨。實于此爻致之。
九五。孚于剝。有厲。
宣聖講義
此兌九五爻辭也。九五正位。而曰孚于剝。以兌之陽。至九五終。上惟
一陰。兌艮相對。陰出于坤。山地為剝。故曰孚于剝。而剝義非限卦名。
以剝者時也。孚則信也。此孚字亦如九二。和之至也。和則能相濟。而
劑其虛盈。平其消長。剝而孚。則不剝矣。即以和之道。劑剝之時。如秋
冬之寒。而有泰風之煦。如肅殺之日。而得生成之機。則足以解其灾。
緩其害。此九五正位。始有此德用也。下有厲者。如乾九三。有危害。而
能自勵。或自礪也。有厲則無害。正與孚于剝相應。以知其危。而自堅
艱貞之志。勵其守。而順于時勢之難。此有厲。雖非吉。亦非凶矣。
象曰。孚于剝。位正當也。
宣聖講義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56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五位正而時剝。以德濟時之窮。以位順勢
之變。則剝而有孚。矣孚者信也。兌以內外正位皆剛。秉乾之德。故雖
剝而能信。則德用之所著也。兌卦各爻。無不取交易為用。正位尤明。
以此易彼。以孚交剝。是兌之本志。亦如履九五也。
上六引兌
宣聖講義
此兌上六爻辭也。上六兌之極位。亦外卦之主位。以全卦言。則為窮。
以兌言。則為主爻。牽引于其窮時。而交兌于其極位。是謂用將終。而
志未已。行有限。而心無窮。則其所為。必互相牽掣。而不克快其所欲。
故曰引兌。引者如引弓弦。視其力而為開合。力之不足。則弓不張。又
如牽繩相掣。亦視力之所加。力不足者。不能引之前。上六柔也。而在
上。剛與之拒。如弦與索。互相牽引。若不相讓。實則歸于力之勝者。先
力而後德。故不及吉凶。由卦言。當不勝。由爻言。當有功。此則視所為
耳。柔以上剛陰。以掣陽。其情易同。其行難一。此引兌非兌之本志。而
為兌者。亦惟互相牽引而已。安能成其交接之德。悅澤之功哉。
象曰。上六引兌。未光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言以互引為用。而憑血氣之勇。牽掣為能。而忘
下經-9-經文講義-巽卦-釋爻辭-57
德用之昭。此其行不光明。志未正大。可知。總之兌柔外剛中。而全卦
皆以柔能成剛為志。故凡剛爻皆吉。獨三與上為柔不利。足明兌之
用矣。兌者見也。出也。與巽反。見必以德。出必以力。二者均勻。方成其
用。有一未備。必誤其行。剛爻則兩者具備。柔爻則德遜于力。譎過于
誠。此不利于行。實以德之未逮。雖為主爻。究非本志。方待其變。遠于
純乾。今阻于一爻。易招疑忌。故曰未光。以其在上不似六三之凶。而
不吉可見矣。兌以順悅之情。陰柔之行。昭示于外。故無所不合。而其
害亦隨之。舍內外正位以自貞。將何以成其德。達其道乎。故二五正
爻為卦用所重。九四一爻。為卦德最明。由巽以為兌。因伏以求見。其
志切。其心恆。故有賴于剛健自強。而最患優柔寡斷。此引兌若勝負
未決。抗拒方長。宜其為未光也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總釋象例-58
渙卦坎下巽上
宣聖講義
渙上巽下坎。風行水上。三陰三陽。外多陽。中多陰。而二五皆剛。陽失
其本。柔得其始。中互頤。孚于養正之義。兩柔在中。以立人道。兩剛在
上。以明天道。天人互交。而卦用難協。為水性潤下。風行多變也。風馳
而乘水以成波濤。水靜而隨風以相起伏。此卦名渙。以其易離散。而
離合同也。渙猶釋也。分散于外。如氷之釋。又解也。離異其體。如瓦之
解。而以水風推盪。流走而不停。風波激擊。動憾而不息。則有利于致
遠。宜于運輸。此交換之用。亦如兌澤也。傳曰兌者說也。說而後散之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總釋象例-59
故受之以渙。言物之有聚必有散。有合必有離。聚也。如萃。散也。如渙。
合也。如噬嗑。離也。如睽。其情不同。其行自異。而同體之井。則如水之
聚也。水在木上。以成其汲引之利。木在水上。以達其流通之功。故渙
之象。如帆船因風以行水。由近以致遠也。而其情則非聚處之求。乃
懷離散之志。此宜于行旅。便于交通。裨益于商工。發達其物產。亦自
有其大用矣。坎險在內。陽雖陷而巽順在外。剛居高。此相與提攜。以
利用三陰之力。陰亦順承其志。時與推移。則渙散者。有其交合時。分
離者。有其往還曰。是以剛柔不妒。而內外無猜。情重于行。則不患其
遠。志期于達。則不慮其離。此渙雖由兌變。仍不戾其悅澤之用也。渙
節往復。一卦成兩。則散者止之節。猶止也。以兌艮對位。成用相需。澤
流而山止之。水入于澤亦止也。止以節其行。集以節其散。故渙後有
節。亦一循環也。渙以風木之利。恆為人生所必需。水者阻隔交通。區
別地域。有風水以助其行。平其險。出其陷。致其通。則成利濟。此渙之
德。濟其難濟。行其難行。因天生之材。利人生之用。人道所重。而以柔
示其義焉。柔以御剛。無不化。此道之大本。貴能柔用也。中爻兩柔。以
契于中孚之象。雖異既濟。而非未濟。坎為中男。巽為長女。亦男下女。
有同于咸。故擅于交通。利于行旅。水有源。木有本。溯本尋源。為易教
大旨。人之本源。祖也天也。故渙重廟祀。明不忘所生。亦崇德報功之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總釋象例-60
意耳。
宗主附注
兌巽往來。渙節往復。由四陽兩陰。易為三陰三陽。亦周易卦之次
序大則。兌為八卦之末。即八宮序大終于雷澤歸妹。亦兌宮末卦
也。兌重在交換。以柔易剛。故至渙而陰陽平勻。如泰否。渙亦含換
易之義。以巽之伏入。而後有兌之見出。以兌之澤悅。而後有渙之
渙散。在卦象兌包坎之大象。即六三上六中。有九四九五兩陽。如
坎之陽陷也。而渙節則包離之大象。即九二九五中。有六三六四
兩陰。如離之中柔也。離有麗與分之義。而渙則取分離之用。以兩
陰在中。而初亦陰。陰得其勢。陽失其始。則必至于渙然離散。巽在
上。坎在下。中互山雷頤。兩正位皆剛。亦如巽兌。而中爻皆柔。則同
中孚。剛與柔爭。風與水逐。各行其是。乃為渙散之由。而在卦用有
近于解。解亦散也。雷水為解。風水為渙。皆水在下。不與上交。水性
潤下。其行曰降。則風雷與之背馳。雷氣勃起。其勢急而力猛。故名
解。風行善變。其勢緩而力柔。故名渙。以雷水日離。風水或離或即
也。風行水上。水固隨風而波靡。乃激于風動。非水自性也。故旋即
旋離。不肯終合。徒見其一時之聚。而終成不協以離。故名渙。離散
也。同體卦為水風井。水反在上。巽象木而非風。水上于木。自成其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彖-61
聚。而木以舉之。斯稱為井。井者水之源也。其用在能積以為汲。能
汲以為利。是以木水相輔。共達其汲飲之功。而渙則與之異。巽固
可象木。而在水上。則如舟筏。轉運之利。無汲引之功。行動之需。非
積儲之象。故不以水為取名之本。而以風水離散。為明義之原。此
彖辭以利涉大川為言也。利涉則通于遠。交于外。交通之所賴。民
用之所資。如江河海洋。舟楫來往。以為民利。則亦有換易之義也。
水運之便。商販之利。交往之宜。旅行之資。此互易為用。往還為禮。
亦本澤說之情。而見水潤之德者也。
渙亨。王假有廟。利涉大川。利貞。
宣聖講義
此渙卦彖辭也。渙巽合坎。先天中男長女為三陰三陽平勻之象。則
其用孚于乾坤者各半。而後天坎代坤位。巽原由乾變坤。是合于坤
德者多。彖辭首稱亨。明其孚于乾坤也。終稱利貞。明其本于坤也。坤
首利貞。渙以柔始。則本于坤。而先利貞。與兌之備三德。同而實異。兌
以成乾為志。故三德連及渙。以合坤為志。故三德分稱。此其異也。渙
陽在上。秉天之道。高明下覆。而其下九二應之。則有其承代者。此天
德下逮。地道上行。九二一爻為剛外。初與三四皆柔。合成坤卦。由六
位周流言。則乾與坤交錯。乾多在上。坤多在中。而初二兩爻。一坤一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彖-62
乾。以聲應于三四。氣感于五上。恰相同也。一而接續其二。中介所不
同者。是則剛來而不窮。柔往而得外。用不可極。德不可限。故彖首稱
亨。言交通一切也。九二在下。而上有九五。五之尊嚴。君臨天下之象。
故稱王假有廟。與澤地萃彖辭同。萃以澤合地。水聚于上。物歸其本。
人亦溯其始。渙以風合于水。木水尋源。人亦思其祖。不忘所自生。故
皆稱有廟。重返本而報德。溯源而敬先也。人生于祖。祖生于天。敦本
則孝敬。報思則敬天。此萃以孝祀祖。而渙以敬兼享帝也。稱王者示
為人民之率。而自天子至于庶人。莫不有其生。莫不返其本。則莫不
有廟以申祭祀之誠。有禮以明存敬之義也。巽木坎水。木本水源。不
可忘也。亦猶萃之澤以為水之本。地以成土之聚。後天之物。莫不生
于木。活于水。而長成于地。故人思其義。而報其功。祖先之恩。不獨生
之。且以育之。天地之恩。不獨育之。且以成之。此祀祖者。必祭上帝。豫
所謂殷薦之祖考。以配上帝也。雷地豫。念春雷之出于地。為萬物之
初出生。雨露既滋。生育以茂。故于時重其祈報之典。而立配享之儀。
渙則以木水之同功。生化之著效。溉潤之為利。運輸之有勞。天地所
自生成。祖先所由締造。守成之匪易。則知創業之尤艱。安享之不窮。
則思草昧之難造。是以乘前烈之利。追舊德之崇。履既得之安。溯先
人之賜。而必有廟祀。以昭告後嗣。重祭享以垂範將來。此渙之亨。其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彖辭-63
道亦已通于天下後世。而無已矣。以木在水上。如舟筏之渡。船舶之
運。故利涉大川。大川而利涉。況水之小者乎。況在陸地。不隔于水者
乎。此由交通言。亦可見其亨而利矣。利貞者。合性情之正。適時位之
宜。有守而有為。可行亦可止。貞為之本。利見其用。合之則坤之道也。
人之德也。人道法地。亦先利貞。而後元亨。利以成物。貞以成己。不以
有用施于無用。不以可貴擲于消費。不以可大靳于細行。順時以致
之。因位而達之。則利貞之道也。故犯險而不險。履陷而不陷。坎在下。
險陷之象。順巽之德。足以興其利。而避其害。此利成于貞也。
彖曰。渙亨。剛來而不窮。柔得位乎外。而上同。王假有廟。王乃在中也。
利涉大川。乘木有功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彖辭之義也。風水渙與水風井同體。易其上下。井以水之聚
而升于木。渙以木之浮而上于水。故井象汲。而渙象舟。木在水上。水
乃孚木。木以載人物而渡水。凡水皆賴是以涉以濟。而深廣之水尤
著其功。故有舟楫。則地上無不可至。而海洋河沼不能限之。是以渙
之象利于行。利于行。則無遠弗屆。故彖稱亨。以卦爻言。巽在外為來。
兩陽在上。下應九二。故曰剛來而不窮。謂得九二為之本。有本則不
窮。如木之有根也。水之有源也。其生不限量。則成用必久大。而柔在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彖辭-64
內。以翕其剛。使陽不飛越于外。亦不窮也。坎兩陰夾陽。柔之位在內。
今九二剛加柔。柔似不得位。以六四重柔。孚于既濟。亦得位也。六四
在外。故曰柔得位于外。而上同者。言柔雖止于六四。以周流六虛。往
來不息。柔降于下。以得初與三之應。初三在下。六四在上。故曰上同。
皆指六四一爻言。蓋剛有九二在下。則來而不窮。柔有六四在外。則
得位而上。同此兩者交錯。各極其升降之用。互換之功也。剛在上。而
互易九二之一爻。柔在下。而互易六四之一爻。若不互易。則為天地
否。陰陽不通。更何亨哉。此渙之亨。即以否之交錯。剛自四而二。柔有
二而四。然後來者不窮。往者得位而上同。同者來同。即大同也。以柔
能上剛。而得外之位。剛能下柔。而與內同。故上同三字。兼剛柔言。不
專指柔。坎在後天。居坤之位。坤之正位六二。今易九二。即順坤以承
乾也。巽為長女。坎為中男。九二坎之主爻。六四巽之主爻。兩者相協。
乃主爻相交共成其用。此同也。不相猜疑。不相妒忌之謂也。以九五
正位。故曰王假有廟。王指九二九五。廟則九五二五交應。尊其所尊。
親其所親。由正本言。則九五下敬九二。以崇報言。則九二上奉九五。
總之。一為王。一為王所假之廟。假至也。格假古同。言孝享為君主之
親臨。言祭祀。為祖神來格。亦兼賅之義。天猶王也。所祭者主位。受祭
者主神。皆稱王。以時王之祖。固亦王也。而天上之帝。則天王也。此彖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象辭-65
辭稱先王。明其位尊而德崇者。有功于民。有利于世。有造于天下者
皆王之。時王在下。則九二當之。先王天王在上。則九五當之。讀者不
可泥也。蓋于其祭祀之後。致享于臣下。大酬于國人。則向之在下主
祭者。又當接履上位。以君臨萬民矣。故渙者。兼有交換之義。換其時。
則換其位。不可固執王為九五也。然僅稱廟。而不稱祭亨。是王尊而
廟下也。則猶史書王親至廟而已。不過九二為內之中。九五為外之
中。皆中位也。故釋曰。王乃在中。言在下則率眾以主祭。在上則臨眾
以授享。無時不在臣民之中。為眾所瞻仰者也。王在中位。位臨中國。
天無二日。民無二王。此王能服天下。而主社稷。萬方共尊之。服之矣。
以時王之德。率先天之道。以人王之行。昭天王之神。則渙之大用。當
于王假有廟句中見之。巽木乘坎水。故彖稱利涉大川。釋曰乘木有
功。言有功于國家人民社稷。有利于天下後世。則祖先之德。上天之
恩。不可忘也。故祭祀尚焉。
象曰。風行水上。渙。先王以享于帝。立廟。
宣聖講義
此渙卦象辭。申明人道也。渙以巽上坎下。為風行水上之象。而巽木
也。木在水上行。如舟筏之屬。亦必賴于風。故不曰木曰風。而重在行
字。既行必有用。水上之行。必兼風木之利。木以載之。風以駛之。平時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象辭-66
舟筏之利。在漿櫓之資。而最便者。則借風之力。故用帆檣。亦有取于
木也。天地自然之利。而人用之。水能浮而風能速。必假人力以成之。
則舟筏帆檣之製作。牽纜。或掛帆。視風之向。與水之流。各致其用。此
渙之象。大有賴于先人之智力。艱苦創造。垂裕後人。其功德何可忘。
因念先人之功德。兼思天地之生成。則崇報之心。追溯之禮。不可苟
也。故因渙之用。而立人道。則重在祭享。宗廟祭享申其敬。宗廟示其
尊。尊之敬之。以盡其崇報之義。而達其孝弟之行。此不獨為溯源返
始。亦以敦本厚生。如木之培其根。水之淩其源。則生生無窮。川流不
息。此承先而裕後。追遠而教民。其旨至深切矣。稱先王者。以先人之
德。必因其位始大。時王之丕承。亦以其位為昭。王者尊之至。先王者。
尊而親之。人之始祖。亦出于天。祭其祖者。必享于帝。此即豫配祖考
之意。享于帝。則受其福。立有廟。則明其禮。有國天下。惟宗廟之式瞻。
行祭享時。率臣民以嚮往。此渙之人道。不稱君子。而稱先王。明其設
教自天子始。先王已享帝矣。已立廟矣。傳之後世。示禮之尊嚴。道之
光大。蔑以過之。而必因于渙者。渙之敝為離散。離者傷其親親之仁。
散則害其尊賢之義。合而言之。則悖于辨上下。定民志之履。是將戾
于孝弟之教。崇報之禮。慈愛之心。誠敬之德也。故必溯源以求其本。
培根以茂其華。此鑒于風木行水。而重其享帝之規。立廟之度。有祭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67
祀範其將離之情。則求懷其祖。有宗廟約其易散之志。則無忝所生。
易教以人道濟天之窮。遏數之變。渙而不渙。乃成渙之大用矣。不然
舟筏以越險。帆檣以犯難。人孰不愈去日遠。愈離愈疏乎。散之四方
者。生之情。繫于一本者。天之性。後人皆先王之裔。生聚日久。則或忘
其祖。天下皆人類所居。遊逐無方。則或遺其類。此凡農業國所引為
深慮者。故見渙之利涉。則思散漫之難親。因風水之易離。則思遠隔
之莫近。固不獨為崇報己也。引申其義。乃期于成其利。而杜其害。昭
其德。而大其功。篤于尊親。則無遠弗屆。敦其孝友。則相得益彰。仍不
戾夫先王制作之衷。而克廣其天帝高明之道者矣。
初六。用拯馬壯。吉。
宣聖講義
此渙初六爻辭也。初六在下。坎之初爻。而得坤之用。坤履霜堅氷之
象。既云履。自不外于行。行者或步或輿馬。步以趾稱。輿以馬稱。其義
一也。而在明夷六二亦曰用拯馬壯吉。與此辭同而義略異。蓋明夷
之下為離。六二離之中爻。離秉乾德而代乾。故稱馬。又坤稱利牝馬
之貞。是馬之象。兼乾坤也。渙之初六。亦坤爻。而與上九及九二合亦
互離。初六正如明夷六二。此其同也。渙以木在水上。象舟筏之行。而
非陸地。似不得稱馬。然以坎一陽在中。互離反為陰在內。以險陷易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68
為光明。此由入而出也。由窪而高也。亦即由水而陸之象。出入之所
必經也。入水者先自陸。出水者終登陸。則乘舟筏者。亦不得不資于
輿馬。由陸視水為自高降。由水視陸為自窪升。升者振拔之也。故稱
馬而曰用拯。拯亦作撫。猶舉之也。馬之待拯者。其地多窪。如春秋陷
于泥淖中之象。而坎本易陷。卻以互離。又得拯之出。此其異也。明夷
本離正位。自有拯馬之功。渙初六由坎換離。亦得拯馬之力。所別在
離與互離。主客之殊。常變之異而已。用拯馬而稱壯者。言其力之有
餘。而占吉者。言其行之有利。以陰易陽。以柔換剛。乃得此辭。為其順
于九二也。卦自初始。其志上達。進于九二。得中而就于正。故行有功。
而占得吉。渙重在行。行必有始。千里之行。始于足下。初六得其始矣。
故以力出其馬為喻。
象曰。初六之吉。順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初六柔在下。而行進于九二之中剛。由坎而
反互離。以陰而行近陽。兩情相求。為事之至順者。順則利矣。故占吉。
此與明夷之辭。亦可辨其有殊。明夷陽日下。渙則剛日昇。初與二交。
互換其用。本離之明。履坎之險。出諸淵以登于高明。發于下以躋于
上位。則其時宜而勢順。此利貞在下。本坤之善于順承。故以順字著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69
其義焉。
九二。渙奔其杌。悔亡。
宣聖講義
此渙九二爻辭也。九二內中位而為坎中爻。陽履陰中。剛主柔位。在
坎為陽陷之象。在渙為剛中之情。以九二應九五。兩剛得中。而中夾
兩陰。有如頤中孚。陽反包陰。遂與坎之陽陷于陰者異矣。上巽以順
于下。則九二有外援而不陷。下剛以承其柔。則內中有主用而不悔。
此爻稱悔亡也。渙以剛柔交換。行止相離。九二剛中。主于進取。樂于
行動。故曰奔。急馳為奔。乘其前進之勢。而挾兩側之眾。以疾行。得位
而不拘于守。得中而不滯于物。為欲出坎之險陷。近巽之風行。遂不
得不急遽以奔馳。果敢以行進也。奔其杌者。以疾急之行。不戀于其
所止之具。以勇敢之勢。不滯于其所拘之地耳。杌亦作机。机為短几。
杌本短櫈。名異實同。又杌與軏通。用于車轅。以駕牛馬者。又以木止
物之行者。亦稱杌。皆止之使勿動。阻之使不行。如拴畜之樁。繫舟之
柱。皆杌之屬。為名雖殊。致用則一。不外牽掣之以不前。拘繫之以為
守而已。巽為木。九二坎水之中。木在水中。固為舟筏帆檣之類。木在
水岸。即為船杙筏樁之屬。以九二陽爻。高出水面。亦可視若岸或洲。
為傍水之陸地。以渙志于行。不惜于離散。故不樂就于所擊之地。安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70
于所止之具也。几與短櫈。人坐時所資。亦為其止也。未有背之以馳。
坐之以奔者。今以奔其杌言。以疾走而奔。遠其所止之杌。以成渙之
用也。換言之。即奔而離其杌。渙字指卦名。亦兼其用。渙奔猶奔渙。志
在渙而後奔。又因奔而渙其所在處。如疾馳者必去其佇足之地。遠
行者必離其所坐之具也。奔字喻其渙之亟。故初則拯馬之壯。此則
奔離其杌。卦下為往。故重于前進也。而以志之所願。行之所宜。得中
之應剛。秉乾以挈柔。故稱悔亡。言其奔無悔。是在必行。勢不容緩也。
而亦含有不能悔其所為之意。又以亡字在下。亦有悔于所亡之義。
言得中則無可悔。失中則悔其已往。不得不失。則悔無可悔。辭兼三
義。視占者之行而定。卦內貞外悔。本其位而往。守其分而前。將奚悔
哉。故不及吉凶者。正以其行克孚中道與否而異也。
象曰。渙奔其杌。得願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二志願前行。行雖疾而非迫。動雖急而不
悔。由坎險陷出就順行之風。以下陰暗。上遂高明之德。為得所願往。
則雖奔馳而離散。又何悔哉。以渙之願于交換。而志于遠行。木在水
上。風以促之。欲罷不能。求止不可。是惟因渙而奔。不復顧其杌矣。
六三。渙其躬。無悔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71
宣聖講義
此渙六三爻辭也。內卦之終。人爻之始。以柔加剛。亦坎陷而志于外。
成其喚也。故辭曰渙。其躬無悔。初稱馬者。將行之辭。二稱奔者。已進
之象。三稱躬者。則明其關乎己身。不徒輿馬之備。物具之離己也。再
以人事非物可比。曰渙其躬。意即離其身而親往。以成渙之志也。躬
親之所為。更何悔哉。無悔與悔亡。義略異。悔亡者。悔之不存。或不屬
于現在也。無悔者。言始終無悔。明其志之決。行之堅。更無何悔尤也。
凡悔有關天者。有關人者。天之悔。時為之。人悔無可悔也。六三人道
所存。既決于先。將何悔乎。縱有可悔。亦無及矣。故不曰悔亡。而示六
三柔以剛行。必先自慎也。設不慎于先。亦無悔于後。時不可待。機不
復來。則雖悔。又安得乎。
象曰。渙其躬。志在外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由內而外。為卦之行。自陷而出。為情之正。身
在陷險之內。志切光明之途。則六三柔以望上九之剛。不得不堅決
其志以向外也。上與三應。而三由柔就剛。由下就正。即由暗求明。以
順達健。雖不協于既濟。而能孚于中孚。此無悔。亦可謂為原無可悔。
其志既正。其行亦宜。躬親率人。群下從服。雖不當位。而克成其渙矣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72
六四。渙其群。元吉。渙其丘。匪夷所思。
宣聖講義
此渙六四爻辭也。六四外卦之始。巽之主爻。巽以剛變柔。而卦外為
來。由上而下。而外而內。四與二同功而近五。二五皆剛。則能宣中行
之道。率群下以正。故曰渙其群。群指初與三四。三柔爻。而上卦五六
下及九二之剛爻。交換其情。同其德。大其道。以超于陰陷。而登于光
明。故占元吉。謂渙之用。以此為大吉。柔以順剛也。而自陰以上于陽。
得九二為之階梯。則有如登高之象。故曰渙其丘。丘陵高于平地。下
為坎水。則六四高出水岸。若丘陵然。亦行進之所期。而成功之所望。
然以六四重柔。且秉巽變坤之志。是在卦為由下望上。由窪求高。而
在爻反為自上俯下。自尊就卑。是六四之心。恆多矛盾。易反側。故辭
稱匪夷所思。以所思不平。多出于意外也。夷者平也。類也。不平不類。
曰匪夷。亦言有如匪與夷。非吾人類。如前匪寇婚媾。兼指其為非類
也。六四人道之屬外者。故不指已躬。而指所交接之群類。群則親近
一體者。匪夷則疏遠異類者。若僅就辭義連貫解。則指所思出于意
外。以下而上。柔而剛。主而賓。內而外。皆不同也。物以類聚。人以群分。
在常為渙其群。應變則渙其非群矣。風木與水。皆異于丘。今以渙其
丘。自與本心戾。而所思不可測度矣。人事紛紜。世勢變幻。多如渙六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73
四之象。是在善用渙。而勿拘于離奇之情。突兀之變。離奇突兀。乃六
四之渙。故渙群則有元吉之卜。渙丘則感匪夷之思。風行善變。故巽
主進退。六四巽主爻。宜其有此辭也。渙其丘。有作渙有丘者。義原無
二。
象曰。渙其群。元吉。光大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六四渙其群。似非吉。而爻稱元吉。人或有疑。
故釋以光大也。蓋六四以柔而順承剛。以陽而樂就陰。雖有遠離之
行。而懷親近之念。此固人之情也。卻以近于九五。光明在上。忠直之
義。不奪于私暱之情。遠大之期。不敗于狹短之見。故仍以渙其群稱。
而占元吉。正如忠臣不以家而忘國。烈士不以私而廢公。則中心光
大。志行昭垂。此能略于細以成其大。去其暗以就于光。故曰光大。行
既光明。旨亦正大。則雖渙于群。而非離散。遠其類。而非乖睽。此六四
之行為光大。宜其占元吉也。不及下之渙丘者。以渙之志。在離以日
遠。不在升以日高。渙丘者。進而以升。前而且上。日詣光明。行漸遠大。
亦與上元吉之占不迕。不過其心有所異。而其情有所疑。此爻謂其
匪夷所思。言出意外。而有所渙也。六四柔而近剛。宜有此驚喜之情。
疑似之念。此思字與咸之朋從爾思相應。咸以日近而朋從。渙以日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74
離而非所想像。一為自外而內。一為由近以遠。其所思即其所遭遇
也。故離其群而元吉。就其丘而驚疑。皆渙所固有。心雖有思。行則光
大。仍不以私干公。以情害性。此柔順之美德。故以元吉獲福。
九五。渙汗其大號。渙王居。無咎。
宣聖講義
此渙九五爻辭也。九五正位。君臨天下之象。以渙之所施及于四海。
所至徧于率土。故曰渙汗其大號。汗者汗漫。言其散布無止境也。大
號者。號令于天下而大聲疾呼。使共聞知。成其渙汗之行也。有位而
推其德。君高以臨其下。此九五之尊。能宏渙之大用矣。如昔時先王
率眾以辟疆土。揮民以立功勛。猶黃帝之逐蚩尤。以奠漢族之居。禹
王之治洪水。以安下民之所。則在陸固有車馬之役。涉水不辭舟筏
之勞。業非易成。行必合眾。則不得不渙汗而大聲號令之。汗字兼人
身血汗。明其勇赴艱險。力促風行。用巽之威。行坎之陷。此九二得九
五之下逮。以共尊王。而九五受九二之上從。以大其德。故九五渙汗。
乃成功之時。而所師者。渙以為用。如管仲官山府海。以商教民。民遠
而心不離。業興而國以富。民受其福。國有其功。故重稱渙。見其交易
之效。離散之行。始終不渝。而上下一心。內外同德。則王得所居。而占
無咎。王居者。位正而權尊。王安于位。事成于權。天下歸心。萬方來服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75
宜其無咎矣。是以先安民之居。而己亦得其居。民以奉供王之命。而
己亦得其所。上下互渙。以富強其國。君臣交益。以安定其邦。此在自
強不息之王。克先民以無逸也。本爻王居。恰如釋彖辭王乃在中之
義。王居于中位。天下萬方無不望之。則所渙者。莫非王之功。所勤者。
莫非上之德。更何憂于離亡而距遠哉。若王位不稱。其德不正。其志
不大。則欲天下徇一人之私。勞萬民快一己之志。斯有咎矣。故九五
之王。必如黃帝禹王之德業。方足當之。
象曰。王居無咎。正位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五正位。孚于王在中之象。一也。九五剛健
中正。孚于乾九五之德。二也。位以德明。德由位顯。則九五王居。乃免
于咎。雖有好大喜功之嫌。而乘位正時宜之利。此渙之稱亨也。
上九。渙其血去。逖出。無咎。
宣聖講義
此渙上九爻辭也。上九位之極。卦之終。亦渙用之窮。窮則變。渙以變
動為用。故變而渙仍有可為。不過以窮變之時。而求行動之志。則不
免于損傷。受其憂害。故曰渙其去血。言血因渙而去也。九五渙汗為
血之變。見汗己著其勞矣。上九渙血。血則未變。可見其傷血去而成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76
渙。是損大而功小。傷重而效微。亦上九窮變之時。所行不如前之快
意也。渙而血去者。犯險以進。渙不可止。如物之飛散。愈高愈易。上九
極高。則所離散者至順且遠。逖出者順其勢而遠之也。與小畜之血
去惕出不同。惕為憂疑之詞。逖則順易之語。上九當巽之終。風行于
天。飛揚以降。其勢疾。其行急。疾急之渙。宜其易而有傷害也。然以上
九重剛當變。變而為柔。則與六四九五反合成坎。上下重坎。故有血
去之象。而渙以風木行水為用。風木既窮。水不自動。則渙之志不復
達。而利以濟者不可期。此其易有咎矣。以巽善變。順變而知進退。則
亦免咎。蓋五上兩剛。在四與初兩柔中。爻互大小過之象。與下互中
孚頤者恰異。是以孚中孚頤則吉。孚大小過則有咎。而九五以正位
得免。上九以順變。亦稱無咎。讀易者所當知也。九五正位。王之德也。
上九順變。巽之功也。王德以明于天下。為治平之原。巽順以應夫天
時。為知時之哲。合之則渙之業。由大而成。分之則渙之灾。由近而遠。
蓋渙不可過。過則愈離愈散。不可復聚。此渙汗已有汗漫之心。攜貳
之漸。賢者在位能防杜之。至上九位已失正。剛亦失中。傷害已不可
逃。而離散將不可止。故周易之節繼渙。欲以止其散也。
象曰。渙其向。遠害也。
宣聖講義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77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遠害者。一則由渙血而順其變。免其傷。以終成
其渙。一則言因其渙。易為離。而推遠其害。此遠字有上去二音。由近
而遠害以日大。此渙之害。以遠離來。以時明變。以位知灾。潔身自遯。
以遠于害。由上九之無咎。以遠害來。原本賅二義。是在卜者自處耳。
因渙卦已終。渙用不續。則爻地之極。知時之有窮。高位之危。戒惧于
將變。猶可保前之功業。而免將來傷害。是雖血去亦無咎。為損者少。
而益者多。失者微。而成者大。與六四光大之業。相證益明。上與三應。
三柔上剛。剛以俯柔。是自返也。巽主進退。自返而退。不復求進。乃遠
于害矣。
宗主附注
渙卦上九爻辭。渙其血去逖出六字。合為一句讀可。分作四句讀
亦可。以渙其血為一句。去逖出三字。作三句。因血之去。而後逖出。
成連貫之義。一也。因血之渙。而去。而逖而出。各有其義。二也。此與
小畜卦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相似。而微不同。小畜巽在乾上。渙則
巽在坎上。巽同而乾坎異。坎出于乾。而後天代坤。乾則遵九三乾
惕之訓。故曰惕出。以剛易折。宜自警也。坤則本順承之道。坎坤合
德。以順為正。故曰逖出。逖猶迪也。順以遂其行。而速其勢也。此渙
與小畜之用微別。小畜巽以下剛。中強外遜。故惕以出。渙巽以合
下經-9-經文講義-渙卦-釋爻辭-78
坎。外順內險。故逖以出。言渙志于行。求其速脫險陷。而在上爻。得
風行之勢。有飛騰之心。故不復猶豫也。至稱血去者。小畜與渙皆
同。皆以巽之所契。柔以化剛。陰以易陽。血出類陰。而行則陽。陽在
陰中。故血去而氣洩也。氣陽而運血。血陰而藏氣。此人身中剛柔
交互之象。和調血氣之情。血以換氣。則血去而氣行矣。上九陽積
于高。如人患血之上鬱。而成風病。故中風者。西醫謂之腦溢血。治
之去其血。則氣自暢。風亦解。小畜六四在中。如人心胸之間。募原
之上。血之積。則成驚風痰厥之病。去其血。則氣宜而風痰亦化。此
所以小畜在六四為惕出。言血去則驚惕之心解。而其氣自出。風
邪自行。此與渙卦在上爻五上兩陽。陽以升而自阻。不得宣洩。血
乃鬱積。則必順其勢以導之。發其竅以暢之。因風之行。使氣之順。
故曰逖出。逖者順迅也。其勢正急。其治必速。故不容弛緩。而宜順
以出之。而兩卦之稱血者。固不獨因巽。巽以風加于血。治風者。治
血。血行風自滅。此雖醫療之方。而非爻用之本。爻用凡稱血者。必
由坎離。坎為血卦。離為心。血之所主。故需六四云需于血。出自穴。
屯上六云。泣血漣如。皆坎也。而小畜渙則一以中爻九三六四九
五互離。一以上九初六九二亦互離。皆與坎體用相通。且渙下卦
為坎。尤足符見血之象。離以用坎。神以行血。而風以御之。此小畜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總釋象例-79
與渙。皆有血去之辭。血之渙也而後去。去矣而後順。迅以出之。與
小畜為血之積。積蓄而必去之。去矣而復警惕慎惧以出之。其義
大同。人之病于血者。首在于蓄積。所謂瘀也。內經稱為菀。即鬱也。
菀于上。即血溢于腦。菀于中。即血蓄于膈。皆宜先去其血。以宜其
菀。洩其積。暢其氣。行其風。化其痰。此兩卦有關于治血病者。後人
多未明。特為申述之。
節卦。兌下坎上
宣聖講義
節上坎下兌。與渙一卦而顛倒成兩卦。渙坎在下。節則坎在上。巽兌
往來。水歸于澤。物積于居。故曰節。止也。止于其所也。卦以艮為止。而
節無艮象。亦稱止者。艮為終止。節則中止。若竹木之有節。自成一段。
暫止其中。如水之流。其性也。止于澤。則暫斷其流。而自澤出亦流也。
為其別于原流。故曰止。止與行對。行之且止。止而復行。是未止之行。
異于止後之行。行同而其所行不同。此節也。節制之使有度。節阻之
使不連。此以水入澤中為象。而與風行水上之渙相反。渙者散而無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總釋象例-80
歸。節者止而有所。物不可久散而自離。則必有以止之。故以節繼渙。
為止其離散。而節制其渙也。本兌之悅澤以聚之。合坎之險陷以留
之。此節之用。宜于守。而戾于行也。卦二五同剛。亦如渙。而陽多在內。
陰多在外。陽得其始。陰持其終。孚于乾坤之用。達夫生成之宜。此節
之為道。亦通于一切矣。兩柔在兩剛中。亦如渙之類于頤中孚。剛以
包柔。陽以和陰。柔持于中。剛固其本。中正不失。有其位也。內外交諧。
有其用也。其初為陽。日進以自強不息。其上為陰。時降以安貞有章。
此亦如渙互交其德。成陰陽平均之道。合乾坤交泰之情。而先天兌
少女也。坎中男在外。是與咸之男下女有異。外有九五以正位臨民。
內有九二以明德奉上。則交孚之功也。中互山雷頤。得養正之道。頤
養以善其身。此節之名。取人之有守。不失其節。如女子之守貞。不失
其操。則以中柔。秉坤之用。所謂妻道也。臣道也。矢忠藎以事其主。勤
職守以蓄其德。順乎剛以就于正。行乎柔以悅于物。則險陷可出。而
潤溉有功。此坎在外。足昭其利物之思。而戒于泛漫之害者也。同體
易其上下者。澤水困。澤中無水為困。困則不能亨于所為。困之與節。
似同而異。困失其利。節得其亨。困則窮而無歸。節則止而有所。上下
易位。其用乃殊。水性潤下。在上則日昭其利。在下則不見其功。故困
為無水。以有而不成用。如無水也。節則水在澤上。愈流愈積。愈潤愈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彖-81
廣。故節有其生息。則不失其貞操矣。然兌悅而多說言。有闕而尚口
舌。今在內雖可以防閑之。而其敝。則足以致于空乏。故節有守。亦有
毋守。如竹木之節。有堅有脆。有塞有通。為節同。而所以成用者不同。
則以柔持外。易傾邪也。剛中者。守之堅。柔外者。行之譎。此用節者不
可不知。以節由渙變來。渙之不已。則賴節以止之。如渙而適于時。不
可強止。亦不得以節責其守也。斯則時用之所為。智者察焉。凡乾坤
交錯。陰陽平勻之卦。皆有不備不激之義存焉。過與不及。則失其旨。
節。亨。苦節不可貞。
宣聖講義
此節卦彖辭也。節以坎陷在兌悅之上。如水自澤中出。其流也有節。
以澤者儲水之地。大小雖有異。為低窪則同。水自高地下流。其勢急。
則不可遏止。如在平地平流。其勢緩。則易于隄防。如在窪地外流。其
勢艱。必多阻滯。此澤中之水。或以溢而外洩。或以激而上升。或因器
物之汲引。機械之攝取。則其流也。必有限制。故名曰節。言其行之有
節度也。水行有節。猶草木之幹有節。猶歲時之令有節。皆以分別其
段片。辨識其差殊。而以明其生成之功。著其致用之效也。故水流有
節。則成用而無汎漫之虞。澤物而免淹滅之害。其行也以度。其止也
有宜。其進也不紛。其退也無漏。是必合于時用。利于物情者也。以節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彖-82
由渙變來。巽易為兌。坎下而上。巽主進退以行權。固有從時制宜之
義。兌主說澤以悅物。尤有應勢利導之功。而陷于下者。且出于上。沉
于底者。反升于高。則其用可以隨時。其行可以孚道。此傳稱止。言止
其渙也。渙猶水之汎濫。節則水之隄防。如水地比。水歸于地。則相親
而不相害。水山蹇。水止于土。則有阻而仍有行。節則水上于澤。其出
也。不可強。其止也。有其方。利用于通塞之間。功成于出納之際。此節
之為亨。能通于一切而不悖矣。然乾坤四德。節僅得其亨。乃順夫天
時。因乎地利者也。推之亦自有其利。守其貞矣。而彖辭曰。苦節不可
貞者。正可見非苦之節可貞矣。坤爻曰。含章可貞。此即可貞之義。含
章者。內有充實之美。外含光輝之文。內外皆孚。坤德自立。而此言不
可貞。正以戾于坤六三之含章也。苦節者對甘節言。節五爻稱甘節。
上爻則稱苦節。由五上兩爻。以別節之甘苦。即可知所謂甘者。位正
時宜。可以守也。所謂苦者。位危時迫。不可以留也。苦者五味之一。在
五行為火。在五藏為心。在五方為南。在十干為丙丁。在十二支為巳
午。在兩合為戊癸。在三合為寅午戌。皆火之所為也。節上坎。其用為
離。火也。離火明于天日。蒸于陽德。旺于夏令。炎為焚燒。如物之焦枯
者。味必苦。而人之情。與甘相反。甘則喜。苦則悲。此心與脾之異趣也。
于志與樂相對。樂則安。苦則危。此順與逆之異境也。苦節者有節而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彖辭-83
不可守也。猶女子喪其夫者。寡也。寡而無子。貧而無佽。少壯而非老
衰。顛連而無依倚者。不得強之守節也。故曰苦節不可貞。易持揭之
以示後人。為恐迂儒執從一之說。泥所天之稱。而不問其有可生之
資否。有堪守之道否。必律以不事二夫之義。是迫生者以死。強毒者
為甘。王道本乎人情。故以苦節不可貞著其旨焉。苦節而可貞。則天
下無再醮之婦。親黨無出母之名。是皆人道之偏。習俗之敝。非筅王
之制也。
象曰。節亨。剛柔分。而剛得中。苦節不可貞。其道窮也。說以行險。當位
以節。中正以通。天地節。而四時成。節以制度。不傷財。不害民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彖辭之義也。節以上坎下兌。三陰三陽。陽得其本始。陰得其
終。陰陽交錯。以互為用。乃亨。蓋有類于天地交泰也。而兩剛在初二
爻。兩柔在三四爻。其上則五為剛。上為柔。分配平勻。故曰剛柔分。二
五皆剛。故曰剛得中。此釋卦爻之概。明節之稱。亨由于兩者平分。而
剛得位耳。苦節不可貞者。以在卦上爻。上位為窮。陰柔居上。而迫于
九五之剛。周流以返。而阻于初九之剛。是位之盡。行之窮。故釋為其
道窮。言不可守。亦不可行。高而非位。遠而無助。此苦節也。故不可貞。
貞以固守。以幹事。今皆失之。此不可貞也。或以苦節為時位所為。而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彖辭-84
不可貞。人事之失守。是一義也。又以不可剛貞為訓者。亦兼賅之情。
然非原辭之旨。既云苦節。則其非節之正可知。況九五已明稱甘節
矣。九五得正而時當。宜其為甘。而可貞。上九失位而戾時。宜其為苦
而不可守。貞者正也。失正則已失貞。失貞之貞。奚可哉。貞者必以正。
正而後有守。不正之守。奚與守乎。故釋曰道窮。明其出位而非分。離
德而異心。雖欲責其貞。已不可矣。如有職守者。所事非君。所守非分。
而責其忠。不亦難哉。故不可者。言其義之不可。縱責其名。已失其實。
又奚為哉。道在中庸。君子不執一也。執一不通。乃悖于亨。節之本義
原在貞。苟已失貞。即已非節。非節之節。滋益其苦而已。此苦節者。乖
節之正。反節之情。以節為苦。將何貞乎。彼守貞不二者。正以節之甘
耳。其情若苦。其心彌甘。則其志恆樂。其行恆利。雖勸以不貞。亦不聽
矣。此忠孝之行。必成于性情。貞節之操。必底于光大。不可強也。兌以
行險者。兌說坎險。卦自內出。剛得正位。互為之節。則險而不陷。說而
有容。柔以從剛。外以就正于中。此節之用。在剛柔之相協。而恰成其
節度也。節度之。使無過不及。節制之。以致于中和。此類似中孚。為人
道之本。可以見之。上下正位。兩剛相通。中介兩柔。以為之劑。此所以
名節。言止而通也。節猶接也。在兩者間。為交接處。故節者際也。交際
之地。互通之樞。如竹木之節。有節而不窮。時通其氣。時交其精。此節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象辭-85
之正所以通之。愈有節。其生愈繁。其育愈茂。將以蓄其勢而約其力。
應天時而成其德也。如天地之序。有四時之易。有十二月之名。乃有
二十四節候之分。由此歷彼。亦猶竹木之節。止而仍通也。故曰天地
節而四時成。四時不亂其序者。以有節耳。聖人因之。乃以節成其制
度。彷天地之時。法竹木之幹。一節一度。各不相紊。一節一通。各不相
妨。故一切政令。皆節之以制度。各有其限。各守其分。上不以賊下。君
不以病民。用不違其材。役不過其力。則事舉而功立。政成而德明。故
有節者。不傷財。不害民。為無浪費。則財用得其當。無虐政。則民力有
所餘。此剛中之道。而能以柔節之也。柔以為節。則毋不過。剛以為節。
則毋不及。剛柔相節。則皆達于中和。以之位天地。育萬物。尚無不足。
更何傷于財。何害于民乎。此節之大用。為成盛治之本也。有無相濟。
遠近相通。上下相和。內外相得。皆得其平。如其節。則裒多益寡。稱物
平施之道也。不悖乎天地四時之令。不戾于草木成節之情。則萬事
皆合于權衡。百政盡遵夫法度。故節也者。有所守也。有位則有守。此
節之大義。人道之大則也。
象曰。澤上有水。節。君子以制數度。議德行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節卦象辭。明人道也。節以兌下坎上。成澤上有水之象。水原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象辭-86
在澤中。而出于澤者。則在澤上矣。此重在水之溢于澤。以成其用耳。
水溢于外。以成其潤物之功。是非汎濫也。其流也。或為河沼。或為田
園。或溝通以運輸。或蒸騰以溉灌。皆自澤中出。而自見水之功。是由
坎陷而拔升也。水之拔升。其行頗艱。有別于其下流或潰決也。故其
進也有度。其止也有限。限度者。節之謂也。故卦名節。明澤上有水。先
已盈其量。後又發于度。體已有其限。用亦有其節。則水不為害。而功
不可量。流不成灾。而利亦無限。是節之。且以大之也。充實其本。發揚
于外。節制其行。光大于物。則節之為道。合乎天之時。地之利矣。而人
道仿焉。以制數度。議德行。亦將以充實之。光大之。以成其政。以立其
教。以明其德。以達其道。此人道之節。本于節之象也。節者止也。止也
者。將以豫其行。蓋有止方有行。不蓄其勢。不足以裕其源。不限其用。
不足以繼其後。此愈止愈利于行。愈節愈大其用也。政治之本。功業
之基。皆在于有節。節則無不成。無不備。無不美盛。無不均平。政治事
業。莫不有節。其尤著者。惟財與力。財有節則用不匱。力有節則民不
苦。故釋彖曰節以制度。不傷財。不害民。蓋即指財用之有數度。民力
之合德行也。而推于一切。亦皆如之。故君子以節而制數度。而議德
行焉。數度者。數目之度。數亦度也。德行者。德業之行。行亦德也。皆有
其制。則皆先審其議。制者。施之于行。以為法則。議者。議之于道。以為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爻辭-87
規章。此猶今世審議與法制。審議歸諸議院。法制責諸立法。皆豫于
事先。鑒諸以往。徧較其利害。精判其宜否。而必適于民情。合于物力。
酌之時義。達于治道者也。德行曰議。乃包一切明德之舉。所謂盛德
之業也。富有之謂大業。日新之謂盛德。盛德大業至矣哉。此節之所
成。在于國之所經營。上之所籌畫。而關乎國計民生之大者遠者。故
統稱曰德行。猶一人之德也。蓋德之至者。必明于天下。水之大者。必
潤諸萬物。君子以水比德。坎卦之象辭曰。常德行。習教事。已昭其義
矣。然坎未外著其用。則當先自恆其德行。熟其教事。今節則坎在外。
已有其位。已宜于時。故當制其數度。議其德行。以公諸眾。以旅之民。
以成其平治。此節之道。由坎而更推之也。坎已在兌上。則足以成悅
潤之功矣。
初九。不出戶庭。無咎。
宣聖講義
此節初九爻辭也。初九下位。乾勿用之時。節兌在下。將以成乾。曰不
出戶庭。言在下不出室外也。戶庭者。內室也。外與六四應。剛柔相協。
而柔在外。柔主降。故行宜退。退守于室。以待天時。此節止之義。與艮
同也。以其為剛。易有咎。而因不出戶庭。免于咎。此初九之用。明出處
之義也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爻辭-88
象曰。不出戶庭。知通塞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初九不出戶庭者。乃明于時。而知通塞之所
宜也。通與塞對。出而宜者。必時之通。而不宜者。必時之塞。初九勿用
之時。是塞而不通。將何往哉。故曰知通塞。謂其能順時以進退。鋻于
外之險阻。以固守而不出室。則外患不侵。內德常昭。亦無害也。象辭
之議德行。在本其時位。以推之天下。而凡時位不當。祇宜如坎之常
德行。而獨善其身。此亦節之道也。言守其操。不務于外。持其身。以安
其所。則剛以柔用。本乎坤安貞之道。如一歲之冬。閉藏之時。正天時
之節。推而明之。何有咎哉。
九二。不出門庭。凶。
宣聖講義
此節九二爻辭也。九二內中位。位得中者。行亦宜中。而節以上九五。
重剛不應。迫于三四兩爻。險阻在前。而自生畏葸之心。遂亦如初九
之不出。而竟罹凶。二爻在中。故曰門庭。是堂庭也。由室而堂。是已出
矣。而止于堂庭。則欲行又止。欲進又退。徬徨失措。乃逢其凶。蓋九二
原當本位以明德。乘時以致用。而反泥于節止之義。悖夫亨貞之道。
不知通塞之因時。行止之孚道。遂以守而凶。果節之咎哉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爻辭-89
象曰。不出門庭凶。失時極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二不出。已與初九異。初九勿用。乃時之宜。
九二當乾見龍在田。正為德施普及之時。而猶出而又閑。進而又止。
以自藏于堂庭。既非隱避之時。亦非潛遁之地。故曰失其極也。時以
位明。極以中著。極指中位。大學無所不用其極。即止也。止于至善也。
亦即中庸用極者。或曰用中。或曰守一。中與一。極也。易有太極。立于
至中。失極即失中。九二中位。本可以出。而不出。是失中矣。失中位。即
失中行。即偏也。偏于為節。乃戾于中和。九二至九五。互成中孚之象。
以剛而屈于柔。以中而反為過。此占凶。為失時與極。而昧于通塞者
也。各卦二五得中皆吉。此獨凶者。有中而不善用。有位而不自昭其
德。有時而無以副其用。是兌悅之咎。在過于柔悅徇人。畏葸無勇。獨
善自保。狹隘其行。是偏私之咎。故釋以為失時極。而戾中道也。中者
無可無不可。行止惟時。出處惟道。得時位而不出。與非時位而強出
者。同一弊也。節之為節。重在中和。中庸曰。發而皆中節。謂之和。此之
為節。實不中節。不節之節。此苦節不可貞也。勉強為之曰苦。九二之
不出。亦苦節之行。望于外而欲藏其身。奚可哉。
六三。不節若。則嗟若。無咎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爻辭-90
宣聖講義
此節六三爻辭也。六三兌之主爻。人爻之始。人道存焉。與六四重柔
相接。而介于二五兩剛間。柔以應夫剛。中以巽夫外。此中孚之象。而
近于頤。且中互頤。有養正之道。以體乎坤。協安貞之吉。坤六三含章
可貞。此爻以節為人道之本。節之與貞。同用而異趣。以守言曰貞。以
用言曰節。六三之節。即坤之貞。貞節相連繫而不可分。此爻辭以不
節則嗟。明貞節之必重也。兩若字想像之詞。言人生重節。若不知節。
則將自悔。而嗟嘆無窮。易以辭象義。不必實有其事。故用若字。明其
為設辭也。六三之節。有異于他爻者。以兌之主用為口舌說言。推之
為財用耗費。如水流出于澤。不有以限之。則必有涸竭之虞。財用不
節。則有匱乏之患。物力不節。則有貧窘之憂。而于言與行。心與力。精
神作為。形志舉止。無不如是。不有其度。必受其害。此戒在過也。以中
孚之反為小過。頤之反為大過。節則免于過。不節即自罹其過。此不
節若則嗟若。乃理所必至。數所固然。不可悔也。故占無咎。言無可追
咎其害。實詩所謂自貽伊戚。書所謂自作孽。雖悔亦無及。則咎誰負
之。
象曰。不節之嗟。又誰咎也。
宣聖講義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爻辭-91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爻象類離。離卦辭之嗟。亦與此同。況嗟出于
口。言為心聲。離之嗟。心所憂愁。節之嗟。口所呻吟。其情具于心。而發
于口者。兌之用也。故不節之嗟。非徒口中之聲。實心中之苦。以其由
于己之不貞。不知含章之道。務為外物之求。如山火賁。但求其文。而
忘其質。但騖于物。而乾其中。既失中庸。自招憂患。則雖嗟歎。將何咎
乎。此爻關乎人生財用者甚明。有財物而不知節以浪費者。皆不免
于窮困之嗟。節與困同體。不節則困。節則不困。此三四兩爻恰與困
反。而相證明。
六四。安節。亨。
宣聖講義
此節六四爻辭也。六四外卦之始。亦人爻也。而在外為坎之始。如水
之靜而在淵。本坤之一爻。體安貞之德。知恬養之義。故曰安節。言能
安于其分。堅持其節。而不願乎外也。安者定也靜也。心無他思。物與
無妄。則無時不安。無行不節。則不獨孚坤括囊無咎無譽。且可占亨。
謂此道通乎一切。而用永不窮也。亨與窮對。能節則亨。不能節則窮。
即節與困相反之義。亦可明人道。皆與困成正反之象。以爻象言。所
異即在四爻之剛柔。剛則困。柔則安。此明示人生。宜其安貞自守。靜
定自持。不務于外。而役于物。則無不亨。亨則不困矣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爻辭-92
象曰。安貞之亨。承上道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六四在外而柔。承順上九五之道。九五正位。
為全卦之主。六四自安于貞節。而又順承乎剛健中正。守愈堅。行愈
勵。則能得乾之亨。此釋辭以爻未稱貞。而稱亨。明其亨正由貞來。故
曰承上。言貞以致亨。實非六四本位之力。乃由善于承上九五之道。
九五中爻且正。中則不過。正則有守。貞即正也。正以為守。則能以坤
合乾。以柔易剛。柔以為行。剛以為體。是六四九五交互其德。而成其
行。與六三之嗟。乃異其吉凶悔吝矣。六三無所承。故不免于過而嗟。
六四近于正。故有其貞而亨。亨與貞。一內一外。一體一用。六四兩得
之。宜其占亨。而究其本德。仍在安節。以安于其節。即坤安貞之道。順
承之情。即節致亨之功。節而不過。愈守愈安。愈貞愈亨。此節之大用。
異夫彖之苦節矣。六四安節與九五甘節相似。甘又安之進一層者。
安者。心志永定。而無他求。甘者。趣味益濃。而得其樂。此知之好之樂
之辨也。
九五。甘節吉。往有尚。
宣聖講義
此節九五爻辭也。九五正位。下與九二重剛不協。而得三四柔以順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爻辭-93
承。乃協中孚之和。頤養之正。以兌之悅澤。乃平坎之險陷。故曰甘節。
言所行甘且美。如口之于甘旨也。甘以為節。又較安節為愈。安己堅
其心志。甘更悅其趣味。此行之有得。守之有成。中心悅服。胸襟暢適。
雖有他美不易其美。他好不移所好。此所謂樂道者也。樂之不厭不
倦。自足自得者也。故節之大用。至此極矣。九二在內。乃失其極。九五
在外。乃得其中。故占吉。與九二之凶相反。以其甘而無異心。節而無
二志。則行亦有功。故曰往有尚。言攸往咸宜。有所得也。如其欲以償
也。往者前進。凡所行。皆往也。皆有所成。有所榮。尊榮之謂尚。猶詩所
謂嚮往之意。六四已有安富之情。九五更具尊榮之美。此節之用。四
五兩爻足以著之。譬諸財物。以能節于平日。則足致其大用于當時。
以克惜之細行。則足昭其大功于無量。是節制之。適以光大之也。故
彖曰不傷財。不害民。
象曰。甘節之吉。居位中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五位正中。而有甘節之吉。言得正位。有其
守。行中道。有其用。此甘節必由位當時宜。位當時宜。進則有功。貞則
可守。此占吉。兼行止。而節義先止。止而後行。止于中正。其行無不利。
故彖稱亨。亦由貞致之。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爻辭-94
上六。苦節。貞凶。悔亡。
宣聖講義
此節上六爻辭也。上六位之極。時之窮。窮則變。故九五之甘。變為苦。
苦節不可貞。已見彖辭。故曰貞凶。凡卦貞吉者多。此稱貞凶者。以其
失位也。九二失時極者。由時及位。此為失位。由位及時。無位無守。若
強之守。是以不正而求貞。不正之貞即不貞。不貞而求貞。宜其凶矣。
此與蠱卦六三。幹母之蠱不可貞相似。蠱而屬母。為子女者。不得責
其正。猶父子不責善也。責善則離。乖孚天理。戾乎人情。則不可強。強
而行之。其害彌甚。此苦節不得貞。貞反為凶。或曰。貞凶異用。苦節者。
固宜貞。而貞之不終。則亦兼見其凶。此非爻辭原旨。貞凶者。勢不可
貞。即失于時位之正。則何可責其正哉。與其外貞而中不潔。將奚以
利其行。聖人本乎人情。不泥于從一而終之義。而必以貞苦之。苦其
貞者。則不免于凶。然貞凶。固為上六之情。而下曰悔亡者。以既難貞。
亦難悔也。悔亡猶無悔。而更堅定之辭。以決無可悔也。不貞者。情之
常。無悔者。義之常。既以貞凶。是不可復正。既不可復正。將何悔乎。此
亦與坤六四無咎無譽相似。既無咎。亦不邀其譽。則明其所行。非關
得失也。得固不可。失亦如之。貞既不能。悔亦如之。此辭重在因時制
變。上六時之窮。故體變為用。不得以恆情執泥其變也。節至上六。已
下經-9-經文講義-節卦-釋爻辭-95
無節矣。不可貞。又將奚悔。根本不存。枝節奚重。卦內貞外悔。在外難
貞易悔。上六兩窮。故爻辭如此。
象曰。苦節貞凶。其道窮也。
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已詳釋彖文中。卦位既無。卦用已盡。違時非位。
行止俱窮。故守則貞凶。行則悔亡。總不外明節用已至變時。變節之
節。不足稱矣。故君子慎始。而重在先制度數。議德行。毋待其窮。窮則
欲節。亦不及矣。在六三。所患在太過。在上六。所患在不及。過與不及。
皆戾中庸。此節之必變。而易以中孚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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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經第九冊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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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修改日期 2008/6/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