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經證釋下經第三冊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總釋象例-1 家人卦離下巽上 宣聖講義 周易下經次序。人道為先。首列咸恒。明人道之本。始于夫婦人倫之 初。自于男女咸恒二卦。男女之交。夫婦之偶。以建家族之基。而家人 一卦。則更著明家道之大。家庭之要。以見家為人類之根源。國之基 礎。天下之本系。如手之與臂。臂之與指。一脈相承。分司其職。不可闕 一。家道立。而後人道全。國以興隆。天下以安治。此家人一卦。非僅夫 婦男女之際。婚姻配偶之間。所能盡。咸恒雖造其端。而未能詳其節 目。則以家之成。不止夫婦。家之眾。不止親屬。如一國之有君主。一都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總釋象例-2 之有官守。其間組合既繁。分晰亦雜。非一男一女之交際配偶可比。 故咸恒二卦。皆以一男一女合成。而家人則上為巽。下為離。自先天 言。皆女也。豈家人僅為女哉。不過見家道之齊。必自女始耳。巽雖長 女。而在外。且九五居正位。是當視為陽。離固中女。而在內。又以六二 居正位。是誠陰也。一陰一陽。一內一外。合成家人。乃見家道之正。必 先有其尊。家道之齊。必先得其序。陽外陰內。尊位已明。男分女別。序 列已定。此家人卦。以巽離合成。而必以九五六二。先明其分。陽陰外 內。更著其情。分定則不爭。情合則不亂。不爭則嚴。不亂則整。嚴則能 肅而無私。整則能合而相得。此家人之所貴。在卦象即可明見之也。 家人繼明夷之後。明夷為世道之昧。人道之傷。地與火爭明。母與女 不近。乃成暗昧傷夷之象。家人則與之異。陰陽既協。情志彌親。內外 不紛。信誼益篤。蓋鑒夫明夷之害。而返求于性情之真。審夫行止之 正者歟。傳曰傷于外者。必反其家。故明夷之後。受以家人。由此亦可 見家人有異明夷矣。明夷爻辭。言其行之艱。遇之困。如人遠適異地。 舉目無親。又如暗夜獨行。叩門求宿。遭逢傷損。自非偶然。而家人因 其既傷。輒思其反。因其無親。輒念其骨肉。一則荒涼難處。一則親熱 多歡。一則傷病不支。一則溫情相慰。如人因在外受盡艱苦乃決然 還其舊家。以期得所慰藉人情之常也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總釋象例-3 傳曰家人內也。以家人與睽往來。睽為外。家人為內。內則親。外則疏。 各卦訟為不親。旅為寡親。皆與家人相反。訟以天水違行。父子不親。 是為家人之變。旅為火山相拒。男女不協。是為家人之敵。惟家人二 女同居。志行可洽。風自火出。氣味不爭。與火風鼎又異。鼎以火在上。 風火交煽。乃成燃燒之象。故名鼎。家人則風能散火。火在內而風在 外。是風猶火。故曰自火出。明其原同體也。二女一長一幼。長率于外。 幼安于內。比之家人。長者主持外事。幼者敬恭內職。又如男女。男子 奔馳諸業。女子靜持家務。此陰陽諧協。尊卑嚴肅。內外畫一。上下安 和之象。故名家人。以二卦克調協。如父子夫婦。一家雍睦。而無乖違。 觀卦爻之配合。即可知家人道得正。而行有方矣。蓋卦如既濟。上下 正位。而陽能率陰。剛柔相當。而升降有度也。讀者細繹卦象。當可明 聖人命名示教之微意焉。 家人卦。四陽二陰爻。而二五正位。恰孚剛柔之德。上巽下離。八卦原 位。巽四離二。本卦本爻。正體正用。更兼和協之情。蓋陽卦多陰。陰卦 多陽。巽離皆陰。而以主位為貴。主位所在。即其正用所見。上下之位 既當。陰陽之用亦明。故卦名家人。以其克正而和也。正則不亂。和則 不爭。爭亂既亡。家道以整。雖卦為二女。而內外自別。剛柔亦殊。以中 爻言。九三六四。恰同于既濟。水火相協。情志不違。男女既和。生育乃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總釋象例-4 大。故家人一卦。有如父子夫婦兄弟。各得其分。而親近和樂。家門之 內。雍雍穆穆。朝夕之間。欣欣怡怡。尊卑分明。禮儀以肅。上下親愛。情 感以齊。此齊家之本。為聖人治世之先也。卦內互未濟。則明示家人 之變。所當預知。正如天水訟。父子不親而成相害。不和則爭。不正則 亂。爭亂既啟。家道胥淪。此未濟之象隱寓卦中也。夫平始不訟。公始 不怨。不訟者親。不怨者近。家人以正與和。乃克公平也。一家之中。賢 否不一。壯弱不同。非公正不克齊之。非和平不克集之。故家有長。戶 有尊。為以志于公正。期于和平。使不賢者以賢。弱者以壯。生成長育。 共達于道。則家入九五正位之象也。外有良人以主其家。內有良婦 以助于裏。剛柔克配。男女克諧。父生之。母育之。親恩所加。子孫孝友。 此則家人六二正位之象也。故家人異于他卦。他卦主賓異方。內外 殊用。而家人則內外合德。主賓一體。猶夫之與婦。父之與母。休戚與 共。憂樂不分。而後成家人之象。而後見家人之道。而後明家人之行。 卦一而剛柔和。爻異而情志協。傳稱為內。明全卦之用。皆屬家內也。 家人以巽長女當男。亦為製卦者微意。否則奚不以三陽卦主外。如 咸恒損益既濟未濟之類乎。蓋一男一女。雖似夫妻卻非親屬。如咸 恒固取夫婦為喻。而非家人。至損益既未濟等卦。更不得與家人比。 則以易道剛柔相匹。先天異于後天。所謂男女皆先天也。而先天原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總釋象例-5 無眷屬可言。雖稱乾為大父。坤為大母。不過示生成之本。明生化之 源。不得視如家人也。家人之名。出自後天。後天則已變矣。陰陽已合。 卦爻已殊。前之男者。今變為陰。前之女者。今變為陽。故各卦所謂男 女。均視其上下及爻位為辨也。大過亦一女。而爻辭則有老夫少妻。 老婦少夫之稱。即以在內在外。陰陽既分。剛柔各異耳。家人卦取長 女處外。為男正位。則不獨以上下辨。且以五二兩爻言也。九五者乾 本位。六二者坤本位。本位既正。男女自明。故不得以巽猶女視作陰 卦也。又家人之道。首重乎情。情之所鍾。莫如女子情之所專。莫如年 長之婦女。以其上事翁姑。中對良人。下撫子女。無一不本于至情。見 其天性。此巽在外當男。亦寓有深義焉。矧一家之中。最宜柔順。柔則 能和。順則能敬。和且敬矣。上下同懷。內外咸服。則以女為男。原重在 坤德。明家道之本。必先母教。而家人之間。必先婦道。女子如是。男子 亦然。此齊家有別于他事也。故彖辭以利女貞三字。明示全卦之旨。 亦即明指家道之基。讀者務留意焉。 宗主附注 家人在明夷之後。傳曰傷于外者必返其家。故受之以家人。此乃 本親親之誼。明東方文化。立本于家庭。由家而國而天下。自近及 遠。自親及疏。不得踰越。大學所謂厚薄。必視親疏遠近。不外親親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總釋象例-6 為新民之基。明德之繼耳。明夷者傷也。傷必以疏遠。若親近。則和 睦之不暇。安有傷害之虞。惟其有傷。必以其不相識。乃嫉妒。乃猜 疑。終至于殺害爭鬥。此傷之見于非親近也。人之安也。恒樂于外 交。及其危也。則懷其骨肉。此性情之正。非有所為也。故傷于外。必 返其家。一則親親之誼可恃。二則休戚之情可同。不必與人爭仇 也。即病疫之侵。傾跌之禍。果已傷矣。惟家人之可依。若路人則不 足託。雖惻隱之心人所同具。而扶持之任惟親近是宜。縱在平時。 有不能和協。一遇急難。終必相關聯。不獨人情之常。抑亦法令所 定。故家必有長。姓必有宗。族必有老。為以率導子弟。撫循流亡。使 寧其家。毋害于眾。則家族制度。實為最良之風俗。最善之規猷。聖 人審夫人情。準諸性道。創建家道。以安人類。觀于易家人一卦。則 可見其意深旨遠矣。 又曰家人以離巽合成。與火風鼎為同體。而異上下。皆四陽二陰 爻。鼎之風在火下。故象燃燒。家人火在風下。有同炙熱。燃燒如鼎 熟物之喻。炙熱如人情親之喻。非限于二者也。家人以二女相契 恰異于睽。睽則相違。家人則相近。蓋以長先幼。為道之平。以卑加 尊。為德之乖。平則和。乖則怨。睽之所至。不獨疏遠。且積怨尤。二女 雖同居。而性情各別。故在家人為親愛。為安和。在睽為背戾。為分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-7 隔。其所異祇在上下內外地位殊耳。傳以家人為內。睽為外。內外 不獨指所居之名。亦兼賅所向之用。以地位言。則為內外。以行動 言。則為出納。或遠近也。睽猶二人背馳。愈趨愈遠。家人則二人對 面。愈接愈親。此二卦之所異也。離有分離與附麗二義。家人取其 相附。睽則成為相離。以離在外在上。其性自升騰遠騖。其德自發 散飛揚。故象日與火。而火猶為類似。火性炎上。其燒燎原。在內在 下。則用著于物。而使之同熱以俱化。在外在上。則行逐于空。而終 將飛騰以分散。況又與風合者如家人乎。風在火下。更促其分揚。 風在火上。可抑之團聚。此二卦之情。大不同也。然風能助火。乃天 性也。火之初。賴風以燃。火之繼。反與風相迕。巽為風。又為木。皆善 近火。惟得地始成相助。苟失勢則轉相仇。此用風火所當知也。 家人。利女貞。 宣聖講義 此家人全卦彖辭也。乾坤四德。家人以利貞為本。為人道所先。地道 所重也。利女貞者。亦如坤卦利牝馬之貞。明重在女子能貞正不失 所守也。家人卦象。九五六二。內外正位。而以上卦巽亦為女。是由全 卦言。為陽外陰內。各得其正。若分言之。則內外皆以女得正位。內離 六二固為主位。且屬坤之正位。外巽主位。則在六四。而九五係秉乾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-8 之正位。長女代父以履乾位。在巽固不當。而在家人。則轉為宜。以其 剛柔相當。男女同正。巽雖近于僣。卻發于父子之親。猶離之承坤。同 原于母女之愛。則九五正位。乃巽克繼嚴父之志。代領一家之主。亦 與本位得正相等。本道之體柔用剛。處陰達陽。順以致之。宜其為利 矣。利及于物。貞見于身。利成夫男。貞正諸女。本天之道。適時之宜。應 地之利。以建人類之功業。全事物之性情。此所以謂之利女貞也。利 固推及于一切。而其初則出于女貞。女之能貞。家道乃正。貞者正而 固也。在家以女貞成其利。對外以女貞推其利。秉坤順承之美德。克 成全乾之大用者也。乾卦曰。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。由家人之利女 貞。即可見利之所至。天下無不賴之。不獨一人之利一家之利已也。 夫利女貞。卦之大用。而家人者。人類之始基。人莫不有家。莫不生于 家。育于家。集家為國。積人為家。是家介乎一人與全國之間。而為人 民生成繁殖之所。無人固無家。而無家亦無由繁滋其人。無人固無 國。而無家亦無由培育其國。國之本在家。人之本亦在家。此家之成。 必始于女貞也。女貞者。一則婦女為治家之主。門內之事。皆所主持。 一則婦女為生育之原。子孫繁衍。皆繫焉。不獨上事舅姑。中相良人。 下撫兒女。胥賴之也。則利女貞三字。由其近細言。則為家庭生成 發育之本。由其遠大者言。則為全國興強光大之原。且為人類繁滋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-9 栽殖之基。女而勿貞。家固不齊。國亦不振。人類亦將不克發皇流衍 至于無窮。此可見女貞之利。莫大矣哉。 女貞不獨指女子守貞言。貞以正位有守。持節能固為先。在卦二五 正位。是有守也。內外協和。是能久也。家人夫婦為本。夫婦之道。在于 恒久。恒卦喻夫婦之德。而家人更推之及其他親屬之行。女子為一 家之本。先正其身。再正其家。上下皆正。家道以齊。齊亦正也。齊家即 正家之意。男正于外。女正于內。長正于上。幼正于下。主正于前。僕正 于後。則舉家無不正矣。一國之眾。先正其上。一家之內。先正諸女。是 家與國之異。為國令必嚴。家政必和。嚴則能定。和則能近。一家大小 親疏。或有不齊。而貴親近。重情性則一也。重情則無所扞格。重性則 無所乖違。如夫妻。如父子。如主僕。如尊卑。一以親睦愛憐為先。則無 詬誶之聲。無勃谿之舉。則皆從容中道。婉娩有容。莫不發夫女貞者 也。女子之性。柔而順。約而慎。溫而敬。寬而訒。心廣而志定。神清而氣 靜。此天生優于男子之性也。果本是性。行是行。德之不悖。言之有信。 容之可親。情之易近。則家人皆化于其下。無一囂張浮暴者矣。此之 謂女貞。此之謂正。家人以之成利。人道以之致用。家已齊矣。民已良。 國已治。天下已平。豈非女貞之功哉。故利女貞。不獨指女子節操。而 女子節操。自包括在內。未有不貞節而能正者。未有失其正。而能和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-10 悅其上下者。未有己之不正。而能令其兒孫善其家人者。故女貞之 義。為家道之本。女子有守。則男子不能犯。女子克正。則上下不能乖 離。女子有其貞節。則子孫必賢孝以成令名。女子能敬其尊長。愛其 幼小。事其良人。和其同類。督其僮僕。而無間言者。其貞已可見矣。奚 必兢兢于節烈。方謂之貞哉。譬之忠臣不必以死節。孝子不必以殉 親。而其功業之崇。言行之美。自足昭垂于世。是即所謂貞。是即所謂 正。蓋能率眾而服人者。未有不貞正也。家人之女貞即此義耳。 宗主附注 家人以二女同居。情感易洽。為親親之本。親重情性。與尊重道義。 有別。故在家必以和愛為先。在外必以信義為重。事父母。先養志。 不爭理。事君上。先守職。不隨和。此其略也。故曰父子有親。君臣有 義。親則無惡。義則無私。家人雖有嚴君。究與主上有別。孟子所謂 父子不責善。責善則離。離則不祥莫大焉。古人易子而教。恐傷親 親之情也。家人卦取離在內。正此旨。離外則離。離內則麗。睽以離 居兌上。遂成分馳之用。家人以離居巽下。乃見和睦之情。此傳稱 內外之所由來。離本不親。在內則不親者亦親。離本難近。在內則 不近者亦近。如男之娶婦。初非親近者。而既合巹。則成一家人。以 其來歸我也。內字即合有收納之意。外人來歸。我收納之。非親者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-11 親矣。不近者近矣。古禮女子從一而終。一與之齊。終身不改。故謂 之妻。夫妻既配。情性既協。設有乖違實忤人道。故離婚為逆。為人 倫之變。為其易近為遠。反親為疏。恩仇既殊。愛憎亦別。此人道之 害。不獨家之不幸也。而末世惡俗。則不以為怪。倫常之廢。實自此 始。彼禽獸之賤。猶知守貞。而人反二三其德。將何以稱三才之一 哉。故易教首重家人。彖辭曰利女貞。明女貞之利。即家人之本源。 亦人類之基礎。女而不貞。何言家道。何言人道。道者一而已矣。分 馳旁騖。焉得謂之道。此世亂之所以亟也。世劫之所以甚也歟。 又曰家人利女貞。 夫子已明揭其義。而女之貞否。實關民族之 強弱。國家之治亂。人類之繁衰。非獨一家一姓之興替成敗已也。 在義貞與淫反。不貞即淫。淫為亂之源。未有淫而不亂者。淫為弱 之機。未有淫而不頹廢者。淫為殺之因。未有淫而不爭詬相殘害 者。蓋天道一陰一陽。必得其正。貞者正也。淫則為邪。一雌一雄。必 得其匹。貞者以道合。淫則任情欲而亂其配偶。一男一女。必得其 固貞者。以節自固。淫則失其所守。而肆無忌憚。以敗其操。毀其性。 終害于身家。禍及兒孫。此貞淫之當擇。而女子之貴貞。乃天地不 易者也。家人以情合。情之所徇。最易為淫。故彖辭特以一貞字正 之。情莫盛于女子。任情者多犯淫。而淫之成多由于婦女。此彖辭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辭-12 以女貞一語糾之也。夫人生不離乎男女之愛慕。此天道自然。萬 物皆同。為欲廣其種。裕其後也。禽獸草木。尚知偶合。而況人乎。男 女合。則生育以滋。雌雄配。則胎卵以化。不外遂其天性。發于至情。 以達夫生生不息之旨。然不得不有所限焉。情者生之苗。亦死之 種。得其正則生。逐于邪則死。故聖人制作禮儀。定為倫紀。無非鑒 于先民之失。戒于獸欲之害。約情以就于性。節欲以保其身。此貞 德之立。實人道之所本也。人道先利貞。利又在後。貞不失。人道不 亡。貞固兼男女。女貞不失。家道不廢。此女貞為家人之所重。亦人 道之所先也。 彖曰。家人。女正位乎內。男正位乎外。男女正。天地之大義也。家人有 嚴君焉。父母之謂也。父父子子。兄兄弟弟。夫夫婦婦而家道正。正家 而天下定矣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彖辭之義。明家人之用也。家人以卦象外陽內陰。九五六二。 內外陰陽。恰孚乾坤正位。故曰女正位乎內。男正位乎外。此二語。明 示全卦德用。係由九五六二兩爻得位而來。乾道成男。坤道成女。乾 坤既定。男女胥正。雖卦為巽離。而正位孚于乾坤。故稱男女。不復以 長中女分別言。男主外。女主內。乃人道大則。即家道大端。今男女皆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辭-13 得位乘時。皆得地適用。是已同于道。洽夫時。合于天。宜乎理數矣。故 繼釋之曰男女正。天地之大義也。義者宜也。宜于時。宜于位。宜于道。 宜于德。無不宜。謂之大宜。亦大義之所稱也。大義云者。天地陰陽。人 之男女。皆以義定其次。天尊地卑。陰內陽外。此天地之次也。男尊女 卑。男外女內。此人之次也。其尊卑。非分也。乃序也。內外非名也。乃事 也。序者如第一第二。事者如出納。乃統體用言。不可視尊卑為懸隔。 內外為距離。故相得成用。相交成器。無貴賤之殊。遠近之別也。故曰 大義。言以是各成其利也。傳曰利者。義之和也。又曰。利以和義。此釋 利即釋義。可見義即利。大義即大利。大利者。無不利也。彼此咸利故 耳。而後人往往以義利異辭。斤斤焉辯其所指。是忘易之釋利也。夫 大義固同大利。而不曰大利者。以包有德用焉。利由事物言。義由道 德言。其間有廣狹。無是非。如家人男女正位。在德為義。在事為利。此 彖辭稱利。而釋文則稱義也。男外女內。在事固利。在行亦宜。在物固 利。在道亦洽。此所以稱為大義也。義之自出。由于行。見于用。底于成。 初不外乎道。故曰道義焉。道之所用。仁為其體。義為其用。禮為其舒。 信為其卷。而孚于時之四季。故仁者主生。義者主決。禮者主分。信者 主合。家人始終于情。必決之以義。情而不義。必淫而不貞。故義為正 義。不正則非義也。而天地人物皆同之。天地有交泰有離否。為求其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辭-14 止于正義而不淫也。人物仿之。亦不可過。情欲使人過。義乃致之中 和。故大小過。偏而不中。乘而不和。惟中孚得中和焉。中庸曰致中和。 天地位焉。萬物育焉。為其能約情去欲。喜怒哀樂。發皆中節耳。中節 者。正義也。貞也。節與貞相聯。與義相接。女節曰貞。男節曰義。二者一 也。外內之間耳。 艮卦曰。天地大義人終始。此已示大義之解。以艮為止。止于其位。即 貞也。守而不失。即義也。故正字從一止。大學曰。知止而後有定。皆明 大義之用。所謂君止于二一節。無非大義之分釋。有止始不逾其分。 能止始不失其節。故艮卦為天地大義。人之終始。與此處天地大義。 由男女正而明。互相表裏。天地大義。人依遵之。而始終不渝。即男女 正位。家道以齊。人倫以建之意。人倫二字。亦綠是來。不外有所止耳。 倫。類也。各歸其類。各守其分。各保其貞。則天下以定。其本源則男正 位乎外。女正位乎內而已。內外不淆。剛柔以協。男女不亂。陰陽分調。 此通天之道。亦易乾坤正位之道也。乾坤正位。天地不紛。上下有常。 生化有序。則萬物育矣。故家人卦以二五正位。見天地大義焉。天地 大義。為造化之宗。夫婦大倫。為生育之本。不得失也。而狂妄者。蔑視 之愚蒙者。罔識之。任情恣欲。自毀其倫。作姦導淫。自隳其守。內外不 正。陰陽不調。則禍亂作矣。此大劫之成。實由大義之不明也。家人卦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辭-15 固以家言。而其至矣。上合天地之序。下致天下之安。其所關豈淺尠 哉。讀者于此。要當三復斯語。 家人有嚴君焉。父母之謂也。以九五爻為乾位。卦則巽卦。陰卦陽爻。 是擬于君也。九五君位。巽則長女。女以代父。陰以擬陽。此家人九五。 有同于君。在象如是。在事亦然。家以父母為主。猶國之有君。君主國 政。父母主家事。一也。故曰家人有嚴君。嚴君者。謂如君之尊嚴。為一 家大小所服從也。父母為家長。督率全家。訓導上下。其分既尊。其位 既正。則非君猶君。為其克統家眾。使之齊一而不紛亂。教育子弟。監 察僮僕。撫綏戚族。和睦遠近。胥是賴焉。稱為嚴君。固非僣也。然父母 宜活看。如家有父母以上之尊長。則以最長者稱之。高曾祖父母。亦 猶父母也。重在職而不限于人。尊在位而不拘于系。如家之男。祖最 長。即當父之職。家之女。曾祖母最尊。即當母之位。仍分主內外也。不 必為文字所拘。而失尊尊之義。長長之宜也。易稱父母者。由卦象言。 乾為天父。九五當位。坤為大母。六二當位。此二五兩爻為職位所在 也。一家之內。則以男之長者行父之職。女之尊者行母之職。不限于 夫婦也。觀于卦以二女合成。不以一男一女配偶。正因家人異夫婦 也。故咸恒稱夫婦。而家人則為二女同居女在外。即當男位。代父職。 是父母者。不過男女之長耳。祖父母亦可。曾祖父母亦可。推之伯父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辭-16 母國叔父母亦可。若尊輩均亡。即兄嫂亦得代居父母之職位。總之 家必有主。男有尊。女有長而已。所謂家主。即視當父母。即稱之嚴君。 是義人多未明。泥于父母二字。遂致父母在日。高曾之尊無權。父母 苟亡。兄弟之爭以起。家主不定。家道難齊。此後世家族。多不克諧和 同居也。家人卦以父母當一家之君。明示一家政令所出。國無二主。 家有二君。二仍一也。為分司內外。不相爭訟也。父母既履尊嚴。子弟 宜率循在下。僮僕亦敬供毋違。如國君在上。臣下盡職。民人安和。罔 在糾紛。無敢踰越。則父父子子。兄兄弟弟。夫夫婦婦。各安其分。各守 其位。同于大正。于是家道正矣。家正則推之全國。亦皆安和。推之天 下。亦同平治。故曰正家而天下定矣。 全節意旨。在一正字。仍本卦象二五正位而來。前半節以男女正。孚 天地大義。後半節以家道正。致天下太平。皆本彖辭利女貞三字。而 詳闡其義。貞即正也。有守曰貞。有位曰正。得位而不失所守。故能稱 貞正之德。內外皆得位自守。故能由男女之正。建家道之正。正則定 矣。惟正。能安和。惟安和。能守其分。惟守分。能不爭不害以同平。故天 下底定。由于一人得正。由于一家得正。正字從止從一。止于一。烏有 不正者乎。大眾皆止于一。烏有不定者乎。故曰知止而後有定。守于 其分。則無相爭。止于其位。則無相賊。賢愚強弱。以安以和。上下內外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辭-17 以綏以樂。親疏遠近。以信以睦。則由一家而一鄉一國。推之天下靡 不平定。古人言治。必自正心始。正己而後正人。言平天下。必自齊家 始。齊家而後治國。皆一以貫之。此家人之利。不下于乾之美利利天 下矣。父父子子。夫夫婦婦者。言父正其父。子正其子。夫正其夫。婦正 其婦。皆自正也。不待人之督責。不需法令之嚴。不煩刑賞之密。不因 規戒而自飭。不為鞭策而自勉。人人自貞而已。自明其位。行其德。守 其節。適其情性。以合卦爻二五之得位乘時。卦德之柔靜安穆。故克 尊其所尊。親其所親。融融怡怡。同于安貞。天地大義。人之大倫。姦私 絕迹。爭訟不聞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。親吾親以及人之親。上下有別。 男女有分。內有婦助。外見夫勤。尊者教訓。卑者率循。近者和悅。遠者 熙寧。始之于身。繼之家人。推于全國。咸于維新。至于天下。罔不尊親。 聖王之化。乃見其真。此家人彖辭始于女貞。而極于天下大定矣。夫 人生一性莫不有父母。父母之恩。人類同之。父母之尊。天下共之。嚴 君之稱。為家齊之本。夫婦之和。為人道之基。咸恒已詳及之。今更見 于家人之釋彖辭。足明聖人示教之諄諄。讀者勿視為卜筮休咎之 用已耳。 宗主附註 世俗往往稱父為嚴君。以其為一家之長。有尊嚴之分。主兒女教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彖辭-18 訓也。實則嚴君。二字出自家人卦。而所稱係兼父母。並非獨稱父。 其稱嚴也。亦非謂尊嚴教訓。使子女有所畏憚。乃明父母為一家 之主。有同于一國之君。嚴者儼然也。意即威儀尊重。言止莊嚴。儼 然君也。父固如是。母亦同之。父主其外。母主其內。一家巨細。莫不 秉承。兒女僮僕。均聽使令。此非君。而儼然君也。雖不能無尊嚴之 義。莊嚴之情。而非以是見稱。則固不易之理。蓋家人重情愛。況父 子母女。骨肉之親。晨昏侍側。長幼不離。自多和悅之容。歡笑之貌。 決無居其尊嚴。令之畏憚。示之莊嚴。俾其遠背者。矧兒女初生之 際。一切無知。襁褓之時。諸多戀慕。豈堪以嚴相責。使威加于恩乎。 故易稱嚴君。乃明分之尊重。德之端莊而已。非謂以嚴督其子女。 勤其教訓也。又非如後人分稱父母為嚴慈也。父固不必稱嚴。而 毋亦不得獨稱慈。蓋父母之于子女恩愛同也。母固慈父又焉得 不慈。傳稱六順。父慈子孝。大學稱五德。為人父。止于慈。尤可證慈 原父母共有之行。以其出自天性。無男女之別。雖性情暴戾。亦未 有不慈于其所生兒女者。既以慈為至情。愛為至行。則所謂嚴者 乃分也。非用也。地位也。非思與行也。人莫不有子女。子女之于父 母。其宜孝敬也同。孝以答慈。敬以事嚴。非獨指一人也。嚴固母所 同。慈亦父所有。觀于家人卦釋彖辭自瞭然矣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象辭-19 象曰風自火出。家人。君子以言有物。而行有恒。 宣聖講義 此釋家人全卦象辭也。家人以巽在離上。為風出火外。風與火有虛 有實。風虛而火實。火有形色。風則氣也。火為物化。風自生也。故火之 為物。非如風之由氣動而成。風既無形。則其升于空。或出于外。皆自 然而然。火則拘于物。泥于方。其生也。假物以燃。其滅也。因物以寂。火 之有質。不得外物以行。物高同升。物散同出。此火在外在上。乃地位 所為。非如風之能自動變化也。家人卦風在外。故稱為風自火出。不 得曰火入于風也。且風者輕行而易變。其生也必因寒熱之推移。熱 則升冷則降。氣之性也。既以熱升冷降。則其加于火也。亦因火之燃 而後外出。以未遇火。固冷而降在下也。今與離合。而又在外。故稱之 為自火出。明風不自出。其出也自火。火以熱蒸其在下在內之氣。出 散于外耳。凡易辭皆因象成義。如需稱雲上于天。明雲原在天下也。 在下者復上。在內者復出。則用上字出字。示其所自來。亦體物明用 之意。風若不出于火。則火不生。如室或器。閉窒不通。則火不燃。以無 氣之動。風之煽也。是巽與離合。而後成其用。若反之。離在上則為鼎。 而有風不得出于外。以被火所遏也。火非能遏之。乃物遏之。故取象 于鼎。明風之月。祇供火之燃而備鼎之熟物。風不能獨見其用矣。家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象辭-20 人則不然。火熱于中。風散于外。一虛一實。一溫一涼。乃互成其用。而 見諧和之情焉。又凡離在內。皆有溫和調協之用。如天火同人。其明 例也。天火一剛一柔。而離在乾下。得聲氣相求之功。成親疏相得之 效。故為同人。言善與人同也。家人亦然。風火相交。巽以代乾。九五六 二。恰孚于道。是較同人更易諧協。易和好。兩柔相契。兩情同允。故家 人乃天性之集合。非同人以義相交者比。同人遠。家人近。同人多疏。 家人多親。同人尚有猜嫌之虞。家人則惟具愛睦之志。此風自火出。 卦名家人也。一人字。正與同人人字同用皆本人道言。以人類為主。 人生性情不異。好惡無殊。以我度人。無不相應。以此例彼。無不相孚。 則以生有其真。天性是也。家人雖多。無有異其天性者。同人或有難 合。由于情之不齊。家人無不相親。則以性之無二。性乃本也。情其用 也。逐用則逆。率性則正。此家人以二女合居。與同人父女同處。各有 別也。至性無害。至情無猜。家人性情之至也。而取象于風與火焉。風 火相助。適成溫和之用也。 君子二句。明人道鑒于家人卦象。而擇重言行要規。以見人道之本。 必基于言與行之中度。言有物。則言皆實踐。不干狂妄背謬之愆。行 有恒。則行有常規。不犯輕浮詭譎之咎。對家人如是。對外亦如是。家 人卦上巽而順。下離而明。順則正而不乖。明則大而不曲。故本卦象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象辭-21 以立人道。推卦用以明大德。乃易教主旨。有物者。有言不虛。可見諸 行事也。有恒者。有行不改。可垂諸無窮也。即言寡尤。行賓悔之意。君 子人之表率。家人有嚴君。家之楷模。必先謹于言。慎于行。方足以信 于眾。示于人。言之不虛。則無詐無虞。而片語皆可法。行之不變。則有 典有則。而素行皆可師。君子固為天下所望。不獨一家之人。而必自 其家始。家人不信。何以信于外。家人不遵。何以推于遠。此言行必飭 于身。立于家。而後用之國天下。無不服從矣。離文明光大之象。故言 必有物。以副其德。巽柔靜貞穆之象。故行必有恒。以成其用。且火能 滅物。不戢則焚身。此言有物。正為杜其弊也。風行善變。不定則飄落。 此行有恒。正為免其害也。在卦雷風恒。亦取此義。以其難恒。故示之 以恒。傳稱夫婦之道不可不久。夫婦為家人之基。則有需于恒久。更 可知矣。彖辭稱利女貞。釋文稱正。正即貞。貞即有守。有守則不失其 節。不亂其行。不雜于言。不悖于道。皆有物有恒之謂也。反此即為失 守。即不正不貞。不正不貞。將奚利哉。此就家人卦言。君子二句。雖聖 人示人道之旨。亦易教體天道之用也。有物有恒。言行不苟。情志不 移。貞正自守。近取諸身。推之家人。廣及天下。無不尊親。此易教始終 之義。所謂正家而天下定者。即由此言有物行有恒始。 宗主附注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象辭-22 前講風自火出四字。乃分釋卦象兼全卦體用。以巽為風。風與火 相煽。最不易分離。今巽在外。故曰自火出。然家人與鼎為同體。鼎 卦象辭。則曰木上有火。以巽為風。又為木。若在火上。則稱風。在火 下。則稱木。風不得入火內耳。木在火下。火不能傷。若在火上。則與 俱化矣。故家人稱風。鼎則稱木。而家人以內外言。鼎則似上下言。 此易稱名有深意也。風能出于火。木則不能。木可居火下。風則不 可。以風在下。則火將飛揚。木在上。則木亦灰燼。皆不得獨著其用 也。用出于體。體之不完。用奚由成。此風木分別稱名。正為明卦之 體用。而示兩者分合之情志也。故在坎震合為屯。稱為雲雷。不稱 水。在離震合為噬嗑。稱為雷電。不稱火。皆由其所合之情志名之。 以雷亦火。雲亦水也。水不得上于空。火不得合于雷。欲其相得。必 為雲與雷。固由理數可明者也。又自出二字。亦有深義。如需稱雲 上于天一例也。以其地位。本在內。或在下。今易為在外或在上。故 一則稱出。一則稱上。既言出。則可知其原在內。既言上。則可知其 原在下。此則依其本來之地位。及所生育之方耳。風木同體。則在 內。其分也。雲水同源。則在下。其宜也。風由氣動。動則升揚。雲由水 蒸。蒸則騰散。此物之變。非其原體。變則為化。原則為生。生化之間。 升降之異。凡物皆有。而以水火為最明。生之為水。化之為雲。生之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23 為火。化之為電。風與木亦同。故卦者掛也。掛一以象眾。不可泥其 名。應隨所宜而稱之。方足以合于易辭之旨。 初九。閑有家。悔亡。 宣聖講義 此家人初九爻辭也。初九乃離初爻。上與巽六四應。一陰一陽。而剛 在下。有防閑之象。閑者門之限。門內有木。為以固門戶。防盜賊。因而 推作防閑之用。閑有家者。以初爻為卦之始。亦家之基。初九防閑在 內。則家基以固。故曰有家。言自是即見家已構成。父母夫婦兄弟。各 有所守。不越于防。則尊卑以明。長幼以序。正如一室之內。有門戶為 之衛。則凡室中器物。均可排列齊整。次序井然不亂。外言不入中守 自堅。則安和整飭。以孚于道。此家之本也。家雖大。人雖眾。苟先有其 閑。以措于安定。方互相親愛。不致于紛擾。即禮所謂男女有別。長幼 有序。是也。別者別于閑。序者序于閑。若無閑。則不別不序。而胥亂矣。 故家人卦要在一正字。正即有閑之謂。閑者有所止。正字從一從止。 在卦艮為止。門之限亦為止。為限人出入也。限字從艮。即取斯義。閑 以止。則皆就于正。父慈子孝。夫和婦順。兄友弟恭。上安下定。皆止也。 皆就正也。此初九之辭。以閑有家。而占悔亡也。悔與貞對。內貞外悔。 卦之通例。初九在內。以正自閑。是已貞矣。貞則無悔。亡無古字通用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24 言能則則無悔。能閑則克貞矣。情之所動。恒易于悔。貞則正于性。而 情不過。志之所之。恒易召悔。閑則守其正。而志毋邪。情不過。則親愛 出于天真而不淫。志毋邪。則好惡依于人道而不亂。此悔亡亦原無 所悔之意。蓋初九剛在內。剛則寡慾。九本乾爻。乾則乾惕。自御以寡 欲為本。待人以乾惕為先。則言無虛誑。行無偏頗。言寡尤。行寡悔。恰 孚象辭言有物行有恒之訓。更奚悔哉。言行既宜。親疏勿忤。言行不 苟。上下勿疑。此家齊之本。而實由于有恒。有恒方久。家道貴久。父子 固終身之親。夫婦亦畢生之匹。兄弟固手足之愛。主僕亦心膂之同。 為一家無大小。皆以性情所合。道義與共。欲不恒可乎。夫婦之道在 恒。家人之用亦在恒。恒則不變矣。家道以倫常為本。倫常即志于恒。 背反者謂之變。以其乖乎恒久也。倫常之變。家道必亡。豈止悔哉。此 初九之閑有家。占悔亡者。實由能恒久耳。 象曰。閑有家。志未變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志指情志。以初九所志在九五。如乾初九為潛 龍。而志在成九五之飛龍。是其例也。不過家人初九。雖為剛在內。而 格于六二六四兩陰。其志易變。惟剛能自貞以就于正。本有守有閑 之義。成有物有恒之行。乃克始終如一。而述其初志焉。志未變者。正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25 以易變而不變耳。然不變。非有所強也。祇以初九克剛。不為物役。能 貞。不為情動。自就于正。不干于邪。則爻辭所謂閑有家也。閑者自閑。 如範圍之拘系之。不以心徇情。不以性逐物。性乃堅定。心乃清明。而 後恒久不渝。故曰志未變。志者心之所之。能防其心。始恒其志。心苟 不守。志焉能恒。故志得明初九之所期。不緣兩陰之誘惑。永守其貞。 長保其恒。足成九五之正。並全六二之中矣。凡辭稱志。皆本爻象言。 初爻原無可為。而志則可見。因善于防閑。乃底于貞正恒一。仍重在 閑也。閑猶立木為柵。以豢牛馬。俾安育而毋奔馳。人閑其心。亦復如 是。情易害性。欲易毀剛。初九在內。始克保其剛正。故爻辭許之以閑。 不務外。則心易定。不接物。則情易安。耳目之官。常蔽于外物。心居中 宮。常保其情潔。此為學貴格物也。家道固重在善于防閑。而身心尤 重在恒一貞正。初九一爻。首揭其要。而釋文以志未變為詁。足見害 之大。莫過于志之不定。亂之成。莫外于心之不正。志定而心正。則言 行皆孚道矣。更何悔哉。 六二。無攸遂。在中饋。貞吉。 宣聖講義 此家人六二爻辭也。六二內卦之中。即坤正位。離以中女秉坤母之 德。在後天代乾父之位。而在家人。則猶坤體。六二孚安貞之用。處內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26 卦之正。即彖辭所謂女正位乎內之象。上與九五相對相應。以成一 陰一陽之道。男秉乾而主外。女承坤而主內。此家人之嚴君。亦全卦 之正主。六二在內。有如家之主婦。職司中饋。勤于飲食。詩所稱惟酒 食是議者。即中饋之事也。故中饋為婦職之首。雖家中事務甚繁。婦 女工作甚多。推其首要。則在中饋。此天經地義。不得視為古制而忽 之也。蓋一家之人。日必有饍。飢餐渴飲。必有常供。男不得治之。惟婦 女是責。縱家中富有。僕婢眾多。烹飪之勞。不必親執。而于米薪之數。 菜蔬之需。出納所司。亦必主婦躬親稽問。況有老年長者。嗜好各殊。 幼兒下人。供用自別。事翁姑必先諳食性。奉夫子必夙習所甘。皆應 由主婦專任其勞。無可旁貸。不特此也。一家生計。端賴支出有常。飲 食所需。尤關耗費之數。主婦必細加料理。善為分配。使供給合度。用 費不虛。生活有常。上下俱悅。此中饋一職。決不可委之他人。家人六 二特拈出之。良有以也。遂者成也。隨也。任之也。無攸遂者。言婦人主 持家內。責在中饋。不得委之他人。而享其成。亦不得聽其耗棄。而坐 觀其成敗。故曰無攸遂。猶無所效棄。無所委卸。無隨和其間。而失主 持之權。無忽略于細。而成積習之弊。則六二爻辭。為明家人之道。主 婦之職。以六字明示其大旨也。貞吉二字。明其占也。主婦不先其職。 家已得其安和。人已得其飽飫。家道孚安貞之吉。更不必求之遠大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27 矣。此無攸遂三字。又含有不多求。不旁鶩之意。猶曰即此已足。何必 他求。遂其意志哉。易辭含義頗廣。是在善為推繹耳。 象曰。六二之吉。順以巽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六二本離中爻。上與巽中爻九五應。柔能順剛。 內能順外。猶家內女能順男。婦能順夫。家道以齊。自占吉利。巽亦順 也。而有擇善而從之意。非一味隨順也。女之從男。婦之從夫。非隨從 也。苟有不正。將焉用從。故從與正相副。如後世官職。品級分正從。即 正副也。正為之主。從為之副。此從字乃從違之從。意即不相違背耳。 巽之順也。亦如從。以正為本。順正謂之順。順不正則非順矣。順不正 謂之從逆。從逆與逆同。是順與巽。微有別也。巽之順。順夫正。若不正。 不得強之順。為其含有擇別之義。亦猶選也。選字從巽。即本斯旨。選 其可從者從之。其不可從者去之。是選也。六二之順。以能選九五之 正而從之耳。九五為外之正。六二為內之正。以正從正。斯謂能巽。巽 雖重在能順。實在善擇。擇正以順。己亦不失其正。此謂之齊。齊者皆 正也。故家貴齊。有一不正。惡能齊哉。男正乎外。女正乎內。內外皆正。 家斯齊矣。六二之吉。實由女能自正。以順夫男之正。而成家道之齊。 家齊則國治。此彖辭所謂家正而天下定之意。又順以巽句。包含內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28 能順外。即離能從巽之意。猶順乎巽耳。因離在內。推其明以達于外。 巽在外。明其德以昭于內。二者之協。以成家人之用。故六二之吉。實 在能順夫巽。各成其正。亦即爻辭無攸遂在中饋貞吉之旨。貞者正 也。中亦正也。無攸遂者。無隨和不正。在中饋者守正。不乖其職。斯稱 貞矣。貞于得位乘時。尚何不吉之占哉。此釋文以能順正。明其吉之 由來也。易經爻辭均有韻。巽字與初爻變字叶。似不合韻。實前巽選 古通用。選與變相叶耳。不獨此處如是。凡巽字皆含選義。以巽主進 退。自有選擇之意。巽象風。又為柔木。風如柔木。自有邪正之分。故貴 在辨耳。離之明合巽之辨。明辨不失。行皆合道。尚何不吉者乎。 九三。家人嗃嗃。悔厲吉。婦子嘻嘻。終吝。 宣聖講義 此家人九三爻辭也。九三為中爻。係離卦九三。接巽六四。本乾九三。 若重剛失中。而同既濟。則陰陽相協。此爻辭吉吝互見也。九三之用。 剛主中爻。陽德方盛。盛者勿替。乃有家人嗃嗃之象。嗃嗃者。呌囂之 聲。以其陽也。聲之發。剛則宏。柔則細。剛則壯。柔則悲。九三本剛。故聞 嗃嗃之聲。然剛則易折。強則易靡。外之壯大且盛。則內必虛。前之闊 遠而驕。則後必懦。此氣數自至。不得違也。以家人嗃嗃于前。而婦子 嘻嘻于後。可見過剛則反柔。過壯則易弱。原相應也。況九三六四。迭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29 相承乘。道既不同。情乃自異。嘻嘻者。嗟嘆之聲。猶欷歔之意。為心存 怨懟。而口發悲憂。正如男子張皇于外。不克寧家。少壯游聘于遠。不 獲慰藉。思婦離人。相與嗟嘆之聲。未必果如是也。則以爻象重剛。而 成此情形耳。家人不限男子。以爻言。則指男。婦子不限女人。凡婦孺 皆是。婦怨其夫。兒思其父。幼望其長。獨懷其親。皆婦子之喻。為以剛 勝。則有嗃嗃之情。以柔鳴。則有嘻嘻之志。情志所異。陰陽乃殊。九三 陽剛為主。自宜于振奮飛揚。故雖有嗃嗃之聲。仍不失悔厲之吉。若 婦子之嘻嘻。不過怨嗟之偶發。而成傷感之情思。家人貴和樂。怨則 乖和。嗟則非樂。是違齊家之道。詩云宜爾室家。樂爾妻孥。今九三失 其宜樂。故有終吝之占。吝者猶惜也。情之不鬯。德之不諧。志之不同。 聲之不協。則雖貞固者。亦不克享其和樂。底于正順。此九三一爻。咎 在重剛失中。不獲合其天性。一悔一吝。遂判然人事之不齊矣。悔厲 二字。言九三志于外。則易于悔。而能本其剛德。推乾九三之用以自 厲。此厲字與乾九三厲字一義。謂行悔而志厲。則不悖朝乾夕惕之 訓而獲吉占。此由家人嗃嗃言也。終吝終字。則指本爻為離之終。離 兼離麗二義。不麗則離。以其怨嗟。遂啟乖離之漸。如能本坤卦安貞 之道。則獲永終之吉。九三過剛。故不免終吝之占。此習易者所當知 也。惟和能中。失中則和亦乖。此終吝成于不中不和。而嗃嗃嘻嘻之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30 聲。遂相繼而至矣。中爻原人道所繫。人之德行足以回天。則爻辭雖 如是。苟鑒其失而先慎焉。亦可免于悔吝也。悔吝相對。在彼無悔。在 此無吝。則家道齊。而家人皆和樂矣。 象曰。家人嗃嗃。未失也。婦子嘻嘻。失家節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三本剛行剛。雖有呌囂之聲。卻孚剛強之 性。故不為失德。而婦子為順從之人。宜緘默自貞。言笑相睦。方孚于 道。反嘻嘻怨語。刺刺不休。此非家所宜。故曰失節。節猶度也。家節即 家規之意。婦人無非議。最戒長舌。故有婦言之度。平居相對。既多語 言。必生忌妒。即好指摘。必招訕謗。此所謂牝雞司晨。惟家之索。因仇 則訿毀他人。因恨則怨懟于外。不相詬誶。則相嗟嘆。皆乖于婦人之 訓。而致家之不齊。故嘻嘻不特怨嗟。亦含咒咀。不特訕訐。亦包戲謔。 發于其口。有若輕忽。入于人耳。則關重大。此慎言寡尤。不獨君子所 貴。而多言召禍。實為家人所戒也。然婦子嘻嘻。類由于家長之失德。 在上者漫無忌憚。不復公平。則退有後言。暗中誹謗。甚至爭訟不已。 糾紛益多。毀訐相加。尤為非禮。釋文明指為失節。蓋其害不止于婦 子也。家人嗃嗃。已非寧靜門庭。婦子嘻嘻。更成悖戾情事。善為家者。 知其不合。先修其身。既無嗃嗃之先加。自免嘻嘻之繼至。此夫妻相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31 敬如賓。家門嚴肅若朝廷。皆昔人齊家之可法者。自來婦孺易近難 狎。苟不如願。怨妒隨生。家人九三。特指其過。以教後人。良有以也。蓋 九三處中爻。主人道。人事之始。言行是之。謹其立言。慎爾出語。修身 之本。齊家之基。果本剛以制慾。明以辨惑。則成其德。若恃剛以悔眾。 明以苛察。則罹其害。是在人之善擇耳。九三本離一爻。而為乾九三 之體。細繹乾離爻辭之義。自得其修齊之道矣。 六四。富家。大吉。 宣聖講義 此家人六四爻辭也。六四外卦之始。即巽卦之六四。與下九三。一剛 一柔。為中爻孚于既濟。在全卦中互未濟。而中爻則類既濟。是家人 卦利在中爻也。雖六二九五六內外之正位。如一家之尊親。而九三 六四合中爻之德用。如一家之厚積。蓋家人必有其財富。以供其生 育。父兄創業以開其源。子弟守成以裕其後。而貴在有主計者。調度 出入。稽會盈餘。使財無虛靡。用有餘裕。而後家業日厚。家計日優。此 責在主婦也。中饋之事。關乎養生。桑麻之工。繫諸服用。此固婦女之 職。而節用以慎其所費。厚儲以積其所贏。亦惟婦女之長。有非男子 所慣。故家人六四有富家之語也。六四柔以從剛。內以約外。則男子 事業所入。家人辛勞所獲。必婦儲于內。富裕其家。此六四以陰爻而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32 有富家之占也。易以陽畜陰為富。如大小畜是也。六四為九三所畜。 而上接九五。內應六二。居中馭外。物乃聚之。物聚為富。用當為財。此 六四之富。以合于正道。而占大吉矣。 象曰。富家大吉。順在位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六四為柔。而善于順從。順九五正位而居中。 合六二正位而應剛。故曰順在位。順從正位。以主持中爻。全卦皆從。 以和大眾。此物所由聚。家所由富也。六四重陰。有婦女之象。婦人適 夫而能富其家。其大吉可見。在位又含守分之意。守分以持家人。莫 不和睦。家道亦肥。家財自裕。不必自己求之也。故重在順。順則無逆。 順正則無淫。此富家不僅財物也。家人以婦女為主。故男子娶婦曰 成家。女子嫁夫曰有家。此富家。實指婦女之善相夫助子。以裕其用 耳。六四雖非正位。而在中爻。正以善處于內外之間。上下之際。婦女 有三從之義。斯不以正位而能順正。以富其家也。在位有二義。一則 指二五之正位。一則指己所在之中位。順二五正位。為本柔以從剛。 順所在中位。為用柔以協剛。皆六四所宜。故有富家大吉之占也。 九五。王假有家。勿恤。吉。 宣聖講義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33 此家人九五爻辭也。九五外卦正位。即巽中爻。而本乾九五之德。故 稱王。明其位也。假者猶至也。包含錫予之意。古與格同。言由此至彼。 或有所與也。王假有家。以王者自身作則。示民有家。而導大眾同樂 其家也。然用假字。乃寓有孝子錫類錫字之義。明言王為天下之王。 尚有家。則以下者自效法同齊其家也。王雖勤于國政。而不忘齊家 之道。則天下之民。莫不以齊家為重。是天下之人有家。不啻王所錫 也。王若不念其家。將何以詔人齊其家哉。此與大學所謂自天子至 于庶人。壹是以親親為本一義。堯帝聖人而書稱克明峻德。以親九 族。九族既睦。平章百姓。其重親親之道。足見不忘齊其家也。親親由 家人推至九族。皆家人卦所指。而九五則自王始之。王假有家。天下 莫不同化。則大學親親之教。推而至于新民。與尚書親睦九族之德。 推而至于平章百姓。同是一理。為家人必自親親始。人民必自家族 始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。吾幼以及人之幼。則家齊而國治。而天下 平矣。此家人卦。雖關親親。而九五爻辭。直貫平天下。是家道與治道 不殊。而齊家與治平不二。在于人之善推而已。然王者天下之主。固 不得忘其家。亦不可私其家。而後成平治之政。爻辭以勿恤二字。明 其為王有異夫眾也。勿恤者。勿畜于情。而甚相憐惜也。骨肉之愛。天 性也。而不得私以害公。兒女之情。人情也。而不得情以害義。此王假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34 有家而勿恤也。如大禹之治水。三過家門而不入。不恤愛子呱呱之 情。而忘天下滔滔之苦。可見九五之所重。在示人以必有家。而勿因 家以廢其事。在王固分明恩義。其家人亦剖析公私。在上固詔平有 方。而其下亦感化無藝。此猶詩稱文王后妃。化行南國。以開有周之 治。行雖始于家人。而德昭于天下。故大學明明德。必自親親。尚書睦 九族。必本明峻德也。既由齊家之道。效乃至于平治。親親之情。德乃 明于天下。則其為吉。可以知矣。故爻辭稱其占吉。 象曰。王假有家。交相愛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九五與六二。一內一外。一陰一陽。正如夫與婦。 君與后。情志既協。德用乃孚。自然成其家道。而發于相愛悅也。夫妻 正位。主持內外。而後家以齊。故君子之道。造端乎夫婦。易下經以人 道為重。首咸恆二卦。即明男女相愛慕。而夫婦相和樂。以立人道之 本。以開家道之基。其微旨已見二卦講義。家人彖辭。亦申及之。九五 爻為外卦之主。亦全卦之尊。正如一家之長。一國之君。外主其政。必 內得其助。男事于遠大。必女勤于瑣細。而必有相愛之情。相得之志。 情志兩合。家道乃成。推之事業。無不發皇。推之政治。無不美備。此王 假有家。實本于內外交相愛也。交字兼六二言。以九五愛六二。六二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35 亦愛九五。發于至性。見于至情。本天地絪縕之功。達乾坤生育之德。 九五固乾之正。六二亦坤之王。父母既翕。子女必昌。化育既宏。生成 必大。此爻辭占吉。而稱王假也。且九五六二。天生佳偶。毫無牽強。剛 柔兩濟。道德咸齊。此生化大原。天地妙用。不假做作。則不待經營。不 賴牽拘。則不勞思慮。傳所謂天下何思何慮。一本自然而已。既無思 慮。自免猜嫌。既任自然。自臻化境。此爻辭勿恤二字。正以其不必憂 憐也。性之至者。無斲削之痕。情之至者。無牽強之跡。九五勿恤。實以 其交相愛。而自成家也。凡用假字。有假設之意。以其由此推彼。可無 限量。不必拘于痕跡。此王而有家。為人道之先也。人道著。作人之本。 未有人道不立。而見其治道者。書曰。無黨無偏。王道平平。又曰。王道 本乎人情。九五爻辭。即王道之見。而必始于交愛也。男女交愛。人情 也。陰陽交愛。天道也。天人皆以愛成德。則萬物資生。子孫資育。生育 不絕。人道益明。家道益大。而天下同平治矣。夫豈有所恤哉。天地且 不能無愛。而況人乎。而況物乎。惟在其正而已。九五六二有其正位。 故愛不害德。情不悖性也。讀易者。要明九五之愛。方足以求夫婦之 和。家人之樂。否則所憂多矣。勿恤云乎哉。此爻辭占吉。不外本彖辭 一正字來。正則吉。不正則否。正則愛。不正則淫。苟淫也。不吉也。尚何 眾道可言。九五明言有家。實以其得正而克占吉耳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36 宗主附注 九五爻以交相愛而成其德。原非指男一面。九五六二。正相匹。男 愛女。妻敬夫。本恩義以成人倫。由性情以明人道。推之則位天地 育萬物。何非自此愛字發源。愛出于心。而止于禮。故不濫不淫。孟 子所謂太王愛厥妃是也。太王為周之興君。因獯鬻之侵逼。而遷 地以避之。不以戰爭苦其民。不使兵燹傷其物。此其愛民物。何非 推愛厥妃之心。民亦有家。物亦有匹。我愛吾侶。人豈無愛乎。詩云。 率西水滸。至于岐下。爰乃姜女。聿來胥字。雖歌頌太王。篤愛其妃。 不忍遽離。而實贊歎其重視民命。不忍輕棄。率之遠去。以求樂土。 碩鼠詩所謂逝將去汝。適彼樂土。樂土樂土。爰得我所。此太王之 心。仁慈及眾。而其齊家有道。足以化民成俗。民無不愛其配。樂其 家。以遠離愁苦之境。死傷之慘。則太王所為。已契乎家人九五王 假有家之訓。而真能推其交愛之德。成其位育之功者歟。夫人心 同。而善惡異者。情之發有中節否耳。情不悖性。則謂之和。中和之 至。位育以見。不外乎本其天性而已。天性不絕恩情。聖人不廢倫 理。君子之道。造端夫婦。正為由其情愛。以見其性真。家人九五特 揭一愛字。豈同兒女私情喁喁而已者哉。無非欲推其愛。成人成 物。以達于中和位育之域耳。故爻辭以王示其旨。王雖本爻位之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37 象。實兼德用言。如桀紂幽厲。固亦王也。而其愛止于淫邪。其害且 加于天下。斯則不克稱九五之德用。而無以齊其家。家之不齊。而 望其平治天下乎。蓋內無良配。不能稱交愛之道。外無明王。不能 推交愛之功。惟九五與六二。內外同正。性情以和。乃自得之。此可 見太王文王之至德。實有其嘉耦共成之也。愛寧可輕易用耶。 上九。有孚威如。終吉。 宣聖講義 此家人上九爻辭也。上九居卦之終。乃巽之上爻。本剛履柔。由外返 內。在全卦之上。而當風火之交。其德昭如。其令儼然。故有威如之稱。 而以剛與柔協。下為離明。順與明應。故有孚言。其德用能孚于下也。 在他卦上爻多窮。以極則易變。用不能久。今則以剛履柔。以高就下。 本乎親親之宜。發于性情之正。不自矜驕傲慢。則在下者敬而愛之。 尊而順之。以和以安。克明克允。故曰有孚威如。有孚則非必孚。而以 其行可孚。威如則非果威。而以其德可畏。皆自上先飭其身。卒成其 道。乃達斯用也。孚本中孚。實即和也。言其御下能正。治家不愆。則性 與眾諧。志與物協。此和也。不違于巽道。不戾乎人情。非狎嫟之親。偏 私為好也。威如如字。言其若威而不嚴。人畏而無怨。自約其行。自成 其德。威儀棣棣。光明可則。持正不阿。律躬以質。守位不渝。遇物以實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38 忠恕無違。既方且直。溫恭有容。有度不失。此謂之威。而非察察為明。 暴戾為能。偏激浮夸。戇莽不恂。拒人千里。訑訑有聲。則群下望之而 股慄。背之而怨懟。雖似有威。實非可畏。此在外尚不宜。況家門以內 乎。故爻辭以一如字。明其恩勝于法。情協于性。德既昭昭。行亦至正。 不私其愛。不嫟其近。公誠待人。溫厚處物。自然生威。非關暴惡。自使 可畏。非因刻毒。為其先能修己。乃能正人。反身而誠。乃善其親。正大 光明。順乎天倫。和樂齊整。怡然至情。此上九之德用。貴在能反身也。 象曰。威如之吉。反身之謂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上九位崇分尊。使在下者懷德畏威。和樂無 私。故占終吉。終吉者。一則上九處極地。為全卦之終。而獲吉占。一則 上位領全家之眾。而協永吉也。蓋吉而終。不惟始也。既昭其德。復布 其威。于人者。固已始終如一。于天者。亦先後同被其澤。此固家人之 福。眾姓子孫共之。則後世猶被其澤。不獨一時之吉已也。故釋文指 其吉之由來。實上九之能反身。而自成其德也。反身者。亦以上九位 已高。地已盡。欲進不得勢。必反而就下。如一國之主。必俯以臨民。己 之所成。必成人成物。身之所善。必兼蓋天下。一家之長亦然。其在位 崇分尊之時。自為德立業成之日。必反而自問。果能有威可畏。有儀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39 可象乎。果能以身作則。教誨式穀乎。果能詒謀燕翼。光大門庭乎。果 能垂訓後人。克繩祖武乎。此皆長者之所深思。亦即上九威如之吉 所由協也。故反身有二義。一則反己。自昭明德。以齊其家。一則反顧。 詒厥孫謀。以裕其後。皆不外乎上九之位。推家長之道。而克成家人 之德用也。以卦屬巽順。巽為風。風行草偃。下與離合。巽立教化。離主 光明。家教既施。文明蔚起。祖澤既沛。子姓昌蕃。是所謂齊家。不獨齊 一時一世而已。必能大其家族。光其門閭。使世世子孫。皆涵濡賢孝 之風。化于和安之域。而同齊也。故家人上九一爻。直下貫初九。始終 不二。本末從同。而反身之行。亦自尊長之逮卑幼。無一能外。此爻辭 稱為有孚威如終吉也。全卦大用。至此乃終。終而復始。總不失一正 字。正己以正人。正家以正國。實自上九反身致之。反身以就于正。則 無不正矣。此為家長者所當取法也。 宗主附注 家人與同人二卦。皆有人字。家人為親親。同人為愛眾。雖異而有 相類之處。家人為巽離合。同人為乾離合。一即長女與中女。一則 大父與中女。而在後天離代乾居正位。巽與乾皆隅位。且恰相對。 是由後天方位言。乾巽只有陰陽之殊。而非父女之比。以卦外陽 內陰言。則乾巽皆在離上。皆屬陽卦。不獨非男女之別。抑亦同秉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40 陽剛之用。是家人同人。原無大差也。然同人為對外。重在推交友 之道。故重義。家人為對內。重在序骨肉之親。故重情。此同人乃秉 父女之分言。自有尊卑之辨。家人則猶姊妹之序列。惟敦和好之 行。蓋家人本諸夫婦之偶。推于父子之倫。兄弟之序。皆親親也。而 由外及內。由疏成親。同人則反是。以己推之于人。以近推之于遠。 是由親及疏。由內達外。此不同也。而君子于以見齊家與愛群之 道焉。家人重在齊家。始格不出一姓。同人重在愛群。本末達于無 垠。孟子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。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者。即自家 人而推至同人也。同人固非家人之親。苟溯其原。何非同出民胞 物與。其性然也。此同人之用。原與家人相連。讀者果合二卦詳參 之。則可見古人示教之微意矣。 又曰金風乍生。萬物同肅。則天地秋令之見也。秋主肅殺。在德為 刑。物老于秋。穀皆成熟。此一年之中。當以秋為最當有之候。易卦 大有即其象也。大有者即萬物皆豐收之時。史稱豐年為大有即 此義也。大有上離下乾。為火上于天。火為生物之原。故物之生長 必生于春。育于夏。成于秋。此陽德之所施布也。秋承夏暑。陽氣漸 衰。功成身退。物亦同老。此物熟必在秋。惟麥熟于初夏。則以得氣 較早。而人皆稱四月為麥秋。明其成熟亦猶他物之當秋也。大有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41 離在乾上。家人則離在巽下。同一離火。而上下殊。交合異。故由離 言則同。由上下交合言則別。然家人上九。與大有六五爻辭。皆有 威如之吉句。則以其同秉離火之德。而成光明之用。威如者如火 之炎。如日之照。光熱可畏。明輝可愛之謂也。故大有因之而富厚。 家人因之而堂皇。莫非以陽德之施。見乾元大生之道耳。家人因 離在下。故占在上九。而大有則以離之本位。故占在六五。此其時 位不同。生成異用也。家人六四稱富家大吉。仍不違大有之旨。富 字即大有。有而至于大。非富而何。以六四介于九三九五之中。合 成離卦之象。正與大有六五同。故揭一富字。明其為離德之所布。 陽氣之所成。和悅為陽。乖爭為陰。一陰善承兩陽。乃克達後天離 火之用。細繹各卦辭義自能明也。 又曰家人之下為睽。睽于外而通于中。與家人相應。家人由外返 內。睽則由內之外。一往一來。互成其用。故家人卦巽離。二女同居。 其情相洽。而睽離兌。二女同處。其志相違。二者致用不同。在家人 如親戚相投。猜嫌易去。在睽如儕侶相妬閒隙時生。何哉則以離 一卦在內外之別也。在外則有返光相應。而易失其明。在內則成 含溫以噓。而恆得其育。光明不久。則如明夷而暗昧益甚。溫育有 時。則如同人而情感益孚。此離在外在內。其用大異。其德迥殊也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家人-釋爻辭-42 家人離在內。外與巽合。巽順離明。含和育德。如時之春。萬物同長。 而睽以離居兌上。炎上潤下。遠逐分馳。如時之秋。萬物同謝。此天 地生化之異趣也。然生必有化。春必有秋。通塞相應。榮枯相對。此 家人與睽。各有其用。互著其功。不得相失。如人內有室家以樂其 天倫。外必有交遊。以廣其事業。亦不得偏廢也。家人雖近。而骨內 恒多怨尤。外人雖疏。而友朋亦易契合。此體用正變之間。不得執 一而論。通因塞用。近以遠成。好與惡并。疏偕親協。在人事故不免。 即天道亦可參。如春夏繁榮而麥熟。秋冬冷落而菊開。氣之所流。 物見其象。數之所至。時著其徵。此易卦必合正變。而後盡其旨趣 也。家人與睽。中互既未濟二卦。即足明證其變。苟細推爻象。合之 辭義。自能豁然貫通。此讀易所當知者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總釋象例-43 睽卦兌下離上 宣聖講義 睽卦上離下兌。火澤分馳。火炎而上。澤潤而下。上下相違。情志不協。 故名為睽。謂其乖離。如目之異視也。人之視物。兩目同用。其光不分。 其神不紛。澄晶明澈。乃矚微茫。若在驚疑之時。倉卒之際。目雖視而 神不聚。物雖接而光不明。此睽也。或謂之少精。非真少精。以異態之 視。精光忽亂。或幻物成奇狀。或易視為不覩。是即視之變。而兩目互 乖其用。譬之偶見怪異之物。突逢意外之人。心為之驚疑。視以之變 異。此非目之病。乃情志之所為也。故睽字以目以癸。雖關諧聲。實為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總釋象例-44 指事。以癸字古文有相背兩歧之象。即以干支言。癸本水也。而後天 戊癸化火。水火大殊。其德相反。則睽之為乖違。為背戾。頗含癸義。目 而乖違。視而背戾。則其情之不定。志之不凝。已可見矣。故睽違睽異 之詁。實由睽字原義而來。易卦之名睽。則以卦爻之象為辨。離火在 上。而陽含陰。兌澤在下。而陰加陽。五為正位。柔乃主之。三為剛爻。陰 乃乘之。陰陽互乖。剛柔異用。而四陽錯列。兩陰間之。如人之目。一明 不昧。不克共視。目本象離。上下一也。今下卦變兌。陰出于表。陽潛于 內。兌為上缺。如以物蔽其首。將何由明視萬類哉。且兌之上。接離之 下。互成坎陷。等于盲目。離明于上。而坎盲于中。兌缺于下。合成半明 半晦之象。此睽之所由名也。因睽之難全明。成卦之不相協。中少二 女。同居而異其趣。剛柔分離。雜處而不相能。則睽之用。與家人相反 也。傳稱睽外也。與家人內也相對。以字義言。內含納進之意。外包推 出之情。家人由疏而親。如娶婦。實自外而內。則睽則由近而遠。如嫁 女。實自內而外也。睽雖二女同居。離在上。則有遠之之象。兌在下。亦 存去之之嫌。正如女子雖同胞生。而長大不知所適何處。無復同聚 一堂之志。固事勢使然。而情志以之見焉。睽在人身。喻目歧視。目固 同繫于心。共存于神。而其驚異之時。遂顯乖戾之象。由感于外物。情 志不得不紛。猶二女適人。踪迹不得不別。一身之物。一室之人。其不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總釋象例-45 能同有如此者。況在疏遠者乎。然易于是卦。正取其由內之外。與家 人由外之內。成相反相對之象。天下之事物。恆如兩者之分合。各盡 其用。出納各適其宜。睽外也。則凡由此達彼。由密而疏。由合而分者。 皆其類也。為親近者。且將離矣。合同者。且將析矣。則睽之為用。恰如 一水分流。一道歧出。各就所適。以竟其用而已。而揆其初。則未嘗有 間隙。二陰在四陽中。固未敢自外。第陽失其位。剛失其時。時位既乖。 氣數乃異。卦中三五陽位。皆易為陰。陰得乘陽。剛乃自屈。溯其相違 之始。必有所驚疑憂懼。不得不東西任所之也。然睽象雖如此。而仍 有和合之情。調協之意。則以初固親近也。且中互既濟。有相濟之心。 與家人互未濟。易生相妬之念者大異。習易者必先參透此理。庶不 為睽所誤。外而思歸。去而希返。分而能合。背而有同。正如人之二目。 雖一時驚疑。呈其異視。而原屬同體。猶可復其常規。此卦上九有遇 雨則吉。群疑亡也之辭。足證睽之為睽。當以時位為辨。時位一移。情 志自復。故占小事吉。明其不可大用而已。豈全不宜哉。讀者于此尤 當深思。 睽革為交易卦。易其上下則成革。皆離兌合成二女同居。其志不同 也。然革卦離在內。有文明之象。睽卦離在外。成變亂之形。由互卦言。 則睽中藏水火既濟。得諧協之象。革則中互天風姤。有相遇之情。以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總釋象例-46 陽來變陰為變。陰復于陽為正。睽陽在下。能誕育萬物。和濟一切。雖 乖于外而濟于中。猶人之視。雖一時蒙蒙。而恆久昭昭。雖外物擾擾。 而吾心了了。此固由變而終于復正。由亂而將至釋嫌。則卦爻見之 也。革以革舊謀新。與隨有異。隨以兌加于震。一陽出動。變而能存其 中。革以兌加于離。一陰在中。變而竟失其正。此革命必湯武方達其 用也。天順之。人應之。變不失其常。亂仍返于一。雖天下一時騷然。而 民心終止于一。此商周之德。足以與虞夏齊也。而睽不然。睽者自違 其行。不必非于物。自異其志。不必盲于心。為其承家人之窮。生攜貳 之志。習安閒之弊。啟分崩之思。則由性難制情。事多悖理。如坐井窺 天。不見蒼蒼之大。如捫燭測日。不知赫赫之明。此其眩于目前。紛于 方寸。而以小度大。以近量遠。以誤指真。以背辨面。不知其所憑之非。 所藉之幻也。故觀海市以為城。認山嵐以為[山屏]惝恍乎視精。迷離乎 目明。而謂天下之如此滔滔也。則何以底于成。故傳曰家道窮必乖。 故受之以睽。蓋言其乖離不揆乎道。遂迷惘不得其真也。譬之一家。 因愛生怨。因怨成離。悻悻出門。不知所之。則妄擬諸相。虛搆諸境。以 為瞭然。卻同夢夢。以為快哉。卻成懣懣。此誤于情之所發。失其中和。 氣之所激。違于大正也。卦中互既濟。而陰陽錯綜。有適于小事。故彖 辭稱小事吉。或謂小事指細行。凡非大業大功者皆是。而于人則指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總釋象例-47 謹小慎微。不妄自張大。期適于時位。絕其紛擾。卦象火動于上。澤降 于下。上下分馳。有同未濟。而中互卻為既濟。是分中有合。離中能麗。 自可因時所宜。乘勢之便。而有所成。惟卦象主其大。互象主其細。卦 象見于表。互象存于裡。此用睽者所當知也。傳稱睽外也。而人或忽 其內。家人內也。而人或忘其外。後天之動。有外必有內。惟隱顯異焉。 知其明。守其微。則象中之象。用外之用。皆得之矣。作易者恐人僅知 其一。故以小事吉三字。指出睽之用。使毋昧于時位。貪于事功。必先 審夫正變。推及去來。合隱顯以求之。度明微以用之。則用于不用之 時。孚小事之占吉。為于難為之位。有細行之成功。是聖人委曲示教 之意也。 睽卦以六爻陽位。兩被陰乘。三猶不貴。五乃正位。三五皆陰。是為逆 行。與家人恰反。家人六二主內。九五主外。陰陽得時。內外皆正。故名 家人。言能主一家而立國之本。奠人道而開治平之先也。睽則反是。 三為人道之始。五為主位之尊。二者既乖。大用乃悖。故名之睽。以其 違于情性。戾乎正大也。傳曰家道窮必乖。可見睽之象。實由家人變 來。天道無常。習久生變。人情叵測。積久成乖。在上者率之無方。在下 者行之不軌。上下皆失。家道乃乖。此睽之成。即由離一卦之出。而巽 易兌。陰自升也。巽一陰在下。升而違于乾。兌一陰在巔。降則變于坤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總釋象例-48 今兌在離下。有光明之下照。而陰踞中爻。致梗塞之堪虞。五為外尊。 柔反履之。二為內正。陽反加之。外既失其主持。內又不甘承順。內外 皆乖。而睽象成矣。傳所稱內外。乃言卦之德用。而睽之繼家人。則由 時之變遷。時位者。吉凶所本。二五者。時位所遵。以家人之內外同正。 變而為睽之內外同乖。謂非家道之窮。不可得也。然易者以一象眾。 取近譬遠。在家言為家道之窮。在人言為人道之逆。推之于國。為國 政之失。推之于天下。為世運之艱。此固理數使。然而其害則人應之。 家也。國也。天下也。治亂安危。莫非人所受。睽之乖戾。亦人所感。此二 五失正。全體皆違。而中爻之人。首被其咎戾。為陽不得居于位。而陰 乘隙干之。離以火而上炎。澤以流而下滲。水火分道。欲情志之兩孚。 難矣哉。故睽雖生于家道之窮。實則成為時道之變。讀者須留意焉。 宗主附注 睽卦睽字本從目。或誤為日。以睽本義為驚視之狀。心有所疑。視 為之異。目光所至。有一種驚感之情。又釋為兩目分視。亦不外異 乎平常之態。而頓促間。不覺目光之分背也。故因此釋為違背。或 乖離。如睽違。睽隔。睽異。睽索。皆由此義推繹而來。或以大眾注目 驚視。為萬目睽睽。即本為奇疑惑之意。神存于心。光發于目。心有 所感。視為之變。此由內達外者也。故睽卦爻辭有輿曳牛掣。見豕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總釋象例-49 負塗。載鬼一車。諸語。而傳稱睽外也。亦本卦象之用。卦名之義。明 其所至。不外以驚疑之視。示心志之睽。存于中者見于外。觸于目 者動于心。此卦取離兌之合。為二女同居。志不相投之象。恰與家 人相反。家人由外而內。成其匹配。達于親近。睽則由內而外。背其 趨向。終于乖離。此兩卦之所別也。而皆因離卦為用。離在內則和 安。在外則乖戾。人之情性。亦由此殊。內涵光明者。其行必溫良。外 示苛察者。其德必悖謬。易以二卦辨人之心志。別人之行為。而有 以齊之于一。使復于中和也。 又曰睽與革為同體卦。澤火為革。火澤為睽。二者只是上下異位 耳。而卦用隨之大殊。睽為乖離。革為改變。乖離則各不相謀。改變 則交相為用。如仇與友。仇則志在嫉忌。而情難同。友則志在磋切。 而情易近。為其所受位與時使之也。實則離兌未易。二女同居如 故。不過一則有相遠之意。一則有互益之心。此兩卦之用。有可相 參證者也。睽字從癸。癸為水。而後天戊癸則反化火。革卦辭己日 乃孚。己後天合甲化土。而先天戊己為土。火生土。互濟也。水克火 則為互制。故一則相猜忌。一則相利濟。由五行中即可證明。而不 外離兌之象。一水一火。兌為澤。水所聚也。故亦與水同用。然不如 坎之主化育代坤德耳。離則能代乾以主天生之令。為後天之所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彖-50 尊。故兌不克與配。而情志難協。且火在水上為未濟。水在火上為 既濟。睽以同于未濟。故成乖違之象。革以類于既濟。故有利助之 用。由上下位之易。而卦德遂殊也。讀者明此。則可知睽革之義矣。 睽小。事吉。 宣聖講義 此全卦彖辭也。睽以二五正位皆失。故四德不與焉。凡卦孚乾坤之 一者。必舉一德以明其用。睽則僅小事吉三字。可見其用之不宜矣。 夫睽上下陰陽。不得和協。內外時位。失其主持。似無可用。而彖辭稱 小事吉者。何也。則以睽雖二女同居。志不同行。而以說麗乎明柔上 而應剛。是以小事猶占吉。觀其中互。即可知矣。家人因內外同正。而 中互反為未濟。是其中難誠。而行易窮。正難得而變易生也。睽以中 互既濟。陰陽得濟。水火相調。是其中自貞。而行可易。象雖戾。而變復 常。故釋辭稱為得中。明小事吉之由來。既曰小事吉。則大事不吉可 知。睽之名固昭示之矣。違于外。乖于物。戾于情。悖于德。將何以大用 哉。小事吉三字。實明指睽之難大也。小事義已見前。不專指所行。凡 事務之細者。近者。暫者。易者。皆是也。一言之微。無關大體。一動之頃。 無與久遠。則以中存之誠。不干外物之咎。猶得吉占。不害于己。天道 固包巨細。世情多概恆速。數有遠近之殊。事有難易之別。睽則僅宜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彖-51 于細者。近者。暫者。易者。而弗及其他。為其時位之不當耳。用生于德。 德昭于位。見于時。正位已非。德用已失。則睽之小事吉。實以得中。而 柔能應剛也。睽果無所用乎。則事之合者必離。物之聚者有散。天道 且不免。而況人乎。此小事之吉。亦以能隨時也。時行則行。時止則止。 若戾時自用。則不獨大事不可為。小事亦難協吉矣。故易教為指人 以行止。而首在明時。所謂與時偕行。與時偕極者。于睽尤可證明之。 宗主附注 睽卦彖辭僅小事吉三字。與他卦有元亨利貞四德者不同。則以 睽之用不逮耳。乾坤四德必合上下卦之用。衡其有所當者稱之。 本乎天者親上。本乎地者親下。故近乾者。元亨為先。近坤者。利貞 為主。睽上離。雖在後天代居乾位。德用文明光大。宜于內藏而外 顯。今睽反在上。是與下卦不能協和也。故不克備乾之德。睽下兌。 固先天少女。而變成陽。一陰在上。象水在澤。水德潤下。愈下愈沉。 與上卦不能調濟。故不克備坤之用。此由二卦不合所致。非離兌 之不逮四德也。凡他卦之不以四德稱者。率類此。然睽火動而上。 澤動而下。固已動矣。吉凶悔吝自生。此彖辭以吉稱之。睽既上下 相違。情志不一。如南轅北轍之不能竟其用也。如左支右吾之多 所拘牽也。則不足語于大功大業。而以中互既濟。人爻一陽一陰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彖-52 相交。雖失于位。而得其和。徒以基不克固。利不克廣。僅占小事之 吉。而不及其遠者大者。睽固與家人表裡。而又為家道之窮。親且 不和。況殊者乎。近且難固。況遠者乎。睽之限于小事。正有以也。譬 之在家不能安睦。貿然出門。欲于此時遽求快志。難矣。吾國自古 重家道。家齊而后國治。家尚不協。奚以悅于外人。語云。近者不親。 不敢求遠。小者不省。不敢言大。此不易之理也。睽之不能大用。豈 非時所為哉。 又曰睽卦之用。與革相證。已見前。革之往來卦為火風鼎。亦與其 顛倒卦風火家人相證。故家人睽革鼎四卦。皆有相通處。由家人 變為睽。與由革變鼎。正同。故在睽彖辭稱柔進而上行。得中而應 乎剛。鼎彖辭亦如之。皆以柔易剛。上履主位。而能應剛也。在晉卦。 亦有柔進上行之語。則以離之六五一爻。與睽鼎同。而小過卦因 六五得中。亦稱柔得中位。與睽相似。其象稱宜小事。正與睽之小 事吉一義。不外柔主正位。不能大用而已。凡五爻之為陰者。率皆 類是。小過以中互大過。故成其過。睽則以中互既濟。故稱睽。而示 其終可通也。過者失中。睽者失和。中和有失。其用難大。此易教以 中和為貴也。睽之與鼎。雖以柔得中。而離在外。遂不克充其用。然 時所為。非事之咎。故時用為其本旨。睽之時用。于爻辭可以見之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彖辭-53 俟講時再詳示可也。 彖曰。睽火動而上。澤動而下。二女同居。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。柔 進而上行。得中而應乎剛。是以小事吉。天地睽。而其事同也。男女睽。 而其志通也。萬物睽。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全卦彖辭之義。明睽之時用也。離在兌上。離火兌澤。上下分 馳。故曰火動而上。澤動而下。兩動字含升降之意。火性炎上。其動也 升。水性潤下。其動也降。而何以動。則六爻之氣。周遊終始。原無止息。 而火與水。尤流動之物。火無不炎。不炎不謂之火。水無不流。不流不 謂之水。死灰不炎。乃火之燼。氷凍不流。乃水之變。燈燭之。光亦有飛 揚之志。池盎之水。亦存浸滲之情。不得謂其不動也。澤雖似止水。而 用在流衍灌溉。蒸化推移。仍動也。合離火以成睽。其動愈明。火逼于 水。則有遠避之心。澤近于日。則有蒸騰之勢。此其動又自然而然。一 則上升。一則下降。升者終降。降者不升。如蒸水成雲。是暫升也。雲聚 成雨。是終降也。故德用不相協。而名睽。睽者如目外視。光自分離。不 復為一。愈睽愈遠。而用愈乖。情愈異。此離上兌下。不得不睽。與易其 上下之革。又殊其趣。革亦不能協。而其違悖之德。在止非行。在內非 外。則以離反居兌下。升降同而地位異。一則異遠。一則益近。遠則相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彖辭-54 忘。近則相妬。忘者為疏。妬者為仇。此革卦之用。不免于傷殺。而睽則 惟仳離背貳。以成其驚異猜疑之狀焉。驚異因于初逢。猜疑發于夙 日。火與澤之積不相能。乃有此離奇之象。故稱人之不和者。曰水火。 以其德用原參差。而升降原懸殊也。上離。中女也。下兌。少女也。情志 既不協。行動自相違。故曰二女同居。其志不同行。言雖合為一卦而 上下相違。如二女雖同居一地。而情志難偶。志存諸內。行見諸外。不 同行者。明其動之各異。如相背行。去日遠也。夫同居。甚親也。而不同 行。則疏矣。親反為疏。近乃成遠。此睽之用。實由內而外。由愛而憎。正 與家人相反。故傳曰睽外也。 然兌說而離明。離又有附麗之義。二卦合。是說麗于明之象。兌之一 陰在三爻。離之一陰在五爻。由三而五。皆柔居剛位。且由中爻而進 于全卦正位。故曰柔。進而上行。得中而應乎剛。則以六五居外正位。 與下九二相應。雖陽位陰爻。陰位陽爻。與家人之得正者反。而上下 相應。一剛一柔。中爻六三九四亦如之。合二三四五四爻。無不剛柔 失位。而各得其應。陰陽互差。各得其匹。升降自異。各得其宜。故睽以 卦言為乖違。以爻言為調適。而中互既濟。水反居火上。更得相濟之 用。故稱為得中。言其剛柔。失而仍平。上下違而仍濟。此二三四五。及 中互中爻之不過也。不過則中。中則不偏。中和之用。天地所不違。外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彖辭-55 相背馳。內仍諧合。故有小事吉之占也。小事雖異于大事。苟先善其 所為。亦足推而廣之。在人之善用耳。明時位之所利。從剛柔之克平。 本中爻之可諧。推中互之克濟。則小事之吉。實足為大事之基。故用 易者。貴乎通也。 睽與通反。與同異。凡事物之背馳者曰睽。阻塞者亦曰睽。為其不相 類也。不類則不同。不同則不通。如二人一北一南。所行既分。所至亦 異。此睽之不得與他道同用也。然睽卦不以睽而終背馳。則六爻往 復。終必有始。中爻人道往必有復。故雖睽而仍可同可通可類也。釋 文曰。天地睽而其事同。男女睽而其志通。萬物睽而其事類。此三語 足明睽卦之用。非永睽也。睽于外者協于中。睽于始者和于終。睽于 近且細者。融會于大且洪。貫通乎時用之中庸。蓋天地睽而事猶同。 睽者時也。同者體也。男女睽而志猶通。睽者迹也。通者情也。萬物睽 而事猶類。睽者其異也。類者其同也。則睽之為睽。時位為之也。故睽 之時用大矣哉。與革卦辭正相應。不外天地之道。積久者變。萬物之 性。重見者消。極則窮。窮則通。睽亦如是。不睽不見其同。愈睽則愈易 同。此時也。如秋冬之寒。易為春夏之溫煖。不寒不溫。不煖不涼。惟有 其一。必見其二。當其見也。視為故常。若不時而見。則成灾異。此睽之 存乎時用也。時用者變動不居。周流六虛。故時至而睽。時易而復。在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彖辭-56 其睽也。已寓復通之機。則中所藏也。氣藏于中。情藏于心。此睽在外。 而中互乃為既濟也。 全卦六爻。時位不一。隨時變動。而內外又不類。如睽釋彖。已明揭其 例。蓋賓主異位。動靜異行。宜否異時。利害異。用睽固不可為之時。而 藏有可用之機。觀于男女睽而志通一語。足以明其故矣。男女愛慕。 人之情也。而迹與心難同。行與情難一。則睽于事者。志可通也。睽于 時地者。精神可接也。以其原有不睽者在也。睽卦中少二女。如姊妹 然。而其嫁也。各自東西。不復聞問者有之。其同胞之親。出于天性。雖 遠弗隔。雖疏弗離。此則睽而不睽者也。天下事物。大率類此。推而擴 之。則睽之用明矣。 宗主附注 彖辭所稱火動而上。澤動而下。上下違行。如天水訟。睽本不適于 用。而又云悅而麗乎明。柔進而上行。得中而應乎剛。是則以睽中 互既濟。中爻三四。一剛一柔。內外二五。一陰一陽。雖不稱位。而德 相應。由三而五。皆陰爻居陽位。漸進而止于主位。以柔率剛。以陰 加陽。是柔進而上也。兌說以離明。離。麗也。說麗乎明。在內含和悅 之情。在外有文明之象。而能相麗。以不終于背馳。此睽之用。彖辭 稱其小事吉也。然所謂吉。乃凶中之吉。用不克大。大則有凶。此彖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象辭-57 辭所指。限于小事也。易之大用必因乎剛。剛失其主。將奚用哉。睽 之不能大用。實以陽失其位也。而在外陽失正位。在內陰亦失中 宮。內外皆差。陰陽相易。陰主其正。則吉之僅屬小事可知。陰者從 陽為正。自主為逆。正逆之分。即吉凶之辨。讀者須就卦爻判之。 象曰。上火下澤睽。君子以同而異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睽象辭也。睽以離兌合成。上火下澤。在象火性上炎。澤水下 潤。一上一下。互異其趣。故名之睽。睽乖也。乖異也。由一而眾也。在人 道。一而無異。在物情。則萬類。因其同而同之。以明天地之無私。因其 異而異之。以盡事物之庶志。此君子以睽而有所辨也。睽固異也。而 出于同。亦歸于同。是異者時地之象。人道本天地之中。立情性之分。 識和乖之理。明終始之途。此睽象辭之旨也。天下事物眾矣。而莫不 同出異行。愈異愈紛。不可究詰。然君子不逐異。而執其同。同則不私。 異則不亂。徧物而適其用。隨事而合其宜。此異之至也。而永執厥中。 一以貫之。則同之至也。故曰同而異。不異。不盡天下之變。不同。不明 天下之常。惟變與常。達者一視。此同異原無分也。道之所行。同則主 之。異則與之。同則翕焉。異則闢焉。此固天地之所依循。為易乾坤之 所掌握。人物萬類舉不能外焉。異中有同。同中有異。孰為同之。孰令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象辭-58 異之。總于乾坤。逾于始終。睽固有其異也。而家人先于其同。人之同 者。見于同人。乾與離之合也。物之同者。見于家人。巽與離之諧也。而 睽則以異稱。離與兌之相違也。如訟之天水違行耳。違則難和。不和 將安同。此睽之不得不異也。而君子則明其同以應其異。因其異以 歸于同。不失其一。則得其二。苟執其一。則悖于道。此同而異。乃人道 也。睽先人道。故象辭明乎同異。革主天道。故象辭重治曆明時。曆時 亦以異而同也。一日之晝夜。一年之寒暑。異也。而周而復始。終古如 斯。非同而何。明乎此。則知象辭同異之所指矣。 同異之義。已如上述。釋者多不明同之與異。為一而二。遂以象辭為 疑。夫同異為事物之情。君子因而同異之耳。非有為也。果心存同異。 則悖乎象辭之旨。象辭明言以同而異。而字指出同之與異。原無分 也。同而異。猶異而同。換言之。即由一而二也。為道無二。而事物不一。 事物固自道出。則異固自同分。明同之為同。始知睽之所本。明異之 為異。始知睽之所成。蓋睽者。象人之視。目光自異也。目原同也。而遇 事物之奇。心驚而智惑。遂成異視焉。此其異自同出。且為一時之變 象。非本來異也。故辭以同而異。明其用。先知其同。始知異之所生。先 得其同。始知異之所成。若以異為異。而忘其同。是昧于格物致知者 也。格物以致知。則同異無容心矣。要知象以人道重。人道固本天地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象辭-59 之道而立。由同而異亦天地自然之序。生者日眾。化者日繁。求其不 異。不可得矣。故因應其異而異之。雖萬事萬物。無不可盡其情。此即 大學聽訟一章之旨。而不出格致之道。讀者當會通之。夫同異之所 名者。已詳前講。老氏曰同出異名。同者其道。異者其器。天下物皆然 也。道無二致。器有眾形。雖一物也。不得以一形範之。表與裡。中與外。 是同一事也。不得以一名稱之。始與終。分與合是。此同異所必具者 也。而君子因睽辨其情焉。君子以道為尊。由道生德。德則眾。而道則 一。德則分。而道則同。一之于眾。始終也。分之與同。本末也。非別有異 焉。後世辯者。乃創異同之說。逐物而自窮其迹。異則異矣。而無以返 乎同。此愈辯而愈惑也。君子不取焉。君子之以同而異。正如睽之離 兌皆卦也。水火皆物也。而不外于一陰一陽。陰陽不外于太極。太極 一也。兩儀則二。由是而四象。而八卦。皆異也。皆以同而異也。睽之取 象。人之兩目驚視。而戾其明耳。以見異也。視異而目同。心驚而志惑。 此一生二。二生三之謂也。何竟爭其同異哉。故後世堅白異同之學。 雖昉于睽。而悖夫睽之用。為其非君子之同異耳。且同異之辨。要在 審事物之情。非矯枉其辭。紛紜其說。蠱惑視聽者也。如睽之異。以其 志也。而物因志生象。事因象生疑。爻辭中載鬼一車之類。非果有其 事。乃見之妄也。妄之與真。即同異也。妄因于見。見發于驚。此異之非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60 正觀。如佛說心生相之謂耳。而世人或不克辨。反以妄為真。是自異 其心也。凡此之異。不得名真異。君子則必辨焉。故學有五要。明辨居 其一。苟辨之不明。雖聞見猶聾聵。以其非耳目正用。為聰明之累也。 聰者能聞。明者能視。聞見之失正。則與聾聵何殊。人之于事物。不得 徒恃其聰明。而役心于耳目。耳目器也。心則達乎道。道者不紛不惑。 不妄不執。惟以情為辨。處世之要。無過于是。心先順夫道。而後耳目 克盡其情。是辨其異。仍存其同。萬物萬事。儘其自異。吾心不失其同。 則舉不足以惑吾耳目。蔽吾聰明。斯妄見盡除。而真知灼照。即所謂 一以貫之者。而自然合乎易教。豈待求之紛紜奇誕哉。因講及同異 之名。特為拈出。使學者知所去取耳。 初九。悔亡。喪馬勿逐。自復。見惡人。無咎。 宣聖講義 此睽初九爻辭也。初九兌之初爻。兌為少女。而九為陽爻。秉乾初九 之德。潛龍在下之象。以上接三爻之陰。外匹四爻之柔。陰以濟陽。柔 以育剛。故用協悔亡之占。謂有悔而終亡也。凡悔亡皆如是講。亦含 有悔其亡失之意。即自懺也。內貞外悔。初九悔亡。固易之常例。然睽 初爻在下。而志躍躍欲試。其悔之機已在。乃得兩陰之濟。始免于悔 耳。且悔亡者。事之既過。物之既亡。悔亦何益。智者則不自苦。是悔亡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61 同于無悔也。馬與龍同類。乾稱潛龍勿用。此稱喪馬勿逐。其義亦近。 惟九在初。而六在四。二者相應。如雌與雄。終復相聚。喪馬自復。以其 將自還反也。勿逐者。喪之非時。逐之無迹。既不能逐。亦不必逐。故曰 勿逐。猶乾之勿用。既不能用。亦不必用。皆時位之所為也。馬雖喪而 位不移。陽雖藏而陰未育。是以終自復。不待人之逐也。凡陽爻得時。 無失可言。時非而有濟。失亦仍得。為物之得失。皆繫乎時位。而人實 主之。人之當位乘時。物亦馴擾繁畜。如大小畜所占是也。皆以乾在 下。克主其物耳。初九陽也。剛也。而三四爻。則陰也。柔也。一善一惡。相 與交接。故曰見惡人之象。惡人非果害己。但與善相反耳。人雖惡而 無害于我。則見之亦何咎。如昔日之遇陽虎。見南子之類。究何損哉。 故占無咎。 象曰。見惡人。以辟咎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爻辭前數語。均未加釋。而獨揭見惡人三字。可 見此三字。關乎初九爻者。為重且大也。初九在下。原宜潛退之時。而 爻辭不以隱遯為尚。反以見惡人為言。此中微旨。人多忽之。此釋文 必加以辭。明其要義。實在辟咎。正以初九有咎。不自矜高。而後免之。 以陽剛之行。易干高傲之弊。地位之下。易逢嫉妬之嫌。故爻辭以見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62 惡人無咎為言。惡與善仇。陰與陽敵。我善而疾惡。處陽而疏陰。得位 乘時。猶有不宜。況初九在下。而非時者乎。則見惡人。非其志也。而不 得不見。人以我之善。欲與之近。則不召自來。一也。人因彼之惡。欲恣 其志。則不見成怨。二也。我之善。人已知之。而嫉妬之心生。是咎之始 也。我既善。人希親之。而狎侮之心生。是咎之繼也。我辨于善惡。人未 之諒。而怨毒之心生。是咎之成也。故勢不足。則不宜屏人于遠。德不 足。則不宜拒人于近。彼惡人方有挾而未見。而我乃深閉固拒。則仇 恨益甚。其害不旋踵矣。惟審夫勢之大小。明夫德之厚薄。知惡人之 來。而以禮接之。見惡人之面。而以誠遇之。則人將無藉于口。或更有 感于心。斯人不我害。而咎反以辟。故曰以辟咎也。睽卦大用皆喻變 常之道。而重權宜之行。初九爻辭。其始義也。若在平日。則遠之不暇。 敢見之乎。既見矣。將浼之是憂。尚何辟咎可言。此爻辭明睽之道。非 以語于經常之教。以善而獲咎。必時位所為。吾之見陽虎南子。正值 夫初九之時耳。既見矣。終無所傷。可見辟咎之句。信而有徵。讀者當 由是推之。 九二。遇主于巷。無咎。 宣聖講義 此睽九二爻辭也。九二內卦之中。為兌之二爻。兌初二皆陽。上與離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63 合。離之中爻為陰。九二與六五相對。陽善遘陰。故曰遇主。以六五君 位也。而非君。乃稱主焉。凡在上者皆可稱主。為君為國主。又凡總事 之成者。如事主店主。又為之主持或有屬者。如家主業主物主。推而 言之。則主有對。而君無匹。故主對賓言。俗稱主客。君則在內無賓。惟 與后匹。九二之主。則含有對之賓主言。以九二原正位。而在卦為內。 是后也。在爻反為陽。六五在卦為君。而陰也。非君之真。故以主稱。而 喻有賓在。蓋遇主者賓也。亦非真賓。即二爻本位。位陰而爻為陽。不 得稱后。乃視如敵體之賓。而在內又非賓之位。但曰遇主而已。不言 其為誰也。然遇主若臣之遇君。則非其時。后之遇帝。又非其偶。九二 之遇主。而曰于巷。明其地與時之不當也。以九二遇六五。剛柔兩失。 主賓皆非。而卒然相遇。不在廟堂之間。朝市之地。而于巷焉。可見事 為非常。情為非正。此睽所以為家人之變也。家人六二九五。內外皆 正。故家道齊。睽卦九二六五。內外皆乖。故人道變。變則反于正。雖遇 而無義之可言。禮之可序。雖所遇者主。而無尊嚴之分。光明之行。是 遇主。猶尋常之相逢耳。禮既不備。情亦難通。行既可疑。用亦難大。此 遇主。雖若幸之。實無取義。雖若親之。實多猜嫌。故在爻辭本有咎。而 曰無咎者。則以六五九二。中道未失。正位猶存。乃得免耳。二五原應 相得。剛柔亦應相孚。徒以互易其爻。遂使變成倉卒。而二五本位。固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64 未變也。剛柔本德。仍可交孚。則因變以成用。不違睽之大義。如在紛 亂之際。惶遽之間。君臣難以分言。主賓難以禮接。則變也。變而能守 其位。終復于常。則無咎矣。此讀者所宜先知之者。睽固全卦皆變也。 爻之得正者。變而無害于正。則可占無咎。況剛爻原可大用。且得柔 之應。終不違于一陰一陽之道。又何咎哉。 象曰。遇主于巷。未失道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爻辭遇主無咎。釋文恐人未明。故以未失道。示 無咎之占所由來。蓋巷非遇主之地。而時乃睽變之時。非常之時。難 責以常道。是遇主于巷。猶未失權變之道耳。且睽為相違。不易遇。今 九二乃能相遇。必有其道。則所謂中正不失也。二五各守其位。雖變 不離于正。雖睽而不違于德。是其道乃未有忒。兌本悅澤之情。離推 附麗之義。則剛柔相應。內外相偕。雖睽隔于一時。仍協孚于他曰。以 九二之用。妙在與六五。一陰一陽。仍相濟耳。以卦言為睽。以爻言為 遇。睽則為變。遇則復常。雖于巷非地之宜。而非時應事之變。此釋文 稱為未失道。明其能通權達變。終不失正大光明之行也。離有文明 之象。火加于澤。有照耀成采之觀。而九二以陽應陰。又如日光映水 之景。日之蒸水。為雲為雨。澤之得水。以潤以溉。豈非化育之大用乎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65 故遇主云者。明其有弼主成德之占。翼君戡變之象。非徒一遇已也。 不得得位之正。雖非其時。仍可大用。陽而就陰。剛而濟柔。其道之成 用。可與同人相擬。同人曰。同人于野亨。此曰。遇主于巷無咎。二者雖 辭不同。而用相對。同人以君子召致在下之民眾。此則以賢臣弼翼 被難之君主。其致功治平。原無異也。惟時有別。地有殊耳。細繹未失 道一語。足見九二之遇主。實成德達道之機。撥亂反正之本。非為一 人利害之占也。 六三。見輿曳。其牛掣。其人天且劓。無初有終。 宣聖講義 此睽六三爻辭也。六三兌卦之上。中爻之初。卦以九三六四。合于既 濟。反之六三九四。則合未濟。而全卦二三四五互成既濟。是以中爻 言。為未濟。以互卦言。為既濟。二者相反。亦睽之象也。又六三在九二 九四之間。合成離卦。與上卦之離相連成用。而不能得其正。如人之 兩目相通。則視物必明。而彼此牽掣。兩相妨害。是視而不能正。見而 不能明也。因六三有離中之象。故爻辭稱見。言與上之離共見也。而 所見非正。故有輿曳其牛。掣其人之象。輿在古昔。必用牛或人。牽之 挽之。今則反為輿在前。牛與人在後。且被輿曳之掣之也。原句應為 見輿曳其牛一句。掣其人一句。而中省其人二字。其人天且劓。以其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66 殘廢也。天為天刑。即天閹。此生殘也。劓為鼻刑。割去其鼻。或因疾潰 去。此刑殘也。然此處不重在刑殘或天殘。祇以殘廢。官體不全。生育 不備而已。即輿所曳之牛。雖未見其病。既不能牽輿。反賴輿曳之行。 其為廢物可知。其人則固有天劓之殘。而正恃輿牛之掣以動。則為 廢人可知。爻辭以此明其物之無用。人之無能。而輿又安能永曳之 掣之行哉。人牛無人牛之能。輿亦非輿之正用。事之離奇。理之昧惑。 乃經常所不能見者。而睽六三竟見之。則果物之咎耶。抑見者之過 也。睽固以怪異之象。悖戾之行為用。則雖奇。無可驚。雖異。無可詰。為 原非常見者。驟見之。果物之異。或視之乖。果目之差。抑心之惑。此君 子貴乎辨也。而六三不易辨焉。則見所未見。心亦疑之。明所不明。目 亦眩然。此六三之辭。實睽違之所成也。然事以理判。物以情衡。非理 之事。徒惑于一時。不情之物。徒眩于一瞬。故爻辭繼之。無初有終。言 其初。方睽變不能得其正。至漸而久。自知其故。則終能復于常矣。惟 有光明之德。初雖駭異。終必分明。是無初有終。爻之大用也。要不可 執奇而驚。以戾于正。初之所見。奇固奇矣。而非常道。終之所明。變復 于正。更何戾哉。 象曰。見輿曳。位不當也。無初有終。遇剛也。 宣聖講義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67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曳字下應有牛字。但爻辭原義。曳字直貫到其 人。以人與牛。皆為輿所曳而行也。六三以陰履陽。與未濟同。為不當 位。位不當。則前後失其序。輿在後而反居前。牛與人在前。而反曳于 後。是不當也。陰乃先陽。柔乃領剛。顛之倒之。乃失周行。此六三之睽。 實由于位之不當也。而以疾廢之人。任勞力之役。則又職之不當。況 責不能自動之輿。以曳能行之人與牛。是尤事之不當者。尚可用哉。 而爻辭不言其凶咎。則原幻見之象。未必果有其事。不過因六三之 不當位乃。招致種種不當之景。而眩惑于所見也。然六三之進則九 四也。柔而遇剛。乃復于正。故占無初有終。初指六三本爻。終指九四。 以六三自九二來。原陽剛之德。未失道之情。惟六三陰以間之。幻成 異景。變見奇象。幸進而九四。又為陽爻。發于陰而終于陽。合九二成 離目之象。故釋文稱為遇剛。且六三與上九相應。亦以柔對剛。雖中 隔六五。而兩陽一陰。易于同化。是六三之睽。終遇九四而免咎。而上 九之睽。則以六三之應。而有遇雨則吉之占。可見全卦大用。不外陰 陽差錯而已。陰不得陽。則昧惑莫明。陽不得陰。則剛愎莫正。此睽之 所以為睽。實由于情之乖戾。心之猜疑。迷惑于一時。游移于幻景。遂 不知其所辨。故象辭重在君子辨同異。明其真偽也。惟剛始明。惟陽 始正。六爻之得失。視乎剛陽之當位與否。讀者可于爻象細審之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68 宗主附注 睽卦全卦。均以睽違為用。而睽之所成。仍不外陰與陽背戾。離兌 本先天二女。而後天兌反為陽。離反代乾。是陰變陽也。在卦陽宜 下。陰宜上。一升一降。乃成協和。如泰與既濟是也。若反之則成否 未濟。睽以火在澤上。亦未濟也。是用相違。而其最甚者。則在三上 二爻。以介于兩卦之間。處乎背戾之勢。不覺有乖隔怪駭之情。故 三爻與上爻。皆有出乎常理之辭。明示睽異之義。若初二四五。則 猶在可睽可合。有變有正之時。其辭亦多無咎或吉也。初爻之自 復。二爻之遇。尤可見其離而合。變而不失其正。以兩爻皆陽。陽為 善德。如日月之食。無傷于其本體。是雖睽于一時。而終返于正用。 所謂時義之彖辭。原即指此。睽之時用。正不異于他卦。而當其變 也。則有他卦所難類。是以名之睽。為二三四五四爻。既互既濟。又 同未濟。兩情莫定。中心徬徨。失所從依。則如夢幻。陽勝則復。陰勝 則疑。就正則明。徇物則惑。此君子以辨異同為貴也。 九四。睽孤。遇元夫。交孚。厲無咎。 宣聖講義 此睽九四爻辭也。九四外卦之始。離之四爻。與六三同為人爻。而陽 居陰位。下與初九應。與九二同功異位。皆為剛爻。剛則為奇。奇則難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69 合。故曰睽孤。與上九之睽孤一義。陽奇陰偶。奇而遇奇。故名之孤。非 果無偶。不得相適之匹耳。睽者原相違。加以睽孤。則背戾可知。心存 孤獨。性不和同。踽踽自行。孑然自處。此九四睽孤之象也。而以離之 用。有分離附麗二義。雖孤而有遇。遇與偶相近。偶者情之合。遇者行 之投。一則出乎本心。一則見于偶爾。蓋非豫期而思得也。因離而具 獨行之象以稱孤。因麗而含偶值之機以稱遇。此二事遂聯繫交見 也。元夫者。猶元配。即前夫也。在此卦辭。有後夫凶句。此則稱元夫交 孚。可見睽之用。與比有相關處。比以水地合。睽之兌。則包水地二者 之用。水積地面為澤。非如坎水之任所在也。或流或止。或蒸或濡。或 自天降。或從泉涌。或以物化。或以氣分。皆為水。此坎之象。兌則僅池 沼湖海之水。且必畜于地面。故坎與離匹。兌則不得稱配。今九四元 夫。亦正以四爻一陽在兩陰中。成坎之象。而中互既濟。亦有匹配之 情。加以兌之正對為艮。九四若變剛為柔。則成山澤損。一男一女。與 咸同體。而徒以上下易位。變咸為損。咸為少男少女相悅。為夫妻之 造端。損則反是。遂含有夫婦反目之意。稱元夫明其已出也。即以既 未濟兩卦。中男中女。一合一離。其用亦同。睽之本象類未濟。故成睽 離而中互既濟。又有復合之象。此爻辭稱元夫。而以交孚也。剛必柔 協。陽必陰孚。九四之剛陽。已具睽孤之象。而得六三六五兩陰之濟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70 變成坎卦。乃有遇元夫交孚之情。此不過以卦類事。以爻效物而已。 凡初乖後合。前離終聚者。皆可推也。不必限于出婦前夫也。厲字與 乾九三義同。已詳乾卦。以有危害之機。而存勉勵之志。故終占無咎。 彼仳離之夫婦。自非正大之家人。其有厲可知。而幸獲既濟之變。得 與六三剛柔強協。雖乖于正。可復于初。故交孚無咎。乃善用九四之 睽孤也。惟孤始可復合。果男女有一不孤。則安能強之再合哉。此爻 辭交孚無咎。實以義雖不當。情有可通。君子貴從權達變。不拘泥于 常經。況在睽之時。尤貴善于順適時宜也。 象曰。交孚。無咎。志行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四之用。不在經常。而重權變。不泥禮法。而 視時宜。故曰志行。言志在與時偕行。不論其孰得孰失也。蓋九四以 剛應剛。有睽孤之稱。原不可大用。又以變類既濟。得兩陰之協。始稱 交孚無咎之占。行字即側重爻之用。用必以動。動必有行。推而言之。 則德也。功也。凡有所為有所成者。皆行也。志行。亦可釋為得志之意。 但此處重在行字。猶尚行或志于行。以九四秉陽德而在外。因剛令 而求升。雖孤而有所遇。雖睽而終交孚。則夙緣未除。舊情猶重。零丁 相惜。覆水可收。譬之已離夫妻。又復歸于好合。此固出于事變。應夫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71 時宜。苟非行之昭昭。安望占之無咎。此象辭有同異之說。而彖辭重 時義之文也。不可為者。理也。而勉行之。情也。不當用者。正也。而權應 之。變也。凡睽卦皆取此旨。九四尤著其例焉。以孤而遇。以睽而孚。以 厲而免咎。委婉曲折。從容中道之謂也。心坦然無可猜嫌。情惕然知 所奮勉。則咎自免。而要在九四之能剛耳。剛則不為慾所蔽。故離合 一任諸時。睽孚一聽諸數。此遇元夫不為婦之羞。而交孚不為夫之 過矣。 宏教附注 九四一爻。後人多未明其辭旨。蓋不知睽與家人為往來卦。睽即 家人之變。家人內外得正位。故為夫婦正行。人倫正禮。睽則反是。 內外皆失其位。故夫妻不得其正配。人倫遂以變而成。此九四有 出婦元夫交孚無咎之語也。苟非時之變。安得孚而免咎哉。譬之 兵亂之時。灾劫之日。夫妻之離而復合。家人之散而終聚者。安得 繩以常禮。責以正行哉。此君子貴審時。而所行重應變。讀者合家 人卦觀之。則得聖人制辭之微意矣。 六五。悔亡。厥宗。噬膚。往何咎。 宣聖講義 此睽六五爻辭也。六五外卦正位。為離中爻。離以兩陽夾一陰。柔履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72 剛位。與九二應。內外皆失位。而勉協其德。故占悔亡。外卦多悔。以得 中道而秉柔德。故免于悔。厥宗二字。有脫文。即悔亡下。亡厥宗省一 亡字。以六五中而失正。有位而德不稱。可危及厥宗。危亡因于非人。 與九四厲字相應。厲則含奮勉之意。亡則多危害之虞。宗者所本也。 亡厥宗。失所本。將何為乎。故有噬膚之語。猶噬臍之意。以悔禍將不 及。而自生惕懼之心也。噬膚二字。見噬嗑卦。膚通腑腐。噬嗑之噬膚 滅鼻。以貪損其嗅官。此則以失勢履危。亦如噬腐所得不償所失。雖 欲悔其已往。亦無益矣。故曰往何咎。何咎言無所咎。謂既失于前。將 何以善其後。不曰無咎。曰何咎。足見事勢之迫。不容其悔。而噬膚之 害。實由于已往之利害相因。固已慶其往。則必憂于今。是悔亡與何 咎。原一義也。皆言不能悔。亦不可咎。所誤既久。所失既多。悔亦徒為。 咎亦何益。不過六五以柔乘剛。易悟其過。且在中位。易救其後。往何 咎一句。亦包有舍此他往。可慶無咎之義。夫厥宗不保。親且難依。噬 膚之情。近將有恨。則雖有正位。安能久留。惟有決然去此。往求適宜 之地。尚可獲悔亡之占。孚何咎之辭耳。此爻以睽卦主位。位是而人 非。地宜而時戾。本睽違之用。宜應變之行。故爻辭重在一往字。言事 之失。固在已往。咎之免。仍在于前。往由過去言。則往日也。由今時言。 則往前也。往雖二義。而咎則一。既往不咎。是無可咎。他往無咎。是免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73 于咎。此在占之者。善自體會耳。厥字亦含有內經厥逆之意。厥即逆 也。不順為逆。厥宗猶親族相逆。如宗親離叛。不相睦助也。卦為離。本 含離異之用。況在睽乎。故爻辭下噬膚。亦可作骨肉相殘講。宗親莫 保。骨肉莫和。在家將不能一朝居。欲不他往。得乎。睽固為家人之變。 家人之所宜者。睽則反之。此六五有是占也。 象曰。厥宗噬膚。往有慶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六五以柔乘剛。而得正位。故厥宗噬膚。仍占往 何咎。以往有慶三字釋何咎。亦含二義。一則言既往有慶。今受其害。 一則言留必有損。往可有慶。是視占者之善用耳。全卦離下合兌。離 有附麗之用。兌有悅澤之情。宜于動。而不宜于靜。宜于行。而不宜于 止。蓋兌與艮對。艮為止。兌則行。離兌既皆志于動。則六五正位應之。 此往有慶。非獨為爻辭之占已也。睽以相違而成變。惟善應變者。可 反睽為合。此全卦辭之大旨。在夫順變以反正也。厥宗已失其親。噬 膚將乃于害。此六五不能不求他往也。此之為失。彼反得之。留之為 害。行反利焉。則往有慶。不僅避禍。將有所成。爻辭稱何咎。明其不逢 咎殃。而釋文則申以有慶。明其因往得吉。可見易辭之促人以往。實 由六五之宜行動耳。柔居高位。原難大用。而睽則勢逼處此。不得再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74 圖安逸。細玩辭意則可見往之有慶。留必灾。既往為利。今必成眚。讀 者可于言外得之。 宗主附注 睽六五在離之中。與噬嗑六二有相類。故皆有噬膚之語。睽以上 下相違。兌與離不相睦。而同出。以先天。一中女一少女。原同胞姊 妹也。六五九二相應。有若宗親。六五在外。九二在內。陽與陰違。而 情本可協。剛柔相盪。而誼本可親。故有厥宗之象。以六五視九二 若同宗也。厥宗噬膚。亦含有同宗會食之意。所噬者非肉非骨。乃 同噬嗑六二之膚。膚皮也。肉之表也。而又通腑腐。總之非食之正 品。如肉已剔。僅餘其皮。或食已敗。轉化為腐。則非良食可知。噬嗑 有滅鼻之語。是重在腐臭之義。睽稱往有慶之辭。是重在皮毛之 義。謂其宗人方聚食。甫及外皮。則所餘肉正多。果及時往。自可擇 肥而噬。不虞一人之向隅。日將列鼎而烹。不特大嚼之快意。故曰 往有慶也。然易經文辭。向包多義。此亦文中應有之解。而睽非噬 嗑重在得食。故 夫子先揭同宗相妒。悔同噬臍。而責在已往之 睽。明其為家人之變。親反為疏。恩反成仇。骨肉相噬。眾叛親離。以 本于離卦分離之用。故往何咎。言同宗不容。其親莫恃。惟有他往。 以免于咎。此固推睽卦之大用。而寓因時應變之教耳。然噬膚二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75 字。實有與噬嗑相近似。蓋噬嗑離震相合。為頤中有物之象。以一 陽在中。初上又皆陽也。睽自九二至上九。中間九四一陽。正與噬 嗑卦象大同。故六五曰噬膚。與噬嗑六二恰相類也。 上九睽孤。見豕負塗。載鬼一車。先張之弧。後脫之弧。匪寇婚媾。往遇 雨。則吉。 宣聖講義 此睽上九爻辭也。上九全卦之終。離之上爻。睽至此其用已極。其睽 已甚。故所見之異象亦至極。睽孤之義。見九四爻。以數奇而難合。德 孤而難諧也。見豕負塗。與前見輿曳牛一義。皆非常也。理之所無。事 之或有。豕者動物。塗者泥塗。豕乃負塗。寧非異事。倘易以塗載豕。則 不奇矣。負者以背任物。豕安能背負。況所負者。為不可負之塗。此事 之必無也。今上九竟見之。足明睽異之用。見其未見。妄見而已。載鬼 一車。亦然。豕負塗。而車載鬼。皆不可得見者也。鬼原無形。而竟載之 滿一車。謂非至幻之象。不可得也。而天下之大。氣數之聚。物類之庶。 理所難測。而象有可求。不能遽謂必無。不過非常見耳。蓋有有形。即 有無形。有理可通。即有不可通。有生即有死。有人即有鬼。有事之可 見者。即有不可見。有情之可同者。即有不可同。睽變于二陰相猜。情 志各異。行乎渺冥。止乎惝恍。明之不足。幽乃間之。人之不嚴。鬼乃顯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76 焉。理之不達。怪異生焉。道之不全。妄幻見焉。此睽之上九為變之極。 非正大光明之至。乃見所未見。遇所未遇。而有此爻辭。先張之弧。以 其怪而驚也。後脫之弧。以其幻而覺也。精神不一。則心為之迷離。聰 明不純。則意為之恍惚。迷離者。志不定。恍惚者。知不明。果辨之以細 微。察之于奧妙。則怪亦不怪。異亦無異。則幻者知其為幻。而不惑吾 神。變者明其為變。而不矇吾識。此先存驚懼之念。而欲引弓射之。後 覺幻變之情。乃不復有仇視之志。故張弧脫弧。先後固一人也。明于 真妄者。不爭無謂之恩仇。達于正變者。不為無益之行止。豕之不能 負塗。車之不能載鬼。則心中不為視所動矣。既知無者不能侵有。幻 者不能損真。則何庸存仇殺之思。此張弧脫弧只在一轉念間耳。匪 寇婚媾一語。一見于屯。再見于賁。皆同義。言先為仇。後為姻。亦與上 句一意。與同人卦之先號咷而後笑相類。皆以初則猜疑。繼乃親信 也。睽之大用。至上九已極。極則變。變則反于正。此爻辭有初迷終辨 之旨。而尤重在天人之合。故曰往遇雨則吉。以得雨。則群疑盡釋。諸 幻皆亡。雷霆一聲。妖孽潛迹。而後天日清朗。神智聰明。更無可驚可 怖之象。亦何相仇相娭之情哉。故匪寇為婚媾。而睽孤反得吉占矣。 象曰。遇雨之吉。群疑亡也。 宣聖講義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釋爻辭-77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天之降雨。必先山川出雲。雲霧之興。天乃蔽明。 及至雷鳴雨下。天氣復于清朗。譬之人事有所疑懼。耳目蔽聰。亦如 雲霧之矇蔽也。及至疑慮既釋。神智復聰。豈非如天雨之後。天下澈 然明淨乎。故曰遇雨之吉。群疑亡也。在小畜卦彖辭。稱密雲不雨。自 我西郊。正以其蒙惑。而夫妻不能和好。家室不能寧處也。及上九以 極而變。遂有既雨既處之占。為變則復正。前之密雲。今變雨。而雲自 散。前之徂于西郊。今變歸于好合。而得安處。與睽上九之遇雨占吉。 足相印證。天之雲雨。必先得二氣之和。人之婚媾。必先諧二姓之志。 此遇雨之吉。不獨為群疑之亡。亦且為婚姻之兆。在卦原不限于男 女。惟睽本家人之變。故以男女婚媾。明睽之變。仍復于家人之常。人 道之正。睽字從癸。戊癸化火。上為離亦火也。火之過。則目為之病。視 為之失常。而怪象以生。疑心以起。得雨水以解火之威。殺火之勢。則 心火自降。精光復明。怪象一空。群疑自釋。此爻辭有遇雨則吉之占。 不外于水火相濟而已。睽以兌在離下成未濟之象。致啟種種猜疑。 幻出種種變異事物。上九窮則變。變則通。故未濟者變而歸于既濟。 與全卦中互相應。而易其上下之位。則成革卦。革亦重在變也。不過 周易睽與家人為往來。睽之變仍復于家人。則六二九五內外同正。 而家道以立。人道以明。此睽之所志也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附註-78 宏教附注 睽卦各爻均含怪誕之意。而二五正位為內外主位。雖陰陽顛倒。 而剛柔協濟。且中互既濟。有相和協之情。故雖乖于前。終能合于 後。六五有慶。正是此旨。後人多未明解。故于原辭不得其義。讀者 細繹講辭。自可瞭然矣。 宗主附注 睽為離與兌合。在八宮卦。屬艮宮第四世。與家人相往來。家人為 巽宮第三世。此周易序卦。與八宮不同者也。八宮卦本先天方位。 巽與震對。兌與艮對。而其變也。一世與一世對。二世與二世對。直 至游魂與游魂。歸魂與歸魂皆相對。如睽為艮宮四世。其對應為 兌宮四世水山蹇。家人為巽宮二世。其對應為震宮二世雷水解。 而周易則不然。以巽與艮對。震與兌對。而其爻變。則一與五世配。 二與四世配。惟三與三。游魂與歸魂。無異先天。如家人不與解配。 而與睽為往來。蹇不與睽配。而與解為往來。此以後天變化之象。 取其倒置原一卦也。家人倒則成睽。蹇倒則成解。他如咸與恆。損 與益亦然。咸與益為交易。而與恆則顛倒。恆與損為交易。而損與 益則顛倒。交易者上下易位。顛倒者全卦異位。此交與倒相別也。 然周易雖本倒象以成配。實仍取先天之交以成大往來。如家人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疏述-79 至解。其一例也。蓋卦爻變動。氣之升降。數之消長。自然而然。自此 達彼。其行有始終。自我至物。其道有往復。故家人與睽為一小循 環。與解為一大循環。而震巽艮兌四卦。互生變易。後天巽與艮。震 與兌原以象之倒而相配。陰陽剛柔。恰如其分。與先天之順配者 有殊。此不可不知者也。 宗主疏述 睽卦與家人往來。皆四陰二陽卦。而家人內外得其正。睽則反是。 蹇與解亦然。兩卦皆二陽四陰。恰與家人睽相對。是合二卦為往 來也。在此四卦中。互既未濟。家人與蹇互未濟。睽與解互既濟。亦 相同也。而四卦之外互。自初反與上五合。則家人睽。皆與乾類。而 蹇解則與坤類。故睽有得中而應乎剛。蹇解皆有利西南不利東 北之語。且蹇卦四陰包二陽。有類于地火明夷。而解則有類于火 地晉。家人睽以四陽包二陰。家人有類于水天需。睽則有類于天 水訟。其卦爻辭多相關連。職是故也。總之四卦不外于乾坤坎離 之交錯而已。家人睽皆以離為主。離後天代乾也。蹇解皆以坎為 主。坎後天代坤也。坤卦辭西南得朋。東北喪朋。皆與蹇解之辭相 近。是其證也。家人陽在下卦象既濟。而中互則為未濟。睽陰在內 卦象未濟。而中互則為既濟。蹇解亦如之。以坎卦上下易也。水山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疏述-80 為蹇。則同既濟。而中互未濟。雷水為解。則同未濟。而中互既濟。則 以艮震二陽卦。雖為長男少男。而非如離之能代乾也。家人睽以 巽兌與離合。雖長女少女。亦非如坎之能代坤。故外似既濟者。中 反為未濟。外類未濟者。中反成既濟。此四卦之用。最為錯雜。原因 則以震艮巽兌。係後天生化之機。陰陽之際。本成相錯。非乾坤坎 離之純也。故睽卦。離兌之合。而名曰睽。謂火與水互馳。猶二人之 背戾。各自分離也。睽者乖也。乖與和反。愈乖愈遠。而所遇皆悖理 之事。不情之舉。則睽之所以成也。在字從目從癸。以目所見也。故 九四上九。皆有見字。明所遇者。目也。見輿曳牛。見豕負塗。與初九 見惡人。總不外目所視。而未必果如所見也。故初則驚疑。繼則尋 思。終乃渙釋。無他。見所未見。心為目所移。知為情所蔽而已。故字 從癸。癸先天屬水。後天反化火。水受火蒸。幻為雲霧。而天日蔽明。 必待雨降雲消。始復于清朗。故上九爻有遇雨則吉之辭也。 睽卦之類于訟。亦有在爻辭中可證者。訟者不親也。睽者乖也。天 與水違行而成訟。父之與子。親而不親。不得不訟。此訟之所由名 也。睽則火與澤背馳。澤亦水也。火水相戾。一則炎上。一則潤下。上 下相違。愈去愈遠。如兄弟姊妹之不睦。近而不近。乃成其乖。此睽 之所由名也。睽與家人。固相反也。家人則不近者近。不親者親。夫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疏述-81 婦之謂也。夫婦和而家道成。此君子之道所造端也。睽則本親而 不克親。本近而不肯近。乃家庭之變。骨肉如陌路。手足如寇仇。同 氣以乖。人倫斯圮。此末世倫紀之失。為人道之所悲也。人道不張。 人于何有。此鬼以車載之辭。有概乎言之也。人道之失。因于物欲。 成于勢利。物欲蔽其聰明。勢利汨其情性。親如姊妹。而志趣難同。 近如同胞。而利害各異。謂非有為之扞格。加之桎梏。不至于此。以 離火之炎炎。而弗恤闇昧之在下。以兌澤之蕩蕩。而無念乾燥之 在天。兩不關心。遂揚鑣而分道。各志所利。乃塞兌而推離。夫豈人 情之所為哉。毋乃物為之障。勢利為之驅策耳。此爻辭見輿曳牛 而掣人。見豕負塗。見鬼一車。遇主于巷。厥宗噬膚。喪馬勿逐。諸語。 何一非物之所引。力之所憑陵哉。故睽之為睽。惟自致也。亦猶天 水違行之必訟也。訟者求其直。睽者期其和。不直則訟無已時。不 和則睽將胡底。此上九匪寇婚媾一語。深盼其不相爭而自睦。不 相妬而自諧。雖睽于前。終合于後。遇雨而群疑盡釋。遇元夫而梅 咎皆亡。可見離而終麗。仇而易婚。天地之機。往者必復。性情之正。 變者有常。則睽乖豈非濟助之所因乎。此中互既濟之象。為占得 睽者必所注意也。 宗主疏述 下經-3-經文講義-睽卦-疏述-82 古來字義。往往一字概多義。以字少也。後人因方音不同。誤寫甚 眾。遂由一增為三四。字音既異。為用亦殊。考其原來。固仍可通。如 還。返。猶。又。何。曷。烏。惡之類。皆一字所分化。何與曷。聲之別也。烏與 惡。寫之訛也。還返猶又。皆聲音以方而殊。原同義也。睽卦之睽。亦 與瞿矍同出。如睽睽驚視貎。或作瞿瞿或作矍矍。實由音之轉。而 加增一字以便于讀耳。方土之音。各地不一。如何與胡。有讀同吳 者。其。之。居。哉。亦有讀為一音者。于是字以音多。義以讀異。實固無 別也。震卦視矍矍。即驚視之狀。與睽睽正同。為震中互蹇。有險阻 之象。睽以火澤背馳。亦惶惑之情。故字從目。言其中動于心。外顯 諸目。不覺而自驚視耳。故睽卦全卦之用。皆取乖違詭異之辭。明 其包含離奇變幻之狀。正以二卦多阻而不和。是變中且變。幻中 愈幻之象。分合聚散無常。憂樂安危靡定。欲不驚視。不可得也。睽 卦互既濟。仍有協濟之機。雖睽而可通。驚而有定。乖而不永。奇而 復常。此上爻有遇雨疑亡之占。而終吉也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總釋象例-83 蹇卦艮下坎上 宣聖講義 蹇上坎下艮。合成水山蹇。為四陰二陽卦。山上之水。非其地也。水流 窪下。天性使然。激之上山。其行必蹇。故卦稱蹇。蹇難也。難有二義。一 則平聲。不易也。一則去聲。困也。而蹇兼之。言其行也不易。其止也困。 困與澤水困一義。而境殊。澤中之水。雖難固其所止。山上之水。則困 而不可留。非其居也。山上有泉。聚而成瀑。一瀉千丈。不可復止。今欲 止之。其不易可知。而竟止矣。其困又可想見矣。然地之有山。山之有 泉。山高水高。不待人力。又何故耶。則天地自然之氣使之也。氣至則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總釋象例-84 至。氣行則行。水雖有質。其原氣也。雲之所蒸。雷之所震。猶其小焉者。 山洪之發。渀騰萬頃。巖泉之湧。滃濛百尋。誰為為之。孰令致之。毋亦 氣所運。而勢所導耳。則蹇之山有水。不當為難。今以難名。謂非力之 未及。氣之未厚者歟。則卦象固可明察之矣。四陰在外。二陽被束于 中。陽德不舒。其勢自蹙。況卦中互未濟。火在水上。二者背馳。有類于 訟。有似于睽。水志益降。火志益升。升降之途。猜嫌無已。此蹇之水與 山難協。而上與下多阻也。其外互之變。則有同于明夷。以明入地中。 而有蒙難之語。蹇之為難。固與之類。卦上下易位。則為蒙。蒙以水出 山下。土掩其上。如物之蒙。亦猶蹇之為蹇也。蒙為山之壓水。蹇則水 之沒山。水與山皆不得暢其志。快其情。故蒙為昧。而蹇為難。昧則蔽 其聰明。如明夷之象。難則窒其行止。如未濟之情。此蹇與數卦。皆有 相關處也。蹇合坎艮。坎為險。艮為止。險在前而止。乃不克前進之象。 此蹇之所由稱也。坎為水。陷也。而艮為山。則崇高之象。內崇而外陷。 有不克伸揚之意。水以低窪為利。而反處山之上。山以峻拔為志。而 反在水之下。兩者不能相得。而有碍于行。陽主升而在上。陰主降而 多在下。陰陽又不均勻匹配。此卦爻之蹇也。卦本水在上。而中互反 居下。艮少男也。而與坎中男合。兩者情志各殊。如睽之二女不洽。此 上下卦之蹇也。傳睽乖也。乖必有難。故受之以蹇。言蹇實由睽之變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總釋象例-85 睽為二女之相違。蹇則兩男之各戾。睽為四陽二陰之不協。蹇則四 陰二陽之難調。故蹇與睽甚相近也。然睽雖乖。而中互既濟。是有可 濟之象。蹇則互未濟。更成難洽之情。不過睽為家人之變。家人內外 皆得正位。睽則皆失之。蹇之六二九五。則與家人同得其正。與睽卻 反。雖難而內外不失其正。雖不相協。而上下各得其位。則蹇卦猶可 用也。況中爻九三六四。合乎既濟。得人道之中和。有時位之可用。雖 難而不皆乖。雖戾而猶可守。此艮之得勢。有知止之道者也。艮限也。 限者。審利害。辨從違。明宜否。而重在善趨避也。故彖辭有利西南之 句。與坤相應。坤土也。艮亦土。其性情相類。而全卦二反至上互坤。六 二又坤之正。故取用本乎坤貞也。 蹇之為義。包有阻蹇及艱窘之意。字與塞寒相似。而下為足字。即含 有知止之意。知止不獨自足也。人之有足。為便行與止。足下從止。明 其必先止而後能立能行。且行終必止。未有不能止而能行者。亦未 有行而不止。者人之足。履地以立。舉步以行。皆必由于止。故步字上 亦從止。止與行對。不行則止。蹇之從足。即重在本艮止之義。見難而 退。知險而止耳。止則不復前矣。蹇之以坎險在前。而內自止。此聖人 明行止之道。示進退之機也。退猶止也。皆取艮之義。故退字亦從艮。 退與進反。止與行反。蹇既宜止。其不可強進可知。難而強進。其害必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總釋象例-86 大。雖世有不畏難。而冒艱險以進取者。然非君子之所尚也。行險徼 倖。縱獲成功。亦無可取。況在蹇之時位乎。故蹇者時當止。而行有方。 其道在坤貞。其應在明夷與未濟。凡習易者必從是而明辨之。蹇與 解。為往來卦。皆二陽四陰。而一合艮坎。一合震坎。坎同而震艮異。蹇 坎在艮上。成水山之合。與雷水解。對與火澤睽反。以火水山澤皆相 反對也。按八宮卦序。睽為艮宮四世。蹇則兌宮四世。亦相對也。而解 則與家人對。風火家人。為巽宮二世。解則震宮二世。相對也。四卦交 相往來。而離坎主其上下。震巽艮兌錯綜其間。凡下經卦多類是例。 四卦尤為顯著。蹇之次睽。固以乖必有難。實則文王定序。仍本往來 循環。由象明數。由數明變。睽之四陽二陰。變則為蹇之二陽四陰。而 水易火。山易澤。由八卦方位。交易其次。艮與兌。在先天固相對。而後 天則兌對震而主西。艮對坤而移東北。故艮震相鄰。山雷成頤。艮兌 相反。山澤為損。就其先後天言。用各異也。然雷山為小過。則中孚之 反。澤山為咸。則恆之往來。是其上下易位。用又不同矣。小過與損。皆 戾于道。失于中和。而頤與咸。則得于性情。全其德用。此讀易者所宜 留意也。睽之與蹇。亦復類是。睽乖而情志莫協。蹇難而行止可師。故 睽為家人之變。為吉變凶。蹇則睽之變。由害變利。亦物極則復。數窮 則通之理。蹇之難也。因而思有以免之。其阻也。因而求所以通之。故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總釋象例-87 其象上下得中。內外同正。有似家人。睽反于家人。而背戾自誤。蹇則 有效于家人。而戒飭自嚴。故蹇為智。以知陰而能止也。行莫善于知 止。知止而後有定。大學止至善。即重斯旨。蹇而知止。其終免于難矣。 蹇。利西南。不利東北。利見大人。貞吉。 宣聖講義 此蹇卦彖辭也。蹇以坎艮合。而用本于坤。坎後天代坤。艮與坤易位。 故二卦皆取坤用。坎在北。艮在東北。所居之地。非所行之方。故利西 南。不利東北。與坤西南得朋。東北喪朋相應。坤之得喪。以其助也。蹇 之利否。以其通也。助在于道。通在于行。二者微異。而大旨不殊。蹇原 多阻。而西南仍可暢行。由五方言。西為金。南屬火。金火二者。為歲之 夏秋。蹇之坎。水也。艮。土也。水能勝火。土則生金。故為利。若東北則反 是。東木地司春。北水鄉主冬。二者陽之潜而穉。生之薄而疏。土畏木。 則艮所不宜。水仇火。則坎所不喜。坤之喪朋。亦正以此。利害既判。行 止斯明。方宜既明。德用斯見。蹇難也。非承平之日。康坦之途。其必有 所擇也。明矣。此彖辭首揭二語。以示世之用蹇者。夫利害者。行止所 關。而卦用有賓主之別。利于此者害于彼。宜于主者妨于賓。彖辭舉 其要而已。利見大人句首見于乾。九二九五。皆有是占。而九二非正 位。故稱見龍在田。九五正位乘時。故稱飛龍在天。蹇之大人亦指九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彖-88 五一爻。以得全卦正位也。即坎之中爻。坎雖代坤。中藏乾陽。乃代生 化之全。蹇以九五。正位當時。下應六二。內外同正。上下交孚。故占利 見大人。既有大人樂于接見。又獲晉見大人之時。此所以稱為利也。 然見者自見。非我即大人也。九五雖乾爻。而卦非乾也。六二在內。實 秉坤德。故稱貞吉。與坤辭安貞吉一義。以蹇之時。多難之日。非得志 之際。暢行之辰。觀首二句。即知其不宜妄動。而必慎默。不可輕舉。而 必安詳。貞吉二字。明其必守貞而後吉。貞以自淑。則蹇無害于行。貞 以自持。則時有得于止。乾坤四德。貞居末焉。如歲之冬。如物之潜。安 靜不渝。堅固自全。是謂坤德。蹇所師焉。彖辭數句。已概蹇卦全體大 用。而教世人有所去取耳。 宗主附注 蹇與解為往來卦。而與睽為反對卦。解與家人反對。故四卦為一 大往來。按先天八卦方位。艮對兌。巽對震。坎對離。風火家人對雷 水解。火澤睽對水山蹇。而卦爻則家人與睽往來。蹇與解往來。實 皆相對也。以四卦皆成于坎離。中皆互既未濟。合之即水火不相 射之象。風與火。雷與水。為一陰一陽。變作兩卦。火與澤。水與山。亦 然。總不外離坎也。離坎後天代乾坤。得離用者本乎乾。得坎用者 本乎坤。此家人睽以離而同乾。蹇解以坎而類坤。乾坤在後天。仍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彖辭-89 離坎為主。是此四卦。與既未濟固通。與泰否亦近。如睽蹇則似否。 家人解則似泰。否塞也隔也。睽亦隔也。蹇亦塞也。不通不調也。睽 以二女不調而乖。蹇以兩男不通而難。其用極相類。皆與否應。否 之不通。天也。睽蹇則人尸之。何也。以坎離為人卦。而山澤原通氣。 通而不通。豈非人之咎乎。周易下經。均以人道為主。人道至家人 備矣。而其變也。乃成睽蹇。為失其中和之德。戾乎性命之正耳。火 不得其位。則燎原之灾。水不適其居。則滅頂之害。此睽與蹇之所 以成也。而人道有損焉。人道者。人為之主。或吉或凶。人自致之。或 利或否。人自至焉。故兩卦占辭皆互見也。吉利者。智者所為。凶禍 者昧者所觸。習易者可就爻辭參之。 彖曰。蹇難也。險在前也。見險而能止。知矣哉。蹇利西南。往得中也。不 利東北。其道窮也。利見大人。往有功也。當位貞吉。以正邦也。蹇之時 用大矣哉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彖辭之義。明蹇卦之時用也。易之文辭。長短詳略不一。以所 含義顯者。則略而短。隱者。則詳而長。蹇之釋彖。亦以卦用難明。辭義 難盡。故言之詳。而文乃長。人知蹇之為難。不宜于行。而不知蹇之善 止。反適于用。則時為中也。在彖辭三句。三利字。惟不利東北。可見不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彖辭-90 利者少。利者尚多。不得以蹇而少其用也。聖人恐後世誤于蹇難之 義。而忽于利吉之占。故詳釋之耳。蹇之為難。已見前講。何以難。則由 卦合坎艮。坎在外。卦以下為本。由下而上。即由內之外。由此往前。坎 在艮上。故曰險在前。而蹇之難。即以是稱焉。夫坎陷也。如地之阱。道 之坑。有失足墜下之虞。人之行也。志在前進。偶有未慎。深陷于阱坑 之中。其難可知。逐獸者。利用陷阱以得獸。獸之不知。始誤入之。人而 入阱。與獸何異。是貴乎知險而先止也。求前者。人之所志。入險者。人 之所虞。蹇以前有險而自知止。本艮之德用。以待坎之險陷。知止以 戒行。而應易陷之險阱。此非智者不能。中庸所謂人皆曰予知。驅而 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。則其所謂智。反不如其愚。明知 有險。而貪于前進。必至已陷方悔者。皆不知蹇者也。蹇則見險而能 止。豈非世之智者哉。智在能先知。在知而能戒其行。在行而能毅然 中止。若見而不知。知而不戒。戒而不能遽止。皆非智也。智內也。藏而 不露。懷而不章。其外若愚。其動若神。方為大智。傳曰顯諸仁。藏諸用。 用即智也。藏謂之智。不藏則所謂察。察察為明。徒僨事耳。何智之有 哉。蹇之稱智。正以其善藏。藏于中。止于內。見險而能不進。知難而能 致功。非大智者。不能與于斯。釋文知矣哉三字。蓋深讚其能藏而善 止矣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彖辭-91 蹇之知止。非徒止而已。止也有行。惟止能行。止而行。行而利。則難者 不難。蹇者不蹇。大哉止乎。老氏曰知止不殆。為其利于行耳。若一味 徒止。而忘于行。遇時之宜。則為失時。遇時之否。則為失事。皆不能語 于成。蹇以知止。而後利于行。故彖辭示以利西南。不利東北。言其行 之有方也。夫險在前。其後非險。可轉身以進。險在東北。西南非險。可 轉向以行。此止之繼仍行也。遇險則止。非險乃進。東北則止。西南可 行。此蹇之利否。由行止判之。蹇利西南者。以六二九五。內外正位。坤 之所應。乾也。中也。由坤而乾。由柔而剛。自六二以進于九五。則所行 中道。故曰往得中也。不利東北。謂其行與之反。犯險以進。背道而馳。 失其中守。愈行愈窮。則所謂其道窮者。非行之咎。乃方之不宜也。蹇 由卦言。水在山上。其象為窮。依而行焉。必履于險。而內外得正。中互 既濟。因而推之。其行必宜。得中與道窮。指卦爻常變言也。以卦名蹇。 有難有險。因求直進。窮途立見。知止善退。知難順變。推夫中道。正行 不困。則所謂利也。明知其必陷而輕試之。見其有險而率履之。而欲 不窮。不可得矣。故行蹇。貴乎知止。而善趨避。知止而勿遽進。見險而 克回旋。即從容中道之行。尚何往而不利哉。往即有利。所成必大。故 占利見大人。釋為往有功。明所行有大成也。大人指在上位。卦之九 五也。利見大人。即由內外皆正。以我之力。建國之功。邀大人之賞。開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象辭-92 基創業之謂也。總不外當位貞吉而已。內正則貞。外正則吉。內外同 正。貞吉斯見。由坤之德。達乾之道。因地之利。奉天之時。一人之功。舉 國之慶。故曰以正邦也。家人卦以內外正位。立人道而正天下。蹇亦 以內外正位。濟時難而正邦家。其道一也。為蹇當時之非。多難之日。 險阻在前。艱危方甚。乃以知止之智。得正位而行中道。本時用而辨 方宜。乃獲貞吉之占。而成正邦之利。推原其故。在于當位乘時。故申 之曰。蹇之時用大矣哉。蓋恐人不明蹇之可用耳。時用者。易所最重。 乾卦已詳其義。各卦稱時者。皆如之。而蹇尤為重要。則以蹇者時之 蹇。人求無蹇。必別其時。時位一也。言時則位存焉。蹇雖卦之蹇。而位 則皆當。位當則時宜。彖已明告利西南矣。方位之利。可證時用之宜。 能明時用。則始終于蹇。得此時用。則克有功而正邦。卦同而體用殊。 事同而主賓異。故時用所關大矣。讀者細就卦爻體會之。即可明辭 之微旨。 象曰。山上有水。蹇。君子以反身修德。 宣聖講義 此蹇卦全卦象辭也。彖辭已明揭蹇卦之時用。象辭更示以君子用 蹇之道。彖重在天。故先時宜。象重在人。故先人道。君子乃人道表率。 其行與止。足以昭示大眾。以立人之紀綱。而為世之模範。故稱君子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象辭-93 言其為一般人道之則耳。蹇上坎下艮。山上有水之象。水利于窪下 之地。今反在崇高之山。其行之蹇可知。前略明其義矣。水之在高山 而下流者。如懸崖飛瀑。勢疾氣盛。更千百倍于江河。然而非其性也。 非性者。勢逼處此。雖奔騰澎湃。不得謂其行之利也。以遇斷坂峭陂。 而後成其瀑瀉也。若周流于山谷之內。吞吐于石隙之中。其行必多 阻。而不得如江河之一瀉千里。即留止于溪澗之間。停瀦于井穴之 底。雖可浸溉左右。曲折瀠洄。而不得如湖沼之濛濛。海洋之浩浩。是 亦性之所戾。非水之所欲也。故水在山上。行止皆為蹇。蹇以義言。尤 重在于行。謂行之蹇。則止亦非利。水與山異。山志在止。水志在行。今 水反居山之上。是失志矣。不得以懸瀑飛泉視為水之固性也。故觀 水必于海洋。以其得地而當勢也。山上之水。寧為水之所利哉。蹇卦 即以水反居山上。而得其稱矣。水之蹇。天之所為。山固不任其咎。時 之蹇。數之所為。人亦不必被其害。此君子有自全之道也。象已明示 利所在矣。因時之難。而辨其方宜。應事之變。而達乎中和。則蹇之用。 貴在循艮止之德。以免于坎險之灾耳。艮止在下。有其本也。知難善 辨明其方也。見險亟退。得其道也而莫不重在反身修德。以自保其 時用耳。蓋卦自下而上。為順以推之。由上而下。為反以復之。蹇坎在 外。順進必難。惟反以從艮止。自修其德。則免于蹇矣。故君子因蹇而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94 反身修德焉。蹇卦上下正位。而九三六四合乎既濟。是已有中正之 道。雖坎險在前。而艮止在後。明哲保身之所宜。故象以反身修德。示 君子之行。因內外正位有守。不失中和之行。有德自臧。有道自全。蹇 而不害于身。難而不失其德。反身而誠之謂也。凡行有不得。則反求 諸己。蹇之前險。是不得進也。反以師艮止之義。則綽綽有餘裕矣。反 身修德。不獨用蹇之要道。亦即君子因蹇為利之方。君子出處不離 乎道。不棄其德。平時尚然。況當時之蹇哉。蹇而有功。非善自反者不 克也。艮止以應坎險。則險無碍于我。反身修德。以待時難。則難無損 于事。此彖辭稱其利見大人。而釋文謂其有功而正邦也。夫蹇上下 判然。行止異趣。求進則遇險。有守則安貞。艮之知止。原秉坤之安貞。 失其所止。即戾于安貞之吉。大哉止乎。非徒止而已。止而修德。其成 益大。反身者。知止也。前行遽止。反求諸已。以進為退。昭德守位。貞固 自持。何來灾害。德業日新。其成必大。此蹇之用。即于反身修德四字 見之。天時雖蹇。人道自易。行途雖險。居位自安。易則有成。安則無憂。 正邦有功。不必他求。此居易俟命之君子也。果由是擴而充之。尚何 患乎蹇哉。乾坤四德。蹇以貞稱。學易者味一貞字。即可見利之所在。 利本于貞。貞內而利見于外。貞已而成于物。蹇之利。即其貞。而貞之 行。即反身修德。總之。不外乎知止而已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95 初六。往蹇來譽。 宣聖講義 此蹇初六爻辭也。蹇初爻。即艮初六。艮在下而爻為柔。凡卦皆自下 上行。而爻以陽升陰降為順。陰升陽降為逆。蹇之初六。陰也。在數當 上進。在道則為逆。逆而進。其難可知。故曰往蹇。若本乎剛柔之道。依 乎升降之階。以初六之陰。反上以下。反進以止。是去逆而就順也。故 曰來譽。往則蹇難。來則有譽。行止利害。即于四字判之。往者進也。來 者反也。坎險在前。進必遇難。艮止在內。返必保身。譽者。身名俱泰之 謂。況初六既在下。而復為陰爻。在下者宜潛藏。陰柔者宜休息。坤道 安貞之德。凡從六者皆師之。故蹇初六往蹇來譽。明其宜退而不宜 進。宜止而不宜行。為地之匪宜。時之不利。與彖辭首句相應。以東北 不可住也。往來二字。又包卦位言。卦有往來。如蹇與解。位有往來。如 蹇與蒙。皆顛倒其上下也。又有方位往來。如艮與兌。坎與離。則蹇與 睽無往來也。尚有爻變往來。以柔往者變陽為來。以陰往者變剛為 來。則初六與九四。自成往來也。更有互變之往來者。則以中互。外互 交相往來。如蹇互未濟。而外互既濟。既未濟。固一往一來也。總之有 往即有來。皆行也。去為往。歸為來。如遠行者。由家前往為往。由彼歸 家為來。往之不利。來則利矣。蹇初六不利前進。故宜速返。返反原一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96 義。行有不得。反求諸己。此象辭稱君子以反身修德也。何哉。時地之 非。將奚行乎。 象曰。往蹇來譽。宜待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蹇初六。時地非宜。必待時之遷移。地之進轉。 由初六而六二。得中乘時。方有利。卦爻均以時位為本。言時賅位。言 位賅時。初六在下。地位不當。即時之不宜。爻辭往蹇來譽。以先往後 來。必經時位變宜。雖明知往則蹇。而不得不往。來有譽。而不能未往 即來。此爻辭概天人言也。釋文重在人道。故以待時之宜為言。意指 往固蹇。非往之咎。時之灾也。來固有譽。非來之功。亦時之宜。時之與 灾。見于大畜無妄二卦。無妄為灾。大畜為時。非時即灾。時至則利。初 六之蹇譽。亦復類是。時蹇則蹇。時至則譽。君子明易。重在趨吉避凶。 知時之灾。則求其退避之方。逢時之宜。則順其行進之道。爻辭雖以 蹇譽明往來之凶吉。而人道則因之。期往而不蹇。來而獲譽之功。天 數固不免于往之蹇。而君子則重乎來之譽。蓋知其往必不利。則寧 勿進。而待時之移。如來之譽。而時未至。則待位之易。時移則蹇者不 蹇。位易則譽者益昭。此釋文之旨也。或以待時為事所弗許。勢之所 迫。欲罷不能。機之所遭。欲獲未果。而竟犯難求進。涉險求功。是不明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97 易教者也。易之為教。示人所行所止。可行則行。不可則止。吉凶悔吝。 生乎動。不動將何來吉凶。何由悔吝。初六而在下。原可不動。今乃不 自反。貿然輕動。以希來之譽。而忘往之蹇。是自貽伊戚者也。明艮止 之義。師坤貞之道。藏器不用。相時而動。則往蹇已免。來譽滋加。豈非 智者所為乎。故釋彖以知險能止。稱為智也。而智者之動。即在不違 乎時。時用者蹇。全卦之大義。而于初爻已明示之。 六二。王臣蹇蹇。匪躬之故。 宣聖講義 此蹇六二爻辭也。六二內卦之正。即艮中位。以柔在下。有比于王臣。 對九五言也。坤之主位。秉安貞之德。所謂臣道也。妻道也。凡卦六二 皆取坤用。而視所合。辨其為臣為后。為妃為妻。以其匹敵屬五爻。五 之為剛。則君子也。蹇九五在上。故六二以王臣稱。然非限于臣也。或 僕或屬。或妻或婦。可類推之。以六二雖得正位。而上遇坎險。同在蹇 中。時蹇而位宜。原可自免。故曰匪躬之故。以咎不在我也。王臣有位。 則有官守有職則有責任。不得如事外人。悠悠自得。擇其所宜也。以 時固蹇。以職無難。蹇蹇重用。謂居其位不得避其害。一也。逢其時不 得逃其灾。二也。以爻為陰。上應坎險。有重蹇之象。且初六六二皆陰 爻。既蹇于前。復蹇于位。是蹇蹇者。明其難之互。不易趨避耳。然王臣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98 之蹇。由其職守非其人所為。不在其位。何干于咎。不食其祿。何負于 責。爻辭特揭王臣二字。明蹇之由至。而幸以正位有守。終免于害。則 亦因公遇蹇。義不咎其身也。況在正位。行中道者哉。易例。內外得正 者皆吉。蹇九五六二皆正。故免于難。雖時之不宜。地之不利。臨險而 不能遁。見危而不能避。則忠于其職者所為。在義當無咎矣。蹇卦之 行無不蹇。六二雖蹇而無罪。雖遇難而不失其譽。履險而非關于智。 則由正行不易。貞固不失。克有其德。以俟天命者也。此爻辭以匪躬 之故。明其蹇非人咎也。即已蹇矣。蹇而又蹇。所遇不幸可知。而罪咎 不及。終免于灾。非有德者不能致之。德之所合。中正之行。安貞之義。 六二所固有者。宜其無可尤也。 象曰。王臣蹇蹇。終無尤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六二居其位。守其職。遇蹇不得自避。而終無 咎。則由君子反身修德。乃克行蹇而免咎耳。說者以六二蹇而咎不 及身。謂遇難而非其罪。如忠臣烈士。捐生殉職。雖所遇不幸。而不得 責以咎戾。然爻辭之義。包含遇難得免。雖蹇而終無咎尤。則以六二 中正之德。能拯時之灾。安貞之道。能避地之難。爻辭匪躬之故四字。 一則指蹇不干于己。一則指蹇不及于身。是雖遇難。有脫難之方。遭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99 灾有逭灾之道。時地雖不免于蹇。而道德足以自救也。蓋六二九五。 內外同正。自獲契重。如忠臣重忠臣。義士重義士。猶後世桓候之釋 嚴顏。元帝不殺文丞相之例。是由其德行所感也。在王臣之心。固不 存倖免之念。而德義之感應。乃反成解脫之機。則以蹇之往來卦為 解。蹇之至即變解。初六往蹇來譽。亦以往來相反言。六二王臣之蹇。 遇明主而遂免。以其忠義可嘉。雖險難不避。而身仍安全。不獨罪戾 不及己也。釋文終無尤句。即含此義。言我不尤人。人亦不尤我。蹇之 已甚。其難自解。故爻辭不以凶占。 宏教附注 蹇卦爻辭六二爻。王臣蹇蹇。匪躬之故。講義固詳盡。然尚有兼含 之義。未及備述。茲略補之。王臣蹇蹇。以為王之臣。必屬親故。無論 在天子之邦。諸侯之國。三代之制。率以親故者。為之卿士大夫。以 其先有功于國。有勳于民。與王同安危。與國共休戚者也。庶民下 士。不得驟升于朝。而近于王。如春秋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。實 平王特命。親選之以為輔佐者。而非如周公太公之股肱周室。夾 輔成王。開國之臣。元勳之比。即侯國卿相。亦必由于世家。或出同 宗之親。或屬大公之裔。始世襲國卿之位。為君親信之臣。論語周 公謂魯公曰。君子不失其親。不弛大臣。故舊無大故。則不棄也。可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100 見君臣相倚。上下相依。實先王之制。六二之王臣。亦當如之。而爻 辭以蹇蹇稱。則以時之非。國之難。為臣不得保其親。供職不得信 于君。故曰匪躬之故。躬親也。故舊也。非親非舊。而當多難之秋。委 身為臣。難免憂疑之集。此所以稱蹇蹇也。既蹇于時。復蹇于遇。在 其位。而難自保。勤其職而莫能信。是由非親故之臣。乃不免于多 阻塞之虞也。然六二正位在下。能守其臣節。百折不回。忠于職守。 多憂勿卹。則終無害。故匪躬之故。仍包有咎非關己。蹇非由躬之 意。是在占者隨時體會之。 九三。往蹇來反。 宣聖講義 此蹇九三爻辭也。九三居中爻之內。為人爻之始。與六四。一陰一陽。 恰乎既濟之義。而蹇卦以坎在外。有進必難。故初爻有往蹇來譽。四 爻有往蹇來連。上爻有往蹇來碩。九三爻亦曰往蹇來反。明全卦皆 不宜進。而宜用艮之止。以求于內。來反猶來復。與來譽來連來碩。義 異而用同。謂來復。如復卦反復其道。雖不及吉凶。而包有吉凶之意。 蓋來反者。明與往蹇已相反。往既蹇。來而復。自免于蹇。與初四上爻 之辭。均皆在其行止之辨耳。來譽者。有聲名之可喜。來連者。因情志 之可孚。來碩者。見德業之可大。而來反則指復其初行。終于安貞之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101 吉耳。蓋卦分上下。由初至三為一卦。亦即一界域也。行至于此。在數 當復。雖全卦至上爻為止。而第三爻亦一段落。與四爻同介于內外 之間。司出入之道。有如門之樞。戶之鑰。行者至門必止。卦用至此必 復。蹇以來往相對。往者至此一復。故往來亦曰往復。復即來也。來即 反也。反返原一字。蹇之復。即免于蹇矣。而卦有升降。爻有剛柔。初二 皆陰。至九三為陽。陽升陰降。原與初二背馳。但在蹇用。以艮為重。艮 之陽為全卦之主。今蹇以不宜進。則用當本艮止之義。而自反。此九 三以升而降。以剛而就于柔。以中而俯其下。故爻辭稱來反。明其行 之必反也。反固反復。亦包與常道相反之意。在他卦利于進。今九三 則反之。而以退止為先。在他爻之陽例為升。今九三亦反之。而易成 俯降之志。此反字之旨。實重在與全卦。反與常道。反反以成其用。而 後免于蹇耳。然爻辭已及往蹇矣。往者必反。往而蹇者。反必與之反。 此反字直概一切言。無不反也。 象曰。往蹇來反。內喜之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內指內卦三爻。以六二在中。初六九三相應。兩 陰喜近一陽。陽亦不覺而俯就之。故有來反之語。陽本志于上進。而 因前有坎險。使之生畏懼之心。則反而就內。更得悅懌之契。一險一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102 易。一憂一喜。互相對照。而見往來之道。吉凶自異。利害各殊。人情惡 危而樂安。好親交而怯遠道。喜平易而畏險阻。不待智者已能知之。 九三既臨于坎險之前。心有不悚懼以求自全者乎。況猶在艮止之 道。近乎坤貞之德。反而自下。莫不欣然相與。退而自守。更獲安然無 患。則所謂內喜。不獨初二之欲近陽。亦九三之甚願就陰。兩者相親。 共成艮止之行。即九三來反。合乎內喜之情也。故內喜之有二義。一 則內之初二柔喜近剛。相與維縶。一則九三以怯于前險。反而親內。 相與纏綿。是內喜猶曰內相喜悅。而使九三之速來反耳。欲退者不 進。願止者不前。內字與出字對。或作納。即入也。歸也還也。九三之還 合初二。以全艮卦大用。苟去而不返。行而不歸。則將何以止哉。此九 三之來反。亦時位所宜然也。 六四。往蹇來連。 宣聖講義 此蹇六四爻辭也。六四外卦之始。為坎卦初爻。與九三同屬人爻。剛 柔相得如既濟。而在蹇卦以坎之險。連艮之止。進則蹇。退則安。與各 爻同。而六四重陰。陰喜近陽。外則近于九五。以近于險。是以往蹇也。 內則返于九三。以同于艮。是來連也。連者連繫不斷之意。六四以一 陰介兩陽之間。而合成離。離麗也。故善于連繫。或麗九五。則成坎險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103 不免于蹇。或麗九三。則與艮止連貫。故曰往蹇來連。在他卦內外分 界。多難連屬。而蹇六四。以與九三。一陰一陽。協成中爻之用。有孚既 濟之道。此稱來連。明其與下卦必相連屬。而附于艮止也。艮之一陽 九三。實如領袖。居中控外。近悅遠來。以其德之昭昭。足致人之歸附 也。故九三曰內喜。六四曰來連。可見此二爻實相親睦。而為中外所 悅服也。且來連者。爻位變離。與坎互成既濟。亦相協調。不獨與九三 之均和樂近也。連字從車。有行動之志。而與運字相類。有轉移之情。 全蹇卦爻皆以往蹇來否為辨。六四已在外卦。勢難自反。獨因柔易 從剛。不知不覺。連繫于內。與艮相得。故來連實以位之所當。德之所 明。行之所宜。時之所合。而不得不連也。夫蹇之大用。即在坎之居外。 坎以陽陷陰中。如水之沒物。遂沉溺不自拔。六四本應同于坎用。而 成險陷難免之情。卻以近于九三。思源追本。遂不得不隨艮以來止。 詩云縶之維之。以永今朝。此之謂也。原非所連。以來則連。可見其連。 仍由于來也。竟往不來。將誰連哉。故來連。以來譽。來反。均重在來。即 反也。反其所行。以還于本來耳。蹇之反。則變為利。艮止之用。通乎神 明。大學知止一章。已揭其義。來者善止。止者利行。六四之來連。雖未 言吉。亦可知其必利。為其遠坎而近艮。去險而就安。有九三提携以 共成人道仁義之用。故來連實指六四能反。而與九三連繫耳。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104 象曰。往蹇來連。當位實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六四雖非內外正位。而屬中爻。以柔居柔。亦 為當位。且與九三同稱當位也。九三六四陰陽相得。合成人爻。主全 卦中道。故爻辭稱往蹇來連。謂其能來。與九三連繫而成其用。釋文 申之以當位。見中爻亦資乎剛柔相得也。而實字則指六四。本屬離 中虛之象。以反連九三。陰從陽道。故稱為實。言以其來連而得實耳。 然實字包含二義。一則稱其當位由虛而實。一則明當位得九三為 匹。所稱不虛。易言之。猶曰實當位耳。蓋六四九三。兩位俱當。真實不 虛。若非匹以九三。尚不得實稱當位。如有聖主。必得賢臣為輔。方能 長保其位。有賢妻。必以良人為匹。乃克久宜其家。此六四之當位。以 九三而後實也。故以釋爻辭來連之義。明六四之用。在于連繫九三 而皆當位。乃免于蹇耳。蹇之用。在重取艮止之義。今六四已不在艮。 而仍能反連于艮。終免于蹇。艮止以制坎陰。雖陷阱臨前。而吾足自 止。則仍不失其守。不失守。即保其位。六四當位。而能保。則由連九三 以師艮止耳。讀者要將爻辭合全卦繹之。方明釋文之旨。陰道虛。陽 道實。六四之實。非連九三之陽。不得稱也。中爻之用。足為人道之規。 一剛一柔。恰孚道用。故雖在坎而仍可免于險。設不知自反以連于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105 九三。則安能脫于險哉。故吉凶利害。在人之辨之審。而行之慎。不急 求進。而速求止。自無咎矣。 九五。大蹇。朋來。 宣聖講義 此蹇九五爻辭也。九五外卦正位。有乾九五之象。而卦屬坎。一陽陷 兩陰中。遂不得如乾飛龍在天。而仍不離乎蹇。且以位蹇之極。勢逼 處此。乃有大蹇之稱。凡功業之著。必假權位。故成德者。九五所固有。 反之。禍亂之乘。亦必因夫權位。故大蹇之占。亦在九五。遇治安之世。 則興王之業。明德之時。遇喪亂之秋。則危難之君。憂煩之日。此皆以 其位辨之。而有時之幸不幸。境之宜不宜耳。九五之蹇。以時之非。遇 之險。履乾剛之位。罹坎險之難。此所以為大蹇也。然蹇固大。而位可 憑。時固難。而權可用。位正則名分定。權尊則輔益多。故大蹇之時。而 占朋來之象。朋者。即坤卦西南得朋之朋。以蹇之利。與坤同也。九五 雖乾位。而以坎之一爻被陷。不得展其用。所幸內合乎艮。有成始成 終之期。九五下應六二。內外同正。遂得利用安貞之道。以體于坤。朋 來二字。明其得道多助。不以大蹇而失其位。且正位乘時。轉因大蹇 而多得良朋。此即九五六二之協和。以共濟蹇之時。而終保蹇之位 也。朋來二字。義包蹇之叢集。如朋類相偕而來。則蹇之固有。所謂灾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106 禍不單至之意。然真義仍重在多得友朋之助。雖蹇不失位也。蓋九 五中正之德。無論為乾為坎。其當位守中仍同。故大蹇之至。而友朋 亦來。為中興之君。以國難相勗。上下一心。共赴危急。則其名正言順。 德至位當。足以昭示天下也。故大蹇不獨無害。且將以成其不世之 功。如夏少康是也。苟德不稱其位。權不孚其位。則民皆棄之。更何朋 來之占。是爻辭雖不及吉凶。其有功可昭。有德可著。孚彖辭大人正 邦之用。實在此爻。何哉。九五六二。相輔相得。君明臣良。共勤其邦國。 自可禦灾扞患。而啟中興之業。故六二則云王臣蹇蹇。匪躬之故。與 九五之朋來恰相對照。上下一德。內外同心。果何憂乎蹇哉。 象曰。大蹇朋來。以中節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以九五得中位。而有權。足以昭示天下。節制人 民也。朋來二字。仍本往來之義。言往則大蹇。而來則有朋。其旨不外 反其行以合乎艮止。艮在下。如君之得臣。主之得輔。猶良朋也。朋字 兼言眾助之意。不僅一二人已耳。凡稱朋必志同道合。終始共事者 也。正位秉節號召其下。無不來同。故曰中節。猶正位當權之意。九五 六二。皆守中不失。上則善于用人。以御夫眾。下則善于事主。以濟其 難。此中節二字。明釋朋來之所由。中字有平去二義。平音明其位之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107 中正。去音明其德之光明。與中庸發而中節之義相似。以其行止合 乎節度。無過不及。同中孚也。君子居尊位。握重權。未有不能得眾者。 桀紂則否。以其德不稱。行不良。不能中節也。喜怒以為賞罰。愛憎以 為升陟。以私濟公。以意行政。則親離眾叛。更何朋來之望。在平日尚 將去此遠適。自相携貳。矧大蹇之日。有不倒戈相向。以快其志乎。故 大蹇而占朋來。實其德足以服人。其政足以令眾。此中節也。簡言之。 即大公無私。因才器使。賞罰至度。進退至平而已。何哉。九五之尊。有 其德與位。大蹇之際。省夫戒與懼。以進君子而任忠賢。則國難亦紓。 祿位永保。朋來之慶。足見九五之成功矣。九五全卦主位。萬眾所仰。 朋來已足見天下之歸心。中節更足昭明德之日遠。蹇而不蹇。此之 謂也。 上六。往蹇來碩。吉。利見大人。 宣聖講義 此蹇上六爻辭也。上六為全卦終位。蹇之極也。凡卦爻位。至上則窮。 窮則變。蹇之上六。亦為窮變之時。而以坎之故。仍不離乎蹇。前各爻 均以往蹇為言。上六已無可進。更何往哉。然卦位六爻。周而復始。上 六之進。反為初六。其往之蹇。亦與前各爻同。不過就常理言。上六已 無所往。而爻辭稱往者。猶曰以往耳。如前五爻之行。至此為往。往之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108 蹇。則來必與之反。上六居當變之地。行必變之時。則其來也。亦必與 以往大異。不獨如前五爻之有往來。而異其吉凶也。上爻來者。包全 卦之來。各爻則僅指本爻之來。故上六往來。實括全卦言。其往也為 蹇。其來則易以解矣。上六窮極。往者至此已盡。所重原在來耳。全卦 之來。即全蹇之反。險反為易。難反為安。蹇反而不復蹇矣。故爻辭曰 來碩吉。碩大也。碩吉。猶大吉。而分言之。碩者鴻大也。鴻功大業之意。 以上六一變。則蹇反為成功之期。即彖所謂正邦者也。碩德。足以示 眾。碩名。足以裕後。碩行。足以懷遠。碩果。足以垂統。蹇之有利。必至上 六始克徵焉。故占吉。謂全卦各爻之來皆為利。皆與其往蹇者反。而 上六則底乎大成。所謂來譽者。名益顯。來反者。行益昭。來連者。眾益 集。來朋者。助益多。是合全卦。而見其大功大業。以孚吉利之占矣。上 六柔也。喜近乎剛。卦中九三九五是也。上與三應。而外則共仰承于 五。上六六四夾輔九五。如臣下之事其君。僕妾之侍其主。然故有利 見大人之稱。以上六利見九五之貴人。而得著其動名也。然利見大 人。乾卦在二五。而今屬上爻。是蹇之獨異也。蹇以非常之時。多難之 日。在位者兢兢業業。免禍猶恐未足。尚何利見之望。此六二有王臣 蹇蹇之辭也。在位者。避難之不易。而不在位者。卻建功之匪難。則亦 以時之殊。地之移也。所居不同。所行乃別。所司不一。所獲乃差。在六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釋爻辭-109 二徒有蹇之王臣。而上六卻逢利見大人之遇合。得失懸絕。正與彖 之利西南。不利東北相證。西南遠。而東北近。上六正當西南。而六二 則在東北。故利否恰反。由此可見蹇之所在。皆既進之士。當位之臣。 功之所歸。必知止之賢。後進之傑。為其一則同于往蹇。而不免于險。 一則孚于來吉。而善知止者也。往來之異。進止之分。由上六一爻。足 見其利害之不同矣。 象曰。往蹇來碩。志在內也。利見大人。以從貴也。 宣聖講義 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上六居外卦之終。不行則已。行則必反而下。以 復于艮。而脫坎險。此往則蹇。來則碩也。言反而從艮。以知止之智。成 大功大業之基。故曰志在內也。內以外對。上與下對。上而下。即外而 內。上六雖在外。而志從內卦之艮也。利見大人。則上六柔喜從剛。陰 喜從陽。九五正位。大人也。上六從之。以建立勳名。振興邦國。故曰從 貴。言一則從尊位以事貴人。一則因功業以躋貴顯。上六在外猶邊 鄙之士。僻遠之臣。原非貴臣在位者。乃以時勢所至。遭逢殊遇。成其 功名。建其德業而從諸貴顯也。由此可知蹇之時。有可為也。苟不明 艮止之義。徒冒坎險之行。是蹇之不免。若戒于輕進之訓。擇夫善用 之道。則不獨不蹇。而功莫大焉。此上六利見大人。有從貴之吉。而來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附注-110 碩。有志內之功也。志在內三字。包含反歸之義。內猶入也。志內。志在 反還入夫本居之意。亦即來也復也。來對往言。內對出言。其義甚近。 凡出行者。終必反家。往異國者。終必歸其故土。而必功成業就之日 也。上六窮極之地。雖功業未就。亦不得不志于返復。況近九五之貴。 有正邦與國之功名可期者乎。故爻辭曰來碩。意即以往甚小。而來 歸則大。如士子遠行。求名與利。其去也碌碌。而歸則赫赫焉。蓋名既 成。利既厚。向之細人。今且易為出類拔萃之傑。其能致之者。為其善 從貴也。善于反求諸己。而自發憤。體艮止之行。而孚坤安貞之德也。 坤以安貞。而後能厚載無疆。艮以知止。而後能成終成始。此蹇卦之 所志。尤上六之所志也。蹇至上六。其用已終。其往復卦為解。解則蹇 難以緩。而行多吉。其利西南。亦與蹇同。亦重在來復。來復乃吉。與蹇 之來吉。相類而略異。俟講時再詳言之。 宗主附注 蹇之為用。以止則吉。因坎險在前也。而卦之中互未濟。亦不宜輕 進之象。但全卦內外正位。已有其守。而中爻三四剛柔孚于既濟。 又可協和。故蹇卦各爻。皆以來住異其利害。往則蹇者。順以進于 險。來則吉者。退以止于安。是全卦大用。均視行止定吉凶也。而止 亦兼行。謂先知止而後擇善而從。其行自利。故彖辭有利西南不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疏述-111 利東北之句也。四方所利者半。不利者亦半。而不利即原卦之坎 所居地。所利即原卦之艮所居地。是利害乃由坎艮之異。行止之 殊辨之。苟行而不止。激于意氣。遂冒險以進于坎。是以不利。止而 能慎。守其安貞。乃乘時以用于艮。是以利也。而卦艮在下。下為本。 本固枝榮。本立道生。是以在艮止。原非難知。惜夫人之不細審耳。 見利忘害。急功忘險。是不明也。故卦以蹇名。聖人欲人之見難知 退。見險知止而已。非全蹇也。知夫退止。則永占吉利。尚何蹇哉。所 概在知者不多。而後遇蹇。終不能免耳。 宗主疏述 蹇全卦皆以往則蹇。來則吉。以坎險在前也。險在前。則進者必遇 于難。而退者免矣。以下為艮善止。知險能止。則雖蹇仍可自保。故 爻辭以往來辨其吉凶。往即進。來即退。由卦言。自下而上為往。自 上復下為來。往則進于坎險。而無以自拔。故蹇。來則守于艮止。而 獲其安貞。故吉。此全卦之要旨也。且卦分內外。而得正位者必吉。 以乾坤安其居也。又中爻三四。孚既濟者必利。以坎離協其德也。 蹇六二九五。內外皆正。中爻九三六四。恰同既濟。是以有吉利之 占。而在用者之能反耳。因坎止于艮。為蹇之由來。中互未濟。為進 之不利。果循乎常道。急于求進。未有能免者矣。故用蹇者。在反而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疏述-112 求之。反則不前。止以自貞。斯所謂利西南之旨。以坎水也。位在北。 艮土也。位中央。用宜西南。人道之所先也。其德配坤。以安貞為本。 時用之所貴也。有本則枝榮。得時則利大。此蹇之用。全在下卦。艮 而時勢所迫。有不得不止之象。苟非坎險在前。則艮止亦無足重。 讀者當合全卦辭象細繹之。 蹇卦上爻為蹇之極。極即變。變則通。由此而成雷水解。水反而下。 山易為雷。雷與水同氣相求。同類相得。以共解天下之蹇。故曰解。 如孟子所謂解倒懸也。人民水深火熱之中。顛沛流離之際。忽而 得拯救之者。其慶幸何啻雷雨之解大旱。而蘇枯槁。故解卦用雷 雨之合。明天道之仁。蹇雖由天定。而解仍天恩。一往一來。威施兼 至。且不有蹇。不見解之可貴。不因暑旱。不知霖雨之甘。不遭枯竭 。不明潤澤之惠。天道之生生不息。正由其善于往復也。秋冬之殺。 方顯春夏之繁榮。旱潦之灾。方見雲天之赫濯。此豈天之有意為 之哉。亦萬物生存之自值也。數者循環不已。德者周流無垠。氣者 消息盈虛。道者本末終始。而天何為哉。順乎自然。聽其自至。時而 蹇也。則蹇之。時而解也。則解之。生之無亭毒之心。殺之無虔劉之 志。果何謂之蹇與解乎。人物自作自受而已。人之為孽比天尤烈。 則其蹇也。必待人之解。解鈴原是繫鈴人。人苟不悟。將終于蹇而 下經-3-經文講義-蹇卦-疏述-113 已。奚望其速解乎。故天道之解。時至自見。不待求請。而人事之解。 則惟有盼諸在位當權者。以天心為心。而自悔其禍耳。讀者于此 蹇解之交。其亦有棖觸也歟 ========= 下經第三冊終 www.yijing.idv.tw 最後修改日期 2008/3/2